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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世间] 人间 | 明尼苏达来的东北女婿,他想住在北大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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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4 06: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源济 于 2017-3-14 08:18 PM 编辑

明尼苏达来的东北女婿,他想住在北大荒 

2017-03-04 迈克尔·麦尔 人间theLivings

网络图

 

有一位法国神父曾旅经东北,下笔成文,“尽管不知道上帝到底将人间天堂选址何处,但我们可以确定,他没有选这里。”然而,我眼中的北大荒美丽而独特,当得起这个引起无限回忆与共鸣的名字。



 

冬日的土地,冰冻三尺,无声无息。天空没有一丝云彩,阳光照在白雪覆盖的稻田上,反射着明晃晃的光,刺得人情不自禁地蒙上眼睛。刺骨的寒风中,我倾斜着身子,步履艰难地从红旗路北上,去一个叫做“荒地”的村庄。

放眼四下,一马平川,了无生机,清冽冷峻。两车道的水泥路从稻田中横穿而过,令我想起故乡明尼苏达冰冻的湖面上凿出的小路。不过,这里可没有暂供栖身的冰屋。我在第二十二中学做志愿者教英语,那里的冬天还算好过,整个校园烧煤取暖。十分钟前,我就是从那里出发的,但现在,我的胡子上已经结起了冰碴子。

皑皑白雪中不时冒出一簇簇干枯的植物,挺像耙子和扫帚一类的东西。我的左边,落日在遥远的地平线上慢慢下降。这是12月末的下午3点22分。今天这个日子,中国的农民管它叫冬至。

过了冬至,1月份就要迎来小寒。今天的最高气温是零下22℃,想到这只是“小小寒意”的前奏,我有点害怕。学校的推拉大门上系着一条大红的宣传横幅,号召大家“预防手足口病”。还有条更没用的,说的是“冬季来临,气温骤降”。

红旗路只有一个交通标志,限速每小时40公里。工作日都从没见过有谁超速。自行车,三轮车,人人都不紧不慢,吱吱呀呀地来到十字路口的中国农业银行、种子店、面馆和火车站。火车站的墙壁被刷成一种亮晃晃的粉色,尖尖的顶是锡制的,鲜亮的蓝色和荒地村平时的天空很是相配。

要找个词来形容这个火车站,老旧是再合适不过的了。来往吉林与长春之间,横贯约113公里的新高速列车不会在这里停靠。对于列车上卧铺车厢里的乘客来说,荒地村就是短短三四秒间以模糊影像迅速掠过眼前的一个地方,和中国东北的任何乡村没有两样。

当局者清。走近了看,红旗路边一字排开,散落着很多垃圾:熊猫牌香烟的空盒子,这个牌子还不算便宜;茅台酒的空瓶子;印着股票咨询的大张废纸;房地产广告传单;命理学的书刊,上面列出了买宅安家的吉利日子;还有些不知何人出版的小报,报名都是《奇闻异事》之类。上面有高级官员的私生活,各种最新谣言被写得神乎其神;还有一些问答环节,比如,会从北京迁都吗?(不会)。“文化大革命”死了多少人?(很多)。


●   ●   

今天,红旗路上静悄悄的。唯一的声音来自一面横幅,挂在两棵水曲柳树苗之间,寒风中猎猎作响,卷起来,展开,又卷起来。卷展之间,我看到了几个字眼,种植、种子、记录和出产。每天我都会经过这条横幅,但和熟视无睹的农民们不一样,我总爱抱着好奇心去研究它。

在这几乎没有报刊亭和街道标志的中国农村,宣传标语就是我的中文初级读本,虽说其政治鼓吹的企图昭然若揭。这条大红色的横幅教会我几个字,最后总算凑成了一句话:种植高质量种子,创造出产记录。

几十年来,三层的中学教学楼一直是荒地村最高的建筑。从我任教的教室看出去,能看到村里所有的农舍,在一望无际的原野上仿佛或密或疏的海岛。现在,我正朝一块大广告牌走去,大概两公里开外就能看到上面的大字:打造东北第一村。

立牌子的是东福米业,荒地村的一家民营农业公司。我只是认了认这上面的字,心想和其他标语一样,又是闹嚷嚷的大话,没往心里去。直到东福米业开始让这话成真。

传言说,红旗路也要像铁路一样翻修升级了。当地人心想,是不是一切都要变成新的,只有他们的生活方式要过时了。甚至还有人说,村子的名字也要改。

没人能确切地解释这个村子为什么叫荒地。这里明明地处一片肥沃的河滩,从松花江的西岸一直延伸到草木丛生的丘陵地带。也许正是因为如此,早先的农民们给村子取了这个名字,想迷惑外人,别移居过来跟他们抢地方。周边也是一些小村庄,一马平川的稻田上点缀着十几间平房。这些村庄的名字五花八门:孤店子、张家沟、东岗子、土城子……

迈克尔·麦尔镜头下的大荒地村

过去,来这里扎根的“新人”,不叫这里满洲或是东北,也不叫关东,甚至不照地图上标示的那样,叫东北三省。他们只是按照所见所闻,用眼前的情形来称呼这里:北大荒。

“尽管不知道上帝到底将人间天堂选址何处,”有一位法国神父曾旅经东北,下笔成文,“但我们可以确定,他没有选这里。”

然而,我眼中的北大荒美丽而独特,当得起这个引起无限回忆与共鸣的名字。北风从雪野之上呼啸而过,又穿透我厚厚的四层衣服。我神游天外,啊,这阵狂风,应该有两个管不了孩子的父母,一个叫戈壁霜雪,一个叫西伯利亚冻土。我的邻居们管这种感觉叫刺骨,不管你里三层外三层裹得多严实,这风还是能吹到你骨头里去。


●   ●   

中国地大物博,各个区域的丰富多彩不输美国。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方言、菜系和性格。把东北这个词和这三个名词连接,土生土长的中国人几乎都会立即想到爽脆的口音,拉长的腔调,土豆酸菜,猪肉饺子和剽悍不失低调甚至有些古怪的民风。

有一首曾经全国传唱的流行歌曲《东北人都是活雷锋》,歌里用半戏谑的口气,描述了东北人民乐于助人的美德和有些让人吃不消的热情。任何在美国体验过所谓“明尼苏达热情”的人,都会觉得这种感觉亲切熟悉。

作为明尼苏达人的我自然被这历史和民风吸引。东北人鲜明独特的个性更让我想起童年时代的老邻居。另外,中国的其他边疆地区都有非常独特和难懂的方言,比如藏语、维吾尔语或者粤语。而今天的东北则使用标准普通话和非常接近的方言,如此一来,我的听说和阅读都不成问题。不过,最吸引我的,还是这片土地的历史。

