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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与贼共舞的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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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7 01:0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润涛阎:与贼共舞的岁月         2013-04-25 20:15:10        

引言

黑子有一双贼眉,眉毛黝黑,不刮风时也不停地颤动;贼眉下面是鼠眼,又小又圆,锃光发亮,别说白天了,就是睡着了时都在滴溜溜转。

黑子是绰号,因为他的皮肤太黑了,是我没上高中之前见过的最黑的人。高中一同学比他还黑,在没见过刚果人之前是我见过的最黑的人。

黑子是聪明人,虽然他是个文盲。由于他是有名的盗贼,我背地里称他“大黑贼”。诚然,把“黑”与“贼”放在一起是不公平的,因为我那位高中黑同学品学兼优,跟盗贼不搭界。

黑子比我爹大几岁,他大儿子跟我大姐同龄,他二儿子与我二姐同龄。不知何故,他三儿子比我小很多。所以,黑子的孩子没一个跟我是同学,我也就不了解他们的智商水平。只知道他大儿子和二儿子是流氓地痞,文革时分别成了造反派头子与打手。

村里比黑子盗窃水平低但盗窃频率高的是一位叫“一小撮”的家伙。一小撮也是绰号,因为他脸上有个痦子,痦子上面长满了毛发,刚好是一小撮。

为了让读者容易分清楚谁谁是谁,我干脆在文章里给他们编号:黑子为“贼一号”,一小撮为“贼二号”,读起来也方便。

伟大领袖发出了“要节约闹革命”的最新指示后,农村轰轰烈烈的打狗运动开始了。本来盗贼只能偷生产队公家的财产,家家户户没有了狗看家护院,盗贼们就如入无人之境。

(一)夜黑风高贼入户,讨回肉羊我不输

我有一只羊,如果按照今天科学的说法应该是只突变个体,它比别的羊高大很多,尤其是毛发又长又密,与同龄的羊比,简直就是当时所谓“特殊材料制成的”,天然符合“正直但不聪明”的那类党员的条件。

由于我爸、我大姐和我都不吃羊肉,到年底总是把肥羊到集市上卖给屠户。从价钱上来说,如果找屠户给杀羊,然后自己去卖羊肉,跟卖活羊的价钱是一样的。屠户不收钱,只是要把羊皮拿走。杀羊卖肉唯一的好处就是白得羊杂碎(心、肝、肠子)和一个羊头。我爷爷的皮袄已经穿好多年了,考虑到这只与众不同的羊那独特的羊皮,我舅舅就建议杀羊卖肉。杀羊的事由他来干,卖肉的活就交给我。我觉得主意不错,就高高兴兴地答应了。

杀羊与杀猪最大的不同在于:羊很傻,待它明白过来用刀子抹掉脖子的时候,她的脖子已经断开了。而聪明的猪就不一样了,凭你抓它时你的表情它就判断出你是跟它逗着玩还是要杀它。一旦发现你要杀它,它就用吃奶的力气嚎叫,声音非常瘆人,酷似鬼哭。一家杀猪,全村皆知。

我家住在村外,跟村里隔着一个池塘。这样,村里并没有人知道我家杀了羊。

天黑了,舅舅已经把杀羊的活干完了,剩下的活就是我的了。那年头农村里没有床,都是火炕。到了冬天,就把炕头烧热,屋子里暖乎乎的很舒服。我想,把羊肉放在屋里是很危险的,因为室温太高。最好还是放在外面。我家院子里有一棵老杏树,差不多跟我的腰一样粗。我先爬上树,把绳子绕过一个大树杈。这样,把没有了羊皮、羊头、内脏的白白的“肉羊”的脖子挂在铁钩子上,用绳子拉起,吊在半空中。这样,猫从下面够不到,从上面也够不到。

到半夜了我还是睡不着,害怕羊肉被盗贼偷走。那可是一年打草、放羊的心血啊,而且妈妈已把卖羊肉的钱作何用途计划好了,比如买多少尺布、给谁做新衣服。可要是被盗贼偷走了,我该多么痛苦?便起身出去看。漆黑的夜晚,只有到近处才能看到白花花的羊肉。反复掂量是放入屋里肉变得不新鲜很难卖掉的危险高,还是放在外面被盗贼偷走的危险高。我把绳子解开,把羊肉徐徐放下;然后又拉上去。这么折腾了几个来回,最后还是觉得盗贼不知道我家宰羊的事,放在外面应该没问题,然后放心地回去睡觉了。

