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偷换概念的‘法盲’行为:
你拿‘开车撞警察’这种暴力袭警的行为,来类比‘被政府误杀的平民’?这逻辑真是滑稽。法院还没追究,是因为程序还没走完,但在你嘴里就成了‘合法’?照你这么说,辛普森当年没被定罪,那他杀人就也是‘合法’的咯? 你这种‘只要没判就是合法’的逻辑,其实是在践踏你口中所谓的‘Law and Order’。
第二,关于‘谁按得住谁’:
你说在美国没人按得住谁?你是不是忘了你口中的‘My King’整天在喊 Deep State(深层政府)在操纵一切?你一边相信有‘黑暗势力’在迫害你的偶像,一边又相信美国的官僚系统清白如水、没人能按住丑闻?你这逻辑不仅双标,还精神分裂。 真正懂美国的人都知道,公权力如果不受监督,每一个普通公民(包括你这个底仓10%的股民)都可能成为那个‘被按住’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