我所在高中的学生们,每每上历史课,都会用庄重而洪亮的声音,读着“中国文明有五千年的悠久历史”。不过,在他们的历史课本上,东北在这上下五千年中所占篇幅少得可怜。

在现代中国生活的人,都明白见证传统流失,老景翻新的感觉。在北京,也许你上周还在一条巷子里的小店吃面条,下周再去就发现那儿已经变成一堆瓦砾。十年前,在一个即将因为三峡工程修建而被拆迁的尼姑庵,我遇到一个年长的尼姑,她说本来想在那里住一辈子的。还问我能不能把她写进某个故事里,这样也算永远待在那里了。

哈尔滨每年都会举行著名的冰灯节,这是一场持续大约一个月的冬日嘉年华。人们从封冻的松花江上采来大量冰块,将著名的建筑以一比一的比例还原。现场流光溢彩,人头攒动。然而除此之外,东北在大多数中国人眼里仍然是长城以北的边疆,广阔遥远,只能望而兴叹。今天,长城也许不是屏障,冬季的天气是却步的主要理由。除了滑雪爱好者和被虐狂以外,谁愿意去零下的天气里度假啊。

这里的夏日倒是温和晴朗,但就连我这个“老外”也总觉得这个中国右上角的地方只属于我一个:火车站售票处没有挨挨挤挤的人群,不需要提前预订酒店,也完全不用避让旅行团。我以荒地为起点去各地旅行,大概在这块土地上畅游了4万多公里。

东北真正的划分线是所谓的天下第一关,长城就在这里与茫茫渤海汇合。这里的长城翻修过,大概延伸了不到五百米,就在一个水泥砖砌成的屏障那里戛然而止。这个建筑把什么风景都挡住了。走到这里的旅行者面对的只是一道灰色的水泥墙。不过中间有一扇正常大小的门,就是公寓里那种房间门。使劲推开门,眼前就能看到一段野长城,残垣碎石满地,高高野草丛生,老榆树肆意地长满了山头。穿过这道门,仿佛就跨入了东北之地,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   ●   

东北的农场上,天气就是第四个维度。红旗路上仿佛带着冰碴的风割着我的双颊。前方远处有什么东西越来越近,突突地响着,还冒着烟,好像一架被打下来的双翼飞机。哦,原来是辆三轮拖拉机。

开拖拉机的戴着一副过于宽大的墨镜和白色棉质的医用口罩,我根本看不清他的脸。再加上一顶有毛边的解放军帽子,就根本没法辨认了。帽子的边缘结了一层黑色的冰,帽耳还在风中有节奏地上下翻飞。司机按了一下喇叭,响亮清越,仿佛都能听得到拖拉机的电池消耗了多少能量。司机按得更起劲了。在中国的乡村有条不成文的规律,周围越安静,人们发出的噪声就越大。

司机刹车,拖拉机摇摇晃晃地停下了,仿佛在冷风中跺脚取暖。我根本不知道帽子下面、墨镜后头的是谁。厚厚的口罩后面传来东北味浓重的问话:“干哈么呢你?”

“我在走路啊。”

司机是典型的东北人,方言说得跟唱歌似的,他继续问:“谁家滴哈?”

在这个地方,“你是谁家的”是句标准的问候,对外国人也不例外。和中国其他地方问“吃了吗”“你从哪个国家来”不太一样。

“关家。”我说了房东的姓。

“对嘞!”司机大笑起来。“上车吧!”他发动了拖拉机,车子跟上了心脏除颤器似的抖了起来。

我把头藏在司机的肩膀后面避寒。他驾着拖拉机突突突一路往北跑了将近两公里,转了个弯,出了红旗路,来到一些砖石盖的平房之中。他在最后一间那里停下,窗口透着微黄的灯光,烟囱里升起袅袅炊烟。我的家还要再往北将近两公里。但今晚是每周固定的“约会”,要跟我在荒地村最亲密的朋友吃饭。

我感谢了这位不认识的司机。他坚决不要钱。不过我清楚,总有一天他会跑来跟我亮明身份,我也就能给他帮个什么忙,报了今天的恩。我推开从不上锁的前门,在门厅里跺掉牛仔裤上的雪,接着打开通往主卧室的门,熟门熟路地上了炕。炕的下面会烧干的稻草秸秆来加热,油布摸起来很烫,但铺上棉铺盖卷就暖和又舒服了。房间里飘着一股烤制谷物的香味,就好像坐在刚出炉的面包上。跨入这个家的门槛,总是让我觉得亲切又愉快。

炕的旁边是一张圆桌,上面摆满了热气腾腾的丰盛饭菜,有回锅肉、炸蘑菇、蒜蓉野菜。每家每户的窗子几乎都有墙那么大,包着塑料纸,隔热防风。用来蒸饭的米就来自窗外的一亩三分地。做这些饭菜的大铁锅嵌在一个水泥灶里,生火也是用稻草秸秆。

“麦尔,”一家之主点了点头,算是打招呼。

“三舅,”我也点了个头。我们不讲什么客套,不会寒暄什么“一定很冷吧”“吃了吗”“你穿得太少啦”“多吃点”“抽根烟”“喝点茶”“冬天了,外面冷,多穿点”“喝点酒”“你看起来好冷啊”“吃吃吃,多吃点”之类的。这种熟悉和随意,给我家的感觉。

“我做了饭,”他说,“今晚就我俩。其他人都去——”这里他就要说某人的家,可能是四表哥,可能是二外甥,或者其他什么亲戚,反正我得画个详细的图表才搞得清楚。把任何中国的大家庭化成一棵树,每个分枝上的称呼都能表明你来自哪一边,排行老几。英语里我们就笼统地喊阿姨(aunt),但在中国,就可能是大伯母(爸爸最年长的哥哥的老婆)。一个人的表亲,也要分各种各样,可能是二表弟(妈妈妹妹的二儿子)。三舅,就是妈妈那边排行老三的叔叔。

我知道他姓什么,但一直叫他三舅。这个66岁的男人有着红润的双颊,仿佛不会变老,身体反而越来越硬朗了,就像红旗路两旁的水曲柳。他还用牙齿撬开啤酒瓶盖,随随便便就扛起二十几公斤的种子,徒手在地里除草,深深弯下腰去施肥。他抽的烟牌子是长白山,得名于这个省和朝鲜交界处的那座山,峰顶终年积雪。顾名思义,就是永远白色的山。不过,抽着以这座山命名的烟,只能看到青黑的烟圈。

“你们那边儿该过圣诞节了,是不?”

“还有两天。”我回答。

“今晚我媳妇儿不在,”他好像下了什么决心似的说,“咱俩好好喝两瓶儿。”

三舅给两个饭碗倒满了“雪花”啤酒(一般来说,农民家里唯一的杯子都是用来喝茶的)。把自己碗里的一饮而尽之后,他又从一个塑料罐子里倒了点烈酒,自顾自地大声啜饮。他没给我倒,大概想起了上次一起喝高粱酒的情景。


●   ●   

七年前,我第一次踏足荒地村。那时候我孤身一人,是为《国家地理》采写东北历史的。我从省会长春出发,坐一辆满是脚臭味的大巴往东行进了两小时。司机停在两车道的路边,看着挡风玻璃外黑沉沉的夜幕,问我:“你真在这儿下,确定?”

