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李志诉《明日之子》侵权,
向节目组及毛不易索赔 30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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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拿钱在李志面前装逼。

李志又开撕了,这次是《明日之子》。
今天(7 月 3 日)一大早,音乐人李志在微博上发长文怒斥《明日之子》第二季,在未经授权翻唱了自己及其他音乐人的歌曲。他还表示会诉至法庭。
他写道:「7 月 1 日一个叫『文静』的人发来邮件,表达了两点意思:刚刚找到我们的联系方式,没法提前得到授权;希望得到一系列眼花缭乱的授权。」
对于《明日之子》,李志表达了三点看法:

字里行间透露着李志的强硬与气愤——「文静老师的邮件除了客套的抱歉之外,全是牛逼哄哄的商业洽谈气氛。」
他表示,自己未和经纪人及律师商量,擅自写了这条微博。
大约在 9:30,他又发了一条补充信息:刚刚同事和我说,接到邮件后我方一直在和「文静」沟通,并达成了某些协议,同事认为我突然的自我让大家的工作很被动。对此我的回答是,不管了,按我的最新指示走!
李志并不接受「私了」,于是,出品方之一的 @哇唧唧哇 发表了声明,表示「拒绝恶意捆绑、嫁接事实」。

哇唧唧哇的回应
在接下来的几个小时,李志连发微博怒怼 @哇唧唧哇 和 @腾讯视频明日之子。他还特别指出:进行翻唱的歌手毛不易或邱虹凯并无责任,处理版权问题的责任方在于演出主办方或节目制作公司。
维权斗士的维权之路
《明日之子》侵权音乐个体户李志,此事的源头还要追溯到今年1月。
1 月 20 日,毛不易在「明日之子」的巡回演唱会上翻唱了李志原创的《关于郑州的记忆》。1 月 23 日,李志在微博发声:
「毛不易老师的喜爱心领了。也郑重提示下,在商业演出中改编翻唱是需要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而本团队从未就翻唱事宜被毛不易或团队或演出主办联系过。经纪人正在寻求律师意见,希望有个合理的解释。」
毛不易在随后的回应中表达了歉意:「谢谢老师,已经立即处理,这件事我会全程本人监督,不会让任何音乐人的利益受损。」
1 月的侵权还没有「说法」,《明日之子》却再一次「试探」了李志,也就是这次的李志维权 —— 6 月 28 日,节目开播之初,邱虹凯翻唱了李志的《天空之城》。李志团队 @叁叁肆 于 6 月 30 日在微博回应:「未授权」。
实际上,这不是李志第一次维权。
李志在此次的博文中提到:除了大家知道的对酷狗、酷我两家龌龊公司的胜诉之外,上半年还胜诉了 XX 卫视,更多案件正在审理之中。
在过去的 8 年中,他撕遍了大半个音乐圈。
李志第一个撕的是虾米。
2010年,李志建立了个人网站,歌迷可以付费购买自己的专辑。在盗版时代,李志的做法显然没有市场。但他却发现,虾米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售卖他的歌曲。
李志尝试与虾米沟通,无果。他联合了一批独立音乐人,如张佺、张玮玮、郭龙、小河、周云蓬等等,共同发表了一封公开信,与侵权「死磕」。

联合公告
这份联合公告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不堪舆论压力,虾米公开致歉并下架了侵权音乐。
李志的合伙人迟斌曾就此事件回忆道:「在 2010 年,哪家网站上放独立音乐人的音乐还会征求同意?放你上去就给你面子了。帮你传播你还想怎么样?」
李志的做法也遭到了非议,不少阴谋论者怀疑他的维权动机。但李志并不在意,而只是漫长维权之路的开始。
2012 年 - 2016 年期间,李志多次「手撕」酷我音乐,因酷我音乐上架并提供了免费播放和下载,李志要求删除未授权的音乐作品,但遭到酷我的拒绝。纠缠一番后,酷我提出调解,但被李志拒绝。
此事终于在 2017 年 12 月有了「说法」——海淀法院判决:酷我发致歉声明;赔偿李志 19 万人民币。
李志有个绰号,「维权大拿」。除了虾米、酷我等音乐平台,他甚至还撕过农夫山泉。
2016 年 6 月,李志发微博称:农夫山泉二十周年广告片配乐的前 30 秒和《山阴路的夏天》几乎一模一样。

