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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地人物] 《看见》:无罪释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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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1 10: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浪图片  2014.06.22 18:09:55

无罪释放者

  摄影:都市时报记者 张玉杰

  文字:都市时报记者 李鸿睿

  吴昌龙,无罪;

  张高平、张辉,无罪;

  佘祥林,无罪;

  张绍友,无罪;

  王什彩,无罪;

  李怀亮,无罪……

  这一长串的名单还可以继续延伸下去,通过漫长而复杂的过程,他们都已经被统统证明:无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数据,2011年法院系统受理案件1200多万件,有1.68万起案件存在争议甚至是错判。

  习近平总书记已经提出了“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这个权力,包含了对司法权里的规制,一系列冤假错案的平反就是明证。单从字面来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只是几个简简单单的字句,但是,在这几个字后面,隐藏了人类文明几千年的血泪教训。经历了这么多教训之后,人们终于发现,“法治”是个好东西,没有被驯服的权力一旦放出牢笼,将有可能伤害到每一个鲜活的个体。

  对三十年法制进程的谨慎观望

  代理过多宗举国关注的重大案件,同时,他也是李怀亮一案的代理律师。作为一线律师,王永杰对冤假错案有着深刻体验。

  回望一系列被平反的案件,王永杰大致梳理出了这样一条冤假错案路线图:刑讯逼供(办案警察升职)——检察院起诉——法院认定有罪——真凶出现、死人复活——重审/ 或者媒体报道冤案——疑罪从无——无罪释放(国家赔偿)——办案民警、检察官、法官正常工作,无人担责。

  一般来说,一个案子从侦办、到起诉、到最终入狱,都有一个严谨的程序,但是,即使在这个程序链条里,仍有冤假错案发生。王永杰认为,“造就”冤案的问题复杂多样,主要是命案必破、立功心切、科技手段的局限、人为干扰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针对职务犯罪,冤案更加隐蔽,因为公检法系统的运行,都是由一个个具体的人来完成,在中国的人情社会里,公检法人缺乏有效的相互制衡机制。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司法人权保障制度”,其中提出了一些具体的规定,例如:“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健全证据、辩护、侦查措施、强制措施、审判程序”、“明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等具体措施,在王永杰看来,要把这些措施落实下来,仍有很长的路要走,“举例来说,就是对职务犯罪案件和死刑案件要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防止刑讯逼供。问题是,很多情况是把犯罪嫌疑人打怕后,再录像的。”相应的执法人员违法后的罚则缺失是导致刑讯逼供不断出现的重要原因。

  在中央政法委出台的首个防止冤假错案指导意见指出,“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王永杰代理的李怀亮案至今无人担责,“有些当年的办案人员都是现任领导,提拔了,如何追究?”对于这些出发点相当好的意见,王永杰认为,在实际情形下,还需酌情操作,否则,只能沦为一纸空谈,“其实,对于过失办错案的办案人,不要追究,或者进行很轻的追究。因为,不是每个人都是神探。否则,他们也会拼死抵抗。只有对那些故意制造冤案的才予以追究。”

  错案的平反,一方面说明了司法部门断腕的勇气,另一方面,法治尊严也在被重塑。中国三十多年的法治进程,王永杰表示谨慎乐观,因为,他开始看见了点点滴滴的进展,“比如修改刑事诉讼法,说到保障人权,要求证人出庭,排除非法证据,强化办案人的责任。”

  时代背影下的个体命运就是国运

  大环境在左右着个体命运,“严打”、疑罪从轻到疑罪从无,从这些被冤入狱的一个个普通人身上,都能看到大时代的影子。

  《杨乃武与小白菜》里的冤案,意在唤醒人们秉公执法,切勿善恶不分、冤枉无辜之人。如果进行更加细致入微的探究,冤假错案的出现有其深厚的土壤,“很多人没有规则意识,权力大于法律,人们期待青天而不是期待法律”,王永杰认为,从长远来看,持久培养每一个公民的规则意识有助于从源头上斩断冤案产生,因为,一个从小就对法治有着敬畏之心的人,长大之后如果走上司法岗位,应该不会敢于随意践踏那些已经确立好的准则。

   从合法公民到有罪囚徒,路程往往很短,但从有罪囚徒复归合法公民的道路上,困难重重。这些无罪释放者中,有些人的大好青春葬送在了大牢里,有的则未及申诉就生命凋谢,有的则落下终身疾病……一个错判的案子,还不单单殃及个体,一个家族甚至下一代的成长教育都会受到殃及。

  每一次的社会进步,都伴随着沉痛的历史教训和社会背景。我们记录的案例,是“文革”结束后,百废待兴的中国急待建立稳定的社会秩序,采用“严打”整肃治安,而产生的冤案错案。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又不断产生为了执法者为了个人政绩或升迁,而产生的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并严重损害老百姓权益。一个又一个的冤案相继出现,这既是对公检法执法的严峻的考验,也是对一些地方办案人员人性和良知的基本考验。随着近几年大批无罪者释放,也释放出来的一个信号就是:司法部门将以这种方式重拾法治信任和法治尊严。