大公鸡一打鸣,我立刻起来。赶紧穿上衣服到外面去看。到南关集市上去卖肉,需要早走占地盘,天亮后走没问题。但我需要知道羊肉是否还在。

我一出去立马惊呆了!羊肉不见了。

此时,一双贼眼在我脑海里出现,那是几天前我放羊回来的半路上碰上了贼一号。他死死盯着我那只特殊材料制成的出类拔萃的又红又专的又伟大又光荣的羊。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想。他判断我舍不得把这么好的羊皮白白送人,一定是让我舅舅帮忙给杀掉卖肉。这是年前的最后一个集市了,那时候每五天开一次集市。所以,他后半夜去了我家查看,发现肉羊果真高高挂在半空,等他来取。他就把绳子松开,把肉羊徐徐放下来,然后就提着钩子回家了。

我没有进屋,当即决定去找我的肉羊。贼一号的那双眼睛指引着我跑步的方向。悄悄走进他家的院子,我发现他家院子里有一凉棚,就是四根柱子顶着屋顶,四面没有墙。凉棚是夏天乘凉、做饭、吃饭的地方。我那只肉羊的钩子挂在凉棚屋顶的木梁上,正在跟我打招呼。我见了它感觉一股暖流嗖一下涌遍全身。别说不一定是他偷走的,就是他偷走了,他把羊肉放在屋里,我不可能砸门破案的。没有证据,人家会倒打一耙,说给人家栽赃陷害,羞辱人家。想到盗贼如此无耻,我一年放羊的心血被他掠夺,便想找他算账,毕竟证据确凿。他要说是他自己的肉羊,那他就得拿出羊头、羊皮才行。可我当时还是一个初中生,论力气跟他都比不上,何况他那两个彪悍的流氓地痞儿子了,我被他们打个半死都说不定。说时迟那时快,我当即登上凉棚里的锅台,把钩子摘下来,两手把肉羊举过头顶就往家赶路。

这没皮没内脏没羊头的肉羊,重量也有40斤以上,我后悔没把独轮车推来。嗖嗖的冷风还是压不住我的热汗,但我没有选择,只有快速到家。虽然说这是我的肉羊,可道理是:你养的羊被老虎叼走了,你去虎口夺食,老虎是非常痛苦的,玩命也要跟你夺肉的。

到了家,两眼冒金星,回头一看,后面没人追来,心里高兴极了。此时,天已经走出黎明前的黑暗,东方的鱼肚白与眼前雪白的肉羊相映成趣。想到我妈有心脏病,不想让她心跳加速,不能告诉她这些事,那我干脆上路算了。

先把羊皮铺在独轮车上面的平板车斗上,把肉羊放在羊皮上,这是卖肉的规则。把羊肉放在牛皮纸上是不行的,因为会冻在一起。皮与肉则不会冻在一起,而且非常干净。这就是“皮肉生意”的由来。就是“皮厚的碰上了卖肉的,二者之间的生意”。独轮车上有昨晚准备好的秤和杀猪刀。带着从盗贼那里偷回来的战利品,脸上溢着战胜了盗贼的喜悦,我推着车就上路了,直奔南关集市。

走了不远,我开始换位思考。猜测贼一号此时应该起床了,本来他应该决定不去南关集市卖羊肉的,因为他担心我去集市上找他。做贼必然心虚。可当他发现肉羊没了,他一定来追。我在半路上跟他打斗,除非用杀猪刀杀了他,否则,我是打不过他的。可杀了他,我的一生也完了。就是他一家人换我一个人的命,我都不换的。我一直认为我不会在农村生活一辈子。所以,还是躲一下比较理智。想到此,我便朝县城走去。

