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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政府关门 自愿上班者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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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4 06:1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央社╱华盛顿3日综合外电报导】 2013.10.03 09:28 pm

  
美国联邦政府部分机关1日起关闭,必要雇员继续上班,薪资之后补发,约80万非必要雇员被迫休无薪假。休无薪假者自愿无酬上班,将犯下联邦罪,可处两年徒刑或罚款5000美元。

美国1位科学家坐了30个小时的飞机,飞到澳洲西部伯斯(Perth)开会,发现自己不能在会上发表有关巴金森氏症的研究成果。

拉萨洛(Michael Lazarou)告诉澳洲国家广播公司(Australian Broadcasting Corp):「如果我在会上口头报告,甚至只是继续参与会议,实际上就犯下一条联邦罪。」

他说:「我准备了这么长的时间,为了到此口头报告。所有这些努力现在都泡汤了。」

「华尔街日报」报导,美国「反超支法」(Anti-Deficiency Act)规定,美国政府或哥伦比亚特区政府官员或雇员只有在涉及人身安全或保护财产时,才能在政府关门时提供自愿服务。

明知且故意违反这项规定的雇员,可处有期徒刑两年或罚款5000美元。这里规范的是非必要雇员,必要雇员不在此限。

「哈芬登邮报」(The Huffington Post)说,更糟糕的是,这项法律规定,该官员或雇员工作机关的首长,知道后必须立刻向总统和国会报告。

法律专家说,记忆中不曾有过联邦政府关门期间,任何人因违法自愿工作而被起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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