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得沸沸扬扬的日本留学生江歌被杀案,尘埃落定。凶手陈世锋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这已经是公诉方提出的刑期上限。
但对于绝大多数的中国人来说,这个判决结果仍然难以接受。因为在我们中国人古老而朴素的观念里: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才是天公地道。
是的,这样的观念,与当今世界主流“废除死刑”的价值观背道而驰。全世界大多数国家废除了死刑。据说,已经有70多个国家的法律明确规定,任何犯罪,不论轻重,都不得将犯人处以死刑。
在西方发达国家中,只有美国和日本保留了死刑,即便如此,每年执行的死刑也很少。日本1991年到2015年的25年间,一审被判死刑的只有197人,平均每年不到8人。被执行死刑的更是微乎其微, 2017 年只执行了 2 例,2016 年 3 例,2015 年 2 例。
关于江歌案,乌鸦已经关注了很长时间。因为案件一直在审理之中,在信息不完整的情况下,生怕自己写下过于偏激的文字,这篇推送也因此被拖到了今天。
今天我要写一个发生在1999年的真实案件,此案曾在日本社会引起激烈争论,并于2010年被改编为电视剧:《为什么你要和绝望抗争》
《为什么你要和绝望抗争》剧照
日本山口县光市,1999年4月14日下午2点。
18岁少年福田孝行伪装成水管工,按响了一户普通人家的门铃,他的目的是:强奸家里的女主人本村弥生。
福田把弥生压在身下,但遭到了激烈反抗。于是他死死的掐住弥生的脖子,在被害人窒息死亡之后,福田用事先准备好的胶带将弥生双手捆绑,在口鼻处黏上胶带(防止被害人苏醒),然后奸尸。
在奸尸过程中,弥生11个月大的婴儿在旁边哭泣,福田几次将婴儿抛向别处,可婴儿还是挣扎着朝母亲爬去…因为害怕婴儿的哭声引来邻居,也因婴儿破坏了他的兴致,福田抓起婴儿,反复摔打,然后再用绳索勒死。
被害母女
当晚7点,本村洋先生下班回家。他在衣柜里发现已经僵硬的妻子,然后在收纳柜上层发现塑胶袋包着的,只有11个月大的女儿的尸体。
1999年4月18日,惨案发生的4天后,日本警方逮捕了18岁的福田孝行。
第一次开庭时,本村洋抱着妻女的遗照出庭,却被法官阻止。理由是:被害者的遗照会影响未成年嫌疑人的情绪。
本村洋先生不得不给妻女遗照盖上黑布,才被获准带入法庭。
开庭时,福田孝行在辩护律师的授意下,才向本村洋先生鞠了一躬,说了一句:真是对不起,我做了无法宽恕的事。
而这句“对不起”,后来则成为法官认定 “犯人已有悔改之意”的证据。
法庭一审判决:无期徒刑。
因为福田孝行18岁是未成年人(日本20岁算成年),按照惯例,他大概会在监牢里呆个七、八年后就能获得假释。判决宣判后,福田孝行甚至在法庭上就对本村洋打出了“胜利”的手势
本村洋先生说:我很绝望。
司法保护的是加害人的权益,司法重视的是加害人的人权。被害者的人权在哪儿?被害家属的权益在哪儿?如果司法判决就是这样,那不如现在就把犯人放出来,我会亲手杀了他!
真实的本村洋先生
本村洋先生决定上诉,他把亡妻的戒指做成项链,每次开庭时都戴在脖子上。这场官司一直打到日本最高法院,整整9年,3300个日日夜夜…
本村洋的对手,是一个庞大的辩护律师团(多达21位律师)。请注意,这个律师团不是凶手福田孝行雇佣的,他们是“废除死刑”的拥护者自愿免费为凶手辩护…
案件的转机,来自于几封福田孝行在监狱里写给朋友的书信。他在信中写道:不过就是一只公狗走在路上,碰巧遇到一只可爱的母狗,公狗自然而然就骑上去了...这样也有罪吗?
2008年4月22日,最高法院法官认定福田孝行罪大恶极,判处死刑。此案成为日本首个未成年人被判死刑的案例。
在全世界提倡“废除死刑”的言论中,其中很重要的一个理由是:执行死刑意味着犯人失去了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
但在这个案例中,我们看不到福田孝行有任何“重新做人”的迹象。从杀人到被宣判死刑,这长达9年的时间里,他毫无悔改之心,他甚至给朋友写信说:这世界终究是恶人才能获胜...七、八年后,等我出狱时,你们要举办盛大的party欢迎我啊!
而恰恰是死刑判决之后,福田孝行才在遗书中表达了忏悔之意。与那些“圣母律师”设想的不同,在9年的牢狱生涯里,这个杂碎从未悔改。
但当他站在死刑前面的时候,他反而“改过自新”了,他反而“重新做人”了。
本村洋先生说:夺取他人的生命是很残忍的事,只有当杀人犯的生命即将被夺取时,他才会真切体会到生命的宝贵。死刑存在的意义不是报复,而是让犯人诚实面对自己的恶行。
很遗憾,在江歌案中,人渣陈世锋逃过了死刑。
江歌的母亲也没有提起上诉的权利,因为只有检方才有这个权利。你也可以这样理解:日本的司法制度,已经替江歌和江歌的家属宽恕了陈世锋。
在提倡“废除死刑”的理论里,很重要的一个因素是:复仇还是宽恕?
砖家们认为“杀人偿命”并不能治愈被害者家属,而“宽恕”是更有效的方法,宽恕之后,才能好好生活,心灵的伤口才能愈合。
但问题是,你们凭什么替被害人和被害人的家属宽恕?你们有什么权利剥夺被害人家属“不宽恕”的权利?
在《为什么你要和绝望抗争》中,本村洋先生说:现今的刑事诉讼法中,关于被害家属权利什么都没有。政府独占了刑罚权,他们赋予了被告人很多权利,却将受害者及其家属的权利排除在外。
我看过江歌遇害地方的照片,一个狭窄的走廊,无处可逃,也无处可躲,陈世锋就在这里向江歌的颈部连刺12刀,动脉被切断,血流如注,江歌瞬间失去了意识…
现在陈世锋被判20年,还有可能被假释,也就是说蹲个十多年就有机会出来。这一切,就像是本村洋先生说的那样,全世界都在关注杀人犯的人权,那被害者的人权在哪儿?被害家属的权益在哪儿?
看过《三体3:死神永生》的读者应该知道:人类最终会被圣母毁灭。
刘慈欣的预言,很可能会一语成谶。
本文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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