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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打击“网络推手”还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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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5 06:4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仅打击“网络推手”还不够

2013年08月23日 08:43:49  
来源: 新华时政   

    “立二拆四”与秦火火被抓搅动了新闻界、公关界,已经好久没提及的网络推手又因此重新回到大众视线。

——那个造谣的网络推手被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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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查处一家网络推手公司 多名网络红人被刑拘


    公安部20日通报,北京公安机关打掉一个在网上蓄意造谣传谣、扰乱网络秩序、非法获取经济利益的网络推手公司,不乏粉丝和追随者的网络红人“秦火火”“立二拆四”等人因涉嫌犯罪被依法刑拘。这一案例再次警示,网络社会不是无法无天之地,任何人在网络上违法犯罪,都将付出法律代价。

·炒作凤姐干露露事件的网络推手落网

    以造谣传谣“闻名”网络的“秦火火”被刑拘的消息一经公开,就引发社会广泛关注。8月21日,记者赶往北京市某看守所,见到了真实姓名为秦志晖的“秦火火”。

    习惯每小时发一条微博的“秦火火”,如今尽管身陷囹圄,但在向警方的供述中,依然流露出强烈的表达欲望,讲起自己造谣传谣的手法,悔恨中还是伴随着一丝不经意的兴奋。  

·“秦火火”疯狂制造谣言“玩火自焚”

    “秦火火”、“立二拆四”等网络红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经营罪,日前被北京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是什么“造就”了网络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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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们的“轻信”

    首先,网友们应扪心自问,当我们看到微博上“夺眼球”的信息、“惊呆了”的故事时,是否未经思索、没有过滤便立马按动鼠标,点击转发?

·部分传媒“听到风就是雨”

    其次,各式各样的传媒是否该审视检点一下,当初面对那么多千奇百怪的谣言,我们是否保持了足够的警觉和定力,拒之于版面、节目、频道、网页之外?

·法律法规的缺失

    我们是否也要检讨一下,一个所谓的“营销策划公司”,几个所谓的“网络红人”,兴风作浪多时,杜撰捏造数千条谣言,可以“打一枪换个地方”,源源不断地批量产出谣言,何以没有在冒头伊始、危害之初便将其一网打尽、消灭殆尽?在法制方面、管理方面可以引出什么经验与教训?

——如何让“秦火火”们不再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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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靠完善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管理条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加强微博客管理实施意见》等一系列维护互联网健康环境的基本法律、法规,这是所有互联网站和网民都必须遵守的基本。

·要靠严格的执法

    此次“秦火火”等人被抓,也可以看出我们对网络造谣滋事者打击的决心,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样的原则同样适用于网络世界,对于刻意损毁他人利益的,要以法律为准绳,严惩不贷,绝不姑息。

·要靠正面的宣传

    许多各级部门、政府单位已都开通了微博、网站等正面宣传窗口,如果这些宣传单位,能在许多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公正、透明地公开信息,必然不会给许多不法之徒以可乘的缝隙,也因此会减少许多不必要的负面之风,而不是在舆论的中心才来做种种无力的解释。

·要靠全民的自觉

    我们可以在网络世界自由言论,那是我们的权利,但是我们也必须要履行相应的义务,那就是自觉遵守网络世界规范,不随意跟风,理性“围观”、理性思考,不纵容不正之风,更要勇敢地批评指正不正之事,做新时代有操守的网民。

·要靠各方面的积极努力

    规范网络秩序,要靠各方面的积极努力。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完善的网络秩序体系会逐步建立起来,“秦火火”之类的“野火”不再有滋生的土壤,更不会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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