  随着“严打”三十年正在被重新检讨、刑事诉讼法一再重申疑罪从无的原则,更为可喜的讯息还在陆续传出: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了“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的要求,并作为其中一条进行专门论述;中央政法委在去年出台了首个防止冤假错案指导意见。

  当我们途经9省市,重新回访这些蒙冤出狱的“无罪释放者”时,李怀亮在听到喊自己名字,至今会习惯性地条件反射站起来“喊到”;赵艳锦在看到电视上警察的画面就有想砸电视的冲动。

  无罪释放者佘祥林说:对于遭遇了那么多的不公和无辜蒙冤,我们是不幸的,相比那些一直等到死后才得到平反的受害者,他们的遭遇又是幸运的,因为,我们还活着。

  吴昌龙、陈科云:十年等来黎明

  当事人:吴昌龙、陈科云

  案件释放依据、缘由:疑罪从无

  宣告无罪日期:2013年5月

  被释放日期:2013年2月被取保候审,2013年5月释放

  档案:吴昌龙,39岁,福建福清人,2001年7月被怀疑为“福清纪委爆炸案”的疑犯被警方抓捕并审讯100多天后“认罪”。2004年12月一审判处死缓,2013年5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判无罪,2013年12月被羁押4215天的吴昌龙领取了126万余元的国家赔偿。

  陈科云,62岁,福建福清人,原福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人大常委,1997年4月调任福建省福清市中福公司任经理,2001年9月被怀疑为“福清纪委爆炸案”的疑犯被抓捕审讯56天后“认罪”,2004年12月一审被判死缓,2013年5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判无罪,2013年12月陈科云领取了125多万元的国家赔偿。

  张氏叔侄:“强奸犯” 十年服刑申诉

  当事人:张辉、张高平

  案件释放依据、缘由:疑凶手勾海峰出现,疑罪从无

  宣告无罪日期:2013年3月

  被释放日期: 2013年3月

  档案:张高平(49岁)、张辉(38岁)叔侄,安徽歙县人,因涉及2003年5月发生在杭州的一起强奸致死案,2004年4月一审判处张辉死刑,张高平无期徒刑。2011年11月,杭州市公安局将受害人王某指甲内提取的DNA材料与警方的数据库比对,该DNA与2005年即被执行死刑的罪犯勾海峰高度吻合。2013年3月经再审不能排除系他人作案的可能改判无罪释放。2013年5月被限制人身自由3596天的张辉、张高平得到国家赔偿共计221万余元。

  佘祥林:冤狱11年亡妻再现

  当事人:佘祥林

  案件释放依据、缘由:“被害人”张在玉11后出现

  宣告无罪日期:2005年3月

  被释放日期: 2005年3月

  档案:佘祥林,48岁,湖北京山人。原是当地派出所治安巡逻员,1994年1月妻子张在玉因患精神病失踪,被警方殴打十天十夜后认罪并于1994年12月一审被判处死刑。2005年3月“亡妻张在玉”突然出现后被无罪释放。2005年9月佘祥林领取70多万元的国家赔偿。佘祥林案经办此案的一民警在墓地自缢身亡。

  张绍友:一次偷听换来“强奸”罪名

  当事人:张绍友

  案件释放依据、缘由:真凶胡小刚出现

  宣告无罪日期:2008年12月

  被释放日期: 2008年5月

  档案: 张绍友,59岁,河南沈丘人。1999年12月在自己侄女生日当天被害后被当地警方例为重大嫌疑,以涉嫌故意强奸杀害为由被捕。2002年12月一审判决死刑。2008年3月侄子张志明找到真凶胡小刚信息向警方报案后真凶被抓获后被释放。2008年12月25日被判无罪,史称“圣诞判决”。2009年8月无罪羁押3060天的张绍友获得34万多元的国家赔偿。

  王什彩:测谎定罪羁押4年

  当事人:王什彩

  案件释放依据、缘由:疑罪从无

  宣告无罪日期:2013年4月

  被释放日期: 2013年4月

  档案: 王什彩,65岁,安徽亳州人,2008年12月受害人王某被凶残捅了20多刀,2009年2月经审讯4天4夜后以测谎结果为“主要证据” 被列为重点嫌疑人抓捕。2009年10月,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3年4月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无罪。2014年3月,取得304983.8元的国家赔偿。