虽然县城是不允许卖肉的,可我没必要进城,只到东关,就应该能卖掉。东关有一排排县城里工作人员的家属院,还有县高中、全县最大的面粉厂等家属院。我的猜测是对的,因为那时候城市居民买肉是凭票供应的,而且都是猪肉。想吃羊肉,需要到南关集市,来回要十里路呢。我一进入家属院的胡同,就有起来做早操的人问是不是卖羊肉的。得知有新鲜羊肉卖,居民区热闹了起来。我不多收钱,就按照集市的价格,很快就被围得里三层外三层。有的要买三斤,有的要买五斤。后面的就提出,每人不得超过三斤,这样,他们才有份。很快我就卖完回家了。

到家后,姐姐已经把玉米面白薯粥熬好了。我坐下来就猛吃,因为一夜睡得不好,还举着肉羊从贼一号那里走一整条街到家,更别说推着独轮车走土路来回也好几里地呢。妈妈不相信我这么快就卖完了,因为赶集买肉的应该都没出门呢。她说我肯定是卖给公家单位了,比如医院、招待所、县委大院之类的。我把钱交给她,就躺下睡了,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二)案件连环贼偷贼,误判二号黑吃黑

贼一号醒来,确切地说他一晚上根本就没怎么睡觉,起来时脸上还是溢满了胜利者的笑容。那么一头肥肉羊,轻松地就到了他的手上。他是一个非常吝啬的会过日子的人。因为他有四个孩子,本来是想两儿两女,没想到生了四个都是儿子。当爹的,要给儿子盖房娶媳妇。这四套房子,就是压在他身上的四座大山。此时他急需要钱买砖买木料给大儿子盖房。

当他出门一看,肉羊没了,他的黑脸一下子变成了褐色,反正气死也白不了。他想:“润涛现在还应该在睡觉,不是他偷走的。这应该是贼二号的杰作。贼二号猜得到贼一号一定有战利品,便来个黑吃黑。”

想到此,贼一号立刻跑步到了贼二号的院子。

贼二号院子里没有树,也没有凉棚,就一个大水缸紧密地团结在冻土周围。

农民家里都有一口大水缸在院子里。水缸是盛水的,即使在冬天也没问题。如果放在屋里,要占据很多空间。只有地主富农才把水缸放在屋里。冬天的早晨,要用擀面杖把水缸中间的冰砸开,用水瓢把水舀出来。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所以中间的冰很薄,而四周的冰都从上到下冻透了。所以,不可能把羊肉放入盛水的水缸里,那骚味冬天无法清洗。

贼一号不认为贼二号把羊肉放屋里一夜,应该是在大水缸里,因为有的家庭屋里有一小水缸,专门在冬天放水用的。说不定贼二号就有这么一个小水缸在屋里。他打开铁缸盖一看,果真里边没水没冰,而且肉羊就在里边!他想找贼二号算账,可一想,这羊肉也是自己偷来的,闹起来邻居乡亲都知道了,这不是自己跟自己过不去吗?再说了,贼二号虽然没儿子,可他五大三粗,又比自己年轻,自己打不过人家,干脆一走了之。

这样,贼一号就举着肉羊回家了。这是他今天第二次举肉羊,算是有经验了。

贼一号把肉羊举到家后,认识到了没有羊皮的麻烦。家里又没有牛皮纸,这可如何是好?赶紧问老婆。老婆给他出主意,把羊肉放入花筐里。他平时也是听老婆的,有名的“怕老婆流氓”。就是他有双重身份:既怕老婆,又是流氓。您可能会纳闷:盗贼加流氓,竟然怕老婆?答案很简单:因为他老婆满脸的肉丝都是横着长的。这叫一物降一物,小猫抓老鼠,盐卤点豆腐。把花筐放在自行车后架上,用绳子绑好,便带着微笑迎着朝阳朝与南关相反的方向疾驰而去。二十多里路便是比较热闹的一个镇集市。

中午时分,他就把羊肉卖完了。回家后边吃饭边跟老婆吹牛。牛吹大了,饭吃饱了,他便躺下睡午觉去了。当他刚入甜美的梦里,当当当的敲门声把他和老婆惊醒了。来者是从未到过他们家的稀客,把两口子给惊呆了。这位稀客是孙大圣的老婆,她告诉贼一号,丈夫邀请他晚上赴宴,有酒有肉。面对这突如其来的邀请,贼一号当即明白了,这是鸿门宴。孙大圣是瞧不起他这个文盲加流氓加盗贼的,等于“鸠山请你去喝酒”,明摆着孙大圣家被盗了,怀疑是他干的。可是,阅历非凡的贼一号清楚,此时不能拒绝,更不能说“不是我偷的”等类似的话题,那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了。他两眼滴溜溜转了几个360度,然后按压住怒火,呲牙咧嘴地笑着说一定赴宴,来个一醉方休。