大巴开走以后,我独自站在零下的天气里,后悔自己莽撞冲动的决定。没有出租车能让我逃离,也没有饺子馆或店铺什么的好进去等。甚至连一星半盏的路灯都没有。只有一块大概牛犊子那么高的花岗岩牌子,用冷冰冰的汉字标明,我进入了荒地村的地界。

我冻得上牙齿和下牙齿直打架,在满天繁星的陪伴下沿着红旗路北上。白雪覆盖的田野上,北斗七星仿佛触手可及。四下一片寂静,只能听到我粗重的喘息。烧稻草秸秆的味道从不知谁家的烟囱里飘出来。三舅拿着一个手电筒,等在路边。他把我领到自己家里,桌上摆满热气腾腾的饭菜,房间里坐着很多人,他们都向我举杯欢迎。

“我搬到这儿来怎么样?”高度酒一杯接一杯,酒酣耳热的我问道。

“你住在北京啊!”他说。“谁不想住那个地儿啊。没人愿意搬到这儿来。”

但是我可以啊,我暗想,没有再提。

晚饭后,三舅和我并排躺在炕上。我们俩一起睡了一夜,身子僵得跟木乃伊似的。一整夜,我都做着搬来东北住的梦。但我住在北京,住在首都最古老的地区,和好几个中国家庭分享一个四合院。那里没有暖气,没有热水,也没有厕所。

北京正在拆迁旧城中心传统的老胡同,在胡同完全消失之前,我希望能进去实地体验一番,不想像游客、外国学生和记者(不过,我倒是依次都拥有过这些身份)一样走马观花,看一眼就过了。

两年来,我在胡同里的小学教英语,还带了一些老年学生,这让我每天有点事情干,也在社区里得到了认可。胡同里的生活可不像明信片上那么美好和浪漫,贫穷从来都不是什么值得展示的事情。

老外麦尔熟悉的胡同生活

我在胡同里见证的很多东西,都和东北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比如系在家养鸽子腿上的竹哨子,每天下午都在头顶的天空忧伤地回旋;比如名字里带有“旗”字的胡同,是满洲的军队划分单位;比如裁缝店里手缝的旗袍;再比如我一个老邻居的电视里每天从早到晚咿咿呀呀唱着的京剧。

那些年,荒地村是我心中的备用居住地。在现代中国的故事中,主角是首都和沿海城市。看那些闪闪发光的城市!那些新城!那些主办奥运会的城市!那些拥堵不堪、阶级分明、过度拥挤的城市!大多数外国驻华记者都居住在城市,中国的作家也一直将写作重心放在都市生活和城市知识分子上。

我也写了很多关于中国城市变迁的东西,而现在关心的,是另一个世界的生活。光是看看从农村来到城市的流动人口数量,我眼前就出现大片荒芜的土地,农民们毅然决然甩掉手里的镰刀,跳上一辆路过的大巴,绝尘而去,再不回头。我想象着空空如也的房间,电视开着,闪着微弱的光;门口走过的奶牛哞哞直叫,听起来那么悲伤,她们的乳房里胀满了奶水,挤奶的人却不见踪影。

1993年,美国的人口普查不再把农民的数量算在统计范围内:这项人口统计已经“失去了数据上的意义”,只有不到2%的美国人居住在农场。但中国呢,有将近一半的人口,大概七亿人,还住在荒地这样的乡村。

不过这个数字正在直线下降:2000年以来,中国有四分之一的乡村已经悄然消失,有的是因为农村人口大量涌入城市;有的则是为了满足全国城市化的目标,重新划分行政区域,将周边的小村庄纳入新的管辖范围。荒地村离吉林市32公里,需要搭乘一个多小时的公车才能到达,不过最近还是被划进了该市的范围,名字倒是没变,居民则成了城市人口——至少在文件上是这样。


●   ●   

我很清楚,在东北,能够对中国的过去一探究竟。但没有料到,在荒地,我能一瞥这个国家的未来。到2011年,中国“解构”马克思主义社会的年头,远超建设这样一个社会的时间。荒地迎来一个前无古人的新经济阶段:成为一个企业城。

这里最大的公司叫做东福米业,始于2000年,村里的两个合伙人和邻居一样,种了短粒黏粳米。这类米普遍用于制作寿司,中国人则用来做一些小吃。但和墨守成规的邻居们不同,东福米业的创始人做了很多试验,试种了不同的种子,种成了荒地村第一棵有机作物。

到第三次收成的时候,政府各部门开始在官方宴会上使用这种大荒地牌稻米。2007年,当时的领导人视察了荒地村和东福米业的总部。一张他在检视产品的巨幅照片挂在公司新开的温泉度假村入口。每到周末,这里就会迎来稳定的客流量。城里人纷纷来此一日游,沿着红旗路扔下一路的垃圾。温泉度假村的门票是120元,相当于当地农民两周的收入。

一开始,公司宣布,会以高于市场价的价格向大家购买大米,并雇他们来操作日本进口的抛光机和包装机,我的邻居们都很高兴。公司获益,相当于整个村子都获益了。过去七年来,和东福米业签署土地出让合同的农民数量翻了番。公司为他们提供种子,并保证每家收成之后至少能付给他们15500元。

这个数字是中国农民平均年收入的两倍。东福米业几乎承包了荒地村所有13平方公里的土地。不过包括三舅在内的几家人还没被说动。

村里正在形成新的天际线。红旗路的一头,起重机正在轰鸣,一栋栋五层楼房已经有了雏形。东福米业为农民提供公寓,交换他们原有的居住面积。到手之后就会把老房子铲平,变成耕地。

同意搬迁的人寥寥无几:放弃了老房子,也就没有了院子,没有了鸡笼,没法自给自足,还没法用这个副业去补贴家用。这样很多人会远离土地,不符合中国人笃信的接地气的传统。老人们担心要爬到三楼、四楼甚至五楼,老胳膊老腿的可吃不消。另外,离开土地,仿佛是在打赌,赌签了协议之后米价不会飞速上涨。东福米业所承诺的付款实际上是对未来的承诺。这个价钱今天看上去不错,明年可就说不定了。粮食的价格和房地产一样,一路飙高。

公寓楼工程的广告部用激光喷绘了一块五颜六色的广告牌,上面有一条名为奉士河的潺潺流水,这个封建时代的名字跟集体所有的农牧社区显得有点格格不入。广告牌的边缘全是美丽的荷花和挺拔的柳树,上面的公寓楼有自来水和集中供暖系统。在这幅未来的美好画卷中,人们带着妻儿老小,或坐在长凳上,或漫步凉棚下。女人们穿着好看的连衣裙或短裙,男人和小孩穿着T恤和牛仔裤。他们的外貌与言行看起来一点也不像荒地人。至少不像现在的村民。

