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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史艺丛] 文史知识|薛小林:人为什么拒绝吃?——秦汉时期的“不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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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25 08: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文史知识丨​薛小林:人为什么拒绝吃?——秦汉时期的“不食”

 薛小林 文史知识 2023-09-25 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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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不食”讨论饮食的问题,是一个重要的角度。


先民们不论是采集渔猎还是火耕水耨,都只能勉强果腹,他们经常性地吃不饱甚至吃不上,何谈“不食”?只有在解决了“吃”的问题之后,“不食”的选择才有其深层意义。春秋时楚国发生政变,楚灵王仓皇出逃,新王下令“有敢饷王从王者,罪及三族”,灵王三日不食而饿死,类似的因外部条件限制而无法得到食物的不食,不在我们的讨论之列。同样与楚灵王有关,“昔者楚灵王好士细腰,故灵王之臣皆以一饭为节,胁息然后带,扶墙然后起”。灵王之臣的“不食”是出于政治目的的刻意行为,此类“不食”附着了丰富的意涵。本文讨论的是有食物能吃却“不食”,这是一种偏离人类食色本能的主动选择,其背后具有社会的、文化的和政治的丰富内涵。


一、孔子的不食并非穷讲究。孔子对“不食”有较多的论述,《论语·乡党》中有这样一段话:“食不厌精,脍不厌细。食饐而餲,鱼馁而肉败,不食。色恶,不食。恶臭,不食。失饪,不食。不时,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酱,不食。肉虽多,不使胜食气。惟酒无量,不及乱。沽酒市脯,不食。不撤姜食。不多食。”儒家的教育是要成就君子,孔子提出的举止言行规范是对君子的要求。“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并不是说孔子追求食物的精细,“精”“细”象征着人类对食物的无止境欲望,将孔子解读为一位美食家是无中生有之论。南宋大儒张栻在《论语解》中认为,“厌”是饱足之意,“圣人于饮食非有所择也,苟非如下所云不食之类,则食无精粗,皆可以饱耳”。《史记》中出现的“糟糠不厌”“疏食不厌”,“不厌”都是“不饱”的意思,所以这句话的意思是,面对精细的食物,夫子有所节制,并不饱足。


孔子将饮食视为个人修养与道德磨砺的途径,蔬食饮水乐在其中,而耻恶食者不足与议。《乡党》篇所云八个“不食”和一个“不多食”,并非是对食物的挑剔,更不是对五味口欲的无止境追逐。君子对待饮食的态度,有所不为,其中有的与饮食安全与养生有关,有的与顺应自然的理念有关,有的与礼仪规范有关,都是在“吃”的问题上自我约制。老子言“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认为欲望的无节制将导致个人的沉溺放纵,在这一点上儒家与道家并无不同。但儒家对食物有品格的要求,这个品格并不是口欲味道,即使是粗茶淡饭,也要按照规矩礼仪一丝不苟。例如“不得其酱,不食”,一般认为是对饮食的挑剔态度,这是由于不理解古人的饮食习俗而导致的误解,酱并不是什么昂贵奢侈之物,而是民间日常的佐食之物,“酱之为言将也,食之有酱,如军之须将”(《急就篇》卷二)。每一种食物与特定的酱搭配,相得益彰。不得其酱不食,并不是要追求口味的极致或者对食物极端挑剔,而是重视食物之间的配搭,“味之和”是天地万物和合理念的题中应有之义。这更不是穷讲究,而是做事不苟且不随意的认真态度。


