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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史艺丛] 明朝的财政制度极其混乱,相比宋朝是个大退步 | 短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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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16 02: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明朝的财政制度极其混乱,相比宋朝是个大退步 | 短史记

杨照 短史记-腾讯新闻  2022-05-16 03:06

作者丨杨照   
编辑吴酉仁

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不像宋朝皇帝那么信任文人。


他的出身与他的个性,都导致他对人民的高度控制欲。虽然统治的是大帝国,朱元璋的理想却是人民彻底被动,完全农业化,完全素朴。他依照这样的想象来订定制度,这些制度忽略了帝国内各地的差异性。因为和现实有太大的距离,这套制度无法真正落实产生效果,反而产生了和朱元璋的设计用心完全相反的结果。


一、没有统一货币,倒退至谷物本位

在财政上,国家管理的首要工具是统一的货币,以及用货币统一计算的收支。然而朱元璋在制度中设下了根深蒂固反商业、反货币的精神。

明朝前后276年间,一共进行过40次铜钱铸造。铜钱是明朝真正的官方货币,40次的铸造一共造了80亿文左右,平均每次2亿。2亿枚铜钱,是宋朝平均2年内的铸造量!以铜钱为准的话,明代的货币发行量,大幅萎缩为宋代的1/60左右。这样的货币规模要如何满足社会上所需要的商业活动需求?

明代的商业活动没有因为货币不足而窒息停滞,倒退回纯粹农业社会,是因为白银有效补充了铜钱的不足,成为价值更高的上层货币。西方大航海时代从美洲增补了大量的白银,进入亚洲来交换瓷器、香料等物品,确保了白银的供应持续增加。不过在朝廷的制度上,维持着保守的精神,从来没有将白银定为官方的货币,因而造成了社会的紊乱。

明朝前面100多年,甚至是禁用白银的,后来解禁了,准许流通,再进一步,准许以白银缴纳税款。然而朝廷从来没有要负责管理白银,更没有要发行官方的白银货币。

朝廷不管白银,白银得以在民间自由流通,刺激创造了繁荣的“资本主义萌芽”的现象,那是极其活跃的白银经济。然而换另一个角度看,这种情况,却给朝廷制造了许多难以解决甚至不可能解决的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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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代民间流传的朱元璋像

在国家财政上,明朝是大倒退。

从唐朝颁行“两税法”,国家财政就朝货币化、统一数字化的方向发展,到了宋朝已经有了每年以铜钱来计算的财政管理体系。然而在朱元璋的农业社会想象中,放弃了以铜钱管理国家财政的做法,倒退回谷物本位,用“石”作为国家财政的计算单位。

明代国家财政的关键数字是“2700万石”,这是朱元璋留下来的总田赋定额。明代的田赋,沿用了唐朝“两税法”的惯例,分在夏、秋两季征收。之所以分两季,主要是针对不同的作物,夏季收的是麦子,秋季收米。“2700万石”这个数字看起来是统一的,实际上却是将麦和米两种作物的重量加在一起产生的。“2700万石”是一个重量总额,中间有一部分是麦,一部分是米,这两种作物的价值不一样,价格会变动。米的价值一般高于麦,差距最大时一石米可以比一石麦贵上四成。然而在国家财政上,这两种作物被一视同仁加总计算。

不只如此。田赋征收还牵涉其他作物,那些不能和米、麦直接用重量加总,所以规定要“折色”,也就是折算。受到反货币意识形态影响,朝廷折算故意不以铜钱为标准,先规定一石米和一匹棉布的交换比例,再将其他东西折算为布,最后才算回应该等于多少石的米。除了“折色”之外,还有“代纳”的问题。一个地方平常缴纳豆子,然而这一年朝廷特别需要木材,于是就改征木材,这中间又要有一个换算比例。

朝廷税收,每一件都牵涉到换算,但依照规定不以铜钱为中介来总计,必须保留农业生产中的重量单位“石”。明朝坚持用这种不方便的方式计算税赋达100多年,直到16世纪,才随着白银解禁,将一石米换算为0.3两白银,勉强有了中介货币单位。而且如此复杂的事务,在朝廷里并没有一个类似今天财政部的单位,当然也没有专业的财政部长和部员。最接近财政部的是户部,但户部和现代财政部有一项关键、无法弥合的差异,户部是纯粹的执行单位,不具备出台政策功能。户部不管预算,也管不到什么物资要在哪里征收,总共要征收多少。他们只管想办法达成上面交代的目标。

