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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上杭经适房申请者87%为公职人员引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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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5 10:0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继去年12月陕西山阳县被爆经适房申请者九成是公职人员后,今年1月13日,福建省上杭县的经适房申请名单引发网民强烈关注,因为其申购者中87%为来自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上杭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相关人员回应称,公示名单都是经过初步核实且符合条件的,公示出来就是为了公平公正地接受百姓监督。

  被网民围观的这份“上杭县申购经济适用房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发布在上杭县委、县政府电子政务网站,公示时间为2010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

  根据2009年12月公布的《上杭县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申请经适房家庭人均收入应低于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上杭县政府印发的《利民小区保障性住房配售(租)工作实施方案》显示,申请经适房家庭人均收入须低于8477元。从名单公示的家庭收入申报数据看,绝大多数申请者符合上述规定,但有两名申请者超标。令网民意外的是,符合此次申购经适房资格的家庭共有1568户,其中来自县委办、财政局、国土局、法院等党政机关的接近600户,来自各中小学校的超过800户。如此高比例的公职人员引起网民的围观和热议。“怎么除了公务员就是事业编制?”

  更让网友诧异的是这些申请者的收入。以1号申请者黄忠海为例,其工作单位是县委办公室,核定家庭人口为3人,申报家庭收入14704元。而515号申请者阙彩权,其工作单位是通贤乡政府,核定家庭成员为1人,申报的家庭收入为6500元,按月计算,低于当地政府制定的600元/月的最低工资标准。有网友评论说,“感慨啊!一个月500余元工资的乡政府干部,生活在‘涨时代’,各位相信他的自报吗?”有网友问:“这是经适房还是干部的福利房?”

  针对这些质疑,上杭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公示的名单都是经过初步核实符合条件的人。公示出来就是为了公平公正地接受百姓监督,若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申购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据《南方都市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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