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特别的热帖——
不少女性遇到露阴癖者的骚扰,常常不知道怎么面对,小君的经历,提供了一个范本:三年前,她在公司附近遭遇露阴癖者,她没有胆怯、退让,而是锲而不舍,花费三年收集证据,终于在近期将之绳之以法。她的分享帖冲上豆瓣广场热门。
她觉得自己应该做点什么:“我们互勉,我们不要在这种事情上内耗和带有羞耻心!”
小君没想到,自己会得到这么多网友的支持。
近日,她在豆瓣发布了一个帖子,讲述自己在公司附近遭遇露阴癖者后,收集相关证据并成功立案的经历。帖子一度登上豆瓣的热门讨论榜前三位,不少人直呼“太牛了”。
帖子评论区。(图/豆瓣截图)
听起来很解气、很爽,但完成的过程并不容易。证据是小君发帖前两天拍到的,案也是随后立的,而她第一次碰到这个露阴癖者,还得追溯到三年前。
那天,小君像往常一样出了地铁,步行前往公司。路上,一个男性突然将私处露出,她立刻蒙掉。到了公司,反应过来之后,她哭了,委屈、不甘心、恶心,各种感受杂糅。整理好思绪,她报警了。但因为缺乏证据,当时只进行了笔录。
之后,她又遇到了这个露阴癖者。她决定一出地铁就打开手机的录像模式,从地铁口到公司的约一公里路全程录像,以收集证据。对方一般只在天气热的时候出现,但作案地点和时间不定。再加上拍摄角度和距离的限制,她拍摄的一些视频难以作为证据使用。直到今年7月,她终于清清楚楚地录下了对方的作案过程。
在谈话节目《第一人称复数》第一季第一期,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陈碧聊到,有个女孩跟她说自己从来没有遇到过性骚扰。在她的追问下,女孩问这个场景算不算——在学校操场跑步,拐弯时有一个男的突然停下来,露出下半身。陈碧惊讶道:“这还不算?”
(图/《第一人称复数》)
不少女性遇到过露阴癖者,但常常不知道怎么面对。小君起初会纠结这种情况能不能报警,也对猥亵如何界定有疑惑。她站出来讲述自己的经历和想法,是因为看到评论区一些女孩经历了同样的事情,心里蒙上了难以散去的阴影。她觉得自己应该做点什么。
露阴癖者受到了处罚,小君最近也没有再见到他。但小君依然坚持在步行的一公里录像,日常守卫仍在进行。
下文根据小君的讲述整理。
三年前的第一次报警
2023年5月的一天,大概是8点10分,我走在上班路上,没有看手机。那是北京市中心的一条辅路,周边有商铺,有人在卖早点。
我遇到他的时候,他穿着一身运动装,速干衣的长度刚好盖住大腿根,但裆部全部剪开了。他突然间蹲下来,在我对面两三米处假装系鞋带。我好奇这个人为什么蹲在辅路的正中央,一般我们系鞋带会往两边靠,对吧?我就看了他一眼,正好看到他的私处。如果他站着,是不会露出私处的。后来我知道,作案时他会假装蹲下系鞋带或者掀起上衣扇风。
他是确认我看到了才站起来的。他应该就是想让我看到,这样可能会有一种变态的满足感。当时,旁边有来来往往的上班族或者行人,不过可能他们没有注意到。
小君第一次遇到这个露阴癖者时,给爱人发的信息。(图/受访者供图)
我的第一反应是:我是不是被猥亵了?我犹豫了一下,因为他只是让我看见了。所以,我没有第一时间报警——我得确认这种事应不应该报警。第二反应是:怎么会有人敢在北京市中心、早高峰的大马路上做这种事?