那政策、预算在哪里订定?理论上,掌管户部的还能有谁?当然是皇帝,只有皇帝能下这样的政策命令,户部只是执行,并将数据汇总而已。

史料显示,14世纪末,有一年进入户部的地方财政数据,达2347笔之多。这些数据在到达户部之前没有先整合,无法整合。数据五花八门,用各种不同格式写成,很多数据北京的户部还要透过南京的户部才能取得,就算北京户部自己辖下的各省,也都有省内收集数据的方式,一直到县的层级,都没有统一。而管理这些复杂数据的户部,在那个时候整个单位上上下下,一共51个正式官员,加上160个胥吏,如此而已。

二、到处在角力,真正做事的人很少

明代朝廷的组织编制中,有一个单位叫“十三清吏司”。

“十三”来自“十三省”,是各省和中央朝廷的联系单位。不过“十三清吏司”除了要管13个省之外,还有很多很杂的业务。要管北直隶、南直隶这两个不在13省以内的特别区,要管盐业专卖,要管漕运仓储,要管御马房,等等。

当时,北直隶的财政由福建清吏司兼领,南直隶由四川清吏司兼领,盐业由山东清吏司兼领,钞关由云南清吏司兼领……这样的安排很怪吧,为什么将北直隶的业务和福建的放在一起?这中间只有一个简单的考虑,那就是福建、四川、山东、云南、广西、贵州这些个地方因不同理由相对比较闲,所以就分到监管业务,顺便做点别的事。管理中央和地方财政的联系,还有余力可以管其他业务,可想而知在本业上是用什么态度在管了。

前面提到户部的员额,最多的时候增加到74个官和165个吏,官增加了将近一半,吏却只多了5个,但真正在做事的,是吏而不是官。吏不像官,没有统一的晋用渠道,都是靠人际关系上来,有很多亲戚同乡的联结。一个单位中的吏形成复杂而坚固的师徒、亲戚、同乡关系,彼此掩护,和官之间则形成表面上下隶属,实际紧张角力的关系。

“流水的官,铁打的吏”,官来来去去,不只是调动频繁,而且自己都无法控制什么时候被调到哪里去,也就不可能有所准备。没有准备到了任地就任新职,几乎不可能立即进入状态,要做什么事,都必须问已经在那里、长期在那里的吏。

因而我们可以更简单地这样看:明代的户部人力微薄到真正在做事的,不到200个人,这和宋代的规模相比,都少了一半以上。宋代的财政管理逐渐朝专业化发展,明代相较却开了倒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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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代官方颁布的朱元璋像

户部规模太小,能管的很有限。而除了户部之外,国家财政事务还牵涉其他单位。例如兵部,“卫”“所”这种军事机构的经费,有些会分配由一个县或一个州来负责供应。分配到的州、县的财政收支,就脱离了户部的管辖范围,改为隶属于兵部。兵部还需要用马,交由民间以摊派方式养马,养马各户的田赋、力役就转由兵部管理。后来政府发现效果不彰,便改弦更张重新征收田赋、力役,用这方面的收入找专人养马,但是这些民户的田赋、力役收入仍然继续放在兵部,没有退回户部统筹收支。驿站也属兵部,由附近的里甲来负责提供资源,这部分的财源又从户部转归兵部。

总体来看,兵部和户部在财政划分上多有交错混杂。兵部和户部是平行单位,互不隶属,理论上只有皇帝能整合这两个部门的业务,然而皇帝可能有那样的精神和本事去了解这中间的复杂关系吗?

工部也和财政事务密切相关。工部负责建设,要分项确定材料的数量和来源:需要多少木材,由哪个地方出;需要多少石头,由哪个地方出;需要多少工匠,由什么地方负责提供等。这就又牵涉到摊派。摊派到达地方,本来规定缴米缴豆子给户部的,要改成缴木材给工部,于是户部原定的收入就少了。户部经常会因此对工部不满,产生紧张关系。但它们之间也没有固定的协调机制。

三、只有皇帝能管控,等同于没有管控

财政工作中最重要的一项是预算。

明朝的财政只有一个不精确的数字作为预算的基础,那就是朱元璋定下来的“2700万石”。朝廷的首要执行责任是每年要收到这2700万石实物,依照这定额层层分派下去,不管各地征收的条件有了什么样的变化,2700万石这个数字是不变也不能变的。更荒唐的是,不管国家总体需要花多少钱,真正花了多少钱,这2700万石也不会变。2700万是“定额”,而不是“预算”。“预算”的意义与作用是事先估计、调配大致可以有多少收入,要有多少开销,让这两者不要有太大的差距,维持平衡。

