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大一圈压死人:我国为何不应该继续建造中型航母?
新浪军事 2019年06月28日
在之前的《出鞘》中,我们简单梳理了决定航空母舰大小重量的决定性因素。在当时,我们以“最终要发展超级航母”为前提,对我国未来航母的发展路线做出了推测。不过,其实也有不少人认为相比于“浮动的铁棺材”超级航母,小巧灵动的中型航母才是未来的发展方向。比如上期留言中就有网友提出了这种观点:记得在某杂志一篇关于系统工程的文章上透漏的只言片语来看,有声音认为大型航母的生存力不如中型航母(鸡蛋篮子)。认为如果要单纯进行第一岛链制空作战,四代重歼加加油机比航母成本低,生存力强。
这里我们先说说问题的后半部分,即“第一岛链制空作战”的问题。其实航母从来都不是用来进行“制空作战的”。由于航母搭载飞机数量极为有限,过于看重所谓“制空”能力就会相应的削弱自身的攻击能力。所以对于一艘航母来说,通过击沉/瘫痪对方的航母/机场来“制空”远比任何形式的“争夺制空权”都来得更加直接有效。此外,一直大型海军的作战海域更不可能“画地为牢”式的圈定某一个封闭海域,上一个这样做的还是提尔皮茨领导下的德意志帝国海军,而后者也因为这种愚蠢的策略而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关于问题的前半部分,其实大型航母(用现在的话说叫做超级航母)和中型航母(这里我们泛指轻型航母以上超级航母以下的所有类型)之争古来有之。上世纪20年代,五大海军强国建立了华盛顿-伦敦海军裁军体系,详细的规定了缔约各国各类型舰艇的建造配额。或者用网友的话说——确定了各国的“鸡蛋数量”。在这一硬性限制之下,缔约各国均遇到了“到底是造大量的小型舰艇,还是造数量较少但是单舰战斗力较强的舰艇?”的选择难题。
以美国为例,在按照条约规定将列克星敦和萨拉托加两艘战列巡洋舰改造成排水量近4万吨的“超级航母”后,条约规定的航空母舰限额只剩下了69000吨。此时该如何有效地利用剩余的吨位配额,就成了摆在美国海军面前的棘手问题。在最初的讨论中,单舰排水量小于10,000吨的小型航母方案被首排除了,理由是“太菜”。进入实际论证阶段的主要有三种方案:3艘排水量23,000吨的大型航母、4艘排水量17,250吨的中型航母和5艘排水量13,800吨的小型航母。
在这3种方案中,23,000吨航母方案单舰战斗力最强,但载机总量最少;13,800吨航母方案载机总量最多,但单舰战斗力最差。不过这两种方案因为各具特点而被更加广泛的讨论。与之相比17,250吨航母因为两头不讨喜,所以一直没有太大的呼声。最终,再三权衡之下,美国海军还是选择了载机总量更大的13,800吨方案以期能在舰队决战中“乱拳打死老师傅”。但美国海军同时还要求13,800吨航母必须拥有完全的航空操作能力,至少要能够运作起飞重量10,000磅等级的轰炸机。
由于要起飞10,000磅的轰炸机,所以航母的尺寸规格不能太小。因为航母的尺寸规格较大,所以航母的载机量也可以相应的增加;但尺寸又大、载机又多的航母重量肯定轻不了,所以为了满足吨位上的硬性要求,新航母的动力设备和装甲防护能力又都要做出一定的牺牲。在这些因素的制约下,美国专门设计的第一型航空母舰——游骑兵级设计定稿。
不过,稍后海军的演习和海军战争学院的推演证明,航母的速度是决定其性能的至关重要的因素——高航速不仅赋予了航母更强生存能力,还大幅提升了航母的任务到达能力和战术执行能力。所以为了纸面上的“载机总量”而牺牲这一性能并不明智。于是在后续的航母建造计划中,海军又开始明确要求新航母的航速必须至少达到32.5节。显然,在保证航母航空操作能力不变的前提下,32.5节航速和13,800吨排水量并不能兼得。最后吨位限制成了被舍弃的因素,这也使得后来建造的约克城级航空母舰的排水量到达了20,100吨。
但20,100吨的约克城级也算不上什么“最优解”。这样的吨位确实可以兼顾航母的航空能力和机动性,但装甲防护能力就难免要靠边站了。事实上,这个问题在稍后的太平洋战争中毕露无疑——防护能力贫弱的几艘中小型航母除了企业号和根本没怎么上战场的游骑兵号之外全部战沉。而列克星敦级、埃塞克斯级两型设计平衡的大型航母则只战沉了列克星敦一艘。不仅如此列克星敦号在战沉之前还表现出了异常强大的生存能力,这是上面所说的几艘中小型航母望尘莫及的。
为了弥补装甲防护的不足,美国人在绕了一大圈冤枉路后,终于走上了大型舰队航母的道路。后来世界上建造数量最多的一级舰队航母——埃塞克斯级由此而来。可以说,从1922年开始设计游骑兵级到1942年埃塞克斯级服役。美国人用整整20年的时间论证了这么一个道理——大型航母真香。
