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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史艺丛] 读经的同学,请不要盲目迷信古代经学大咖:他们有时也是瞎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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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17 08:3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读经的同学,请不要盲目迷信古代经学大咖:他们有时也是瞎猜!

 文史君 浩然文史 2023-03-11 17:30 Posted on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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牺尊和象尊


大致于先秦秦汉时期成书的若干儒家文献,记载先秦时期人铸造、使用牺尊、象尊两种容器。如《诗经·鲁颂·閟宫》:“白牡骍刚,牺尊将将。”《周礼·春官宗伯·司尊彝》:“其朝践用两献尊,其再献用两象尊。”《礼记·明堂位》:“尊用牺、象、山罍。”然而,上述文献对牺尊、象尊的形制,并未有明确、详细的描述。由此导致汉代迄清代,历代儒者围绕牺尊、象尊的形制诠释,争辩纷纭。在诠释的过程中,一些著名经学大师,或臆说纷呈,或张冠李戴,值得今天乃至后世读经、研经者引以为训。


一、汉魏儒者对牺尊、象尊的诠释


现有文献记载表明,较早诠释牺尊形制的,是西汉诠释、传授《毛诗》的毛氏。他认为:“牺尊,有沙饰也。”即用“沙”装饰的尊,谓之牺尊。毛氏既未明确阐释何谓“沙”,也未明言究竟采取何种方式,以“沙”来装饰尊,即究竟是以某种材料制成“沙”形,然后粘附于尊之上?还是描画“沙”形于尊之上?所以,上述注释,对读经者来说,等于是一句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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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儒者郑众(?—83年,亦称郑司农、先郑,非东汉明帝、章帝时期的宦官郑众)才对牺尊的形制,做出较为明晰诠释。他认为,《周礼》记载的“献尊”中的“献” 字,应为“牺”字:“‘献’读为‘牺’。牺尊,饰以翡翠。”即用翡翠装饰的尊,就是牺尊。这一解释,较之西汉毛氏,显然清楚的多了。


与以明确言语诠释牺尊形制不同的是,郑众或因未见象尊实物,因而诠释象尊形制时,似无十足的信心。他或许依据自己的听闻、理解,同时又引用其他儒者的观点,对象尊形制竟然做出两种诠释:“象尊以象凤皇,或曰以象骨饰尊。” 意思是说,象尊或者是指铸成凤皇形貌的尊,或者是指用象骨装饰的尊。二者究竟何说为确?郑众未有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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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代象尊(湖南博物馆藏)


东汉后期著名经学大师郑玄(后世亦称其为“后郑”)作为享有盛誉、学说流延绵长、影响深远的经学大师,在诠释牺尊、象尊形制时,虽受毛氏、郑众之说的影响,对毛、郑之说,既有借鉴、沿袭,又有扬弃、完善。


郑玄对毛氏之说明确阐述:“沙”是凤皇。郑玄的弟子张逸感到困惑,向郑玄求教:“不解凤皇何以为沙?”郑玄回答说:“刻画凤皇之象于尊,其形婆娑然。”“沙”是“娑”的音转异声字,故“沙”为凤皇。牺尊,就是在尊上描画婆娑飘舞的凤皇羽毛图案的器皿。因此,牺尊亦可以叫作“娑尊”。


郑玄认为:象尊是用某种动物骨装饰之尊:“象,象尊,骨饰之。”至于使用何种动物的骨骼,郑玄也未明说。


东汉儒者阮谌(chén)则认为:牺尊、象尊,是在容器的腹部,分别描画牛、象图形,阮谌《礼图》云:“牺尊饰以牛,象尊饰以象。于尊腹之上画为牛、象之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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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时的牺尊


三国曹魏儒者王肃援引魏明帝太和年间发现的春秋战国时齐国青铜器实物提出,牺尊是指铸造成牛形,凿空其背部,用来盛酒、水的容器。王肃虽未见过象尊实物,但他依牺尊形制,进行了推测:“然则象尊,尊为象形也。”


