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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世间] 最沉重的赔偿:病历上少写这句话,要赔给患者10万元|我在医院当律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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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5 03:3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沉重的赔偿:病历上少写这句话,要赔给患者10万元|我在医院当律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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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陈拙。

你有没有想过,当一个人被逼到绝境,到底能爆发出多大的能量?

还记得电影《我不是药神》的原型陆勇吗?他是一名慢粒白血病患者。生病前,他家境不错,吃得起一盒上万、一年花费35万元的正版药。可“终身服药”就像个无底洞,再厚的家底也扛不住。

被现实逼到墙角,陆勇发现印度仿制药价格只有正版的六分之一。他不仅自己吃,还帮病友代购,后来却因“销售假药罪”被起诉。直到六百多名病友联名为他求情,他才最终被免于刑事处罚。

而今天这个故事里,也有一个被逼到绝境的人。

她的愿望很小,小到只是想知道:医院有没有尽全力抢救她的父亲。

可这个简单的诉求,却撞上了一堵无形的高墙——复杂的程序、高昂的成本,一步步把她逼到无路可走。

医疗律师康不医看着她苦苦挣扎,终究不忍心。于是,律师做了一个决定:亲口教她,怎么去当一名“医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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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闹。”

说完这两个字,我自己都愣了一下。我知道,这个建议对小琳有多过分。

毕竟坐在我面前的,是一个咨询时要把病历端正摆好、说话永远细声细气的老实人。

小琳的父亲去世后,医院就成了挡在她面前的一堵冰冷的墙。所有的正规途径,都被医院用傲慢又熟练的方式,一块砖一块砖地堵死。

病历写得像张草稿,关键诊断只字未提;约好了调解,医院律师却轻飘飘地说“去法院告吧”,单方面反悔了。

法律讲程序,而他们,不讲。小琳被逼到墙角。

“康律师……”小琳的声音有些发颤,“怎么……闹?”

“去卫生局。”我尽可能让声音听起来像一把冷静的手术刀,“不用砸东西,不用骂人。”

我建议小琳去找能管事的领导,把受到的委屈,把她父亲死亡的疑点,原原本本、大声地讲出来。

让他们知道,一个讲道理的人,是怎么被逼到今天这一步的。

又是一阵沉默。

小琳的牙齿轻轻咬着下唇,手指攥着衣角,努力地在消化我说的内容。她恪守着体面和规矩,而我现在,正在教她如何亲手撕碎它。

良久,她回了一个“好”字。声音很轻,却像用尽了全身力气。

几天后,小琳站到了卫生局门口,足足十分钟。她想起医院医务科推诿的态度,想起父亲临终前的样子,心一横,走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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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要成为一个“医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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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琳处理完父亲的丧事,经人介绍找到了我。

作为一名医疗律师,我和当事人的关系属于“互相挑选”。当事人慕名而来,要真相、要赢;我则需要谨慎评估,不带偏见、不做帮凶。

我一直在观察衣着朴素的小琳,她神情平静,面相和善,不像大多数找上门的家属,开口闭口都是“要医院赔”。

小琳三十多岁,对自己的遭遇充满困惑,反复问着我:“县医院到底有没有错?是不是我送错了医院,害了我爸?”

没有人天生懂得医疗纠纷该怎么处理,当疑问产生,医院若能主动进行沟通,而非被动等待患方情绪失控,将能更有效地化解潜在矛盾。

然而就在与县医院的初次调解会上,那个态度冷漠的院方律师冷笑着说:“这个案子,死因都不明确。”她语速很快,带着走程序的不耐烦,“你们去法院起诉吧”。

她还提醒我和小琳,把市医院也列为被告,“是他们的治疗有问题”。几句话,轻描淡写地把皮球踢了出去。

目的很明确:用复杂的程序和高昂的诉讼成本,逼我们知难而退。

小琳坐在我旁边,我感觉到她身体的瞬间僵硬。从医调委出来,小琳的脸色苍白,她不解地喃喃自语:“他们……他们怎么能这样?”