上世纪二十年代美国人做出这种选择是情有可原的。毕竟在“鸡蛋”数量有限的情况下,大部分人的第一反应都是舰载机总量的最大化。更不用说上世纪20年代航母刚刚兴起,航母该如何建造、如何使用都需要摸着石头过河。但是,在“鸡蛋”数量本身不受限的后条约时代,再走一遍美国人走过的冤枉路显然就没有什么道理了。因为这个时候中型航母与大型航母之争已经演变成了一个纯粹的“经济学问题”,即如何用花最少的钱,建造最多的战斗力。
战争结束后,起降100,000磅轰炸机的硬性要求让美国人走上了超级航母的道路。也正是因为这一点,此时并没有什么人想要“复辟”中型或者轻型航母,毕竟不能进行战略核打击的航母都是渣渣。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了上世纪60年代,也就是企业级诞生的年代。8台A2W核反应堆让企业号的造价达到了突破天际的4.5亿美元——几乎是同期建造的小鹰级(星座号约2.6亿美元)的两倍。这样的造价不免让美国海军背脊发凉——如果今后继续建造这样的核动力航母,在采购经费不大幅上涨的情况下,航母舰队规模肯定要大幅缩水,到时候美国海军很可能陷入无舰可用的窘境中。
为了应对这一问题,上世纪60-70年代的美国海军又站在了十字路口上。首先,超级航母肯定是不能扔的。问题仅仅在于到底是抛弃核动力,继续造肯尼迪级的后续舰,还是建造企业级的“成本控制版”。而如果企业级后续舰成本控制失败,是不是需要一款轻、中型航母来填充舰艇数量。为此,美国人在上世纪60-70年代拿出了3型舰艇的设计方案,即:“成本控制版”的核动力超级航母尼米兹级;中型多功能航母(Aircraft Carrier Vari-Purpose , Medium)CVV;轻型STOVL航母“制海舰”(Sea Control Ships , SCS)。
其中尼米兹级自不必说,STOVL轻型航母大致相当于体量略大的英国无敌级。而所谓CVV实际上是一种6万吨级的“缩短版”超级航母。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其甲板宽度达到了惊人的77米多,能够较为高效的运作像F-14这样的重型舰载机。在预想中,CVV的航空联队除了必备的直升机、预警机、反潜机外,一共能够携带2个战术飞机中队,截击/攻击能力大致可以认为是超级航母的一半——可能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其也只计划了两条弹射器。
在成本方面,肯尼迪级后续舰建造成本约为16亿美元(此时布雷顿森林体系已经崩塌,美元大幅贬值,因此不可直接与企业号相比较);尼米兹级的建造成本约为22亿美元;CVV中型航母的建造成本约为15亿美元;SCS轻型航母的造价为13亿美元。换句话说,如果抛弃核动力,继续沿用常规蒸汽动力系统,那么美国海军只需要额外付出1亿美元的代价,就可以让航母的打击/截击能力翻倍。
而即使完全不考虑常规动力超级航母,只对比CVV方案和尼米兹级方案,我们也能得到相同的结果——能够搭载4个战术飞机中队的尼米兹级,每个战术飞机中队平摊的造舰成本为5.5亿美元;而在CVV身上,这一数字为7.5亿,比前者足足多出了36%。更不用说尼米兹级的持续航空管制能力、战略和战术机动性、续航能力等作为“船”的性能指标都全方位无死角的吊打CVV了。看到这里,相信任何一个脑子正常的国会议员都会毫不犹豫的拥护海军继续建造超级航母,此时唯一的问题不过是到底要采用核动力还是常规动力而已。
其实中型航母之所以会如此之贵并非没有道理。不管是CVV这样的中型航母还是尼米兹级或肯尼迪级这样的超级航母,其舰载雷达系统、武器系统、航管系统等“吞金大户”的配置都是差不多的。此外,不管是超级航母还是中型航母,其整体建造工时也都没有什么大的差别,这也基本消除了两者工时费之间的差异。而两者差异最大的材料费(钢铁、电力、空气等)通常只占到了航母建造费用的15%左右,即使中型航母完全不需要在这方面花钱,也不可能拉开与超级航母差距。
综上所述,如果今天我国与上世纪20、30年代的美国一样,签署了裁军条约,航空母舰的总吨位有明文限制,那么中型航母尚可以在考虑之列。但既然现实中并不存在这样的限制,那么我国也就根本没有任何理由走上这么一条毫无任何性价比可言的道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