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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史艺丛] 文史知识丨张一南:游侠儿的责任与逍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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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18 01: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文史知识丨张一南:游侠儿的责任与逍遥

 张一南 文史知识 2024年08月12日 18:22

小时候看金庸先生的小说,看到令狐冲是背着师父看书,才长进了武功,觉得,太假了吧,文人才这样,武侠怎么可能这样?后来渐渐明白,他写的就是文人,就是自己。陈平原先生说,“千古文人侠客梦”,真是一语中的。在阅读文人作品的过程中,我不断看到,文人在侠客身上寄寓自己生命经验的程度,总是在超越我们的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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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子有句名言,“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这并不说明,儒和侠是一类人。儒和侠过着非常不同的生活,韩非却把他们放在一起类比,这其中的反差是强烈的。特别是司马迁在《游侠列传》中引用了这句话,势必给后来的一代又一代的儒者以很大的冲击。儒者难免会思考,如果我化身为一个游侠,会是怎样的呢?文人在文学作品里化身为侠客,其实和化身为宫女、歌妓是一样的,不仅仅是想在一种不一样的人生中寻求刺激,更多地还是怀着一种复杂的心绪,洞悉了世情的某种真相。

司马迁写游侠,其实也是从文人的视角去想象游侠,代入一种跟自己完全不同的身份,然后去想,“如果是我,为什么要这样做”。如果游侠可以自己来写自己的故事,那一定是另一个样子。千百年来,将游侠形诸笔墨的,都是文人,他们都是按照司马迁的路子来的。

在文人的一生中,出与处的矛盾是一直存在的。那么,当他们化身为侠客的时候,他们会怎样选择呢?是接受朝廷的收编,为国为民?还是远离官府,逍遥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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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轲刺秦王》,武梁祠石刻拓本

曹植的《白马篇》给出了最初的答案:

白马饰金羁,连翩西北驰。借问谁家子,幽并游侠儿。少小去乡邑,扬声沙漠垂。宿昔秉良弓,楛矢何参差。控弦破左的,右发摧月支。仰手接飞猱,俯身散马蹄。狡捷过猴猿,勇剽若豹螭。边城多警急,胡虏数迁移。羽檄从北来,厉马登高堤。长驱蹈匈奴,左顾陵鲜卑。弃身锋刃端,性命安可怀。父母且不顾,何言子与妻。名编壮士籍,不得中顾私。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赵幼文校注《曹植集校注》,中华书局,2018)

其实,曹植生下来就是贵公子,没有做过什么“游侠儿 ”。贵公子曹植,此时参与到了乐府创作中来。而在此之前,绝大多数乐府是由无名的乐工创作的。乐工也不是游侠,但是他们,以及他们的听众,也有自己对游侠的想象。游侠儿与常人不同的生活,永远充满了浪漫的吸引力,一定永远会是民间乐府的热门题材。

现在,曹植开始写游侠了,无论他怎样努力地向民间乐府学习,他对游侠的想象,都既不会是游侠自己的想法,也不完全是民间的想象。他笔下的“游侠儿”,只是披了一层“游侠儿 ”的皮,灵魂还是曹植这个贵公子的。

一开头,游侠儿打扮得非常耀眼:洁白的马,衬着金黄的辔头,在关陇的边陲跑来跑去,人们都可以看到他。中古的贵族,是很爱漂亮的。他出身于幽州、并州这样的关东地区,却早早地离开了家乡,来到了“西北”。经历过孤苦无依的流浪阶段,他完全靠自己的力量在异乡“扬声”了。与一直受到荫蔽的曹植不同,游侠儿吃过更多的辛苦,但也获得了更多的自由。

开头没有几句,曹植就迫不及待地提到了“扬声”的问题。我们写小说,要讲人物动机,游侠儿的行为动机,就是名扬天下。这其实是曹植这样的贵公子的行为动机。在淝水之战中立下大功的贵公子谢玄,就曾经被人说过“好名”。为此,谢玄还不服气地辩解道:“丈夫提千兵入死地,以事君亲故发,不得复云为名。”(《世说新语·识鉴第七》)大丈夫冒着生命危险去打仗,是为了报答皇上和父母,哪还能说是为了名呢?在外人眼中,这些贵族子弟是“好名”的,而在他们自己的认知里,他们是要报答厚待了自己的这个国家,以及厚待了自己的这个家族。是执着于名誉,还是报效国家,在贵族子弟这里,有时候是很难分清的。

更早的时候,同样出身于贵族的屈原也曾经说过:“老冉冉其将至兮,恐修名之不立。”重视“名”,是骄傲的贵族精英的共同思想,也是儒家的一种追求。至于那些真正的游侠儿是不是这样想的,在这里显得并不重要。

接下来,曹植大大地铺叙了一番,游侠儿射箭的本事多么精湛。

铺叙之后,故事的情节有了推进。游侠儿被征入军队了。严格说来,一旦被编入军队,就不能叫“游侠”了。那么,游侠儿愿意去吗?他会不会嫌当兵受到约束,不能再过自由自在的生活了?当了兵,是不是没有那么帅了?