炕上太暖和了,热得我脱了好几件衣服。圆桌下塑料板条箱里拿出来的几瓶雪花啤酒一下肚,三舅的双颊也变得绯红。我有点怕跑到天寒地冻的门外去上茅房。

三舅先去了。我注意到斗柜上有一本书,《农民学法用法300问》。里面收录了300个农民关心的法律问题,并做出了回答。比如,村委会能从私人拥有的农田上获利吗?(不能);村委会必须将账目公开给民众吗?(是的);打老婆和孩子是家务事,跟村里没关系,是吗?(不是);农民有权向国家政府请愿吗?(有)。

我觉得再读下去应该能遇到“冬天是不是气温变化很大”这样的问题。不过三舅回来了,说“这书也没啥用,那些事儿我都知道”。

他打开电视,刚好7点,《新闻联播》开始了。我们肩并肩坐在炕上。一位主播正在详细介绍政府控制通货膨胀的各项措施。每周我们一起吃饭的时候,一提起钱的问题,三舅就会问我在美国汽油什么价。“猪肉呢,猪肉多少钱?一瓶玉米油多少钱?”接下来的半个小时,我们细数了大蒜和小葱的价格,学校的学费,以及房租。真是啥都涨价了,这是三舅的结论。

“米价也涨了,”我说,“这对你来说是好事。”

“种子也涨了,燃料也涨了,水也涨了,电也涨了。只有税降了,挺好笑的哈。”

2006年,中国政府做了一件前无古人的事,免除了所有的农业税。

固定电话响了。三舅拿起听筒。我听到的话如下: 

(电话铃)啊!

啊?

啊啊啊啊。

啊。(挂电话)

在东北,“啊”这个词能代表很多意思,你好,再见,知道了,我同意,再来点儿,麻烦你和这事儿一两句话说不清。三舅的注意力又回到《新闻联播》。他跟我说,有人要来和咱们一块儿喝酒。三舅说的这个亲戚的辈分我不太明白,他放慢了语速,就跟我在黑板上向中学生解释复杂句子似的。

“他是——我弟弟——的儿子。明白了?就是你——丈母娘——的儿子。你——媳妇儿——的妈——的儿子。清楚了吗?”

“啊。”

对了,我来东北,并且在这么多村庄里选了荒地的真正原因是什么呢?答案就在这一问一答之中。我承认,一开始并不是因为什么悠久的历史和独特的生活方式,这些都是随着时间的增长才让我好奇的。最根本的原因要简单得多:一个妹子。

 

本文选自上海译文出版社《东北游记》,刊发时有删节

 楼主| 发表于 2017-3-20 09: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源济 于 2017-3-20 10:01 PM 编辑

不跟中国人恋爱,不跟中国人约会 

2017-03-20 迈克尔·麦尔 人间theLivings

 网络图

1997年之前,我在中国西南农村地区做“和平队”的志愿者,有三件事情是严格禁止的:参与政治;骑摩托车;和东道主国家人员(通俗点讲就是本地人)约会。


《美国来的东北女婿》上篇:我做梦都想住在北大荒



1


十三年前,她第一次踏上旧金山国际机场的土地,心想:“做个外国人,就是这种感觉啊。”弗朗西斯小心翼翼地走在机场的航站楼中,有点不太清楚该往哪儿去。这事在中国特别简单,跟着人流走就好。

但现在,她必须先过移民局,拿到行李,打个电话,找到她的转接班机。这一切都得一个人做。

一切都那么安静,那么井井有条。她听不见自己的脚步声,机场里竟然还铺着地毯?她看着一排喷泉将水柱射入空中。真是太奢侈了。北京也可以修一个啊,她心想。

她遇到的人都很耐心亲切。海关人员专门牵了条比较友善的狗来闻她。有一条红色通道和一条绿色通道,她不知该走哪一条。这个21岁的女孩头一次走出国门。长长的队伍中,一名白人男子给她指了路,并建议她对任何问题都给出否定答案。

她把护照递给工作人员。证件照是在北京的大学读英语系时拍的,看上去像个剪了短发的流浪女,面带菜色,营养不良。工作人员仔细看了看眼前这位长发披肩丰满美丽的女人,含沙射影地说这护照不是她的,看照片像个男人。她心里顿时慌了,好一阵子才明白对方是在开玩笑。“哈?”她不太确定地回应。对方笑了起来,她胆子大了些:“哈哈哈。”

“欢迎来到美国。”

顺利过了关,一个70多岁,穿着考究,满头银发的男人问她能不能耽误一分钟。他站在一个写有“言论自由”和“第一修正案”等字样的平台上,他说弗朗西斯应该给“×××国际组织”捐点钱,她听了半天也没听清楚到底是什么组织。于是,按照在北京遇到乞丐时的做法,她从钱包里掏出一张纸币,交到老人手里。

“10美元?您真大方。谢谢您,小姐。”

她僵住了。是不是给太多了?可不可以让他找?

这话她说不出口,只是问哪里能找到公用电话。他指了个方向,那边有一排电话。

真奇怪,周围竟然没有走来走去的大妈过来计时收费。电话也不在一辆放满了香烟和橙汁的手推车上,就那么一排冷冰冰亮闪闪的公用电话。

她没有零钱。在旁边打电话的男人注意到这个手足无措的女子。哎,太丢脸了,怎么打电话都不知道。“您能帮帮我吗?”她问道。

“你得把硬币放进这里面,然后拨号。”

她摊开手,里面只有一卷纸币。

“十块二十块的,太多了,”他说,“五美分就够了。来,你用我的电话卡打吧。电话号码多少?我帮你拨。”

我父亲在明尼阿波利斯接起了电话。他很激动,要去那边的机场接她。“我们要摇着铃铛等你来哟!”

“不,别摇铃铛,我会不好意思的。”弗朗西斯请求。

他以为这孩子明白自己是在开玩笑。“还要吹喇叭,很多喇叭!大家都吹着喇叭来欢迎你!”

“别,求你了,别这样。”她的语气变得严肃起来。那边陷入了不确定的沉默之中。“等等,您是在开玩笑,是吗?”打完电话,她边走边想明白了一件事,一件我告诉她时她还不信的事。

我说,在中国的每一天,我都觉得,“在这些人眼里,我就是个白痴”。

她买了包烟想缓解一下紧张,刚用打火机点燃,深深吸了一口,一个保安就走了过来。

“我明白,我明白,我出去抽。谢谢您。”看来美国也不是什么都自由的嘛。这里的“自由”别有深意。

 

2


她登上前往明尼阿波利斯的转机,发现一个男人占了自己的位子。弗朗西斯又看了看登机牌。她专门挑了靠窗的位子,好鸟瞰一下美国。现在一个亚洲男人坐在这个座位上。

“对不起,您好像坐错位子了。”

男人旁边,中间的座位上坐着一个壮硕魁梧的白人,戴着墨镜转向她:“对不起,您不能坐这儿。”

她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这是美国的文化吗?美国的飞机和中国火车上的硬座一样,先到先得?