到了公司,我查了资料,也跟同事聊了聊,就赶紧报警了。同事说,如果我不确定这个人有没有违法,或者我有没有被猥亵,可以让警察来判断。警察到现场了解情况后,带我到派出所做了笔录,询问了具体过程。不过,监控镜头的角度确实有限,而且这个人一直戴着口罩、帽子、手套,所以,做了笔录后,警察说会关注,我就走了。
说实话,这是我从小到大第一次遇到露阴癖者。我当时蒙了,不知道怎么办,不知道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就觉得委屈。接着是不甘心、后悔,因为我没有第一时间拿出手机录像或者大声斥责他,也没有第一时间报警。然后是恶心,生理上的恶心——当天我吃不下早饭,觉得胃里很难受。但是,并没有恐惧,我唯一的顾虑是能不能抓到他。
回击露阴癖者后,德善跪在地上大哭。(图/《请回答1988》)
6月,我又遇到了他,就此暗自发誓,一定要把他送进去。每天上班,从地铁出站后,我会打开手机的录像模式,假装在看电影,直到公司门口才关闭。除了要打电话或者遇到顺路的同事,其他时间我都在录。我不觉得这是负担,反而觉得是一种动力和希望,可以凭自己的努力收集证据。
后来我又好几次看到这个人,他不只针对我一个人,也会向其他姑娘露出私处。可惜的是,都没有录下来。
2024年,我拍到过一次。当时,我看到公厕边上有辆看上去眼熟的自行车,我正在想是不是他的,突然,他从公厕出来,假装掀衣服,露出私处。但我离他有点远,拍到的视频和照片不是很清晰,所以我没有去报警。
“终于成功了——起码第一步成功了”
2024年年底到今年3月,由于一些个人原因,我上下班都是爱人接送,没有坐地铁,所以没机会遇到他。
他一般在北京进入夏季、能穿短袖短裤的时候才出来,所以我遇到他基本是在5、6、7月。今年北京入夏比较早,我在五一节前就又遇到他了。
为什么我能认出他?因为这三年来他永远穿着一套休闲运动装,无论多热都戴帽子、口罩和手套,甚至一直骑着那辆自行车。
我刚恢复地铁通勤那会儿没有录像,但遇到他后,我又开始录了。特别是有了女儿之后,我会想:如果女儿以后遇到这种人怎么办?女儿和她的同龄人遇到这种问题该怎么处理,她们会不会很恐惧、很迷茫,她敢不敢跟我说这个事,她跟我说了我又能做什么,这些问题我都在思考。
终于,7月的一天,他的作案过程被我录下来了。其实,我遇到他的时候,已经离公司很近了。我本来以为又没碰上,还觉得挺可惜的,正准备收起手机,突然间发现他在露阴。我的手机刚好对着那一侧,录得很清楚。我们相隔两三米,他的整个作案过程应该不到10秒。
我确定他是对着我做的,因为他希望我看到,所以他盯着我。我那天一点都不害怕,直接跟他对视,死死地盯着他。我想骂他,但我不知道骂了之后这个视频还能不能作为报案证据,就忍住没说话。他明显有点害怕,扭头往回走了。
德善回击露阴癖者。(图/《请回答1988)
这几年来收集的视频和照片,我专门建了一个私密相册保存。我的手机相册里基本上都是女儿的照片和视频,如果把那些照片和视频放进来,我觉得是对女儿的侮辱。
回到公司,我整理了这些年拍到的证据,9点多报的警。证据包括历时三年录到的三条视频:有两条拍到了他的露阴行为——一条是最近这次,另一条是2024年录得不清晰那次的;还有一条是他在马路上朝我的方向骑过来,但没有露阴行为。此外,还有一些从视频里截下来的照片。
警察来到现场后,原本想带着我开车绕两圈,看能不能找到那个人。但已经过了近一个小时,我说想立案,警察就带我去了派出所。
我跟警察说:“这个人是惯犯,我遇到他有三年了,我拍的这些证据是不是可以立案了?”警察回答:“你这一次的视频足够立案了。”我很欣慰:终于成功了——起码第一步成功了。
立案流程走完,等待打印材料的时候,我问了一些问题。警察说,不能对他动手,也不能喷辣椒水,因为他没有实施接触性伤害,我如果这么做,可能会防卫过当。我还问了警察,能不能把照片发到群里,提醒大家注意他。警察说,私处要打马赛克,不然会侵犯他的隐私权。
大概一周后,我接到警方通知,说抓到那个人了。他已经72岁,因为“故意裸露生殖器官”,被行政拘留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