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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史艺丛] 嬴政搁朝鲜绝当不上皇帝,因为朝鲜有骨品制,娶低骨妻孩子会降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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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22 07: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嬴政搁朝鲜绝当不上皇帝,因为朝鲜有骨品制,娶低骨妻孩子会降级

 文史君 浩然文史 2023-05-21 19:38 Posted on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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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罗王


魏晋时期九品中正制的推行虽然形成了门阀士族,但其相较于先秦时期的世袭血缘制无疑是一种进步。配合九品中正制的则是各级官僚制,形成了制度化的官僚晋升系统。唐朝同时期的朝鲜新罗虽然名义上学习唐朝制度,却保留有大量本国特色制度,新罗便杂糅了官僚制度和世袭制度,形成了新罗特色的骨品制度,但这种制度更加僵化,更类似于种姓制度。


一、新罗简史


公元前2世纪,北朝鲜在战国燕国人卫满的组织下建立了国家,南朝鲜则过着茹毛饮血的野人生活。但在先进汉文明感染下,南朝鲜也从部落制过渡到了部落联盟阶段,形成了酋长领导的权力相对集中的马韩、辰韩、弁韩三大部落联盟。汉武帝设朝鲜四郡后,三大联盟归属于乐浪郡,为乐浪郡下的野人。随着汉帝国的战略收缩,帝国对四郡的控制下降,其中辰韩部落联盟下一个叫斯卢的部落崛起。经过漫长的武力征伐,斯卢吞并其他部落,至6世纪建立了新罗国,其领土约为今天南朝鲜的三分之一。唐军灭高句丽和百济,新罗通过依附唐军,充当带路党,扩张了领土。670年以后,新罗不断蚕食唐朝安东都护府领地,至677年唐朝撤安东都护府于辽东,承认了新罗对全朝鲜的统治,这样新罗统一了全朝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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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三国


朝鲜的《三国史记》记载了新罗的建国史,里面说大约是汉宣帝时期的公元前69年壬子三月,斯卢部六个村子的氏族成员,在阏川边上召开氏族大会,选举有德之人,突然与会成员接到上天感召,最后找到了一个叫赫居的男婴,一个叫阏英的女婴。13年后,二人长大、成婚、建国,国号叫徐罗伐,时间是公元前57年,赫居就成了第一代新罗王。


3—4世纪,徐罗伐开始吞并辰韩诸部落。至4世纪中叶,奈勿王时期仿汉制,形成君主制。6世纪初,徐罗伐人取“德业日新,网罗四方”之意,定国号曰“新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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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罗朝廷


二、骨品制的出现


通过《三国史记》记载我们发现,新罗(徐罗伐)建国并不是通过个人武力,而是氏族推荐的结果,这就带有巨大的贵族共和色彩,和清朝初期的议政王大臣会议十分相似,各贵族都是实权者,因此无法形成个人专断。


日本朝鲜史专家学者今西龙就认为斯卢六村是“血属团体”,通过血缘分配权力,这就是此后骨品制的雏形和来源。而斯卢六村又分为三大派系,即朴姓两村、金姓两村、昔姓两村,以三大派系的大本营为核心形成了古新罗的三大政治经济中心,即鸡林、金城、月城。王位就在朴、金、昔三姓之间轮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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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何为骨品制


为了维护本集团统治,朴、金、昔三姓确立了以“骨”确定品级的等级制度。今西龙认为新罗人对“骨”的观念近似于“血缘”,但又不同于“血缘”。那这个“骨”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呢?


新罗的“骨”是两家合并的产物,子辈的“骨”是由父母双方的“骨品”来确定的,这是和中国血缘制最大的不同。中国社会,血缘通常由父系决定,只要父系高贵即可,最著名的例子就是秦始皇嬴政的父亲是秦王,而母亲只是个舞姬,但嬴政血统依旧高贵;汉武帝娶歌姬卫子夫,其子刘据依旧可以被立为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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嬴政


新罗骨品制分为骨制和头品制。骨制分为三大类,即有王位继承权的王族为“圣骨”,无王位继承权的宗室为“真骨”,非王族阶层的为“非真骨”。头品则是对“非真骨”类而言的,具体为六头品、五头品、四头品,这些人可以做官,类似于魏晋中正官确定人的九品等级。四头品之下为三头品、二头品、一头品、奴隶等被统治阶级。