“不是我没礼貌,但我真的没搞懂。”

“我是移民局的,”白人说,“我在遣送他。你坐这儿吧。”他指着靠过道的位子。弗朗西斯看了一眼那个亚洲男子,他的左手和白人的右手铐在一起。

她连忙坐下,心惊肉跳。以前可从没这么接近过罪犯啊。万一他想逃跑怎么办?万一他想把飞机炸了怎么办?她脑子里迅速掠过动作片《空军一号》里那些紧张刺激的镜头。不过,眼前这个亚洲男人一脸听天由命的表情。移民局的人反倒显得紧张。

飞机起飞了,空姐推着饮料走了过来。弗朗西斯想要一罐啤酒。空姐问她多大了,接着飞快地说了些啤酒的牌子。挺多选择的,但她一个也没听清。“就要你说的第一种吧。”

两罐百威下肚,她又恢复了自信。她问身边的白人喜不喜欢自己的工作。他说自己已经去过47个国家了。

“那去过中国吗?”

“哦,我去过北京很多次。你是那儿的?”

“我在那儿工作。但我是东北人。”

白人茫然地点点头。

“你听说过满洲吗?”

“我倒是看过《满洲候选人》(美国惊悚悬疑片)”

弗朗西斯从没听说过这部电影。她看了一下手铐。“美国的警察怎么对待罪犯?要是他们不招供,你们打不打他们?”

白人觉得这个问题很好笑。那个犯人则看着窗外。

 

3


到了明尼苏达,我们到一家餐馆吃饭,餐馆的名字里有“熊猫”二字。弗朗西斯说:“真倒胃口,这种动物最喜欢的就是在泥里打滚,还会闷死自己的后代。”

筷子包装上的英文很蹩脚,她皱皱眉头大声读了出来:“Please tryyour nice Chinese food with chopsticks the traditional and typical of Chineseglorious history and culture。(请用筷子试试美味的中国菜,传统和典型的中国辉煌历史与灿烂文化)”

打开菜单,她又皱起了眉头。“蒜茸西兰花要七美元?这是中国的五倍。不就是蔬菜吗?大家这么能花钱啊?”一餐吃毕,服务生拿账单的同时,还送了一堆包着塑料纸的签语饼(美国中餐馆里供应的一种元宝状小饼干,里面有中英文的字条,写着一些预言或箴言。这在中国并不常见,在美国却被认为是中国传统民族文化的产物。——译者)

这是一个日本人的发明,专供美国食客消遣,所以弗朗西斯还是头一回见。饼干吃起来像裹了糖衣的硬纸板,但比我们那道糖醋菜肴外裹的神秘的橙汁糖浆好吃多了。弗朗西斯掰开饼干,取出里面的中文“签语”,觉得大都过分乐观,而且美国味太浓。我们玩起了游戏。我读签语,她改成地道的中文。

我读道:“你是那种‘上下漂’的人。”

“中国人才不会这么说呢,”她说,“中国人会说,‘你混得还行。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你现在的计划就能成功了。”

“没有计划才是最好的计划。”

“今年会带给你很多好运。”

“尽善尽美,知足常乐。”

“你会踏上很多国家的土地。”

“父母在,不远游。”

“你天性不羁,自己会成就一番功名。”

“你是个女人,请恪守妇道,别白日做梦。”

 

4


一年前,1997年,我们俩在北京相遇,彼此都是一所国际学校的老师。这个学校位于首都的北部近郊,周围环绕着苹果园,两侧是西山的群峰。我给十几岁的孩子教英语。弗朗西斯则在幼儿园教语文。第一次和她见面,我只觉得茫然。

过去两年来,我一直在中国西南农村地区做“和平队”的志愿者,在相关的培训和定期的会议中,负责人都会禁止我们做三件事,从主到次分别为:参与政治;骑摩托车;和东道主国家人员(通俗点讲就是本地人)约会。

我1995年来到中国,是“和平队”历来的第二批中国志愿者。

本来,我说一口流利的西班牙语,是想被派去拉丁美洲的。结果和平队接连给了我几个选择,海参崴、土库曼斯坦、马拉维、基里巴斯和斯里兰卡。离我理想中的拉丁美洲国家越来越远。

我拒绝了蒙古之后,负责人劈头盖脸地指责我,“这不是你随心所欲的地中海俱乐部(世界上最著名的旅游度假机构之一),这是和平队”。他最后给了我一个国家,告诉我要么去,要么就滚出和平队。这个目的地就是中国。那个时候我连筷子都不会用,中文更是不懂只言片语。

六个星期后,我便身在四川师范大学的教室里了。

和平队的培训师警告我们这些新人,第一批派到中国的志愿者中,有一个人跟他派驻大学的中国学生结婚了。这个故事很快引起我们各种遐想,仿佛亲身见证过那个荒唐的时刻。我把那个志愿者想成加里·格兰特(美国著名演员),喝了口酒,又大惊失色地喷了出来,大吼:“结婚?什么,在哪个办公室里结的?我还以为她在帮我买火车票呢!”

不过和平队发誓说此事千真万确。大学开除了那个学生,志愿者也被和平队扫地出门。

还有更多“耸人听闻”的传闻:中国警察把未婚夫妇从旅店的床上拖起来;颇有心机的女人勾搭老外就为拿到绿卡等等。这些故事都来自我培训时期的室友,他是个海岸警卫队的退伍老兵,脾气不太好,花白的平头,红红的圆鼻头,肚脐眼上文了身,写着“此处加油”。

住在同一屋檐下的我们很好地诠释了“和平”和“部队”。那时的我23岁,刚拿到英语教师资格证,迫不及待地想要做“各国文化的桥梁”,求知若渴地学习中文。他呢,50多岁,随身携带一本《朝鲜战争生存手册》,关键的段落还有下划线,比如“保持幽默感。美利坚是世界上最出人意料的民族。而中国共产党这一类讲究经验和方法的人群一旦不能预知我们下一步的行动,就会变得焦虑,阵脚大乱。”

我把这位室友称为“队长”。他随时随地都留意着男志愿者们本地化的迹象。在队长眼里,我和一名中国女学生打篮球是不明智的,可能会染上“黄热病”。

可就在当年晚些时候,队长被和平队开除了。我以为原因是某堂课的开头。他拿着粉笔,在黑板的一头写下卡尔·马克思,另一头写下亚当·斯密。“这人的东西很有用,”他指着斯密的名字郑重其事地宣称,接着又指向马克思,“这人的东西呢,全是狗屎。”