二、孝子的不食。遭遇丧葬是节制饮食的重要场合,“子食于有丧者之侧,未尝饱也”,在丧亲哀痛者身边肆意于饮食的饱足,是没有恻隐之心的表现,也是不合乎礼仪的。《礼记 ·间传》对有丧服者的饮食做出详细的规定:“斩衰三日不食,齐衰二日不食,大功三不食,小功、缌麻再不食,士与敛焉则壹不食。”在亲人离世之后,按照丧服的轻重分别有三日不食、二日不食、三顿不食、两顿不食的要求,士如果参与敛的仪式,要有一顿不食。这是以不食的方式表达哀痛,并以不食时间长短的不同确认亲属伦理秩序。葬礼包括既殡、卒哭、小祥、大祥、禫等环节,孝子的食在不同阶段逐渐变化。“故父母之丧既殡食粥,朝一溢米,莫一溢米。齐衰之丧疏食水饮,不食菜果。大功之丧不食醯、酱。小功、缌麻不饮醴酒”,丧亲之始,孝子悲痛万分而无饮食之意,故三日不食,以表痛怛之思,但哀礼不可过毁,“送死有已,复生有节”,故既殡后食粥,开始进食,但只是吃一点菲薄清寡之物。其他丧服者在既殡后,齐衰可疏食水饮,但不食菜果,大功不食醯、酱,小功、缌麻不饮醴酒。孝子“卒哭,疏食水饮,不食菜果;期而小祥,食菜果;又期而大祥,有醯、酱;中月而禫,禫而饮醴酒”。随着时间的流逝,孝子能够吃的东西逐渐增多。禫是除去丧服,在三年之丧结束之后可饮醴酒,饮食恢复正常状态。丧礼与饮食的关系主要是通过“不食” ——对饮食的限制与禁忌表现出来的,依据丧服轻重与葬礼阶段的不同,饮食有序变化。通过一定程度的“不食”表达哀痛之情与确认亲属关系,是一以贯之的原则。


汉代以孝治天下,孝亲之人能在社会上获得声誉,朝廷的察举制度以“孝廉”为名,看重孝的品德。东汉时堂邑县百姓名防广者为父报仇而系狱,“其母病死,广哭泣不食”(《后汉书》卷四一,下文中出自《后汉书》皆不注)。这一行为令县令动容,特批防广归家殡殓。县中掾属都劝说不可,若防广乘机逃亡,县令则犯下纵囚之罪。但县令认为孝子必定忠信,防广一定会在葬礼结束后按照约定返狱。果然,最后防广在预定的时间内返回,此事广为流传,防广最后也得到减罪。和熹邓太后父亲去世时,“后昼夜号泣,终三年不食盐菜,憔悴毁容”。申屠蟠非常孝顺,“九岁丧父,哀毁过礼。服除,不进酒肉十馀年。每忌日,辄三日不食”。三年不食盐菜,除服之后仍然不
食酒肉,在忌日行三日不食之礼,都是过度行礼的表现。过
度行礼一方面确实是丧主表达哀痛的方式,但另一方面也导致沽名钓誉、伪孝成风的现象,魏晋时期出现五日、七日、旬日甚至是二十三日不食的情况,社会上展开不食天数的内卷竞争,已经非一般人情,而只是伪孝邀取声名之举罢了。
 


丧礼中身患疾病或年过七旬者能够权变饮酒食肉,对于其他人则是以不食或疏食为主要要求。但随着社会风俗的丕变,西汉社会奢侈浇薄之风逐渐兴起,“今俗因人之丧以求酒肉,幸与小坐而责辨,歌舞俳优,连笑伎戏”,丧礼上竟然饮酒食肉并且歌舞伎乐。这种现象后世一直绵延不绝,宋代也流行在居丧期间大摆宴席作乐娱尸,丧礼成为亲朋好友聚会性质的场合了。


三、不时不食。从事农业的先民们很早就形成了人与自然应当和谐相处的观念,人的行动要与自然的节律相协调。“时则”“月令”是朝野上下都遵守的规范原则,国家的政令和民众的生产生活要与自然的节律相适配。《吕氏春秋》的十二纪,《礼记》的《月令》《夏小正》,崔寔的《四民月令》,写于悬泉泥墙上的《四时月令诏条》残文,都是月令性质的文献。孔子说“不时不食”,对不符合自然时节的食物是不食的。《礼记 ·礼器》记曰:“天不生,地不养,君子不以为礼,鬼神弗飨也。”郑玄注:“天不生,谓非其时物也。地不养,谓非此地所生。”不符合时节的食物主要指反季节栽培的作物,也指动物的幼兽和植物的嫩芽。《盐铁论》中记载了“冬葵温韭”,就是温室里栽培的反季作物。在汉元帝时,宫廷中的太官园种植有冬生葱韭菜茹,其操作办法就是“覆以屋庑,昼夜燃蕴火,待温气乃生”,通过修建温室以及人工加热,为反季蔬菜提供生长的温度环境。当时的少府召信臣上谏“此皆不时之物,有伤于人,不宜以奉供养”(《汉书》卷八九),温室栽培暂时停止了。


