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封建转为郡县,是中国政治制度的一大转折。在封建时代,中国是一个家天下结构,其主体结构,是一个统治家族,通过层层分封,建构了一个树根状的家族亲戚性的政治网络。除了最底层的贵族士,每一层的节点,都是一个独立或者大半独立的政治实体,从大夫到天子。各个诸侯各自分立,即使是天子,对他们的内部事务也基本不干预。
然而,这个家天下的结构,经过春秋战国,尤其是战国时期的转变,到秦统一,确立了郡县制。天子从西周时的天下共主,变成独主。一国之内所有的土地民众和其他资源,统统归天子,即皇帝所有。
疆土分成各个郡县,由皇帝指派的官员替他打理。这个时候,国家的政治结构,已经变成了类似于公司的架构,皇帝类似于董事长,是公司资产的唯一所有者,而所有的官员,都是吃皇帝俸禄的雇员,皇帝可以根据其业绩加以任免。这些雇员,构成一个官僚制的金字塔,跟皇权须臾不可分离。我们可以称这样的帝制,为官僚型帝制。
唐朝的柳宗元,曾经在他的大作《封建论》里,对封建制还是郡县制哪个有更多的公共性进行过讨论。其实,由于背景不同,这个问题实际上并不好解答。但是有一点是明确的,的确郡县制,也就是官僚型的帝制结构,在古代更有效率。因此,一些外国学者,称这个制度是早熟的。
公司架构的帝国,由于国家资源都属于皇帝一人,只要官僚们还比较称职,那么就是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如果天下一统,疆域足够辽阔,那么,所能集中的资源就更为惊人。作为一个经常要面对北方游牧民族压力的农耕民族,这样的政治结构,显然比封建制下的邦国具有更大的优越性。
由于国家的资源都在皇帝手里,只要国家采取有效地压抑可以聚敛财富的商人,人才也就只有进入到皇帝的官僚体系中,才能分润这些资源,同时赢得个人和家族的荣誉。所以,这样的官僚制,从理论上就是可以吸引到全国最好的人才。自然,官僚制的效率,即使在无法在数目字上统治的中世纪,也会达到相当高的境地。

然而,一个国家太大了,即使是分裂时期的小王朝,对于一个人来说,也太大了。姑且不论世袭制的皇帝,有贤与不肖之分,继承者的选择余地有限。就算皇帝个个都很聪明,很能干(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他由于必须通过官僚的中介,才能控制整个国家,事实上没办法做到全程有效地控制所有官僚。他必须向官僚,甚至小吏,渡让相当大的权力,以至于郡县的长官,近乎一个小国之君,征战的将军,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有相当大的自主权。
自秦朝创制伊始,就形成了类似行政权(丞相)、军权(太尉)监察权(御史大夫),三权在皇权之下分立的结构。皇帝雇员之间,官僚机构内部的权力制衡,是秦朝的皇帝借助法家理论的一大创造,此后一直延续了下来。
但是,尽管官僚机构之间有权力的制衡,行政和军事官僚之间,以文制武,而两者,都有监察人员的专门盯防。甚至,在某些朝代,比如明朝,皇帝还特别倚重阉人,组建直属于皇帝的特务机构,多加一重的监督。但是,官僚机构的失控危险,却在这个制度建立之后,就始终存在,成为皇帝的一大心病。
这是因为,资源所有方面的皇帝独占和资源管理方面的设官分治的矛盾,在本质上是不可调和的。每个王朝,即使没有特别的原因,突然死亡,也会从其兴也勃,必然走到其亡也忽的地步。
封建制下,贵族的采邑,境内的民众,都是领主的私产,如果待之暴虐,折损了,就是自己的损失。有盘剥,但不能过重,过重的结果,不是属民的折损,就是逃亡,两者都是领主的损失,得不偿失的。但是,在郡县制下,郡县长官是替皇帝打理皇帝的私产,所有权是皇帝的,他们只是雇员。但是,天高皇帝远,皇帝一般来说,看不到他们怎么管,他们的权力,相当的大,一点不亚于封建制下的领主。古代有句老话,破家县令。一介小小的县令,在当地就是老百姓的天,让谁破家,真是一点都不难。