但我想错了,原因是他和一名“东道主国家人员”谈了恋爱。是谁说来着,美利坚是世界上最出人意料的民族。

因此,1997年,我结束和平队的工作,来到北京,脑子里形成了根深蒂固的想法:不跟中国人恋爱,不跟中国人约会。不过这条准则并没有经历过现实的检验。

 

5


我在和平队寄来的新闻邮件里看到北京那所国际学校的招聘启事,就申请了一下。

当时我没法上网,连手机也没有,后和平队时期的生活,就靠邮件保持和外界的联系。我花了整整一上午的时间,在一台手动打字机上弄了一份没有错误的简历。接着和一个农民以及他的牛同乘一艘小船过了河,又在邮局里耗了整整一下午。给邮票刷上鱼皮胶,认真贴好;拿一支漏水的钢笔一笔一画地写下北京那所学校的中文地址。有两个邮筒,一个写着本地,一个写着令人有些蠢蠢欲动的外地二字,我把信封投了进去。

起薪是15000美元一年,我之前在和平队的年薪是1200美元。这简直有点天上掉馅饼的感觉。当然我每天必须从六年级教到十一年级,不过这丝毫不能影响我的兴奋和愉悦。我要在中国待下去,继续努力学习中文。

△作者和孩子们的合影

来到国际学校的第一天,我就遇到了弗朗西斯。暑假的时候她出去徒步了,晒得皮肤黝黑。开员工大会的时候她迟到了,轻轻说了声“不好意思”,声音像音乐一样动听,还谦逊地笑了笑。

她的中文名字叫丹,她讨厌这个名字;我也讨厌老师硬塞给我的中文名字,梅英东。“听起来像个女孩儿,”她说。一般人听到我的名字都是这种反应,我总觉得挺对不起那个不知身在何处的女孩儿。

“我更喜欢我的英文名字,弗朗西斯,”她说,“或者我的外号,瓜子。”向日葵的种子,挺像她长长瘦瘦的脸庞。

我们开始约会。两人都比较谨慎,比如放学后送学生们回家,骑车去五道口淘便宜的光盘和卡带,或者在北京语言学院(即现在的北京语言大学)的室外运动场打篮球。第一次打篮球的时候,她动作比我还快,但我不得不告诉她,你不能一直拿着球跑,要运球。后来我们发展到一起吃饭,但还是很谨慎:先是在麦当劳喝奶昔,然后去韩国馆子吃煎饼。

终于,在北京秋日的一个夜晚,空气清新得近乎完美,两人选了个餐馆露天的位子,围坐在热气腾腾的黄铜锅前,筷子夹起羊肉片、豆腐和芥菜之类的绿叶蔬菜,扔进锅里。接着拿起冰在桌旁桶里的燕京啤酒,一口肉,一口菜,对瓶吹。那是1997年,“车元前”时代。北京胡同里的市井生活欣欣向荣,人行道上绿树浓荫,空气还比较清新。

来中国两年多了,尽管餐馆服务员还是叫我老外,我却头一次找到了家的感觉,那种身在异国的情绪消失了。也许是因为在我眼中,弗朗西斯也不是个外国人吧。我在她身上看到了很多东西,尤其是她的美。她的美是公认的。从人们身边走过,那优美的曲线能赢得不少回头率。而我眼中的她,除了美,还思维敏捷,聪明睿智,风趣幽默。我从没遇到过她这样的人,走遍全世界都没遇过。她一再坚持,我俩AA了那顿饭。接着互道晚安。

回到家时,我觉得这个公寓前所未有的空旷。

弗朗西斯对室友说她交了个新朋友。

 

6


我们两个都没有睡着。我25,她20。我最终还是想回美国去读研究生。她对离开中国的想法不感冒。我们知道这段感情可能会有怎样的结束,但一切没有想的那么糟糕。

冬日的夜晚,我们在清华大学的池塘上滑冰;春天的周末,我们去万里长城远足。和平队的朋友发来请帖,邀请我夏天去威斯康星州参加婚礼。我请弗朗西斯同去。

“我得回老家申请护照,”她说,“我的美国第一行就献给你了,你必须把你的东北第一次献给我。我想让你见见我的父母。”

我们坐了一夜的火车,弗朗西斯的双亲早早就等在站台上。这个东北小城市(中国标准的小城市)叫做辽源,有100万人口。这两个人就是我对东北的第一印象,我立刻就喜欢上了他们。弗朗西斯跟他们打招呼:“妈,爸!”然后爽朗地笑起来。没有拥抱,没有亲吻。他们在公共场合干不出这种事。

她的父亲身材高大,满脸皱纹,以前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医。他真诚地直视着我的眼睛,和很多中国人见陌生人的方式不一样。她妈妈是个身材矮小圆乎乎的老太太,浑身上下写满了欢迎。她递给我一大袋榛子。“你饿了吧?这是咱们市的特产!”她满脸的笑容一刻也没消退过。

“是啊,我很饿。”我撒了个谎,往嘴里放了几颗。“很好吃!”

“哦,你爱吃啊?我再给你买一袋去!在这儿等着。”

她刚要冲出去,弗朗西斯及时挽住了她的胳膊,说这一袋就够我吃一个月了。四个人离开火车站。父母和女儿聊着琐碎的事情,并没有对我特别关注。这感觉真是棒极了。他们没有夸我中文说得很好;没有问我会不会用筷子,挣多少钱。他们没有叫我梅英东,而是叫我麦尔,虽然谐音很像封建时代的“卖儿”,我还是比较喜欢这个名字。她爸爸也觉得这名字比较合适。

我在离家数千公里的地方,找到了一个新家。

“卖儿,快叫爸。”他拍拍我的肩膀,声音洪亮。和很多中国家庭一样,炒菜做饭是爸爸的事。他喜欢每天去逛菜场,绘声绘色地描述那里一幕幕真实而精彩的戏剧。我跟在他身边,看他拿起某种瓜闻一闻,指着猪肉戳一戳,然后激烈地讨价还价。“这里买菜,一分一厘都要讲。”他说。

辽源位于河湾处,四周有连绵的山丘,看上去却有些阴冷灰暗。最高的建筑是一座冷却水塔和林立的烟囱,周围则是钢筋混凝土的楼房,外墙的墙漆有些脱落。坑坑洼洼的街边上,从亏损破产的国有企业下岗的工人们四处蹲着,叫卖西瓜籽和花生。

一个世纪前,中国正在经历最后一个王朝。辽源(辽河的源头)是皇家猎场“盛京围场”的一部分,四周围着柳编篱笆。这些富有浪漫色彩的名字早已被遗忘在历史的烟云中。从1931年日本占领东北开始,辽源成为该地区第二大煤炭生产城市。