游侠儿毫不犹豫地去了,抛掉了他“游侠儿 ”的身份。他驱遣白马,登上高处,威风凛凛,更帅了。看来,曹植想象的从军的自己,也不是什么受人节制的小兵。游侠儿选择当兵,是因为“胡虏”进犯了,他要报国,跟谢玄的心理是一样的,这应该也是曹植的心理。

一个人如果从小到大一直被周围薄待,当需要他做出牺牲的时候,他难免会产生一种心理:“为什么是我?凭什么让我去死?”他会更多地考虑保护个人的利益。但对于从小就被厚待的人来说,这样的问题是不存在的。他会觉得,自己长这么大,得到的已经太多了,总想做点什么,来报答不知从哪个方向投来的善意。汉武帝时的霍去病是这个心理,曹植虽然生于末世,但成长于父亲权势的荫蔽下,因为出众的才华受到喜爱和追捧,他也会生长出这样的心理。

曹植想象自己,“长驱蹈匈奴”,这是霍去病做过的事;又想象自己,“左顾陵鲜卑”,这是他父亲刚刚做过的事。这位游侠儿的战场,遍及当时东北方和西北方的边境。

在这样的荣耀中,自己的生命有可能被牺牲掉,这样的问题,曹植是考虑到了的。对此,他表示情愿,“弃身锋刃端,性命安可怀”。也许有人会觉得,这样的人太傻了,但是对曹植这样的人来说,这样的话是真心话,不是违背本性的大话。他什么都可以不要,甚至可以不顾自己的父母妻儿——尽管儒家的教化让他觉得父母和妻儿是最重要的。因为,他觉得自己已经得到太多了。

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因为他觉得自己有一份责任。这时候,“名”又出来了。因为我“名编壮士籍”,天下都知道我是有能力的人,遇到危难的时候会想起我。我不能辜负这份名誉,也就是不能辜负这份信任。最后,曹植喊出了“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的金句。而“视死如归”的观念,本来来自庄子,也是有大学问的人才会有的思想,真正的游侠儿可能不会这么想,或者想得比较朴素。

曹植的《白马篇》展现了一种强有力的人格,在随后的六朝贵族社会,这种人格令诗人们着迷。历代都有人模拟《白马篇》。但是可惜,他们再也写不出曹植的味道。大概是乱世中的人,再也没有曹植那样“不及世事”的早年优裕生活,没有长出曹植那样完满的人格。

直到盛唐,诗人们还在模拟《白马篇》,如王昌龄的《少年行》:

西陵侠少年,送客短长亭。青槐夹两道,白马如流星。闻道羽书急,单于寇井陉。气高轻赴难,谁顾燕山铭。(李云逸注《王昌龄诗集》,中华书局,2020)

从用词来看,模仿曹植《白马篇》的痕迹仍然十分明显。盛唐的诗人要从近体诗的背景下再造出一个古体诗的传统来,必须有一个亦步亦趋地模仿汉乐府和魏晋古诗的过程。直到王昌龄这时候,他们还模仿得这么厉害。

有意思的是,在王昌龄的想象中,胡汉交战的战场已经挪到了“井陉”。在十六国和北朝时代,北方少数民族进入中原成为明显的趋势,像井陉这样的太行山隘口,是他们进入华北平原之前的最后一道屏障。通过了这道屏障,他们就进入了中华文明的核心,走向了权力与富饶,随即也不可避免地走向了文明与汉化。“单于寇井陉”的历史记忆,更多地属于曹植身后的六朝,而非曹植之前的秦汉。唐人在追拟汉人的时候,往往会掺杂进六朝的记忆。而在这样的叙述背后,是山东士族对那场浩大乱世的记忆,是坚守中华文明的力量,与试图破坏先进文明的力量的斗争;是人类向往文明的力量,与人性中恶的、毁灭性的一面的斗争。在王昌龄的时代,盛世的辉煌已经在眼前了,但这样的斗争还没有结束。从这句诗透露出,他对山东士族的心态有着深刻的共鸣。

类似地,王维的七绝组诗《少年行》,以及长篇歌行《燕支行》,也都承袭了曹植《白马篇》的叙述模式。在他们的笔下,“游侠儿 ”都放弃了“游侠”的身份,以极大的自豪感加入了朝廷的军队,与“匈奴”作战,追慕着霍去病的光荣。他们的选择,都是为国效力。这其实折射出了那个时代的读书人愿意为国效力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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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南北朝到盛唐,有很多题为《少年行》《羽林郎》之类的拟乐府,都是类似的主题。但是,也正是在盛唐,这类题材的思想情绪在悄悄地起变化。与王维同龄、出身却晚了许多的高适,曾写下《邯郸少年行》:

邯郸城南游侠子。自矜生长邯郸里。千场纵博家仍富,几度报仇身不死。宅中歌笑日纷纷。门外车马常如云。未知肝胆向谁是,令人却忆平原君。君不见今人交态薄。黄金用尽还疏索。以兹感叹辞旧游。更于时事无所求。且与少年饮美酒,往来射猎西山头。(刘开扬笺注《高适诗集编年笺注》,中华书局,2018)

高适笔下的游侠儿,又有了不同于曹植版的面貌。这个游侠儿充满了传奇性:豪赌了千场,居然还很有钱;报了几次仇,都死里逃生了。这个人的本事之大,运气之好,实在是令人仰视。当然,赌博是很不好的,杀人也是很不好的。但是这里设定他是游侠儿,赌博和杀人是符合他的人物设定的,并不代表高适在现实中赞成赌博和杀人,赌博和杀人也不是这里的重点,重点是“家仍富”和“身不死”。

这位游侠儿朋友很多,门庭若市,但是,他觉得并没有真正的朋友。他想要的朋友,是平原君那样的贵人,可以赏识有本事的游侠,给他们一个合适的位置。但是在高适的时代,已经没有这样的人了,他空有一副“弃身锋刃端”的忠肝义胆,却没有一个可以交付这一腔热血的知己。

在高适扮演的游侠儿看来,身边的人都是很功利的。一旦你这里没有钱,他们就不理你了。对此,他作出的反应是:不对这个时代抱期望了,去跟游侠少年玩了。一起喝酒,一起打猎,多么快活。他不再像曹植扮演的游侠儿那样去当兵了。

从字面意思上看,这里的逻辑好像有点接不上:为什么周围人是功利的,你就不再上进了呢?你对时代失望了,周围的少年难道不是这个时代的人?你的结论为什么是跟他们玩呢?

如果我们理解了这个游侠儿就是高适本人,这个逻辑就通了。

与王维的早早出身不同,高适一直没有捞到一个进士。高适考进士比王维晚了几年,这时候盛唐的科举环境突然恶化了。他和李白、杜甫一样,一直在科举的体制外飘着,等于是报名参军,但是被征兵的刷下来了。

但是,这些人的才华之高,即使在千年之后也是有目共睹的。在“诗国高潮”的时代,即使科举一时被小人掌握,但社会仍然可以给诗人们很强的支持。他们“千金散尽还复来”“一曲缠头不知数”,应该是饿不死的。他们内心深处也明白自己的才华不同凡响。“家仍富”“身不死”,是高适在不得志中的小庆幸。

特别是“几度报仇身不死”。我不负责任地猜想,高适的才华这么高,恐怕很难像《长安三万里》塑造的那样,彻底做一个老实孩子。在小人当道的天宝年间( 742—756),他难免也会得罪过什么人,因而不仅科举无望,就连活下来也成为了一种侥幸。所幸,小人可以暂时阻断高适的功名之路,却无法阻断盛唐人对诗人的仰望。所以,高适不仅不至于饿死,甚至还能小有家资。他在这里,在拟乐府代言的掩护下,甚至是在向对手炫耀。

可是,在这个时代,也有很多人,眼中只有功利。写诗、做官,都沦为了他们为自己获取蝇头微利的手段。甚至围绕在高适身边的人,也难免会有一部分仅仅是看重他的声名带来的权势。而能够进一步援引高适、带他重回到功名正路的上位者,像平原君一样能为士人提供荫蔽的人,却没有了。毕竟,张九龄的时代已经远去了,李杜高岑再也没有王维那样的运气了。

正因为此,高适才对世人感到失望。最终也没有成为进士的他,暂时地绝意功名了。而他所谓对世人失望,只不过是对德不配位的权贵小人,以及这些人的攀附者的失望。对于江湖上的朋友们,那些与他一起写诗的才子们,以及虽不写诗,却仰慕诗人的朋友们,他仍然怀有深挚的爱。他宁愿与这些人一起饮酒作诗,逍遥馀生。

