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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史艺丛] 维基:金圆券——看看“清廉”的国民政府是如何“爱护”人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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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5 03: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金圓券10萬元面額
金圓券是民國時期中华民国政府在中國大陸發行的一種貨幣。由1948年8月開始發行,至1949年7月停止流通,只使用了十個月左右,貶值卻超過二萬倍。金圓券發行的初期,政府以行政手段強迫民間以黃金、外幣兌換。由於沒有嚴守發行限額,造成的惡性通脹[1]令民間經濟陷入混亂。特別是城市的中產階級所受的經濟損失極巨,令國民黨失去原來最重要的支持者,亦是國民黨在國共內戰中迅速垮台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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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行背景
2 發行經過
3 崩潰
4 钞券面额
5 影響
6 金圓券與台灣
7 附註
8 參見
9 外部連結
10 参考文献
[编辑]發行背景

發行金圓券的目的是取代原來流通的法幣。法幣在1935年起由國民政府發行。抗戰期間,由於財政支出增加,法幣大量發行。到了戰後,國民黨為支付與共產黨作戰的軍費,法幣的發行量更加大增,由抗戰勝利時的5兆569億元快速上升至1948年8月的604兆元,三年間增加超過一千倍。在政府庫存黃金、外幣都沒有實質增加的情況下,造成了民間的惡性通貨膨脹。更曾經有造紙廠以低面額的法幣作為造紙的原料獲利。宋子文為行政院長時,試圖以金融政策穩定法幣,拋售庫存黃金購回法幣。但因為法幣發行量仍在增加而沒有成果。1948年5月行憲選舉後,由翁文灝出任行政院長,王雲五被任為財政部長,開始籌劃貨幣改革。同时,蒋介石安排原财政部长、现任中央银行总裁的俞鸿钧亦拟定关于币值改革的方案。俞洪钧组织的中央银行专家为主的起草班子,认为法币不作根本性改革还可以维持一定时限的局面,如从根本上改革,那就会垮得更快。
俞鸿钧班子拟定的方案主要着眼于财政收入的增加和改善,建议仿照1937年用关金征收关税的办法,所有纳税款和外贸结汇均使用这种特殊货币,而不致随法币一起贬值,这样可使财政收入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从10%多增加到40%或50%。但蒋介石对此并不满意,认为不能收集举国的金、银、外汇民间储备应付现实的困难局面[1]。1948年7月29日,蒋介石在莫干山召开会议研究发行金圆券事,谓王云五所拟金圆券方案,设计挽救财政,收集金银、外币,管制物价,都是必要的措施[2]。会上行政院院长翁文灏、外交部长王世杰、中央银行总裁俞鸿钧表示同意。
这次币制改革是在极秘密情况下进行,除与会人员外,蒋介石只找了前中国银行总经理、刚辞去中央银行总裁的张嘉璈,另外由翁文灏在改革实施前几天向美国驻华大使司徒雷登通报。
[编辑]發行經過