县医院的傲慢态度,只是小琳这一路上要撞开的高墙之一。还有更坚硬的高墙将她围困,寸步难行。

小琳找到我,是带着明确的疑问来的。她想知道父亲是否被误诊,也想知道自己选择放弃治疗,将父亲接回老家,是不是错了。

县医院不愿意回答,我只能依据不多的材料寻找线索。

我的分析过程大致如此:核对病历,梳理时间线;据此反推医生的决策逻辑,判断治疗时机是否恰当。

最终回答核心问题:患者的损伤从何而来?是疾病恶化,还是医疗过失?

很多时候,病历越多,推演起来越流畅。而小琳交给我的门诊病历,只有薄薄的两页和潦草的几句话,这就是县医院给到的全部材料。

这样的病历,正是挡在我们面前的,另一堵沉默的高墙。

病历第一页的主诉栏清晰地印着“头晕、恶心一小时余”。诊疗过程一栏则简洁得令人发指,只有一行字:“行CT检查”。

关于动脉瘤的任何怀疑、讨论,只字未提。

可小琳不会忘记。

父亲在早晨六点刚过发病,突然而至的头痛、头晕,让父亲呕吐了好几次。陪在一旁的弟弟打电话给小琳时,声音里透着压不住的惊慌。

救护车很快把父亲送往县医院,但接下来的消息,让小琳的心沉了下去。

医生亲口告诉他们:脑子里可能有个动脉瘤,情况非常危险。县医院根本处理不了,必须立刻转去市里的大医院。

小琳通红的眼睛里满是困惑和心伤,她问我:

“康律师,你说……县医院是不是把我爸当成一个麻烦了?他们是不是……根本就不想收,所以才那么急着把我们推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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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正值秋天,父亲去了一趟老家,还乐呵呵地打来电话。他说院子里的柿子熟了,留了一篮最甜的,要带回来给小琳吃。

再见面,父亲已经躺在重症监护病房。

小琳被玻璃窗隔在外面,远远地望着父亲被各种管线缠绕,像一株摧折的老树。周围安静极了,仿佛连药液坠落的细微声响都听得见。可实际上,充斥她双耳的只有自己压抑而破碎的喘息。

县医院催促他们转院时,救护车的调度紧张,弟弟陪着父亲足足等了一个小时,才坐上去市医院的救护车。

小琳在市里拼命打电话托关系,想方设法联系市医院的医生。对她来说,每一秒钟都过得无比漫长。但她无法为父亲做更多了,只能在市医院焦急地等待。

父女重逢已经是中午,医生面色凝重地将诊断告知小琳:脑梗,已经错过溶栓的最佳时间窗。

小琳来不及想太多,但她知道,这个诊断和县医院的完全不同。

整整十四天,市医院的医生用尽了治疗手段,而父亲的面容却如同被蜡封住,双眼紧闭,毫无生息,静穆如雕塑。

最终医生只能对小琳摇摇头,随后试探着询问:是继续维持生命还是另作安排。

小琳明白了,继续下去只是延长痛苦。她的手在发抖,但她很清楚此刻的父亲需要什么。

小琳拿起笔,在“放弃治疗”的知情同意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笔很重,每写下一划,都像在心上割了一刀。

她想起父亲常说人要落叶归根,不能做外乡的野鬼。因为很多地方都有规矩,人要是死在医院,就只能送往太平间等待去殡仪馆火化,那样父亲就再也回不了家了。

小琳要带着父亲,回到结满柿子的院子。

她叫了车,小心翼翼地将父亲安置好。一路上,她紧握着父亲已经失去回应的手。

车刚驶进老家的院坝、停稳,父亲的喉咙里发出一声极轻的咯声。随即,他胸膛那点微弱的起伏,彻底平息了。

时间精准得有些残酷。

父亲回来了,却在他眷恋的家门口,彻底离开了家人。

小琳的泪水终于决堤,那一刻她心里涌上的除了排山倒海的悲痛,还有一丝微弱的安慰。但这份安慰很快被愧疚和懊悔吞没。

之后的日子里,小琳整宿整宿睡不着。父亲先后在县医院和市医院治疗,诊断结论却完全不同。县医院说是动脉瘤,市医院说是大面积脑梗。

小琳在想,如果当时县医院能够及早救治父亲,而不是催着父亲转院,结果会不会不一样?

