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树前头万木春:航空兵究竟该如何夺取制空权?
新浪军事 2019年07月08日
在之前的《为何歼-20无法成为我国下代舰载机》中,受篇幅所限,我们并没有就海战中的“制空权”问题做太多铺垫,而是直接将“‘夺取制空权’这个词在大多数情况下跟舰载航空兵又没有什么关系”当做了论证前提。不过这也不免使很多没有太多理论知识储备的网友听得云里雾里。毕竟当年作为很多军迷启蒙的军事类杂志和电视节目都是将“制空权”一词作为战争的“制胜法宝”供上神坛的。
与其他任何讨论一样,任何关于“制空权”的探讨,都不可能脱离这一词汇本身的起源坐而论道。1921年,意大利军事理论家杜黑首次将他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关于“未来战争”的主张定稿成文,这就是在军事理论界鼎鼎大名的《Il dominio dell'aria(英译 the command of the air,汉译制空权)》。我们之前其实也已经提到过,杜黑看似一直在说(狭义的)制空权,但这本书却又字字句句都在围绕着制空权的核心——一种全新的战争理论,即使用超越平面的攻击手段直接瓦解敌国的战争能力。
在杜黑的眼中,空军的最大特点是其可以直接“飞越”地面防御,把炸弹扔到敌人拼命想要保护的心脏地区,这也是其整个理论的核心所在:因为空军可以超越地面和海面防御的天空中自由的打击敌人的工厂、交通枢纽、居民点……总而言之是一切使之能够继续战争的东西。所以当我方能够自由的使用空军对敌人进行打击而敌人不行的时候,我们就可以强迫敌人做任何事。由此,杜黑才引出了制空权的概念——与敌人争夺使用空军攻击对方的权力,或者说“夺取制空权”。
在杜黑之前,人们普遍认为只要取得空战的胜利我方就“在空中占有优势”甚至“夺取了制空权”(这实际上与不少网友的看法不谋而合),但杜黑却旗帜鲜明的指出,依靠空战来摧毁敌人的飞机“即便不是毫无作用的,但也是效果最差的办法”。因为空中的飞机可以逃避,但飞机不可能持续在空中飞行而不降落,这些飞机总归要降落到基地里,而如果在其降落之前基地就已经被摧毁,那么这些飞机也就相当于是被摧毁了。所以摧毁敌人的空军最好的办法就是由轰炸机进行轰炸。
历史上的战例也无数次的证明了杜黑的远见卓识:无论是几次中东战争、科索沃战争、海湾战争、车臣战争还是后来的伊拉克战争、利比亚战争、叙利亚战争中,空中优势一方都在竭尽全力的对劣势一方的空军基地和机场进行压制和攻击,空中战斗往往只发生在丧家逃窜的劣势方飞机和紧追不舍的优势方飞机之间。
由于杜黑生活的年代飞机和舰艇还是两种没有太多交集的兵器,所以其自然也无法专门为海军航空兵的发展提出太多的意见。不过从后来的战争实践来看,海军航空兵比杜黑构想的空军更加经典且单纯——由于航空母舰本身的脆弱性,“轰炸机场”对于海军航空兵的重要性还要远胜于空军。
航母本身的脆弱并非我们凭空臆造的。以中途岛战役为例,日本赤城号航母被一枚航空炸弹命中后直接失能(即失去作为航空母舰的功能)被毁;加贺号被一轮4枚炸弹命中后失能被毁;苍龙被一轮三枚炸弹命中后直接被毁;飞龙被一轮三枚炸弹命中后失能并在不久之后被烧毁;美国约克城号航母被一轮三枚炸弹命中后失能,并在稍后的攻击中被彻底击毁……
不仅仅是中途岛海战,纵观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每一次有航母被命中受损的战例中,几乎没有任何航母能够在一轮有效的炸弹攻击后继续保持航管能力。不同航母之间的区别只是像光辉级这样的装甲航母能够以较快的速度恢复航管能力,而像翔鹤级、埃塞克斯级这样的非装甲航母则往往需要灭火后回到港口进行大修而已。