1948年8月19日,國民黨召開中央政治會議,通過由翁文灝、王雲五提出的貨幣改革方案。翁文灏于当天下午召开行政院会议讨论、通过币制改革方案。當晚,根据行宪国大通过的《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赋予总统的紧急处分的特权,由蔣介石以總統名義發佈「財政經濟緊急处分令」,作出全國廣播,並公佈「金圓券發行法」,主要內容為:
金圓券发行采用十足准备,其中必须有40%为黄金、白银及外汇,其余以有价证券及政府指定的国有事业资产充当。每元法定含金0.22217公分(公分即克),由中央銀行發行,發行總額定為20億元
金圓券一元折法幣300萬元,東北流通券三十萬元,限期1948年12月20日以前收兑已发行的法币及东北流通券,在此限期前法币及东北流通券按照上列折合率流通行使,台湾省币及新疆币的处理办法由行政院另定。过去所订法币及东北流通券的公私债权债务均按照上述兑换率的清偿。
禁止私人持有黃金(1两兑金圆券200元)、白銀(1两兑金圆券3元)、银币(1元兑金圆券2元)、外匯(1美元兑金圆券4元)。凡私人持有者,限於9月30日前收兌成金圓券,違者沒收。据此制定、颁布、实施了《人民所有金、银和外币处理办法》。
限期登记管理本国人民(包括法人)存放国外的外汇资产,违者予以制裁。
全國物價及勞務價凍結在8月19日水平
與此同時蔣介石派出經濟督導員到各大城市監督金圓券的發行。當中上海作為全國金融中樞,由蔣經國為副督導(8月23日就职,11月6日去职),正督导员是中央银行总裁俞鸿钧,實際掌握上海的經濟情況。
金圓券的發行初期,在沒收法令的威脅下,大部分的城市小資產階級民眾皆服從政令,將積蓄之金銀外幣兌換成金圓券。中央银行总裁俞鸿钧1948年11月16日向蒋介石报告收兑成绩:黄金166.3万两,白银(即银块)893.7万元,银元2403.8万元,美钞4773.5万元,港元8732.5万元,合计折合1.9亿美元。
根据《中华民国人民存放国外外汇登记管理办法》,人民(包括自然人、法人及其它社团)存放国外的外汇资产均应在12月1日前向中央银行或其它指定银行申报登记。上海银行公会商定按照各行实力凑足1000万美元。蒋介石在1948年9月6日国民党中央党部举行的总理纪念周上斥责上海这些商业银行领头人物不遵守法令将全部外汇资产(估计有3亿美元)向中央银行申报登记,想以凑集1000万美元敷衍了事,仍如过去二三十年前,只爱金钱,只知自己,不知民生,藐视法令,妄知大义,限他们本周三之前将所有外汇向中央银行登记,并派蒋经国去上海督办。
與此同時,中華民國政府試圖凍結物價,以法令強迫商人以8月19日以前的物價供應貨物,禁止抬價或囤積。而資本家在政府的壓力下,雖然不願,亦被迫將部分資產兌成金圓券。在上海,蔣經國將部分不從政令的資本家收押入獄以至槍斃,以作殺一儆百。而杜月笙之子杜維屏亦因囤積罪入獄。蔣經國在上海嚴厲「打老虎」,曾稍微得到人民對金圓券的信心。
[编辑]崩潰

原来规定中央银行收兑人民持有的金银的期限是9月底,到了9月下旬眼看期限降临,从10月份起是延期收兑还是停止收兑,这是对金圆券信誉乃至命运的严峻考验。结果是国民政府决定收兑金银延期1个月到10月底,这无异于宣告金圆券信誉破产。从9月30日到10月7日,全国各城市陆续掀起抢购风潮。以行政手段強迫凍結物價,造成的結果是市場上有價無市。商人面對虧本的買賣,想盡方法保有貨物,等待機會再圖出售,市場上交易大幅減少,僅有的交易大都轉往黑市進行。蔣經國在上海打老虎後來也遇上阻力。蔣經國查封的扬子公司為孔祥熙之子、宋美齡的外甥孔令侃所有。宋美龄催促蒋介石过问此事,蒋介石于10月8日从北平飞赴上海,蒋经国在壓力面前被迫放过扬子公司,其本人亦因此事而辭職求去。10月31日,行政院公布施行《财政经济紧急处分令补充办法》,规定“粮食依照市价交易,自由运销”,物價管制最終失敗。翁內閣亦在11月3日總辭。蒋经国于11月6日辞去上海区经济管制副督导员。11月10日,蒋介石面谕中央银行总裁俞鸿钧把中央银行“库存金银...应即密运台、穗等地分存”(实际是把250万两黄金运台湾)。11月11日,财政部部长王云五辞职,同日公布《修正金圆券发行办法》和《修正人民所有金银外币处理办法》,将金圆券的法定含金量由原来的0.22217公分减为4.4434公毫(公毫为百分之一克),减低了4/5,原來1美元兌4金圓券立即貶值五倍,降至1美元兌20金圓券;对金圆券发行总额已经不做规定,第十二条改为“金圆券发行总额另以命令定之”,实际上是无限额发行。
金圆券的失败实际上在最初就是注定的。因为法币退出流通时发行总额为663万亿元,以300万元法币合金圆券1元,法币总发行量仅为2亿元金圆券。而金圆券一开始就定为发行20亿元,这相当于一下子制造了相当于最末期法币十倍的通货膨胀。
金圓券政策失敗的最致命處是發行限額沒有得到嚴守。民国政府在1948年戰時的赤字,每月達數億元至數十億元,主要以發行鈔票填補,而希望得到的美國貸款援助卻從來沒有落實。金圓券發行一個月後,至9月底已發行到12億元,至11月9日則增至19億元,接近初訂上限之數;11月底为33.94亿元,12月为83.2亿元,1949年1月为208.22亿元,2月为506.44亿元,3月为1960.6亿元,4月为51612.4亿元,5月为679458亿元,6月底止累计发行额为1303046亿元。1949年7月又在广州、重庆发行银元券,解放军及人民政府当即宣布对银元券不予收兑。
自此金圓券價值江河日下,一瀉千里。當1948年底開始准許以金圓券兌換金銀外幣時,全國各地立即出現數以十萬計搶兌人潮。至1948年12月底,金圓券發行量增至81億元。至1949年4月時增至5兆;至6月更增至130兆;比十個月前初發行時增加二十四萬倍。金圓券鈔票面額不斷升高,最終出現面值一百萬元的大鈔,但仍不足以應付交易之需。至1949年5月,一石大米的價格要4億多金圓券。各式買賣經常要以大捆鈔票進行。由於貶值太快,早上的物價到了晚上就已大幅改變。市民及商人為避免損失都不想持有鈔票(金圓券),交易後或發薪後所取得的金圓券,皆儘快將其換成外幣或實物,或乾脆拒收金圓券。
1949年4、5月,南京、上海相繼被中國人民解放軍攻佔,共產黨在6月起宣佈停止金圓券流通。中華民國政府遷到廣州後曾繼續發行金圓券,新疆等地區亦繼續發行,但其價值皆已接近廢紙,例如新疆銀行就曾發行過單張六十億元的高額紙鈔[2] 。到了7月3日,行政院宣佈停止發行金圓券,改以銀圓券取代,結束了金圓券的歷史。
[编辑]钞券面额