小琳想摆脱这份折磨,即使这意味着,她要走进一个充满法律术语、复杂程序和高额费用的陌生世界——医疗纠纷。

除此之外,她别无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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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着县医院和市医院的病历,很快意识到,县医院这份病历里面,一定有问题。

县医院的CT报告附在病历后,影像学的描述要客观一些:左侧基底节区缺血灶,基底动脉冗长、增粗。

我的目光在这里停顿了一下。有没有动脉瘤确实不好直接断定,但“缺血灶”意味着,已经有脑组织因为缺血而坏死。这印证了病情的危重。

然而当我的视线转回病历的首页,落在初步诊断那一栏,后面只跟着两个字:头晕。

我一时之间竟有些语塞。作为一个见过无数病历的律师,我感到有些荒谬。

“头晕”是什么?它是一种症状,是病人的主观感受,根本就不能算是一个正式的医学诊断!

这病历写得好似流水账,敷衍且轻描淡写地抹去了一家医院在面对一个危重病人时,本该留下的一切思考、判断和行动的痕迹。

小琳读不懂病历上那几行潦草的文字,到底对父亲的生死意味着什么。她一直在想,如果自己不让父亲回老家,父亲发病时就没有转院的波折。也许,就不会死。

我给小琳递纸巾时,她的肩膀在微微颤抖。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接过纸巾,还在极力把眼泪咽回去。

“你的感觉,我完全理解。在弄清楚所有事实之前,任何怀疑都是正常的。”我看着她的眼睛,选择了一种更委婉的说法:“县医院是尽职尽责,还是存在疏忽,甚至是推诿,最终要靠证据说话。”

她听着,用力点了点头。她来找我,就是想用法律程序找到答案。无论最终的结果是什么,无论这一路有多难。

我接触过无数医疗纠纷的当事人,其中不乏借机讹诈者,但也有像小琳这样的——他们不怕花钱,不怕输,只怕心里留下一个永远无法解答的谜团。

这个案子风险极大,我花了将近两个小时给小琳分析。

第一,死因不明。小琳的父亲是自动出院后在家去世,没有尸检报告,没有明确死因,这在法律上是致命的弱点。因为鉴定程序可能启动不了,更无从知晓死因。

第二,诊断矛盾。县医院说动脉瘤,市医院对此有怀疑,但没明确说。如果最后证明县医院诊断是对的,那他们过错就非常小,直接点说,小琳会输。

第三,成本很高。光是司法鉴定费就可能要一两万,加上差旅、律师费,前期投入不小。在很可能败诉的情况下,这些钱都会打水漂。

我必须把案子掰开了、揉碎了讲清楚,因为小琳的怀疑缺乏足够的依据,更因为两家医院完全有动力互相扯皮,让真相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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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经常遇到医院之间因为各种考量,把危重患者像烫手山芋一样推来推去。

有位家属找到我,坚称医院害死了他八十多岁的父亲。我仔细翻阅病历发现,那位老人身体基础极差,之前跑了好几家医院,都因为风险太高,没人敢收治。

最后是一位中医院的主任,看着老人可怜,于心不忍才破例收下。尽管医护人员尽力救治,老人还是去世了。

结果家属反复研究病历,找出了两个在我看来近乎可笑的“过错”,把医院告上了法庭。

那一刻,我心里涌起深深的悲哀。我几乎能想象到,那位出于善心收治老人的主任医生,在接到传票时,内心是何等的冰凉与后悔。

他会不会想,如果当初像其他医院一样选择“独善其身”,反而能避开这无妄之灾?

