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业主的描述,华联城市全景花园小区(以下简称“全景花园”)是一个高档商品房小区,那么这两栋公租房和小区里的商品房又是什么关系呢?长期关注特殊需要儿童的公众号“大米和小米”通过调查发现,全景花园是一个旧改项目,在商品房之外,该项目还配建公共租赁住房374套,已分配出去350套,剩余24套,集中在两栋楼里。这两栋楼与小区主体的商品房之间用一道围墙隔开,并单独管理,与小区主体的公共面积是一条内部道路,而公租房的住户如果想要进入小区花园,则需要从小区外面或者地下车库绕行。
“大米与小米”援引《南方都市报》的报道称,作为商品住宅配建的保障房,像全景花园里的两栋楼这样被墙隔开、独门独栋的“特殊待遇”,在深圳不是第一次出现了。但2017年深圳市住建局发布的《深圳市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配建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住户可与商品房业主共享小区配套设施,并执行统一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开发商不得在人才/保障性住房与商品住房之间涉及围墙,也不得有其他类似的歧视性措施。
全景花园的情况显然违反了这一规定,商品房的开发商和业主几乎是在封闭小区的内部又建起了一个封闭小区。封闭小区(gated community)的话题曾在2016年引发热议,当时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到,“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逐步打开封闭小区”作为政策导向出现在政府文件中,触碰到了许多封闭小区业主的神经。
两年过去了,兴建封闭小区的步伐似乎并没有放缓,更不要说打开已建成的封闭小区,关于封闭小区的争论似乎已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线。在深圳全景花园事件中,舆论似乎更倾向于关注对自闭症的污名和歧视问题,而忽略了这其实是发生在中国式封闭小区中的一次典型的“业主维权”事件。
所谓的封闭小区就是“有出入门禁的住宅区”,小区里的公共空间和公共设施其实是私有性质的,只有业主可以进入和使用。香港大学城市规划和发展经济学教授伟仕达(Christopher Webster)认为,封闭小区不仅是一种带有明确排他性的空间形式,它还意味着一种与政府主导的城市治理模式不同的,以开发商和业主、以及业主之间的契约为主导的模式,契约包括一个通用的行为准则(类似“业主公约”),它规定了业主对小区管理所负有的集体责任,这就为业主在封闭小区内行使一定程度的“自治权”提供了依据。

巴西圣保罗的封闭小区
封闭小区在20世纪末从北美兴起,很快被复制到全球各地。早在21世纪初,封闭小区就已经成为了城市规划领域内的一个热门的研究方向,学界对这种新兴的空间现象褒贬不一。一些人认为,这是后现代城市空间碎片化的典型表征,它源于对城市基础设施网络排他的使用权,并最终导致社会内部的分崩离析;另一些人则认为,封闭小区在公共空间和私人空间之间构筑起了一个“俱乐部领域”(club realm),其中共享的集体消费品(介于公有物和私有物之间)——即封闭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和服务——是作为房子的搭卖品(tie-in)提供给消费者的,因此,封闭小区可以被视为一种更有效地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因为这里的公共服务是由市场定价的。
在中国,尽管从空间形式的角度上看,四合院和单位大院都可以算是封闭小区,但作为一种城市治理模式的封闭小区则是伴随着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住房所有权和城市治理改革才开始出现的。由于人们的支付能力(收入)、社会阶层和消费需求的日益分化,在中国的城市里,提供公共服务的责任也从地方政府和国有单位,逐渐转移到了地产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手中。因此,在2016年关于封闭小区的讨论甚嚣尘上之时,厦门大学经济学院与土木建筑学院教授赵燕菁曾为《澎湃新闻·市政厅》撰文称,围墙的本质是公共服务的落差,只要存在公共服务的落差,就必然存在围墙,只是有些围墙有形,有些则无形。
然而,这种论调未免将“围墙”太过自然化、中立化了,在今天的中国城市里,围墙(无论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不仅是收入和偏好差异的一种自然结果,它还是中产阶级小心经营的一种空间政治。人类学家张骊在对昆明封闭小区的研究中就提出了“阶级的空间化”(spatialization of class)这一概念,用以描述封闭小区在城市中产身份建构中所扮演的角色。张骊认为,商品房与封闭小区内的私人生活为中国城市中产阶级的形成提供了物质和社会基础,使他们所追求的空间上的私密、文化上的区隔和带有明显阶级色彩的生活方式得以着陆。
同时,这一空间政治还包括着对中产以下阶级的排斥和驱逐。许多研究都显示,封闭小区的业主对所谓“安全”的理解,不仅仅是远离犯罪,而是一种清晰的社会边界,一种稳定而同质化的人口构成。例如,新加坡国立大学地理系教授鲍存彪在对上海封闭小区的研究中就发现,封闭小区的建立往往伴随着对城市流动人口的“道德他者化”(moral othering),通过将他们刻画为“不文明的、肮脏的和危险的”,来强化一种“道德空间秩序”。

中国封闭小区里的流动人口
在全景花园的例子中,这种“道德空间秩序”展露无遗。业主“张玉华”在“求助帖”中提到,最初他们得到的消息是,小区的公租房里住的都是“高端人才”、“博士生”,因此并没有业主抗议,而在听说将有“17户精神残障人士”入住的时候,业主们纷纷沉不住气了。换言之,公租房分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两类,前者针对的是城市引进的高端人才,后者则针对的是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的家庭,封闭小区里的中产业主们可以接纳前者却一定要赶走后者,理由是“孩子的安全”、“社会的稳定”。这其中当然有社会大环境污名化“精神残疾人士”、将其粗暴地想象成行为不受控制、有暴力倾向的“疯子”的因素,但正如上文所言,所谓的“安全”并不是一个犯罪统计学意义上的客观指标,它其实更接近于一种主观感受,而这种“安全感”所依赖的是一个阶级同质化、不存在“偏离”(deviances)的环境。
进一步说,政府为低收入人群和残疾人士提供保障性住房,对于城市整体的治安和稳定来说是好是坏,无需赘言。最近半年多来,接二连三发生的报复社会性质的暴力事件(而且这些暴力的受害者通常是孩子)足以说明,这些因生计无着而绝望愤怒或患有精神疾病的边缘人群,在我们看不见的地方,远比在我们看得见的地方要危险得多。请注意,这里我们讨论的对象并不是个体,也不是个案,我们讨论的是一种贫富差异、阶级区隔的现实可能带来的风险,以及一种保障制度对这一潜在风险的控制作用。而对于封闭小区的业主来说,他们想要“安全”,却不希望“安全阀”装在自己眼皮底下,这再次说明了他们需要的不是“安全”,而是“安全感”。这种安全感与所谓“社会的稳定”无关,甚至与“社会”无关,它清晰无疑地建立在一种隔离之上——仿佛任何人和事,只要在小区围墙之外,在中产活动、消费的商业空间之外,就不可能威胁到他们,也因此与他们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