市里现存唯一的旅游“景点”也来自那个时期:辽源矿工墓。

那是个万人坑,开阔的巨大土坑里,全是挖出来的尸骨。煤应该早就挖完了,矿场也都关闭了。展览馆的出口处有块宣传板,上面有一句响亮的承诺:“辽源明天会更好!”这也不完全是空话。该城正在往灯具制造业转型,并很有希望成为中国领先的袜业生产城市,还是苹果Mac电脑铝合金框架的生产商之一。

不过,1998年的辽源,看上去黯淡无光,死气沉沉。怪不得弗朗西斯早早从高中毕了业,跑到北京学英语,然后接受了国际学校的工作。

晚饭的时候,她回忆了无比折腾的一天。跑了好几个办事处,填写各种表格,复印各种证件。餐桌上有她妈妈、奶奶、两个表妹和刚刚来的一个舅舅,一个阿姨。“他真的是我舅舅,”弗朗西斯对我耳语,“这个阿姨跟我不是亲戚,只是我中学的英语老师,想来见见你。”所以,我在这里感受到的文化冲击不是因为这个国家,而是这一大家子人。我的父母各自经历了几次婚姻(两个人离婚很早),这么多亲戚坐在一起吃饭,简直比桌上的开胃凉菜炸蝉蛹还要奇怪。

爸爸一个人在厨房忙里忙外。公寓里没有自来水和烤箱,只有电饭煲和一个煤气炉。爸爸嘴上叼着香烟,腰上系着围裙,做了炖茄盒、糖醋里脊、炸藕片、麻婆豆腐、炸豌豆、玉米松仁和鱼饺汤。

英语老师举杯致辞,英文说得结结巴巴:“How do you do?Welcome you!”接着喝掉了度数很高的高粱酒。两个还是小女孩的表妹爬到我背上。舅舅对我使用筷子的能力表示惊讶。爸爸向我敬酒,向女儿敬酒,再为我们的爱情祝酒,接着……我五音不全地唱起了爵士乐大师“胖子”沃勒的《人人都爱我的宝贝》,爸爸则从人民解放军的歌本里选了首歌表演。歌声中弗朗西斯脸上浮现出美好的笑容,一种回到家才会有的笑容。

 

7


天色渐晚,夜幕低垂。“英语阿姨”把酒洒在了大腿上。一个小表妹趴在饭桌上睡着了。弗朗西斯的奶奶开始说起北边的小村庄,说她就是在那里拉扯小丹长大的。村庄的名字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荒地。

在一个叫荒地的地方生活,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呢?“环境老好了,”她奶奶说。在中国做和平队志愿者的两年,中国人对乡村的看法都是一边倒,“贫穷落后”。

“住那儿比住城里好,”奶奶说个不停,“我们种大米,那可是中国最好的大米。一年一熟。冬天老冷老长了,过后就化雪,黑土地上就能种了。”

在我嘴里,大米就是大米。可奶奶不这么觉得。她咂巴着嘴,伸出布满斑点的双手摸摸暗黄的脸颊。“我闻得出好米坏米,吃也吃得出来。我们村子的大米是最好的。我这儿还有一袋儿呢。我只爱吃这种米。”

“我想去那个村子看看。”

弗朗西斯朝我甩来一个眼神,意思是,“别着急”。

奶奶说那个村子的人以前把小丹叫做公主。

“我不是公主。”弗朗西斯抗议。

奶奶拍了拍她的头:“我说你就是。”

清晨,我在公寓的木沙发上醒来,头重脚轻,走不稳路。我们来到辽源火车站,弗朗西斯的妈妈拿出一双红色的羊毛袜子,是她晚饭后熬夜织的。“你睡觉的时候我量了下你的脚,”她脸上露出狡黠而得意的灿烂笑容。爸爸重重地握了下我的手。不像别的中国人握手只是象征性的,好像我的手在流血似的。

“你去美国大使馆申请签证的时候,别慌,要冷静。”弗朗西斯的妈妈煞有介事地给她上起了课。“可别犯东北人的坏脾气。”检票员请大家检票进站上绿皮火车,十几个亲戚在站台上朝我们点头挥手。她妈妈郑重其事地叮咛:“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你们好好儿的!”

火车缓缓开动,弗朗西斯低低饮泣。她已经开始想念他们了。妈妈的脸在窗玻璃上探出,提醒我们:“好好儿的!好好儿的啊!”火车加速,她的声音渐渐远去。

 

8


在美国的整个暑假,弗朗西斯随时都在经历“人生第一次”。

这是个时时处处都需要做决定的国家。在餐馆:在这里吃还是带走?卡座还是吧台?清咖还是加奶?点了一个鸡肉汉堡,烤箱加热还是烧烤风味?全麦,酸面包还是法棍?面包上面放什么?

配料解决了,又得选酱料,接着得决定是要炸薯条、炸薯片还是土豆泥沙拉。之后又带出一系列的附加项,比如加多少盐,用什么油,是要家常做法,还是店里最受欢迎的做法……最后,还得决定是要腌黄瓜还是卷心菜沙拉。

服务员步步紧逼,打破砂锅问到底。“您要喝什么呢?我们有——”

“第一个。”

我很不知趣地拿出一张报纸,翻到全是电影广告的那两版:“我们去看个电影吧,你选。”

“第一个。”她说。

汽车广播里的电台密密麻麻,稍微一转,就能收到新的信号,简直和电视一样糟糕。美国人就没有一刻安宁平和吗?为啥什么都得在室内进行?老人都去哪儿了?弗朗西斯几乎没怎么看到爷爷奶奶推着婴儿车带孙子孙女,也没看到老人们蹲在路边摆象棋残局。晚上没人在人行道上跳广场舞,也没人坐在那儿织毛衣。

我们去逛美国商城Mall of America (MOA),在史努比乐园散步。她说:“这儿的孩子可真幸运。我小时候的玩具,就是一双塑料鞋。他们知道自己多么会投胎吗?”

我们研究起离得最近的孩子,他们已经“不幸”迈入了青春期。男孩们百无聊赖地走过来,穿着硕大的短裤,松松垮垮,内裤都露出来了。女孩们闷闷不乐,脸色阴沉,戴着鼻环、耳环和唇环。看他们的样子,好像不是在史努比乐园,而是在史努比劳教所呢。

“也许美国的孩子也没那么幸运,”她推翻了刚才的观点,“这里有太多想要的东西了。我小时候从来没对金钱有什么想法。因为有了自行车之后,就没什么别的要买了。看电影,吃冰淇淋,都是几分几毛能搞定的事。”

圣保罗棒球队比赛开球之前,国歌响起,人群肃立。我脱帽致意。周围的人们纷纷唱和。

“这也太军国主义了,”弗朗西斯小声发表意见。

拥挤的人群畅饮顶峰牌啤酒,拿着热狗大快朵颐。修女们给路人提供按摩,以此筹集善款。一门加农炮中喷射出一件件T恤,飞到看台上。一列火车从外场栅栏边呼啸而过。比赛结束后,夜空烟花盛放。这是个完美的明尼苏达夏夜。弗朗西斯对球场上的战况毫无头绪,但这是属于我们的好时光,就连不时叮一叮裸露皮肤的蚊子,也没让她特别烦躁。

婚礼的铺垫做得很充足。

我滔滔不绝地谈论了数月之久,说弗朗西斯因为要见我的朋友,是多么令人兴奋。结果适得其反,她一到酒店就变得异常焦虑,甚至不愿出门。空气不太好,有点苦苦的啤酒味;路上人们给我们指路,告诫我们远离密尔沃基那个谐音“偏难怪”的地方,北京随便哪片儿也没有这么可怕的名字。但这些都不是她焦虑的原因。她怕的是婚礼本身,特别是将要欢聚一堂的宾客。她一个也不认识。一言一行,她该如何自处?他们会不会把她看做中国的象征,期盼着她能表现出点中国特质?

