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网 2014-10-15
中国渔民VS韩国海警
近年来,围绕中韩渔业纠纷而引发的暴力冲突频繁见诸于媒体,经常看到的画面是,中国渔民驾驶着小船被韩国装备现代化的海警围追堵截,而渔民的激烈反抗又造成双方不断出现人员伤亡。
近年来,围绕中韩渔业纠纷而引发的暴力冲突频繁见诸于媒体,经常看到的画面是,中国渔民驾驶着小船被韩国装备现代化的海警围追堵截,而渔民的激烈反抗又造成双方不断出现人员伤亡。一出悲剧未平,另一幕悲剧马上登台,黄海本应成为联系两国关系的纽带,现时却成了不断闪烁刀光剑影的“战场”,接二连三的悲剧后面,暴露出我国部分海权丧失,以及掠夺式捕捞造成的近海水产资源枯竭,渔民反而更加铤而走险越境捕鱼的窘境。编辑:陈若冰
2014年10月10日,韩国海警盘查涉嫌在全罗北道旺嶝岛以西144公里海上进行“非法捕捞”的中国渔船“鲁荣渔50987”号时,与中国渔民发生肢体冲突,韩国海警用K5手枪连射3发空弹和8发实弹进行警告,在此过程中船长宋厚模(45岁)中枪身亡。宋的身上有6至7毫米的伤口,似由子弹进入身体后产生,且宋某肺部、肝脏和肾脏均受损。对宋某进行CT扫描的结果显示,长达1.6厘米的弹头留在体内,腹部淤肿,应该是在枪弹穿入过程中产生的。CFP
10月10日,韩国木浦,涉事海警归队。韩国海警辩称,中国渔民当时进行了“强烈反抗”,事发时“情况紧急”,强调自己开枪的“必要性”。尽管中国外交部表示了强烈不满,韩国方面12日又以“暴力抗法”为由,申请逮捕3名中国船员。此外,韩国海警还计划以妨碍特殊公务执行的嫌疑对19名船员进行司法处理。韩国海警称在“执法”时,遭到中国渔民“暴力抗法”,造成5名海警队员受伤。CFP
中国渔民与韩国海警在海上爆发激烈冲突,已经持续10多年,造成双方人员伤亡也不是第一次了。而导致渔业冲突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两国外交部在2000年8月签订的《中韩渔业协定》,这一协定将黄海东侧原本属于公海的中国渔民传统作业区划归成韩国的专属经济区,许多习惯到传统渔场捕鱼的中国渔民,不可避免的出现越界行为,招致韩国执法部门的拦截驱赶。图为2000年8月3日,外交部长唐家璇与韩国驻华大使权丙铉在北京签署《中韩渔业协定》。 新华社记者饶爱民摄
《中韩渔业协定》大致依据了韩国提出的“中间线”原则,而不是中国一贯主张的大陆架自然延伸。这样黄海水域被划为3个部分,分别为“暂定措施水域”、“过渡水域”和“维持现有渔业活动水域”。其中“暂定措施水域”由双方采取共同的养护和管理措施。对违反规定者,双方按各自的国内法处理本国渔船。“过渡水域”有效期为四年,四年期满后按各自的专属经济区进行管理。“维持现有渔业活动水域”维持现有渔业活动,不将本国有关渔业的法律、法规适用于缔约另一方的国民及渔船,除非缔约双方另有协议。制图:郑成
表面上看,中国和韩国各拿了50%的海域和渔场,但这一协定实际上对中国渔民是不利的,中国渔民的传统捕捞区域被缩小了。历史上,黄海大片海域都是中国渔民的传统渔场,是渔民可以自由进出的公海,中国渔民凭借数量上优势,可以拿走90%以上的渔获。划线后,很多传统渔场处于中间线偏韩国一边,中国的渔民丧失了大量的渔业资源。中国渔民若进入韩国专属经济区捕鱼,需要向韩方申请配额,而可以合法越界捕捞的“许可证”没有几十万元拿不下来,且数量有限。图为2012年7月,拿到配额的河北沧州29艘渔船奔赴韩国专属经济区水域进行捕捞作业。新华社发(苑立伟摄)
黄海渔业纠纷,一方面是中国传统捕鱼区域缩水,另一方面是环境污染、无节制的滥捕造成中国近海渔业资源枯竭。中国渔民习惯使用拖网,小眼渔网大量捕捞,只计数量不计后果的捕捞方式,使得近海无鱼可捕。另外,每次出海成本包括油费和人工费的不断增加,也导致了渔民敢于越界捕鱼,放手一搏。图为2014年10月,山东东营黄河入海口,渔民近海作业只能收获些小鱼小虾。/CFP
污染严重和船多过度捕捞导致渔业资源减少,但相关政府部门的执法不严,也难辞其咎。每年的休渔期,本来就是为鱼产卵、小鱼孵化专门留出的种群休养生息期,但却总有不法分子在休渔期内捕捞,而主管的渔业部门却坐视不理。有船主们反映,有时渔业部门还告知船主,只要缴纳2000元罚款,就可以在休渔期继续捕捞。渔民其实清楚掠夺式捕捞的后果,但这种环境下很难独善其身。图为2012年2月,山东青岛,由于出海作业渔船收不抵支,九成船主自动“休渔”。CFP
在这种情况下,迫于生计的中国渔民只好铤而走险,远赴韩国专属经济区“偷鱼”。越界捕鱼,渔民们都是提心吊胆,战战兢兢。要么空手而归,亏本或者白干;要么铤而走险,跑得了一次算一次,完全是赌运气,赌命!图为2010年12月18日,韩国巡逻舰撞翻一艘中国渔船,造成一死二失踪。AP
为了应对韩国执法,渔民一般是由10至30户船主组成一个联合组,一起出海打鱼。图为2011年11月16日,中国11艘渔船互相用绳索捆绑在一起,组成船队与韩国海警对峙。AF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