  李怀亮:中院高院均发回重审被搁置

  当事人:李怀亮

  案件释放依据、缘由:疑罪从无

  宣告无罪日期:2013年4月

  被释放日期: 2013年4月

  档案: 李怀亮,48岁,河南叶县人。2001年8月村民郭晓萌被害并被抛尸入河,李怀亮被怀疑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03年8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法院为了阻止被害人亲属上访签署了一份“死刑保证书”承诺对李怀亮判死刑。2013年4月因证据不足,被判无罪,2013年12月被限制人身自由4282天的李怀亮共赔偿98万元国家赔偿金。

  刘志连:5年后疑罪从无释放

  当事人:刘志连

  案件释放依据、缘由:疑罪从无

  宣告无罪日期:2011年8月

  被释放日期: 2011年8月

  档案:刘志连,35岁,河北涉县人,2006年因同村的陈锦鹏服鼠药死亡,被涉县公安局怀疑做心理测试后有重大嫌疑被刑事拘留。2009年8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志连死缓。2011年8月以“存疑不起诉”为由无罪释放,2011年10月领取了29万多元国家赔偿。出狱后今年与丈夫生了小孩。

  赵艳锦:无罪判决后仍被关20个月

  当事人:赵艳锦

  案件释放依据、缘由:疑罪从无

  宣告无罪日期:2011年5月

  被释放日期: 2013年2月

  档案:赵艳锦,45岁,河北安新人。2001年9月因邻居6岁的赵紫旭失踪被怀疑调查后“承认杀人”。因证据不足同年12月一审被判无罪后释放。2008年4月赵艳锦被第二次逮捕后被判无期。2011年5月以证据不足宣判无罪,无罪判决作出20个月后2013年2月才被释放回家,羁押3307天的她至今还没有获得国家赔偿。

  祁功利:申冤21载改判无罪

  当事人:祁功利

  案件释放依据、缘由:疑罪从无

  宣告无罪日期:2011年11月

  被释放日期: 1992年12月假释,1995年4月刑满释放

  档案:祁功利,79岁,中国河北沧州人,1990年4月时任沧州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施工一处主任的祁功利因涉嫌收受贿赂被批捕。1991年6月被判有期徒刑5年。1992年12月因表现积极已被假释,1995年4月祁功利刑满释放。2011年11月终审判决无罪,祁功利历时21载,终于讨回了一身清白。2013年7月沧州市住建局已为祁功利恢复了党籍,组织关系落在河北金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后又以救济补助的形式得到了4万元的赔偿。

  王树红:真凶归案时已成7级伤残

  当事人:王树红

  案件释放依据、缘由:真凶王标林出现

  宣告无罪日期:2007年

  被释放日期: 2007年

  档案:王树红,41岁,云南丘北人,2002年8月因被怀疑强奸杀害朱永琼遭刑讯逼供,被打成七级伤残。2003年4月死者身体提取物(精斑)和王树红的血液(DNA)作对比鉴定,结论为“两者不属同一人”证据不足一直没有宣判。直到2003年6月真凶王标林归案被羁押近300天的王树红于7月被无罪释放,2005年领取了9万余元的国家赔偿。该案实施刑讯逼供的三名警察分别被判18个月。

  刘印堂:被超期羁押最长的中国人

  当事人:刘印堂

  案件释放依据、缘由:疑罪从无

  宣告无罪日期:2003年4月

  被释放日期: 2003年4月

  档案:刘印堂,河北临漳人。1988年2月因一起纵火杀人命案被怀疑为凶手在看守所关押了15年。2003年4月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无罪释放。看守所长告诉他说,他是国内看守所关押时间最长的人。2010年6月,被限制人身自由5445天的刘印堂获得了59万余元的国家赔偿。因在看守所落下一身疾病2012年8月刘印堂去世。

(相关档案文字根据公开资料整理)