这些念头在我脑中一闪而过,但我没有直接说出来。我不能用这种未经证实的猜测去加深小琳的怨恨。

我说得很慢,确保小琳能听懂每一个字。她的反应很平静,没有激动,没有质疑,只是认真地点头,偶尔在本子上记录一下。最后,她轻声说:“康律师,我明白了。我再回去想想。”

我以为,像很多咨询者一样,她会被这高昂的成本和渺茫的希望劝退。

但一个月后,她又来了。同样的问题,我又重复讲解了一遍,她同样安静地听完,然后离开。这次她考虑的时间更久,足足两个月,她又联系了我。

第三次,她坐在老位置上,脸上的犹豫和挣扎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下定决心的平静。

我看着她的眼睛,那里面有一种近乎执拗的光。那不是贪婪,不是愤怒,而是被巨大的愧疚和疑问逼到绝境后,生出的孤注一掷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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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从一开始就很不顺利。虽然县医院的律师让我去起诉,我却不敢这么做。

因为我陷入了法律程序上的“死胡同”。

小琳为了让父亲入土为安,将遗体火化,没有申请做尸检。所以,死因无法明确。

如果我去起诉,法院必须依据明确的死因才能开展审理。为此,法院会通过摇号在省内的鉴定机构中选定一家。

然而问题在于,我们省有个文件,不允许鉴定机构做“死因推定”。

这意味着,如果我们直接在省内的法院起诉,没有鉴定机构会帮我们推断出小琳父亲的死因,我们就没法举证医院有错,法院会把案子驳回。

我不由得感叹:“要是当时在医院去世就好了。”

小琳和她的弟弟很坚定地反驳了我。即使案子打不赢也没关系,他们仍然不后悔让父亲死在老家,因为这是他们和父亲的愿望。

可程序就摆在那儿,不容更改。

那年我手里有个案子,老大爷刚出院一天就在家中去世。死亡涉及三家医院,但三家医院谁也不想配合尸检工作。

最后还是家属去卫生局好一顿投诉,几家医院才共同坐在了卫生局的调解室里,在领导的监督下,抽签选择了做尸检的鉴定机构。

有了明确死因,后续的医疗纠纷走得很顺畅,其中一家医院承担了主要责任,另外一家医院承担了轻微责任。

没有家属去卫生局的“闹”,我都很难想象这个案子会怎么收场。

不是我想闹,而是只有我和患者家属单方面努力,并不会让纠纷平息。

法律规定,医患双方对死因有异议,应当在患者死亡后的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冷冻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天。因为尸检的时间不能拖太久,否则结果会产生偏差。

我最近有个正在办的案子,患者是周四去世的,家属周五联系到我。整个周末我不停地给医院和鉴定机构打电话,要落实委托书和病历的寄送、遗体运送、专家的时间,甚至要具体到遗体什么时间解冻,做完检查的器官如何放回遗体……

仅尸检这一件事,就需要我、患者家属、医院、卫生局、鉴定机构争分夺秒地配合。

大多数人不知道,医疗纠纷的鉴定程序限制极多,像一道道狭窄的关口:要有明确的死因,要医患双方都认可提交给鉴定机构的所有材料(即“检材”),缺了任何一方的配合,程序就会立刻卡死,寸步难行。

小琳父亲的案子,连医院出具的死因都没有,我就算想说服法官都没有依据,而县法院更不会配合我们去选择能做死因推定的鉴定机构。

去法院起诉看似简单,其实在小琳看不见的某个程序节点上,案子突然就会走进死胡同。

我把这个案子原原本本地说给小琳听。她沉默了,头微微低着,两只手的手指紧紧地绞在一起,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

这沉默很重。我能想象到她内心的波涛汹涌。

我看着这个一直努力保持体面的女儿,知道她被伤到了。也就在那一刻,我意识到,常规的、体面的路径,在这家医院面前行不通了。

我做出了一个自己都很不喜欢的决定。我对她说:“现在,没别的办法了。你去卫生局吧。”

她愣住了,眼神里流露出困惑和一丝恐惧:“去……去闹吗?”