骨品制实际上更类似于印度种姓制。《新唐书·新罗传》记载,三大类之间不可通婚,这是为了保证“骨”的纯粹性。这里的不可通婚,实际是指不可娶为正妻。圣骨只能娶圣骨阶层的女人为妻,“王族为第一骨,妻亦其族,生子皆为第一骨,不娶第二骨女,虽娶,常为妾”。圣骨娶圣骨,无论孩子是男还是女,都为圣骨,如果无圣骨男子继位,那么圣骨女子也可以继位。著名的新罗善德女王金德曼就是如此。如果圣骨和真骨结合,由于真骨地位低圣骨一等,那就会直接拉低孩子的“骨”质,孩子就会沦为真骨,即便再优秀的男子,也和王位无缘。同样的,真骨只能娶真骨阶层的女人为妻,如果真骨娶了非真骨阶层,则其子孙直接降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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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德女王


四、骨品制下的官职


骨品制为新罗的基本政治制度,新罗社会体系完全建立在骨品制基础之上,新罗人日常行为规范和政治权利分配都要围绕骨品制进行。相对于较为宽松的九品中正制,骨品制更加严苛。新罗人用人选官必须以骨品为标准,配合骨品,新罗仿魏晋九品制设置了十七等官制。根据《三国史记》记载十七等官制为:一伊伐飡(音读为“餐”),二伊尺飡,三迎飡,四波珍飡,五大阿飡,六阿飡,七一吉飡,八沙飡,九级伐飡,十大奈麻,十一奈麻,十二大舍,十三小舍,十四吉士,十五大乌,十六小乌,十七造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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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罗官位


《三国史记》说,五等官大阿飡以上的官职只能由真骨人士担任,真骨人士起步就是五等大阿飡,最高可到一等官伊伐飡。六等阿飡到九等级伐飡,官职只能由六头品人士担任,最高只能到六等的阿飡,不可升为五等的大阿飡。但为了照顾统治阶级情绪,六等的阿飡开辟了支线,可升级为二重阿飡,然后是三重阿飡,最高为四重阿飡,这个四重阿飡相当于三等官迎飡。但因为骨品区别,所以即便享受三等官的待遇,四重阿飡仍为五等官大阿飡所歧视。


同理,十等和十一等官职由五头品人士担任,不可升为九等,但在十等官大奈麻一级开辟支线,大奈麻之后可升级为二重奈麻、三重奈麻,最高为九重奈麻。


四头品人士则只能担任十二等以下的官职,不可升级为十一等的奈麻,同样,在十二等的大舍级别设置支线,大舍之后是二重大舍,最高为七重大舍。


根据《隋书》《北史》记载,这种体系完善的晋升官制一般认为最晚出现在56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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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罗朝廷


服饰在封建时代作为身份等级的象征,自西周便已经明确,新罗将之引入,以骨品为基础加以改造,各阶层被严格限定在规定的范围内,是一种比九品中正制更加僵化的等级制度。简单来说,新罗社会各阶层使用的服饰、器具、房屋等,是依照骨品来确定,而非官职。


在服色方面,真骨用紫色;六头品用绯色;五头品用青色;四头品用黄衣。


在器具方面,真骨不可用金;六头品、五头品不可用金银;四头品以下不可用金银鍮石朱裹。


在房屋标准上,真骨住宅长宽不可超过24尺,不可用唐瓦,不可雕刻悬鱼,不可设置三重阶。六品头住宅长宽不可超过21尺,不可用唐瓦,不可雕刻悬鱼,不可设置中阶和二重阶,不可设置重门和四方门,马厩只可容纳5匹马。五头品住宅不可超过21尺,马厩最多容纳3匹,其他同上。四品头以下住宅不可超过15尺,马厩最多2匹马,其他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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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罗紫衣大臣


文史君说


新罗统治者通过骨品的划分,确定了新罗版的种姓制度,但印度种姓制度配合有相应的宗教,而新罗骨品制则没有宗教的精神力量加以维持,加上新罗以中原为师,中原先进思想不断传入,新罗的留学生也带回先进理念,新罗民间力量不断崛起,新罗的骨品制终于在7世纪初被破坏,出现了地方豪强垄断地方政权的情况。9世纪时,地方小将出身的张保皋(可能是四头品甚至更低)担任相职就是对骨品制最大的冲击。所以史学界认为9世纪80年代后,新罗便陷入土豪时代,骨品制完全崩溃。


参考文献


井上秀雄:《新罗的骨品制度》,《历史学研究》1965年第304辑。


木村诚:《6世纪新罗身份制度骨品制的成立》,《历史学研究》1976年第428辑。


(作者:浩然文史·紫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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