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7年9月,美国政府成功地狙击了数家投资机构合力以13亿美元收购莱迪思半导体(Lattice Semiconductor)的交易——而据传,其中就包含一家由中国政府控股的基金。在这场引人注目的半导体收购狙击战中,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也一如既往地发挥了“重要作用”。两个月后,在国会山,两党议员提交一项新法案,旨在通过进一步改革CFIUS来提升它的权限。
相比之下,北方华创要幸运很多。尽管同样面对升级版的美国对华投资审查,尽管由于特朗普差评的政权建设——由于任命的人手不足使得包括CFIUS在内的很多重要机构效率陡降——居然在不到3个月的时间里,他们的案子便得到了委员会的批准。即便在老道的业内人士眼里,这都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
这个案例究竟能不能算作“成功案例”?是不是孤例?有无可资借鉴的普遍意义?现在回答这些问题或许都还为时尚早。但中国企业在国内产能相对过剩、国际市场依旧诱人的情况下,走向海外、拓展全球市场乃是大势所趋。尽管在美国市场遭遇来自政府强力部门的持续阻击,但并不意味着其他欧美市场都将向中国企业关其大门。同时,即便在日益保守化、经济民族主义泛滥的美国,在规避敏感行业的情况下,中资的拓展依然有一定生存空间。
中国企业合理合法“走出去”,到包括美国在内的全球市场开展投资并购业务,既是企业自身国际化发展的必然需求,也是市场经济规律之使然。然而,我们今天遗憾地看到,美国有关部门以“国家安全”为借口,实质上却为保护主义逆流推波助澜,动辄把正当的商务交往和交易政治化、安全化,甚至直接贴上“间谍”的标签,这种泛麦卡锡主义的作为最终只能是损人不利己,把原本互利共赢的好事儿办砸。面对美国政府咄咄逼人的监管攻势,也需要我们的政府部门、外事机构行动起来,以政府对政府,以组织对组织,利用一起可能的手段和资源,保护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作者为察哈尔学会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