我真的也不想走这步。但我还是狠下心来说:“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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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小琳只说了这一个字,声音很轻,却像砸在地上。

小琳的父亲离世快半年了,虽然县医院的态度冷漠,但她从没有想过去哭闹。她只是在一遍遍确认,如何通过正规的法律途径寻求答案。

我知道,她本质上是一个相信规则、遵循秩序的人。

而我告诉她的案例,却赤裸裸地揭示了现实:有时候,遵循秩序行不通。你想规规矩矩走程序,程序却可能被各种因素堵死。你想保留体面,体面却可能让你寸步难行。

我没有催促她。我知道,她需要时间消化这个残酷的“案例”,她需要找到一个能够说服自己的支点。

之后,小琳真的行动了。

她在卫生局门口站了十分钟才鼓足勇气走进去。起初,她还试图冷静陈述,直到对方打官腔地让她“回去等通知”。

小琳被彻底压垮了。她积压数月的痛苦、委屈和愤怒,像决堤的洪水,冲了出来。她在肃静的办公楼里失声痛哭,近乎失控地吼出了所有疑问和不公。

那不是一场胜利,而是一场崩溃。

事后她对我说,那是她这辈子最难受、最不堪的经历。她一遍遍问自己:“我到底在干什么?”

小琳那天闹出的动静不算小,领导大概以为又是来“漫天要价”的医闹。可当他们严肃地询问小琳的具体诉求时,她的回答却让他们愣了一下。

小琳只希望医院能按照正规程序,配合完成司法鉴定。至于鉴定结果如何,无论医院有没有错,错大错小,她都接受。

我猜,卫生局的领导对县医院也颇有点无奈。

这个诉求,简单、清晰,甚至有些“过分”讲道理了。这让见惯了扯皮和讨价还价的卫生局工作人员,有些不适应。

小琳寻求的那个答案,看似近在咫尺,实则隔着重重的关卡。

所以,利用卫生局施压,是我们在医院不配合下的无奈之举。但也是小琳这唯一一次的“失态”,勉强劈开了一条缝。

卫生局出面干预,医院的态度终于有所松动,最终停滞快几个月的程序,继续往前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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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从中斡旋了半个多月,终于说服了县医院,同意和我们“见面聊聊看”。

约好见面的那天,天空阴沉,细密的雪花纷纷扬扬地洒下来,远近洁白一片。我开着车,心里却远不如窗外的景色平静。我实在担心医院临时变卦,或者又在固执地想把皮球踢出去。

小琳因为重要的工作出差去了外地,无法到场。她的弟弟——一个刚大学毕业,还在边学车边找工作的年轻人——和我一同前往。

路上,我接到了小琳的电话:“康律师,”她的声音在电话里很清晰,带着一种豁出去的坚决。

此刻的小琳已经很清楚自己的处境,她寻求的是一个真相,而对方却在跟她玩一场冷冰冰的程序游戏。

“您放手去谈。如果医院还挑毛病,耍花样,我不在乎再去卫生局‘闹’一场。”末了,她又轻声补充了一句:“雪天路滑,您开高速一定要小心。”

到了医院,我预想中的“一场恶战”并没有出现。或许是卫生局提前做了工作,也或许是医院自己不愿再横生枝节。

卫生局的两位老师亲自在场坐镇,听取双方意见。医院的医务科科长这次没再提起诉市医院的事,只是例行公事地询问了我们申请鉴定的理由和依据。

前后不过二十分钟,县医院便同意了在医调委的框架下,继续委托司法鉴定。过程顺利得让我有些意外。

回程的路上,雪花依旧飘飞。我第一时间在电话里向小琳报了平安,告诉她一切顺利。电话那头,她长长地、深深地舒了一口气,那声音里卸下了千斤重担。

坐在副驾驶的小琳弟弟,却显得有些局促。他挠了挠头,很不好意思地说:“康律师,真是给卫生局的领导们添麻烦了……人家帮了咱们这么大忙,我想……是不是该买点礼品去感谢一下?”

“你可千万别!”我听了一脑袋黑线,赶紧打断这个危险的想法:“你这时候送礼品,是想让他们接受调查吗?”