二、后人的遵从或驳斥


自上述汉魏时期的儒者对牺尊、象尊形制进行诠释后,两晋迄明清时期儒者,或如唐儒孔颖达等人,对诸家之说,表示无所适从:“王肃此言,……与毛、郑义异,未知孰是。”或如宋儒吕祖谦、王应麟,清儒朱彬等人,对前人成说,并不简单、盲目的信从或驳斥,而是胪列诸家之说,不妄加裁断。


不过,部分儒者凭借自己的理解,在诸说之中,择善而从,并对异说予以驳斥。如宋儒严粲遵循阮谌之说。陈祥道则驳郑众、郑玄、王肃之说“皆臆论也”,至于王肃所谓牺尊有发现的先秦实物为左证,陈祥道认为,不足为据,他最终还是依据阮谌之说,绘制牺尊、象尊图。明代儒者方以智则驳斥郑玄之说“此何所据?直是臆说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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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儒孙希旦概括毛氏、郑众、阮谌、王肃等儒者之说后,提出,既然《周礼》记载的鸡彝、鸟彝、虎彝、蜼彝等器具皆以鸟兽命名,那么,它们的形制应与牺尊、象尊大体相仿。既然历代儒者对鸡彝、鸟彝、虎彝形制的诠释皆无分歧,即上述都是在器皿上刻画鸡、鸟、虎等禽兽图形,那么,牺尊、象尊亦应同例,即在器皿上描画牛、象图形。如此,郑众、郑玄之说皆误,应以阮谌之说为准。


宋儒郑锷、清儒秦蕙田等,或从文字学角度,或据器物形制应与时节相合观念,或据发现的先秦时期古器物,赞同王肃之说。


三、后人的兼采、创新


与前述儒者或无所适从,或不置可否,或旗帜鲜明地支持某家之说,对其他异说大加挞伐不同的是,两晋迄明清时期,若干儒者并没有盲目地信从前人成说,而是对前儒成说中的合理因素兼采并收,择善而从。


宋儒聂崇义认为,阮谌、郑玄牺尊之说皆合乎礼仪,因而两列其说,备读者采择。至于象尊形制,聂崇义则兼采郑众、梁正、阮谌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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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儒者不拘泥前儒成说。他们在借鉴前儒成说的基础上,又依自己对文献的理解,提出新的理论。南朝梁儒者刘杳虽赞同王肃说,但他又认为,古之牺尊、象尊皆应为木制。宋儒章如愚则将毛氏所说“沙饰”释为以沙牛:“盖牛有二种,一曰沈牛,牛之善水者也。一曰沙牛,俗亦谓之黄牛。”清儒姚炳则认为,牺尊有两种形制,一如王肃等儒者之说及发现之古代实物,一略如阮谌之说。不同之处在于,牺尊之腹、足处,并非如阮谌所说绘有牛形,而是铸制成牛首形。


文史君曰


综合上述,由于大致在先秦秦汉时期撰作成书的若干儒家文献,如《诗经》、《周礼》、《礼记》等,对牺尊、象尊形制没有明确、清晰的记载,导致汉魏时期的儒者诠释此问题时,或据自己对经文的理解,或借鉴前人成说,提出了不同的观点。魏晋以后历代儒者,大多对汉魏儒者之说,或尊奉,或驳斥,或兼收并蓄,或另创新说,聚讼纷纭,并无定论。直至近现代考古发现牺尊、象尊实物,歧异、争执始渐趋平息。


古代儒者善于自觉借鉴前人成说中的合理因素;不唯唯诺诺、人云亦云,勇于怀疑、否定前人不当学说,并详加考证、辩驳。这种勇于创新、严谨求实的学术研究风气、治学方法和思想观念,值得今人乃至后世学习、传承。而他们存在的多空想臆说,缺乏实证精神;读书不精,思虑不谨,对前儒学说或断章取义,或张冠李戴,或误解原义,或混淆异说等现象,值得今人乃至后世引以为鉴,警惕自励。


参考文献


  1. (战国)佚名撰、(东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清)阮元校刻:《周礼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


2.(春秋战国)佚名撰、(东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清)阮元校刻:《仪礼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


3.(西汉)戴圣编纂、(东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等疏、(清)阮元校刻:《礼记正义》,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


4.(北宋)聂崇义:《三礼图》,通志堂刻本。


5.(清)秦蕙田:《五礼通考》,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作者:浩然文史·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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