编辑:吴大力
 楼主| 发表于 2015-6-21 10: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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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昌龙,无罪;张高平、张辉,无罪;佘祥林,无罪……从合法公民到有罪囚徒,路程往往很短,但从有罪囚徒复归合法公民的道路上,困难重重。他们中,有的人大好青春葬送在了大牢里,有的落下终身疾病。摄影:张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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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怀亮,47岁,河南叶县人。2001年8月村民郭晓萌被害并被抛尸入河,李怀亮被怀疑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03年8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法院为了阻止被害人亲属上访,签署了一份“死刑保证书”承诺对李怀亮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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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因“证据不足”,李怀亮被判无罪,2013年12月,被限制人身自由4282天后,李怀亮共获得98万元国家赔偿金。他打算用这笔钱在县城买套房子,等身体养好后,就出去找工作重新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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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连,35岁,河北涉县人。2006年因同村的陈锦鹏服鼠药死亡,做心理测试后,被涉县公安局以重大嫌疑刑事拘留。2009年8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志连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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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刘志连因“存疑不起诉”为由被无罪释放,2011年10月领取了29万多元国家赔偿。出狱后今年与丈夫生了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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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绍友,59岁,河南沈丘人。1999年12月在自己侄女生日当天被害后被当地警方例为重大嫌疑,以涉嫌故意强奸杀害为由被捕。2002年12月一审判决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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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张绍友侄子张志明找到真凶胡小刚信息,向警方报案,真凶被抓获后2008年12月25日张绍友被判无罪,司法界称为“圣诞判决”。2009年8月,无罪羁押3060天后,张绍友获得34万多元的国家赔偿。如今他已干不了重活,房屋也烂得无法住人,孤身一人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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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高平(49岁)、张辉(38岁)叔侄,安徽歙县人。因涉及2003年5月的一起强奸致死案,次年4月判处张辉死刑,张高平无期徒刑。2011年11月,杭州市公安局将受害人指甲内提取的DNA材料与警方数据库比对,该DNA与2005年即被执行死刑的罪犯勾海峰高度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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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法院因“不能排除系他人作案的可能”撤销原审判决,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两人被错误羁押3596天后,共获得了221万多元的国家赔偿。释放后,张高平打算跟着侄子做建筑行业维持生活,将来在县城买房。张辉也计划有个自己的家,开始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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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昌龙,39岁,福建福清人。2001年7月被怀疑为“福清纪委爆炸案”的疑犯,被警方抓捕并审讯100多天后“认罪”。2004年12月一审判处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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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21 10: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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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吴昌龙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判无罪,2013年12月,被羁押4215天的他领取了126万多的国家赔偿。今年劳动节,吴昌龙与新认识的女友结婚,开始了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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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科云,62岁,福建福清人。原福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2001年9月被怀疑为“福清纪委爆炸案”的疑犯被抓捕审讯56天后“认罪”,2004年12月一审被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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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被羁押12年多的陈科云领取了125.9万的国家赔偿。现在,陈科云无家可归,先后寄宿于二哥家、儿子家和其它亲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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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伟冬,40岁,浙江萧山人。1995年3月因一场出租车劫杀案遭刑讯逼供,1997年7月一审被判死刑,2013年1月刑满释放。2013年5月,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指控项生源为18年前浙江萧山司机劫杀案真凶,当年7月,田伟东被判无罪。至今还未取得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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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树红,41岁,云南丘北人。2002年8月因被怀疑强奸杀害朱永琼惨遭刑讯逼供,被打成七级残疾。2003年4月死者身体提取物(精斑)和王树红的血液(DNA)作对比鉴定,结论为“两者不属同一人”,一直没有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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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6月,真凶王标林归案,被羁押近300天的王树红于7月被无罪释放,2005年他领取了9万余元的国家赔偿。该案中实施刑讯逼供的三名警察分别被判1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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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艳锦,45岁,河北安新人。2001年9月因邻居6岁的赵紫旭失踪被怀疑,调查后“承认杀人”。但因“证据不足”,同年12月一审被判无罪后释放。2008年4月赵艳锦被第二次逮捕后判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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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赵艳锦以“证据不足”被宣判无罪,无罪判决作出20个月后——2013年2月才被释放回家。2013年5月2日,保定中院作出赔偿决定,合计约60余万元。获释后赵艳锦长时间关在家里不出门,最让她难过的是孩子,女儿初中辍学后在外打工,儿子已上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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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祥林,48岁,湖北京山人。原是当地派出所治安巡逻员,1994年1月妻子张在玉因患精神病失踪,遭刑讯逼供后,佘祥林认罪,并于1994年12月一审被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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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3月,佘祥林“亡妻”张在玉突然出现后他被无罪释放。2005年9月,佘祥林领取70多万元的国家赔偿。后经办佘祥林案的一民警在墓地自缢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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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21 10: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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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什彩,65岁,安徽亳州人。2008年12月受害人王某被凶残捅了20多刀,2009年2月经审讯4天4夜后,以测谎结果为“主要证据”,王什彩被列为重点嫌疑人抓捕。2009年10月,他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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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王什彩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宣告无罪。2014年3月,获得30余万元国家赔偿。他打算用这笔钱修缮一下房子,尽快帮小儿子找个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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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功利,79岁,河北沧州人。1990年4月,担任沧州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施工一处主任,因涉嫌收受贿赂被批捕。1991年6月被判有期徒刑5年,1992年12月因表现积极已被假释,1995年4月祁功利刑满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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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祁功利终审被判决无罪,历时21载,讨回了一身清白。2013年7月,祁功利恢复党籍后又以救济补助的形式得到了4万元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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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印堂,河北临漳人。1988年2月因一起纵火杀人案被怀疑,在看守所关押了15年。2003年4月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无罪释放。看守所长告诉他说,他是国内看守所关押时间最长的人。2010年6月,被限制人身自由5445天的刘印堂获得了59万余元的国家赔偿。2012年8月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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