没有人知道明朝的财政岁出是多少。其中最麻烦最没有底的,是宫中的开销。明朝的皇帝和朝廷彻底合一,过去宫廷和朝廷两套收支安排的方式被打破了。汉朝九卿中的太常、光禄勋等是服侍宫中的,宫中的收支由少府管理,和朝廷财政是分开的。明朝取消宰相,以前宰相代领朝廷形成的独立系统消失了,皇帝自己担任朝廷领导,于是朝中与宫中分不开了。一方面,皇帝的公事和私事分不开了,另一方面,皇帝的公共开支与私人开支也分不开了。明朝官僚体系里的2万名正式官员,加上5万名胥吏,都要由皇帝自己领导、管理。紫禁城内有超过50个单位,也要由皇帝自己领导、管理。

宫中开支有很大一部分是以户籍来处理的。工人成为宫中匠户就不再属于户部管辖,不用缴交田赋。担任宫女的属于“女户”,一个人进宫当宫女,就全家免征。朱元璋的理想是用户籍性质管住每个人,农户就务农,铁匠就一直打铁,都不要变动,以创造一个最稳定的社会。不过这种理想不可能实现,最终只能要求世代至少要有一个人继承这个专业,名义上其他人也不能转入别的专户,于是最常见的做法就是去从事唯一不受专户限制的行业——商业。这是促使明朝商业发达的另一项因素。

明朝的官僚系统上上下下7万员额,巅峰时期的宫中宦官也达到7万人,如果再加上宫女及其他人员,依赖皇宫生存的人绝大部分时间都在10万人左右。10万人也就意味着10万户免征。这还只是人力成本,没有计入物资开销。也就是说,紫禁城里的这个小王国的开销,并不比外面的大帝国少。而且,宫中开支牵涉到皇帝的绝对权力,无法有定额,无法有预算。像正德皇帝要盖豹房,他下令盖就得盖,不会事先考虑有没有这笔预算,更不可能以没有安排这笔开销来阻止皇帝。

这类大宗开支全由皇帝的主观任性掌控,没有预算,整体的国家财政当然不可能稳定。

明朝的户部之下,有一个单位叫“太仓库”。这个名称显然是从米粮储存、管理事务上来的。不过这时候,“太仓库”里收管的,已经不是米粮了,而是白银。当时的主要货币白银收藏在这里。

明成祖迁都北京之后,南京另有一个小政府,有自己的银库。另外太仆寺也有自己的银库,称为“常盈库”。前面提到的工部,也有自己的银库,叫“节慎库”。另外,光禄寺也有自己的银库。

在这几个银库间有一个术语叫“划拨”,光看字面都可以感觉痛,那也就是要将一个银库的白银,转到另一个银库去。谁有“划拨”的权力呢?只有皇帝。所以不能说户部银库短缺,去调工部的,也不能工部没白银了,去问一下光禄寺有没有。户部不知道工部有多少,工部也不会知道光禄寺有多少。财政大权完全只在皇帝一人的管控中。

只有皇帝能管控,实质上等于没有管控。在《明实录》中经常可以看到,即使皇帝要“划拨”这些单位的钱财,他们的第一反应几乎都是拖,能不拨就不拨,能晚一天拨就晚一天拨,从本位立场出发,拨给人家自己就没有了。他们先拖着不拨,再找理由上奏皇帝,试图说服皇帝打消“划拨”的念头。

有“划拨”的办法,但真实状况下,即使皇帝下令,“划拨”都很少施行。工部要疏通运河,要从自己的银库里开支,不能动用户部的。财政收入已经受限于“2700万石”的定额,划分上又僵固在各单位的本位区划,使得开支因为没有弹性而必然没有效率,需要用钱的单位因为没有钱而无法推动业务,有钱的单位将钱花在没有迫切需要的项目上。

四、没人知道具体向老百姓征了多少税

明朝的地方制度问题很多。

地方有省、府、州、县四个名称,但不必然都是四级。大部分情况下是三级,省一定在最上面,有些州上面没有府,有些县上面没有州。还有些州底下没有县。明朝以前,中国历史上的统一王朝都没出现过这种混乱状况。

依照朱元璋的设计,县是税赋征收单位,负责确实执行收税上缴。府是负责会计,依据所辖县的生产财富多寡来调整分配税赋数目。省则负责转运。征收来的物资、白银,不需要经过府,直接从县送到省,再由省分发转送出去。这三级在财政上有明确的分工。