(三)悟空八戒才过人,遭遇文革欲断魂

年轻时的润涛阎就发现了一个规律:哪个村里出了无耻的流氓地痞,那村里也同时会出奸诈的才子高人。这规律也可推广到国家级,比如三国时出了曹操三代枭雄,也就出了对付曹家的司马懿三代奸诈之人。有了周瑜,一定有诸葛亮。这村里出了几个非常无耻的流氓无赖,也就有四大才子横空出世。这四大才子里便有孙大圣与猪八戒二人。

孙大圣的智商可能高于猪八戒,虽然猪八戒不承认这点。二人本来是板上钉钉要去顶尖学府读大学的,县中学里无人能与之争锋。虽然二人都不偏科,事实上孙大圣更有数理化的天赋;而猪八戒虽然数理化历来都是满分,可他还是文科更出类拔萃。而且,猪八戒的音乐天赋与绘画天赋也十分了得。记得天津河北梆子剧团的演员来村里当工作队搞文革,要成立一个河北梆子剧团排演红灯记,猪八戒没有学过河北梆子,但他拿起板胡,就听那工作队唱三遍,他就记住了,第四遍就伴奏。他的画作也很出色,虽然没有拜师。在我读研期间,他还到北京找我看看有没有办法让他的画作换成钱。我带他到了颐和园,他就在万寿山摆摊,现画场景现卖。五天后他被北京市城管给抓去了,我找人说情,才把他放出来,因为买画的有一位洋人旅游者,那时候的洋人后面有公安局便衣跟随呢。公安局没收了他还没出手的一幅画,把他几天挣的钱全部搜出来没收了。

文革的突然到来,把孙大圣与猪八戒二人的大学梦彻底击碎。那种痛苦不是语言能表达出来的。本来二人说好了孙大圣报考北大学文科,猪八戒报考清华学理科。就是因为老师们认为孙大圣的天赋在于理科,而猪八戒的天赋在于文科,二人偏要反者来。不服输的孙大圣要报考北大学文科,要让老师们看看他是否能以满分考入北大。他爹是燕京大学的高材生。说起来猪八戒不服输也是有理由的,他的智商极高是不可否认的。如果您读过润涛阎的旧作里提到当年第一个告诉我毛泽东的诗不是诗、词不是词的朱广汉表爷,就是猪八戒的亲叔叔。所以,两人都是书香门第。二人早就做好了脱离农村到北京生活的准备。然而,命运往往不是靠个人的能力决定的。

孙大圣与猪八戒的性格非常不同。孙大圣尖酸刻薄,是眼里不容沙子、能把人当即看透那种具有金睛火眼的人。而猪八戒则是憨厚宽容,温柔善良。所以,人们惧怕孙大圣,对他的尊重属于威严下的敬佩。而人们对猪八戒的尊重,则有既佩服又亲切的含义。所以,猪八戒被社员们投票选为小队长。

说起来这孙大圣与猪八戒的绰号暴露于世,还与润涛阎有关呢。本来这俩绰号是他俩互相打闹时攻击对方的,俩人有秘密协议:只私下里这么称呼,绝不能让外人知道。可那天我放学后就去到生产队跟饲养员朱广汉表爷聊天,可他让我去送水。原因是他侄子当上了小队长后给他一个额外任务:在把牲口的饲料准备好后,把白开水送到田头,让社员们喝。表爷偷懒,让我替他送一次。我只好答应了,否则以后就不能听他给我讲故事了。我提着一大铁壶水,拿着两个茶碗,背着我的书包,艰难地去给在野外干活的社员们送水。是我妈第一个看出来走过来送水的不是朱老头,而是我。待大家喝完水,我把书包里的一根粉笔头拿出来,在铁壶的外面乱画。刚一动手,小队长就把粉笔拿过去。他聚精会神地画着。画完后,我一看便知那是孙悟空拿着金箍棒,画得如此逼真,令我大喊:“孙大圣!”在远处抽烟的孙大圣一听我喊,便走过来,在另一面画了起来。画完后,我一看,那是猪八戒拿着耙子。“哇!太像了!”我大赞起来。突然间,我有个想法在脑海里出现:这才子姓孙,个子矮,尖下巴,两只滴溜溜转的眼睛,不就是孙猴子的形象吗?相比之下,小队长刚好姓朱,身材魁梧,性格柔和,说是猪八戒还真的有点靠谱。我便当即把这想法告诉了大家。大家仔仔细细端详、思考,突然间异口同声:“哇!真的像啊!”