到东汉,汉安帝下诏重申了“不时不食”的问题:“凡供荐新味,多非其节,或郁养强孰,或穿掘萌牙,味无所至而夭折生长,岂所以顺时育物乎?传曰:‘非其时不食。’自今当奉祠陵庙及给御者,皆须时乃上。”供奉宗庙以及皇帝进御的食物,有的是“郁养强孰”,即温室栽培的,有的是在作物萌芽之时采摘,取其嫩鲜,但在儒家理念看来都是“夭折生长”,没有顺应自然时则的菜蔬是不适宜供奉宗庙和御养天子的。宫廷不使用“不时之物”并非严格的禁令,召信臣的上谏导致宫廷暂时取消了温室,但很快就又恢复,而且民间温室作物并未受到影响。汉安帝的诏令也只起到一时的禁抑作用,宫廷温室栽培不久后又恢复了。“不时不食”是儒家的理想理念,这一理念在现实政治中时而会发生影响,但权贵追逐滋味的要求,又会经常漠视这一理念,皇帝的诏令往往只起到表明“姿态”的作用,并未被严重看待,也没有法令禁止民间的温室栽培。从世俗生活的角度来看,温室作物可以视为汉代社会经济与饮食文化发展的产物。


四、观念与不食。食色性也,追求食物是人与动物共同的生物性。食物在前,因为观念的原因而主动不食,则是人类特有的文化现象。《列子》中记录了一个寓言故事,有一齐国人名爰旌目,饥饿倒地,命悬一线,狐父之盗曰丘,见而下壶飧以餔之。爰旌目吃了三口后恢复了意识,问曰:“子何为者也?”盗答曰:“我狐父之人丘也。”丘作为盗贼声名遐迩,爰旌目曰:“嘻,汝非盗邪?吾义不食子之食也。”该齐人最终不食而死。不食不义之食的态度,体现了自己的道德纯洁观念,即使付出生命的代价也在所不惜。故事非常极端,但观念就是通过这些极端的故事得到宣扬。伯夷叔齐的“义不食周粟”,孔子说的“不食污君之禄”,两汉之际,避难天水的杜林不从隗嚣征召,拒任官职辞还禄食,都是以不食表达对权力的不认同、不合作态度。刘嘉与张竦为了阿附王莽,上书与起兵反莽的亲戚划清界限,其中讲到“臣闻古者畔逆之国,既以诛讨,则猪其宫室以为污池,纳垢浊焉,名曰凶虚,虽生菜茹,而人不食”(《汉书》卷九九)。此说应有所据,如果土地属于叛逆之臣,不食产自于此土的菜蔬,表示与叛逆之臣划清界限。


东汉周党、闵仲叔都是当世名士,“党见仲叔食无菜,遗之生蒜。仲叔曰:‘我欲省烦耳,今更作烦邪?’受而不食”。闵仲叔不以口欲累精神,直欲简省,过着含菽饮水的生活,周党赠送的生蒜反而成为累赘,闵仲叔感谢其好意而受,但与自己的理念不同而不食。另一位名士徐稚“常自耕稼,非其力不食”,也是一种生活理念的践行。


儒家要求君子远庖厨,“其于禽兽,见其生不食其死,闻其声不食其肉,故远庖厨,所以长恩,且明有仁也”(《汉书》卷四八)。儒家的着眼点在于君子的心性,“不忍”之心是仁的基础,后来“见其生不食其死”成为民间禁忌和佛家戒律。东汉有一位陈伯敬特讳禁忌,“行必矩步,坐必端膝。呵叱狗马,终不言死,目有所见,不食其肉,行路闻凶,便解驾留止,还触归忌,则寄宿乡亭”。陈伯敬遵守“目有所见,不食其肉”,并非出于儒家的教导,而是视之为一种禁忌,犯之不祥,与君子的不忍之心并不一样。佛教传入中国之初并非不食肉,但有一定的条件限制,需要“不见、不闻、不疑为我而杀之肉”。佛家的慈悲之心与儒家君子的不忍之心,反而更加接近。