高适有着与曹植一样饱满的灵魂,但是因为遭际不同,高适现在不愿意“名编壮士籍”了。在天宝年间,王维已经“半官半隐”,李杜高岑也不约而同地发出了不屑仕进的声音。因此,在高适笔下,出现了与官府决裂的游侠形象,也就是真正的游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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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适的这首诗,也得到后人的模仿。比如中唐的王建在《羽林郎》中写道:“百回杀人身合死,赦书尚有收城功。”杀了好多次人,早就该死了,但是因为还有过收复城池的功劳,所以皇帝会下赦书。这很像是从“几度报仇身不死”点化出来的,按自己的理解写出了“身不死”的原因。虽然,王建写这首诗,本意在于讽谏,说游侠儿为所欲为,只因有战功,就被赦免,是不合理的。但是,这句写得几乎也像高适那句一样帅气,让游侠儿不正确的行为,也获得了自己的魅力。这种艺术效果,也未必是作者想要的。

但是,王建大概并没有理解高适在写下这句时的心理,他理解的游侠儿,就是游侠儿,而不是受尽委屈而又不屈不挠的高适的化身。甚至,他写的游侠儿仍然是“羽林郎”,仍然是被编入军队的。而没有理解,高适笔下的邯郸少年,已经与朝廷没有关系了。这也说明,即使到了中唐,在现实中,游侠儿投身军队还是常见的现象,而那种不事王侯的游侠儿,反而只存在于诗人浪漫的想象中。

与高适同龄的李白,也把游侠儿写得很潇洒。而李白笔下的游侠儿,也是不愿意当兵的。比如有名的《侠客行》: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詹锳主编《李白全集校注汇释集评》,百花文艺出版社,1996)

前六句写侠客的衣着和行为,写得非常帅。李白这里设定,主人公是“信陵君窃符救赵”那个时空的人。这位赵国的侠客,戴着胡人的帽缨,挂着吴国的宝剑。这位侠客没有跟胡人打仗的任务,反而是只要有好东西就拿来。胡人的帽缨好,就拿来,也不怕人说他交结敌国,因为吴国的好东西他也拿来了。这正是一种盛唐的气象。

他骑着白马,跑起来像流星一样。这个形象,是在致敬曹植笔下的游侠儿。盛唐诗人,正是建安诗人的继承者。这位游侠,却不像曹植写的游侠儿,射射靶子就完了,他是真能做到“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这是李白对本事很大的游侠儿的想象,并不是说他本人有过这样的经历。但我们也可以看到,比起曹植的表达,李白的表达有更重的杀意,倒是也更快意。李杜高岑的诗,表现出一种对力量感的有意追求。李白笔下的这位侠客,长处在于手很快,恐怕也有李白“斗酒诗百篇”的影子。李白描述这位侠客的本事,只用了不对仗的十个字,而不是像曹植那样长篇对仗铺排,这也体现出盛唐复古诗人写作兴趣的转变,更注重精炼地突出事物的特点,而非炫耀辞藻的丰富。

这位侠客“十步杀一人 ”,他的动机又是什么呢?之后他“事了拂衣去”了,说明这次行动对他来说是“事”,是受人之托,为主家平事。完成任务之后,他就帅气地“拂衣去”了,“深藏身与名”。他的动机,只是对眼前的主人负责,做好眼前的事罢了。他的精神,是超脱于“事”外的。被曹植看得比父母妻儿还重要的声名,就这么被李白轻轻地拂去了。

李白笔下的游侠,不想求名,不想与官府发生任何的关系,逍遥于天地之间,更接近后世的我们认知中的侠。但在盛唐以前,这样的侠客形象几乎没有在文人诗中出现过。直到中唐,元稹还在吐槽:“侠客不怕死,怕在事不成。事成不肯藏姓名,我非窃贼谁夜行。”(《侠客行》)侠客还藏什么名呢?又不是盗贼。不知有没有针对李白这句诗的意思。

李白对“事了拂衣去”的向往,也是与他的遭际分不开的。与高适一样,他没有获得唐王朝的科名。虽然曾有过“翰林供奉”的荣耀,也很快被赐金放还了。所谓“事了拂衣去”,大概也有他离开长安时心情的投射。这一刻,李白卸下了对大唐王朝的一切幻想,也卸下了一切责任与功名。唐王朝百年的经营,培养出了这些文化巨子,盛唐却再也没有能力笼络住他们了。

“事了拂衣去”,本来是陶渊明、谢安这样的士族的理想。李白在有意无意间,为游侠传统引入了士族归隐的元素。向往归隐,未必符合原生态的游侠精神,却太对中国文人的胃口,因而也一下子进入了游侠文学的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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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植式的责任感,与陶渊明式的归隐之心,本来是有着内在的矛盾的,却和谐地并存于中国文人的心中,也并存于游侠文学的传统中。而这样的融合,直到高适、李白的时代,才刚刚开始,是与这个时代文人的失意分不开的。从此以后,中国的游侠才开启了快意江湖的逍遥之旅,中国文人寄寓在游侠身上的自由理想,开始了恣意的生长。

——本文刊于《文史知识》2024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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