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卡有一位律师花重金买了一箱子非常昂贵的雪茄,他平时是舍不得花钱买这种高级雪茄的。他这次买了,是因为他算好了,这笔钱他可以捞回来。他先买好了 “火灾”保险。待他把这箱子高级雪茄抽完后,他就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他“火灾损失费”,保险公司拒绝交付,他就状告保险公司。北卡州当地法院的法官判决该保险公司败诉,因为保险公司与该原告当时签的保险合同上包括所有的“火灾”,英文 fire 包括了抽烟的火苗。保险公司知道如果继续上诉费时费力,就同意了法院的判决,给这个“一连串的小火灾(=点烟)”造成的一万五千美元的“损失”(有买雪茄的发票为证)。
这些钱就归了北卡州政府了,保险公司没得到什么,还损失一万五千美元,算是两败俱伤。这个想白抽雪茄的大律师、“纵火犯”损失就大了,倒赔九千不算,还坐两年监牢这两年中不能挣钱。但他也有收获:获得该年份美国“最佳律师奖状”第一名。 the 1st place winner in the Criminal Lawyers Award Contest. 他从此出了大名,名垂美国律师名人、经典案件的历史。虽然这个经典案件有点搞笑,但法律是严肃的,监牢的铁门是上锁的,他老婆守寡两年是痛苦的。他耍小聪明导致的这个结局对他本人长期来说值不值得,很难判断,毕竟他扬了名,说不定也就有机会揽到大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