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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将财产分给子孙算布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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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4 09:3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将财产分给子孙算布施吗?



      
中国人最照顾自己的子女,一般的观念均是让子女继承自己全部的财产,以下的因果剖悉非常有道理,尤其是非常多的西方企业富豪,均习惯成立慈善基金会,将自己的财富转入做慈善事业,而仅让子女得少部份. 西方社会不懂因果之说,很多行为却暗符因果,值得赞许.反之中国社会的企业富人,回馈社会的比例和西方相比显得非常少,原因是不是和传统的肥水不落外人田观念有关呢 ?

问、因果律中提到把钱财布施出去可为自己种下福田,将现有的福报转化为更大的福报。但若是将财产分给子孙,算不算布施种福田?另外,若被政府扣了一半遗产税,那些税金算不算种福田?因为自己并未享用福报,而是给别人拿去用了,故子孙福报?

答∶子孙算是「我所」的一种,将财产分给子孙,是「我所执」。将来虽亦会得果报,但只是从我所执而产生继续轮回生死的果报;子孙也不属於福田,不会转化为来世更大的福报,他们只是依自己的福德来接收此世应有的福果;世间老人们观察世间相,看见了这一点,所以说∶「一枝草,一点露。」子孙来人间,并非全无自己的福报而纯从父母获得施舍;父母此世所拥有的福报,有一大部分是子孙分内应有的,特别是父母壮年或老年时才获得的福报。所以将财产全部留给子孙,并不是全部都可以认定为布施,只是将子孙应有的财产保管而移交出去而已;只有自己分内应有的福报遗留给子孙时,才能说是布施给子孙,所以有智之人会衡量状况而作适当的布施,作为自己舍寿後往生来世的凭藉,保持自己来世修道的资粮无虞。

关於布施的因果,不是一般人能知道的,乃至等觉位也仍无法全部了知,所以佛说「唯有诸佛方能全部了知」。关於布施的因果相,《优婆塞戒经》中有很详细的说明,请您自行阅读,应该会有更深入的了知。

另,政府依法课遗产税,是世间法律所定;政府依法保护人民,人民依法纳税;这是相对的义务,应算是交易的一种,并不是布施,与来世福报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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