从此,这孙大圣与猪八戒的绰号就传开了。

(四)贼二号奸诈有虎胆,孙大圣自负被搞翻

孙大圣的母亲跟儿子住一起过日子,因为孙大圣的父亲燕京大学毕业后当上了国民党的官员,再也没回到村里。她在家做饭外,有时间就去放羊。孙大圣往年也是把活羊到集市卖掉,这年他要给老妈做一个羊皮褥子,便亲自杀羊卖肉。孙大圣自信心爆棚,知道村里没人敢跟他结梁子,何况你还没干呢,他早就猜到了。这极端聪明的人,对盗贼来说有着巨大的威慑力。所以,孙大圣既不花钱买砖垒院墙,也不费心思防盗。反正五里三村的人有谁不知道他的精明?所以,他杀羊的时候只是四下看了一下,发现没人,就在院子里动手了。恰在他猫腰杀羊的那一刻,贼二号从旁边的小路上走无意中看到了这一幕。

孙大圣晚上也是害怕屋里室温太高,便决定把肉羊挂在凉棚的屋顶上。他这个凉棚四面都有板子墙,一个简易木门,不是防盗的,而是防止野猫进去捣乱。

贼二号想:自己跟孙大圣是本家,他一定会怀疑是贼一号给偷走的。便在晚上悄悄地到了孙大圣家,他估计羊肉就放在凉棚里。悄悄地打开简易门,便发现了挂在屋顶上的肉羊。

说起来,贼二号的智商和胆量都在贼一号之下,可他有一个特点就是常常不按理出牌,这是奸诈的一种表现。比如,有一次他去赶集路过一个村庄,大白天看到那村庄外的社员们在播种,装种子的口袋就放在了地头的路边。他一看可以跑得掉,便下车把口袋连同里边的豆子拿起,骑车就跑。那村里的干部当即回去开会,问有没有人看到一个骑自行车疯狂逃跑的人路过,如果有,长得什么样,便可报案。贼二号忘记了自己有一小撮毛,村里人有好几个说出了他的一小撮特征。这样,很快就破案了,因为有一小撮的人世界上罕见。这种大白天偷种子的事,贼一号是不干的。

那料事如神的孙大圣这次怎么会错判了?

孙大圣发现羊肉不见了,便问及他母亲最近放羊时有没有人看到他家有该宰杀的肥羊,尤其是贼一号与贼二号。他母亲反复回忆,没有看到过一小撮,但看到过贼一号。那是十天前左右的一天傍晚放羊回家碰到了贼一号从自留地回来,贼一号仔仔细细端详了这只大羊,还夸了几句呢。这就使得孙大圣判断贼一号偷走的可能性大于贼二号,何况贼二号还是本家。你欺负本家人,在农村是万不得已的行为,一旦被发现,以后外姓的人欺负你就不担心你的本家人帮忙,那你就惨了。家族观念,所谓的血浓于水,便是这么来的。这也是孙大圣误判的原因之一。

(五)大圣豪设鸿门宴,盗贼酒后吐真言

贼一号战战兢兢地赴宴去了。他并不知道孙大圣家丢了什么,反正请他喝酒绝不是好事。孙大圣目中无人,何况他这有名的流氓地痞惯偷,倒过来邀请孙大圣,人家都不会给他面子而赴宴的,毕竟人以类聚物以群分。

进了孙大圣的家门,贼一号就嘻嘻哈哈地打招呼,随时查看孙大圣的眼色。话不能多说,也不能不说,先搞明白孙大圣家丢了什么再考虑是谁给偷走的,诚心帮他破案是假,给自己洗白是真。