权力很大的地方官,管的是别人的财产,别人的百姓。要他们不滋生借机为自己牟利之心,事实上是不可能的。就算皇帝对这些地方官有恩义,而且用儒家思想的意识形态进行洗脑,牟利的企图心,也早晚会冒出来。地方官在征粮征税过程中,在处理地方政务和打理诉讼过程中,会有很多的机会,让他们始终保持两袖清风,看着滚滚的财流而不动心,显然不现实。不止地方官,中央的官僚,也是如此,只要处理政务,就会有很多弄钱的机会,让他们全然无动于衷,常在河边走,永远不湿鞋,也是不可能的。
当然,皇帝会利用机构的制衡,以及监察官的监督,看住他的财产,防止官员监守自盗。但是,一来看不过来,二来,在利益面前,监察官或早或晚,都会被腐蚀,把监察权变成分肥权。与其大家互相盯着一起穷,不如合作起来一起捞。西方的三权分立,如果没有舆论的监督,都可能变成互相勾结。而在中国古代皇权之下的三权分立,同样没有舆论监督,而且容易受皇帝个人好恶的影响,所以监督的效果是相当有限的。
聪明的皇帝,可以宣称跟百官共天下,以笼络官员,但官员都知道,这样的共天下是假的,如果真的当真了,吃亏的恰是自己。皇帝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默许官员在一定范围内谋私利,借他赋予的权力给自己捞好处。甚至使得所有官员,事实上都处于违法状态,平时不闻不问,想要查哪个,就揪出来严查。但没有哪个官员始终能把握住其中的“度”的,捞着捞着,就过界了。关键是,官员在给自己捞好处的同时,由于管辖的百姓,不是自己的财产,无论怎样苛待,都可能没有丝毫的怜惜,反正祸害的,是别人的财产。皇帝对官员玩权术,顶多可以保障他们对自己畏惧,进而维持效忠,却不能阻止他们由于贪腐行为败坏皇帝的江山,激起民愤。
所以,历朝历代,有两个现象,是王朝的官僚体系所不能避免的。一是官员的贪腐,越来越厉害。原本,皇帝设置官府,安置官员,是为了让机构和官员为自己干事的,但是,干着干着,官员为皇帝卖命之心日淡,为自己牟利之心日生。为官为皇帝效命之心,越来越敌不过为自己和家人牟利之意。千里做官只为财,别的,都被看淡了。


阎立本:《历代帝王图》
其二,官僚机构越来越膨胀,冗官越来越多。如果对官员编制严格限制,则书吏和衙役就会膨胀。所有的衙门,都从最初的干事机构,变成了养人的窝点。甚至军队的军官,也难逃腐败的命运。不是攫取地方权力,经商牟利,就是喝兵血,克扣军饷,甚至役使士兵,把士兵当奴隶,让军队战斗力日减,以至于废掉。
就算皇帝拼命地加强对官员的教育,用儒家伦理激励他们忠君爱国的责任心,刻意让官员激发天良,倡导清官,并树立清官的榜样,让大家学习效法。但大体上也只能对少数人有用,多数官员,或早或晚,都会眼睁睁地在官方倡导的道德线上向下滑行。一天比一天追逐享乐,道德败坏。贪欲越来越来重,只能靠加剧贪腐,来满足之。
每个王朝,都不可避免地滑向自己的末日,不肖的昏君,也只是把这个过程加剧了而已。所谓的中兴,都不过是回光返照,不可能起死回生。
所谓末日景象,不是从前说的土地兼并日益严重,土地集中,地主和农民之间的矛盾日益激化。事实上,中国特有的诸子平分制度,任何一个富有家族的财产,都难以长久地保持,土地的集中,不会达到真正破坏社会平衡的程度。每个王朝末日,最大的问题,都是官民矛盾激化,官员腐败达到一个令人无法容忍的境地,官僚机器锈蚀,机构臃肿,人满为患,效率极其低下,没有什么人为皇帝负责,都为自己打算盘。哪怕出了一个小小的民变,都有可能因为官僚荒唐的处置而变成燎原大火。
这种时候,绝大多数官僚,行为的目的,不是为了给皇帝干事,而是在为自己牟利的同时,尽量瞒住皇帝。为了这个目的,他们可以用一个错误去掩盖另一个错误,最终导致错误越犯越大。越是到王朝末日,这样的现象就越是常见。

那么,有没有这样的可能,王朝在走向衰败的过程中,进行改革,刷新朝政,革故鼎新呢?不可能。改革是有的,但不是半途而废,就是走了样,真正刷新政治,是做不到的。三国时代,魏国的名臣王肃,曾经上书建议,要皇帝“除无事之位,损不急之禄,止浮食之费,并从容之官。”显然,这也是历代皇帝所想的,也是所谓改革的目标。但是,不让官僚机构养人,怎么可能呢?历史上有哪次改革,损害了官僚阶层的整体利益,而能成功的呢?官僚帝国的从根本上讲,没有自我修复的可能,连一次都没有。
资源所有方面的皇帝独占和资源管理方面的设官分治的矛盾,是每个王朝都难以克服的。就是这个矛盾,无一例外地驱使一个个的王朝,从兴盛走到危机,直至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