看他一脸懵懂又诚恳的样子,我叹了口气,给出个主意:“你要是实在想表达谢意,送一面锦旗最稳妥。”

后来我才知道,小琳仔细地定制了一面锦旗,让弟弟恭恭敬敬地送了过去。她自己,却没好意思再露面。

她可能对那天在卫生局“闹事”始终心怀愧疚,觉得给人家的工作带来了困扰。

这一家人都是一样的。他们经历了不公,承受了悲痛,但在心底,始终保持着一种近乎执拗的朴实与善良。

没过多久,我们抽签选择了外地的鉴定机构,明确了小琳父亲的死因。案件被受理,我最担心的程序走不下去的问题,也没再出现。

堵在面前的高墙终于倒塌,然而墙后面等待着我们的,却是更加出人意料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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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机构的听证室,气氛庄重而压抑。我独自坐在患方席上,小琳因为情绪不稳定,最终没敢到场,全权委托了我。

医患双方陈述完毕,一切似乎都在朝着僵持的方向发展。就在这时,医院医务科的代表怯生生地开口:“鉴定专家,我们申请出示一份新的证据——一段患者在医院抢救室期间的监控视频。”

我的心猛地一跳。视频?现在才交?

工作人员开始播放。屏幕上显示着抢救室的景象,时间戳是小琳父亲入院的那几个小时。

我能看到穿着不同颜色洗手服的医生——白色的、蓝色的,一波接一波地进出那个区域。有护士小跑着传递物品,有医生站在门口,在小琳父亲床边比划、讨论。

急诊科主任指着屏幕解释:“这是神外科的医生在会诊……这位是影像科的主任,我们请他紧急过来看的片子……我们当时高度怀疑是动脉瘤,但因为风险太高,我们医院不具备处理条件,所以才反复催促他们尽快转院。”

这就是小琳苦苦追寻的真相,现在却以一种最直观、也最讽刺的方式,被呈现了出来。

我心中的火“噌”地就冒了上来,几乎要压不住。我“啪”地一声把笔拍在桌上,声音在安静的听证室里格外刺耳。

“我很想知道,”我盯着医院方的代表,尽量控制着音量,但每个字都带着冰碴,“这段视频,为什么现在才拿出来?!”

小琳一次次地找县医院沟通时、卫生局牵头为双方调解时、在医调委谈话时,县医院有无数次机会可以把视频拿出来,好好跟小琳解释。但是他们没这么做。

“你们早干什么去了?!”我的质问让医务科的那位老师脸色难看。

如果县医院早点拿出视频,让小琳看到他们确实尽力了,让小琳明白父亲去县医院看病不是错误的选择,这个官司或许根本就不会发生。

我想把视频发给小琳,医务科的老师却下意识地想阻拦:“这是我们内部的资料……你不能拍!”

“不核对内容真实性,我怎么认可?”我毫不退让。

专家也说,不经过质证的材料不能作为鉴定的依据。换句话说,如果我坚持不认可视频,即使医院有一百张嘴,也不能证明自己尽力了。如果我否认医院诊断了动脉瘤,医院也拿不出来证据。

这能怪谁,谁让医院不早点拿出来视频,谁让医生不在病历上写清楚诊断。

但我知道,利用证据规则撒泼打滚得到的结果,那不是我和小琳想要的真相,也不是我做医疗纠纷的初衷。

医院曾想利用程序逼退患者,但我们不能利用程序逼医院掏不该掏的钱。

最终,我被允许拍摄了几段关键画面。我立刻发给了小琳,让她确认视频里的是不是她父亲和弟弟。

很快,她回复:“是。”视频的真实性被确认了。

专家们在观看了视频后,当场评论:“一个县医院,能通过这张片子在短时间内做出动脉瘤的判断,说明诊疗水平是相当高的,也很负责。”