孙大圣不提丢东西的话题,只是让他坐下喝酒吃肉。

小队长决定多杀一头猪,给社员们过年。我卖完羊肉就睡觉了,醒来才知道我姐已经把分的猪肉领回来了。小队长光忙着杀猪分肉的事,根本就没琢磨为何孙大圣自己没去抓阄(分肉前需要抓阄,抓到哪块算哪块,否则无法分,大家都不想要血脖肉,都想要肥肉)。孙大圣的老婆抓阄抓到的刚好是脖子。孙大圣看到后扑哧地笑了起来。这不是祸不单行吗?倒霉的时候,喝凉水都塞牙。还好,就把这瘦肉炖一部分,请贼一号喝酒吃肉,破案需要这点投资。这个不能省的,钓鱼还得买鱼饵呢。

孙大圣不提丢东西的事,这就更把贼一号给吓坏了。提都不提,显然就已经断定是自己偷的,这多么可怕。这鸿门宴一定是报复,而非帮忙破案。可自己又不能此地无银三百两地提盗贼的话题。害怕里边有耗子药或农药,贼一号动筷子时跟着孙大圣的筷子走,孙大圣在哪里夹菜,他就在哪里下筷子。趁孙大圣下炕拿茶叶,贼一号立刻把二人的酒杯换了。

喝了几盅后,孙大圣发现贼一号战战兢兢的汗都出来了,便安慰他说:“我请你喝酒,是因为我看到了你儿子未来有出息,我请你做客,可以帮你提高身价,这样,儿子娶媳妇容易。”

贼一号听后,激动地热泪盈眶,原来不是要羞辱他,甚至杀他,而是看得起他。他拿起酒瓶子就痛快地大喝了起来,说是一生中第一次被人瞧得起。如果儿子以后真的能当上村干部,那一定报答恩情。

贼一号一辈子没舍得过自己花钱买酒喝,就借着被瞧得起的良机,一醉方休。不胜酒力的他很快就醉了,孙大圣问他什么他就没完没了地讲下去。这样,孙大圣便问他今天早上去卖羊肉的事,贼一号便把怎么偷了润涛阎的羊、后又被贼二号黑吃黑偷走、最后他又如何把肉羊从贼二号那里偷回,到镇集市卖掉,卖了多少钱。竹筒倒豆子,完全彻底,干净利落。

说完了,孙大圣彻底明白了今天这顿酒肉是白扔了,还不如喂狗呢!想到这里便对贼一号大吼:“滚!”

贼一号似醒非醒地站立起来,慌张张走了出去,毕竟自己失态了,把做贼的事都说了出来。真正的得意忘形。

一出门他就东倒西歪地在路上晃悠,还好,他老婆孩子害怕他赴宴被弄死早就在孙大圣家院外的路边上等着呢,赶紧把他搀扶着回了家。

(六)孙大圣求教猪八戒,连环案告破得和谐

孙大圣得知贼一号的确偷人羊肉去卖了,但那是润涛阎的,与他无关。可他的羊肉到哪里去了呢?这贼一号酒后所言毫无破绽,完全符合逻辑。非但如此,也证明了贼二号偷走的也不是孙大圣的羊。贼一号从贼二号的水缸里把肉羊偷走的时候天差不多亮了,如果贼二号得知自己偷来的放在水缸里的羊肉没有了,再来孙大圣家偷,时间上不允许,因为此时孙大圣已经起床了。所以,这羊肉既不是贼一号偷走了,也不是贼二号偷走了,可那会是谁呢?

思考了整个晚上都没有怀疑对象。无奈,第二天一大早他就只好找猪八戒去了,因为猪八戒人缘好,什么信息都能听到。孙大圣找他倒不是因为他的判断力超过孙大圣。

猪八戒听着听着就呵呵地笑个不停,因为这太有趣了。润涛阎的肉羊被贼一号偷走了,然后贼二号黑吃黑,可是晚起床一步,又被贼一号给弄走卖掉了。问题是:润涛阎怎么没跟猪八戒谈论此事?他润涛阎自己不谈,觉得被贼给算计了而没面子,可他的家人里也没有人说这事啊。这可不是一件小事呢。再说了,怎么孙大圣的羊肉也不翼而飞了?这里边一定还有猫腻!