二战结束后虽然没有直接对航母进行攻击的案例,但美国超级航母的几次事故可以证明即使是战后的超级航母也是一样的脆弱:1967年7月29日,福莱斯特号航母上一架F-4鬼怪战斗机挂载的5英寸FFAR火箭弹突然失控发射并命中其前方的一架A-4天鹰攻击机,这次小小的爆炸引发了一系列的连锁爆炸并导致福莱斯特号甲板被毁,航管失能同时全舰燃起大火。火灾持续了约14个小时后才宣告扑灭,但即便是火灾被扑灭后,福莱斯特号仍旧未恢复航空能力。
在福莱斯特号事故仅仅一年多后的1969年1月14日,企业号核动力航母甲板上的一架F-4鬼怪战斗机上的一枚5英寸FFAR火箭突然失控爆炸并引发连锁爆炸和火灾。这次事故使当时最新锐的企业号航母瞬间失能。企业号飞行甲板上的火灾与4小时后才告扑灭,如果是在战斗中,这已经足够敌军进行一次“处分式”攻击了。
要知道,引发这两次重大事故的FFAR火箭战斗部装药质量不过仅仅几公斤。如果要换成战斗部装药量高达上百乃至数百公斤的主流反舰导弹,直接造成的伤害必定远大于前者自不必说,其引发二次损伤的能力也要远超前者。唯一不确定的只有,反舰导弹能否命中敌方的航母而已。
说到这里,其实在上一期的留言中也有很多网友提到了这样一个观点:如果己方没有像F/A-18这样一款所谓的“空优战斗机”的话,根本就无法使用攻击机对敌方航母进行攻击。这种观点乍看之下似乎有几分道理,不过细论之下实则站不住脚。之前我们曾经提到过提康德罗加号和富兰克林号在二战末期被困兽犹斗的日本航空兵重创的例子,在这些战斗中,美军航空兵的兵力都处于绝对优势,还有舰队防空雷达的引导。不过在这些战例中,“海量”的空优战斗机都没有能够成功阻止日方的空袭。要知道,二战末期美军舰载机性能领先日本飞机至少半代,数量更碾压后者,还有舰队雷达提供截击预警。
到了冷战时期,为了突破拥有“航母上空制空权”的美国海军的防御圈,苏联人必须能够在更远的地方对航母进行攻击,于是苏联轰炸机开始使用导弹代替炸弹进行反舰作战;为了能够在更远的地方拦截苏联轰炸机,美国人开始使用F4鬼怪这样的高速截击机替代F9F这样的低速空优机,在更强大的预警雷达的导引下拦截苏联轰炸机;为了应对美军的高速截击机,苏联轰炸机也开始提速,进而压缩美军的防御时间,造成防御漏洞……这种矛盾双方看菜下碟的最终结果,就是上一期中我们所说的超音速突防vs超音速截击的技术路径,这也是在两强相争的背景下攻防两端发展的必然结果。
此外,留言中网友们津津乐道的所谓“后大猫时代”F/A-18以及F-35的崛起也并没有很多人想象的那么复杂——苏联亡了,会超音速突防攻击美国航母编队的轰炸机群也随之消失了。在“一分钱一分货”的武器装备领域,像F-14这样的高端打手自然身价不菲,而既然强敌已经消失,那么低端廉价的F/A-18就已经满够用了。
对于F-35C来说也是一样的道理。在上世纪80年代,美国海军的原本计划是使用NATF项目(美国海四代)和ATA项目(先进战术攻击机)分别替换当时现役的F-14截击机和A-6攻击机。不过后来苏联亡了,美国人再也找不到这些昂贵兵器的用武之地了,NATF项目和ATA项目也被双双叫停。90年代,海军对新型截击机和新型攻击机的需求被强行与空军JSF(联合攻击战斗机)项目合并,这也就是后来的F-35C。相信《出鞘》的老读者应该都清楚笔者并不反感,甚至于可以说相当喜欢F-35这款飞机。但这并不代表这款飞机是尽善尽美的。实际上其最大的优点——信息化作战能力可以套用到任何一种作战飞机上。
纵观美国航母主力舰载机的更迭史,基本就是一部苏联红海军由弱变强再由强变盛最后盛极而亡的历史。同样的道理于当下也是一样,在F-35战斗机研制的年代,美国海军甚至找不到一个能用来当成靶子打的敌人,别说F-35性能尚可,就算美国航母只能用二战活塞机又有谁奈其何?但这就意味着美国人走的就是正确的道路了么?至少《制空权》理论会说“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