“我懂,”我说,“在中国我也很讨厌出席这类场合,只认识在场的一个人,而其他人都知道我是那个美国客人。”

“那可不一样。”她争辩道。这话不假。在中国,美国客人这个身份自然而然带着高人一等的感觉:你就是现场的帝王,来自遥远世界,满脸笑容的贵族。不过,婚礼邀请的客人很多都是在中国待过的和平队志愿者。还有一个在耶鲁研究古典文学,普通话相当流利。

“估计他对《西游记》比我要懂得多,还会问很多问题。接着就会奇怪,为什么我不是《西游记》专家。”弗朗西斯相当焦躁。“那只不过是我小时候最喜欢的电视剧,没有要研究分析。和平队那群人会把我当做他们大学的学生,而不是成年人。我想回北京。”

“你这么烦,是因为午饭吧?”

当时在密尔沃基市中心一家饭店里,一位顾客问她是不是中国人。她微笑着点了点头。如果一个人会这么跟你搭讪,那他一般都去过中国。

那人说:“我衷心希望不久的将来你们会得到自由。”

弗朗西斯脸上的表情在说:“什么?”

“你去过中国吗?”弗朗西斯牢牢盯着他的双眼。

“没有,但我读过一些有关的东西。”

“事情没那么简单。我也读过有关美国的东西。”

我从她声音里听出一种轻蔑和冷笑,语气也很急促。和我在中国被问到美国身份时的那种无力是一样的,这时候情感总会占理智的上风,有些话会不假思索地说出口。

午饭后就是婚礼彩排。弗朗西斯目睹人人互相拥抱。于是,一有人向她介绍自己,她就张开双臂,抱住目瞪口呆的他们。有人还跟她开玩笑,蛮伤人的。

回到房间,她的眼泪止不住流下来,向我哭诉人生中头一次做人群中不一样的那个,感觉很不舒服。“就因为这个,”她说,“家常在,不远游。”


9


我们一路驾车西去踏上露营之旅,足迹遍布荒原地带、拉什莫尔山和黑山地区。接着我们穿过蒙大拿州,越过熊牙关,来到黄石。弗朗西斯梦想中的美国成了现实:开阔的天地,美丽的国家公园,没人用异样的目光看着我们。

在怀俄明州的石泉镇,我们看到一块牌匾,纪念1885年由于拒绝和白人同事一起罢工而惨遭屠杀的二十八名华工。群情激奋的白人们将中国工人的小屋付之一炬,堵上了所有出口,向慌张的他们开火。幸存者们完全靠双脚,沿铁路向西,逃出了石泉镇。火车上的售票员接上了他们,把他们带到了安全的格林河。

我在加油站的黄页上寻找中国餐馆。总人口一万九千的石泉镇有一个。总人口一万二千的格林河有两个。弗朗西斯选择了格林河。

“中国王自助”的男服务员看见弗朗西斯时相当惊讶。“我是东北人”,她这样介绍自己。服务员是南方人。中国人和陌生人开口总会这么介绍。虽然都是中国人,但能立刻让两个陌生人感到亲切的,是共同的地理渊源,或是只有彼此才懂的乡音。服务员朝我甩了句“老外”。哎哟,离北京十万八千里,在自己的国家,我居然还是个外国人。“现在你才是老外啊,”我哈哈大笑。服务员也笑了起来。不过他的笑声明显在说,“你错了”。

饭后,我掰开签语饼,扯出里面的纸条,大声读道:“今日的恶习也许就是明日的美德。”

“无毒不丈夫,”弗朗西斯说出了地道的中国谚语,“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今天有蛋,不如明天有鸡。”

“不要杀鸡取卵。”

“现在开始,万事顺遂。”

“知足常乐。”

“要学会承担一切。”

“不要没事找事”

“你的爱情生活将会幸福和谐。”

弗朗西斯被这句逗得大笑,她这样解签:“睁只眼,闭只眼,生活多美好。”

最后一站是加州的圣克鲁兹。我们把旅程终点的几天消磨在海滩上,陪我的外婆。弗朗西斯看着这位老人,想起自己的外婆。两个女人真是一见钟情。她们一起下厨,一起伺候花花草草。外婆给弗朗西斯看她以前手工匠人的作品,包括自己家里的设计。十几岁的时候,她曾经有机会去巴黎学钢琴,但从法国移民来的烘焙店主父亲不准她去,说:“我的女儿不能去巴黎乱跑。你就给我待在这儿,好好记账。”

“他听上去很像个中国爸爸。”弗朗西斯说。

在旧金山,我们上了前往金门公园的公共汽车。中国的公车上,人们高谈阔论,甚至放声歌唱,美国的可没有那么热闹。乘客们全都安静地坐着,看上去满含戒备,或者精神紧张。驾驶座上方贴着一张警告作用的标语:乐于提供信息,但出于安全考虑,不进行不必要的谈话。不过中国的公车上也很快会出现类似的标语了。

在海洋滩,我们目睹大型集装箱货船缓缓消失在地平线。

这趟美国之行已经到了终点。大洋彼岸的中国在等着我们,同样等着我们的,还有一年的教书生涯和我们俩共同的未来。

我问:“不知道一年后我们在哪里?”

“也许在这儿吧。”

我的心顿时敞亮极了。这可是她说的。“但愿如此。”

“或许在那边吧。”海风中她微微眯起双眼,看着太平洋。“不过,希望是在一起。”

很多关于中国的书都让人心生帝王豪情,想要指点江山,画一幅辽阔版图,对全世界宣布: 这是中国!然而,我们的故事,和东北这个字眼本身一样,界限比较模糊,总是你来我往,仿佛海洋滩上在我们眼前起落不定的潮水。

我在清华学了中文读写;弗朗西斯从伯克利法学院毕业。我写了一本关于北京的书;她在曼哈顿做律师。我们因为工作原因不时分居两地,然而这段婚姻一直快乐幸福地维持了下来。

 

本文选自上海译文出版社《东北游记》,刊发时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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