县医院的过错,被精准地限定在了那纸潦草的病历上——诊断正确、处置得当,唯独没写病历。

病历上没写会诊、没写诊断、没写治疗措施……

专家指出了医院在病历管理上的不足,甚至还说医院得感谢小琳一家为县医院证明了清白。

结论出来了:县医院有错,但问题不大。

反而是我们都没有怀疑过的市医院,被专家发现了一些问题:小琳的父亲转院去市医院后,如果及时开颅减压,也许还能保住性命。只不过,脑梗死太严重,老人活着也是植物人。

市医院当时也怀疑小琳的父亲有动脉瘤,不过在后面打了一个问号,不敢完全确定。但这已经不是最重要的事情了,因为市医院的医生当时陷入了两难境地:小琳父亲到医院时,脑梗非常严重。不管有没有动脉瘤,治疗手段都已经很有限了。

另外,市医院的流程也有缺失,少给了小琳一张告知书。市医院应当告诉小琳还有开颅这个选项,即使开颅最好的结果是植物人。

我算了一下,就因为这张告知书,小琳应该得到10万元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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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结束后,我第一时间打电话给小琳。我小心翼翼地组织着语言,告诉她,医院诊断的动脉瘤是对的,不是故意往外推患者,是真的处理不了。医院的过错很小,主要就是病历没写全。

我没敢说市医院的问题,怕她又想起诉市医院,那可是必赢10万的官司,只要起诉,就有钱拿。

电话那头,小琳沉默了几秒,但出乎意料的是,她的语气里没有愤怒,没有不甘,反而有一种如释重负的轻松。

“康律师,”她带着哭腔,却几乎是在喃喃自语,“县医院责任很小……是不是就说明,不是我把父亲送回老家,才害死他的?……是不是说明,我的决定……没有错得那么离谱?”

我明白,法律上的“过错”大小,于她而言,是衡量自己内心“罪责”的一把尺子。

医院的责任越小,她肩头那份愧疚,就越轻。

鉴定结论隔了几个月才出来:县医院诊断正确,转院及时,但因“病历书写严重不规范,未能反映实际诊疗过程”,还有未控制患者血压,存在轻微过错,承担10%的赔偿责任。

由于死者相对年轻,这10%的责任,折算下来是十一万六千元。

在医调委的最终调解室里,我们和医院方坐在了桌子的两边。我以为,面对这样一个已经明确责任的数字,流程会很快。但我还是低估了一些东西。

县医院的律师,对着计算清单反复核对着每一项数字,最后抬起头,带着一种商务谈判式的口吻说:“这个……市医院的医药费是治疗原发疾病的,不该我们担吧?还有这项交通费,票据好像不太规范。你看,总金额能不能再稍微让一点,十一万三怎么样?我也好跟领导汇报。”

为了三千块钱,医院试图讨价还价。

一直安静地坐在我旁边的小琳,身体开始微微发抖。她低着头,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大颗大颗地砸在身前的桌面上,发出“啪嗒、啪嗒”的轻响。

然后,她猛地抬起头,通红的眼睛直视着对方,声音因为极力克制而颤抖,清晰地传遍了整个房间:“这是一条人命……不是菜市场!”

她几乎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一字一顿地说:“如果我爸还活着,这钱,我一分都不会要!但现在……这是他留下的最后一点东西了……这每一分钱,都代表着他……我一分都不想给你们让!”

小琳哭诉最后成了呜咽,整个调解室,瞬间鸦雀无声。律师张了张嘴,最终什么也没说出来,尴尬地移开了视线。

我和调解员去安慰小琳,给她倒水。这个过程持续了很久。最终,情绪的风暴过去,小琳疲惫地看着窗外,轻声对我说:“康律师,算了。我还有我妈,还有我弟……我不想再耗下去了……就让三千块给他们吧。”

小琳现在唯一后悔的,只有没能始终陪在父亲身边,同意父亲回老家这一件事。为了终结这场漫长的煎熬,小琳选择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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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了结,赔偿款如期打到小琳的账户。扣除治病和维权的各种成本,她拿到手的所剩无几。后来她告诉我,那晚她睡了半年来第一个安稳觉。

