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子是没逃,可是你前面是在建议他走掉 ... padme 发表于 2010-1-8 04: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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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说的那么绝对啊,如果美国没人逃,怎么还会有“hit and run”这个词而且好像还是很严重的罪行?美国虽然保险很发达,但是车祸双方扯皮推卸责任的事情,可也不少。 padme 发表于 2010-1-8 04:50 PM
从我经历过的大陆案件讲:大陆法院不是认为所有的医院都有资格提供呈堂骨折证明,也不是所有的平常用于骨折治疗的检查可以用于法律判决。这也合理:因为你可能在一些地方医院有关系,或地方医院水平不见得够。也 ... happylux 发表于 2010-1-8 15:49
你自己也说了,什么证据能被法院接受什么不能接受,大陆法院都是有规定的,不可能老太太随便提供什么证明法庭都接受。更不是大学生说不行就不行的。你不能只听大学生的一面之词。 padme 发表于 2010-1-8 04:57 PM
你别栽赃,我可没建议他逃。偶没那么差的人品。 happylux 发表于 2010-1-8 15:52
偶是猜那小伙的意思是他跑就没事,上去搀人就有事。臆断是偶不对,但偶跟小伙无亲无故,你别把不着边的事往偶身上赖。 happylux 发表于 2010-1-8 15:54
好的。同意。 padme 发表于 2010-1-8 05:02 PM
偶是讲那法官应该拿到法院认可的证明再判。否则谈不上公正。 happylux 发表于 2010-1-8 16:00
其实一样的,如果那小伙子撞了人,他能逃掉,也没事啊。所以他能不能逃掉,是不是逃掉就没事,跟法院的判案没有关系。 国内撞人之后逃掉的事情,还少吗? padme 发表于 2010-1-8 05:06 PM
法院公正与否,确实同小伙和老大妈没关系;但断岸没搞清,就是法院的水平或者道德水准问题。偶们业余的都想的清该看骨折是否是真的,你觉得那法院真的水平差、拎不清?中间一定有蹊跷。 happylux 发表于 2010-1-8 16:13
法官的说法: “对于老太太的伤情鉴定机构也提出质疑,是单方说法,李凯强庭前没有向法院提出申请重新鉴定,因此,法院采纳了老太太方的伤情鉴定结果。” 另外,他们撞车之后当时去的那家医院,郑大一附院,就是省级医院。他们的诊断应该是有法律效力的。 padme 发表于 2010-1-8 05:11 PM
文中说他们撞车之后"李凯强的父亲陪同老太太去了郑大一附院。" 当时去的那家医院,郑大一附院,就是省级医院。这家医院的诊断应该是有法律效力的。 如果当时这家医院说没有骨折,那么大学生的父亲这会儿怎么 ... padme 发表于 2010-1-8 05:15 PM
偶碰到的一个例子是:核磁检查要预约a week ago、当场没法做,X光当天可以、但看得不是那么清楚,尤其没法讲是否是陈旧性股折(不是新的),当事人如果不老实装痛、就判定不了。核磁检查可以查出是否陈旧性股折。 ... happylux 发表于 2010-1-8 16:21
估计郑大一附院,是省级医院, but不一定在骨折那一科list里,不然法官当场就判定了。 “对于老太太的伤情鉴定机构也提出质疑,是单方说法,李凯强庭前没有向法院提出申请重新鉴定,因此,法院采纳了老太太方的 ... happylux 发表于 2010-1-8 16:16
你这个简直是强词夺理了。有些骨折可能X光看不出来,但是如果能看出来骨折的,那就肯定是骨折了。 如果当时医院说不能判断是否骨折,大学生的父亲这会儿也可以说出来了。不可能对当时送医院看病的情况保持沉默 ... padme 发表于 2010-1-8 05:26 PM
法官确实当场就判定了啊,对于老太太骨折,当时法庭上并没有异议。 法官的说法是不能判断交通事故责任在谁,所以对于合理的费用,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padme 发表于 2010-1-8 05:33 PM
偶是说偶碰到的例子,跟小伙没关系,偶已经尽量不去臆断小伙碰到什么了。你也最好别臆测了。从偶经历的案件,偶是说当天的检查双方都不augue,是跟偶当时碰到的一样:因为法庭不采纳。 happylux 发表于 2010-1-8 16:33
只说事实。 1。老太太骑的自行车的和小伙子的电动车相撞。 2。小伙子的父亲送老太太去医院。 3。法庭上,双方对于老太太是否骨折没有争议。 4。无法判断事故责任人是谁。 法庭根据以上事实,判双方各自 ... padme 发表于 2010-1-8 05:3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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