变成了奇特的四级制后,财政办法便随而糊涂了。府无法确定到底是第几级,有时是由下而上的第二级,有时是第三级,多出了原本没有财政分工角色的州,那就不知道究竟哪个单位负责会计、哪个单位负责征收。比较稳固的,是县总在最底下,在征税上处于最核心的位置。然而一个县的人事编制总共只有三个人—县丞、主簿和典史。再加上吏,顶多也不过10人左右,要如何能有效地完成收税的任务?何况他们要处理要负责的,又不只是收税。

而且,明朝的官吏人员明显不足。2万文官、5万胥吏,一共7万人,绝对数字看起来很大,然而明朝在巅峰时期有13个省,140个府,193个州,1138个县。光是一个县分配三个文官,就占掉了3000多个员额,难怪只能用这么小的规模来编配。为什么官僚体系没有随着业务发展而扩大规模?这又是朱元璋的信念遗留,而且朝廷财政有着“2700万石”的上限,阻挡了官员人数的增加。朝廷永远没有足够的钱来养更多的官员。造成的结果就是明朝官吏薪资很低,因为国家财政上的收入只够满足那样等级的人事费用。

明朝官员正一品的一年薪俸是1044石,最低的从九品是60石。正一品官员靠这样的薪俸在大部分情况下可以过得不错,但如果住在京师,那就有点拮据了。领60石的从九品,当然更不可能靠朝廷的正式薪俸过日子。

官员们都必须自己想办法,主要是在运送、转交钱粮上想办法。如果说国家给的定额是1.2万石,那么县里的说法变成是1.2万石叫“起运”,是要运出去的,另外多加一份“留存”,两者加在一起才是征收的总额。“留存”也不是都留在县内,还要算府或州要留的。“起运”依照朝廷的定额,“留存”可就没有一定了,所以表面上朝廷维持“2700万石”的固定数字,但实质上,朝廷完全不知道每年各地征收了多少,没有任何人任何单位有这个数字,能够掌握这份总量,更不可能知道并决定其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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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代画家张宏画作“农夫打架图扇页”,引自故宫博物院官网

明朝的国家财政没有统一的货币,没有财政部,没有中央银行,没有预算,也没有稳定的地方制度。最麻烦的是,财政上没有换算的弹性,表面上看一切都固定绑死了,一个地方需要分摊的定额没得商量,一个官员能从国家领多少钱,也没得商量。可是在这样没有弹性的表面底下,却有太大的空间,让每个官员能做很多户部管不到、工部管不到、兵部管不到、刑部管不到,即使想管也没有工具可管的事。

例如一个地方的摊派是缴给户部,相邻另一个地方的摊派缴给兵部,那么这两个地方相比谁缴得比较多,户部算不出来也管不着,兵部算不出来也管不着。就算地方上自己查出来了,觉得有不公平的地方,那么去找户部不对,去找兵部也不对,理论上只能找皇帝,但皇帝怎么可能管!

明朝这套官僚体系的败坏,关键不是道德上的败坏,更严重的是管理上无能的败坏。过去很多人批评儒家在政治上的家长心态,阻碍了民主的发展,然而明朝的问题比这个更根本。和之前的宋代相比,明朝的官员就算想当好家长,都缺乏可以贯彻爱民、护民用心的条件。明朝的官僚体系中内在的管控考核机制完全消失了。到底两个人的表现谁比较好?到底谁做的事情比较多?所有这些标准,都变得很主观很模糊。于是整个文官系统的个性,也就必然倾向于“看人挑担不吃力”。大家最有本事做的,是去批评做事的人。

对于提出批评,他们很会,有现成、学了很久的道德修辞方便运用。相对地,如果真的要去挑担,他们可就没有能力,没受过训练,没有准备了。进入这个系统,再聪明、再能干的人,都找不到方法可以有效工作,只能将精力与挫折发泄在道德修辞上。道德修辞不只压过了一切,而且成为官僚系统中的一份执迷(obsession)。一切都被归到道德,只有无所不在的道德修辞是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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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节选自《讲给大家的中国历史 11》,杨照著,中信出版集团2022年出版,已获出版方授权。原文较长,有删节。大小标题系编辑所拟。

作者简介:杨照,历史学家,1963年生。台湾大学历史系毕业,兼修考古学和人类学,入美国哈佛大学东亚语言与文明研究所,为哈佛大学博士候选人,师从张光直与杜维明,研究专长为中国古代思想史、人类学。曾任职于“中央研究院”史语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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