不食的观念也反映在鬼神的世界。人们祭祀祖先,想象祖先能够吃到子孙供奉的牺牲粢盛,“血食”一词意味着食物来自血缘子孙的供奉。当蒙受冤屈而死的晋国太子申生的鬼魂打算使晋国亡国时,狐突劝道:“臣闻神不食非其宗,君其祀毋乃绝乎?”(《史记》卷三九)由于鬼神不食非其血缘后代的供奉,晋国灭亡后申生自己的祀祭也就绝了。司马相如写的一篇赋中评论秦二世“信谗不寤兮,宗庙灭绝”,所以最终“墓芜秽而不修兮,魂亡归而不食”。民间的时日禁忌中也有很多吃的禁忌,如每逢临日不可饮食,孔家坡汉简的日书记录说,临日是正月上旬午,二月亥,三月申……帝以此日开临下降殃,不可远行、饮食、歌乐、畜生,凡百事皆凶。《风俗通义》认为“临日月薄蚀而饮,令人蚀口”。这些都是基于某种观念而产生的“不食”行为。


五、作为表达武器的“不食”。伍子胥伐楚,攻入郢都,申包胥去秦国求援,“七日不食,日夜哭泣”(《史记》卷五),以不食作为表达请求救援的哀绝与急迫之情。绝食,就是用不食的方式,以死来表达愤懑或怨怼的态度,如贾谊为梁怀王傅,小怀王不幸坠马死,“谊不食,毒恨而死”(《史记》卷一二七),以此方式表达自己的痛惜与自责。汉景帝将功臣周亚夫下狱,亚夫不食五日,呕血而死,作为对汉景帝打击功臣的抗议。汉元帝死后,石显失去靠山,被丞相御史弹劾,“徙归故郡,忧满不食,道病死”(《汉书》卷九三),这里的不食是因为失去权力后极度的忧虑加愤懑。王莽拜龚胜为太子师友祭酒,“胜不应征,不食而死”(《汉书》卷九九),以不食结束生命,表示对王莽的不合作立场。东汉桓帝朝外戚梁冀专权,尚书陈龟 “上疏言其罪状,请诛之。帝不省。自知必为冀所害,不食七日而死”。不食而死既是预见到自己必死的命运而保留尊严,又是以此表达对梁冀专政的抗议。


在宫廷中,太后经常使用“不食”作为向皇帝施压的手段,以取得自己的目的。窦太后非常宠爱小儿子梁王,梁王也很孝顺,“每闻太后病,口不能食,居不安寝”(《史记》卷五八),以“不食”来表达对太后的感情。梁王多行违法之事,汉景帝派遣文法吏穷治其事,梁王谋反的证据逐渐被发掘出来,“太后不食,日夜泣不止”,这一行动迫使汉景帝改派宽厚长者去负责梁王案,隐没了谋反事,“太后闻之,立起坐餐,气平复”。太后以“不食”取得了袒护梁王的效果。后来梁王薨,“窦太后哭极哀,不食,曰:‘帝果杀吾子’!景帝哀惧,
不知所为”。窦太后又一次用“不食”向景帝施加压力,后来在长公主建议下,景帝立梁王子五人为王,女五人食汤沐邑,太后乃悦,“为帝加一餐”。汉武帝时,田蚡与窦婴的斗争最终闹到皇帝面前,汉武帝偏袒窦婴的态度令王太后非常不满,“太后怒,不食,曰:‘今我在也,而人皆藉吾弟!令我百岁后,皆鱼肉之矣!且帝宁能为石人邪”(《史记》卷一〇七),迫使汉武帝不再袒护窦婴。对于成年掌权的皇帝,太后只能以“不食”作为施压手段,以孝治国的皇帝必须做出妥协回应。