随后,农夫山泉回应:「感谢版权方第一时间指出我公司及我方广告公司工作中的错误;我们明天将第一时间根据版权方要求支付 10 万元版权费用;农夫山泉历来尊重知识产权,尊重艺术创作。」
2017 年 3 月,李志向《吐槽大会》发起攻击:节目用自己的作品做背景音乐却未获得其授权。
随后,《吐槽大会》的总撰稿人、吐槽团成员李诞(蛋蛋)态度诚恳地认了错:「我们错了,我们解决,催律师了。」

在翻唱类综艺节目大行其道的当下,李志维权只是整个行业的缩影。
5 月,徐静蕾在节目上翻唱了老狼的《恋恋风尘》,引发了诸如「想和老徐谈俩爱」的好评,但也惹来了麻烦。
5 月 13 日,高晓松在微博上怒斥主办方:「未向版权方申请任何授权,就这么堂而皇之播出了。甚至连词曲作者署名都没有。侵犯了版权方和作者多项权利。多说一句,节目翻唱欧美歌曲时千万别再这么傲慢,人家打贸易战的一大理由就是咱们不尊重版权。难道咱们要以这种方式『奉陪到底』吗?」

《跨界歌王》在 5 月 14 日发致歉信
同期,吴秀波在《跨界歌王》中翻唱了刘昊霖的《儿时》,并且上架到音乐平台,且需要付费收听。节目播出后立马引来了原唱刘昊霖的不满,他发文斥责:未接受到任何通知,在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就录制和播出,希望节目组可以给予原作者应有的尊重。

「翻车」的还有《歌手》——前有迪玛希未经许可演唱 Vitas 的《歌剧 2》;后有张杰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改编演唱了《默》。
碰到李志,只能自认倒霉
李志在今早的博文中提到,音乐人树子的歌曲也遭遇《明日之子》侵权,微博上未经证实的类似侵权还有若干。
他说的那句「多数侵权方接选择息事宁人」道出了行业真相。
侵权之事屡见不鲜,李志的维权照出了音乐圈的尴尬现实:如果音乐人知名度不高或默不作声,平台就会胡作非为。如果碰到像李志这样的维权斗士,解决过程无非是:先试试私了;私了无果就道歉;最后闹到法院的话只能「赔不是 + 赔钱」。
至今,李志从未败诉过。
从虾米、酷我、酷狗,到梦象音乐节,甚至是演出票黄牛,李志抵抗一切侵权行为。但他的偏执和较真并不被所有人理解。《明日之子》事件引发了粉丝们的不满——「李志应该感谢毛不易,而且李志揪着问题不放是『小心眼』。」
李志在博文中提到了自己的无奈:
有一次在杭州和某业内朋友聊天,他说「最烦你们这种只会要 1 块钱精神损失费的死文艺青年」。虽然当时面子上挂不住,但是想了一段时间,我觉得他说的很对:我们害怕被舆论说是为了钱去维权,从而忘了维权本身是对的,忘了维权的初衷是为了减少侵权。
就是因为我们总是只要 1 块钱,所以不良企业在侵权方面几乎没有成本。对于多数商人来说,只有实实在在的罚钱,甚至罚到企业破产,才会让它对法律敬重。
迟斌曾表示:「我们的目的从来都不是跟某一家公司或某一个产品死磕,我们需要业内重视音乐人的付出,并且在想尽所有的办法创造一个模式,一个独立音乐人靠音乐也能生存的模式。」
其实在手撕虾米四年后,李志带着新专辑《1701》回归了虾米。
对于维权,李志的态度始终如一,「没有所谓的江湖恩怨,只有对和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