在1946年的时候中华民国政府就尝试性的委托英国托马斯德拉鲁印钞公司(Thomas De La Rue, Co Ltd, England)印制了1角(10 cents)、2角(20 cents)2种小面额金圆券;1948年8月发行了5角(50 cents)、10元、20元、50元和100元5种钞券。其中5角币券与10元券由中华民国中央印制厂印制,而20元至100元券则由中央印制厂和中华书局属下的印钞处授命发行每种面额钞券各2种制版。另外中华民国政府曾委托英国华德路公司印制过几种金圆券,不过发行数量极少,流通范围也只限在上海。1949年元月发行了100元中央印制厂版本的红色制版钞券以及500元券,2月逐渐开始印制和发行1000元券,1949年3月先发行5000元券,后又发行1万元券,4月发行5万元券和10万元券,5月再发行50万元券和100万元券。5月底印制了500万元券,但随即上海解放,没有来得及发行。
[编辑]影響

金圓券的快速貶值及造成的惡性通脹,源自政府的財政及貨幣政策。中华民国政府無視於財力的限制,繼續維持戰事。政府赤字以印鈔票支付,造成急劇的通脹。政府既不能自控通貨的發行,只試圖以違反市場規律的行政命令去維持物價和幣值,最終引致金融混亂,市場崩潰。
受金圓券風暴影響最大的,是城市內的小中產階級。他們沒有大資本家的財力和資源去保護自己僅有的財產,亦不如鄉間農民或無產階級的無產可貶。在金圓券發行初期或被迫、或出於信任政府,將累積所得的財產換成金圓券,在惡性通脹中所承受的損失最大,部分人因而變成一無所有。中华民国政府雖然因金圓券發行,搜得民間的數億美元金銀外匯,卻失去了國內本來最應傾向他們的階層:城市人民的信任與支持。
1948年中,國民黨在軍事上已節節失利,金圓券風暴令國民黨在半壁江山內僅餘的民心、士氣亦喪失殆盡。濫發貨幣是造成整個中华民国政府迅速在大陸崩潰的原因之一。
[编辑]金圓券與台灣

當時臺灣省政府奉命依金圓券發行準備移交保管辦法,將臺糖總資產1億2千萬美元,劃撥4,300萬元,將臺灣造紙總資產2,500萬美元,劃撥800萬元,使臺灣進一步被捲入中國大陸惡化的經濟情勢中。而當時金圓券一元兌換臺幣1,835元亦明顯高估,中國大陸流入臺灣套匯的活動,使臺灣面臨嚴重的惡性通貨膨脹壓力,經濟情況更趨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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