在皇家之外,其他家庭的长辈也经常以“不食”作为向晚辈施压的方式。万石君石奋,“子孙有过失,不谯让,为便坐,对案不食。然后诸子相责,因长老肉袒固谢罪。改之,乃许”(《史记》卷一〇三)。以不食的方式令子孙反省改过。雋不疑为京兆尹,每次去属县复核刑狱,其母都要问他“有所平反,活几何人?”如果多有所平反,母则喜,若无所平反,“母怒,为之不食”。这位母亲是一位慈仁之人,以慈悲之心教育儿子,并以不食给予压力,所以雋不疑为政“严而不残”。长辈能以“不食”给晚辈施以压力,晚辈有时也以不食反向规劝,东汉杨厚九岁时,其母与前妻子相处不和睦,杨厚为了家庭和睦,“乃托疾不言不食。母知其旨,惧然改意,恩养加笃”。这种“不食”一般多运用在家人关系中,家人会在乎你的不食,所以成为一种博弈的手段。


六、养生修炼与不食。不食的另一个系统是道教修炼与医学养生中的“不食”。张良在刘邦当皇帝后,就以修习导引辟谷之术,来躲避政治猜忌。马王堆帛书中有一篇《却谷食气篇》,却谷就是“辟谷”,这一篇文献张良很可能看过。辟谷就是不食五谷,其背后的理论如《抱朴子 ·杂应》所言“欲得长生,肠中当清;欲得不死,肠中无滓”。《太平经》中说:“食者命有期,不食者与神谋,食气者神明达,不饮不食,与天地相卒也。”辟谷并配合一套呼吸吐纳的导引之术,是很常见的修炼长生之术。李少君作为汉武帝时期得宠最早的方士,以“祠灶、谷道、却老方见上”(《史记》卷一二),其中的谷道就是辟谷不食之道。《淮南子》记载了一个鲁人“不衣丝麻,不食五谷,行年七十,犹有童子之颜色”,大概辟谷能起到“却老”的效果。


在道教看来,食物的层次是“一气、二药、三谷、四果、五菜”,除了“气”
之外都是植物性的食品。辟谷是层次较高的修炼,不食五谷,当然更不会吃果、菜之类的。辟谷可以配合金玉、芝英、黄精、白术、松柏等药物与呼吸吐纳进行长生修炼。辟谷与药引是较高层次的修炼,一般修习者能做到不吃荤腥就不错了,不食荤腥的素食成为道教修习的重要方法,魏晋时期多见“不饮酒食肉”“断酒肉”的修习者。他们的素食并非因为经济实力的限制,而是修炼需要的主动选择。


汉代医学有了长足的发展,《神农本草经》《伤寒杂病论》《金匮要略》对于食物与疾病的关系形成系统的认识,有些食物因毒性不能吃,有的食物合食会造成伤害,某些病症有忌口要求,有的食物与特定药物相冲。“肉中有如朱点者,不可食之”,“秽饭、馁肉、臭鱼,食之皆伤人 ”(《金匮要略》),这是基于食品安全卫生的基本认识。张仲景指出最好不要食用动物肝脏,“凡肝脏,自不可轻啖,自死者弥甚”,王充就说“走马之肝杀人”,汉武帝诛杀文成将军但对外宣布是由于误食马肝而死。外形奇异、色彩驳杂的动物被认为是“羽虫之孽”,不能食。虽然与灾异观念有关,其实外形奇异、色彩艳丽的动物一般毒性较大,或含有未知病毒,不食羽虫之孽也是食品安全的考虑。张仲景认为青牛肠不可合犬肉食之,鸡不可共胡蒜食之,芥茱不可共兔肉食之,否则将成恶邪病,对不同食物相冲的性质有深入的认识。病人服用药物时也有一定的忌口要求,例如毋食彘肉、鲜鱼。如果服用“赤豆麻洙”,则不能吃葱、蒜、韭等,若正在治疗金伤病则不能食用猪肉、鱼肉、马肉、龟肉、蛇肉,否则久伤不愈。这些都是建立在医药卫生知识基础上的认识。


人类“吃”的历史早已超越生理需求的层面,附着了多层次的社会政治文化意涵,张光直就说,到达一个文化的核心的最好方法之一,就是通过它的肠胃。吃什么、如何吃是理解一个民族和社会的关键性问题。同样,主动选择的“不吃”与“吃”构成一事之两面,出于各种情景、观念、关系的“不食”,也是观察一个民族历史文化的颇有意味的视角。

 

——本文刊于《文史知识》2023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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