猪八戒当即断定:贼一号酒后所言里有谎言。孙大圣不承认,作为察言观色的老手,贼一号那点水平根本就无法逃得过他那双猴眼。可猪八戒说他肯定能把这个案子查个水落石出!你孙大圣就等好消息吧。

我去小卖部去买点灯的煤油,那时我家还没有安电灯。路过猪八戒的家门口时,就听他在喊:“润涛,你过来!有事跟你说。”

我不知道他有何事,反正他是小队长,有事是合理的。到了他家,他关上小门,悄悄地问我丢了羊肉为何不告诉他,让他帮忙破案。我当即问他:“表叔,你是怎么知道我丢了羊肉的?”

“哈哈哈!你也太小看你这表叔了吧?这村里的事,有我不知道的吗?”

考虑到我丢羊肉的事只有贼一号和我本人知道,贼一号的家人也不会傻到跟别人说他们家人是盗贼吧?我就纳闷了,这小队长是怎么知道的?莫非他昨夜里亲眼看到贼一号偷我家羊肉了?这不可能吧?突然间我猜到:贼一号得知我把羊肉又偷回去了,他并没有放弃偷到羊肉的企图,便偷了别人的羊肉,被逮住了,大队党支部抓了他,小队长才知道的。

我立刻问小队长:“表叔,他后来又偷了谁家的羊肉被逮住了?”

“什么后来?后来是什么意思?后来之前是怎么回事?”

猪八戒那精明的大脑立刻发现了我话中有内容,从中猜到了我到贼一号家把肉羊给偷回去了。所以,贼一号卖掉的羊肉就是孙大圣的羊肉。贼二号才是到孙大圣家偷肉羊的罪魁祸首,这个连环案就被猪八戒给破了。本来贼一号判断是贼二号黑吃黑偷了他的战利品,而结果是他黑吃黑偷了贼二号的战利品。

得知孙大圣的肉羊也丢了,我禁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当即说:“表叔,亏了你今年没杀羊,否则,孙大圣、你、我都得被贼给算计了!”

“那怎么可能?你看我家的院墙,那是土贼们能进来的吗?”

说起来这猪八戒非常勤奋,而且并不小看盗贼的本领与胆量,从这一点来看,他比孙大圣要厉害多了。猪八戒自己烧砖,磊的院墙外面看是一个大院,其实里边是两个院。就是说,最外面的门是非常厚实的,不用大铁锤猛砸根本就进不去。即使进去了,也没用,因为院子中间那地方还有一个横墙和一个门。等于把一个大院分成了两个小院,两道门过去才能接近他的房子。何况他房子还有很厚实的门。要想到他家盗窃,总得先踩点吧?盗贼一看,便放弃了。

猪八戒把这个连环案一五一十告诉了孙大圣,孙大圣暴跳如雷亦羞愧难当,倒不是因为羊肉,而是表明他破案的本领竟然比不上猪八戒老同学,这是目中无人的他很丢面子的。孙大圣随即拿着杀猪刀就到了贼二号家里。贼二号做贼心虚,当即说是他上了贼一号的当了,是贼一号逼他这么做的,肉羊是让贼一号给卖掉了,钱都在贼一号手里。孙大圣知道他在说谎,但也是将计就计的机会,便拉着他去找贼一号算账。贼一号死不承认那羊肉是孙大圣的,这跟孙大圣一点关系都没有。孙大圣把贼二号偷羊肉的事实原委告诉了贼一号后,贼一号只好把卖羊肉的钱如数交给了孙大圣。

事后猪八戒跟我说:“润涛,遭了盗贼的你和孙大圣并没有吃亏,钱没少得,还有了惊心动魄的故事留给以后回忆。”我点头称是,因为孙大圣那顿宴会的酒肉,也不算是白扔,毕竟人家贼一号起早骑车跑到镇集市帮他去卖,这大冬天的出门,可不是那么好受的,请人家吃顿饭也算是付给卖苦力的报酬,算起来公平合理。

(待续)
发表于 2013-4-27 12:5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太长,求abstr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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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27 11:3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面瓜 发表于 2013-4-27 12:55 PM
太长,求abstract....

太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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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30 01: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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