小琳来律所取最终的调解协议那天,阳光透过百叶窗,在地板上切出明暗的线条。我把装订好的协议递给她,事情本该到此结束。

但我心里还压着一件事——作为她的代理律师,我负有完整的告知义务。我知道这可能会打破她刚刚获得的平静,但我不能隐瞒。

我斟酌着开口,语气尽可能平和:“小琳,案子虽然结了,但有件事,我必须让你知情。”她抬起头,眼神里带着询问。

我把市医院的过错和鉴定专家的分析,如实告诉了小琳。

我看着她的眼睛,把选择权交回到她手上,尽管我内心极不情愿看到,因为一张格式文书上的疏忽,去起诉那家在小琳口中“真的很好”的市医院。

我怕她陷入“悔不当初”的执念,小心翼翼地给她描绘了另一幅图景:如果市医院及时做手术,父亲最好的结果是成为植物人。这对任何一个家庭,都是身心和经济的双重考验,是一场看不到尽头的消耗战。

她几乎是毫不犹豫地摇了摇头,脸上没有一丝一毫的挣扎或贪念,眼神清澈而坚定。

“康律师,我不会起诉市医院的。”她的语气平静却不容置疑。

小琳的想法很简单,因为父亲在市医院ICU的十四天里,每天都有医生特意出来给小琳讲解治疗进展,介绍用了什么新药、指标有什么变化……还经常询问小琳的意见和想法。

“我知道,他们是真的尽力了。我不能……也不忍心,因为一张纸没给到位,就去否定他们之前所有的努力和付出。”她顿了顿,像是在回忆那些疲惫却充满尊重与沟通的日子,声音更柔和了些:“这件事,就到此为止吧。”

小琳的眼里都是泪,但是却努力地上扬着嘴角,扯出笑容。

这一刻,我看到的不是一个寻求赔偿的当事人,而是一个在巨大悲痛后,依然能守住内心公平与善良的女儿。

她追寻真相,但绝不利用真相作为谋利的筹码。她终于从“为什么是我”的怨恨中走出,真正地,与过去和解了。

送走小琳,我也能放心地给市医院的法务打电话:“你们神经外科怎么缺张知情同意书?还好患者家属不提异议,不然这死亡赔偿金你们医院是不是得掏点,轻微责任还得10万呢……”

医院的法务止不住向我道谢,我心里想的是你们真正要谢的是小琳。是她选择了理解与感恩。

而我也庆幸,自己当初没有选错当事人。

我常常回想这个案子。医术的尽头是沟通,法律的终点是人心。小琳用一场不算成功的官司,赢回了她内心的安宁。她所要的,从来不是赔偿,而是一个能让她放下过去、继续前行的答案。

而这个答案,本该由医院早早地、亲手交到她的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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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纠纷里,好像每个人心里都有说不出的苦——医生有医生的难处,患者有患者的不解,大家隔着一道专业的“高墙”,无法互相理解。

这种困境,到底是从哪儿来的?

小琳的要求很简单——她只是想知道一个能让自己心安的真相。她按照正规途径一步步走:去咨询、找调解、走法律程序……结果发现,自己走进了“死胡同”。

医院却为了保护自己:用过分简略的病历消解责任,用“去起诉吧”筑起维权的高墙。

这些做法,表面上看都在规则之内,实际却把规则真正的意义给掏空了。将求真的过程,变成了一场不对等的消耗战。

所以小琳的“闹”,其实是一种无奈之下的“破壁”。正如陆勇当年给自己和病友代购仿制药,既是触犯了法律法规,也是为了治病求生。

当“讲理”的成本高到让人绝望,而“撕破脸”反而成了唯一能被听见的方式时——被伤害的,不只是一个人的尊严,更是整个医患之间最珍贵的信任。

我们常说,面对医疗就像面对法律——那堵专业的墙,真的让人害怕。而能带我们越过恐惧的,只有信任:既要相信医生的仁心,也相信规则的温度。

在这里,病历特别关键。无论医生还是患者,请一定确认诊断都清清楚楚写在了病历上。因为那不止是一张纸,那是一条生命来过、存在过的证明,也是我们通往真相,最重要的路。

(文中部分人物系化名)

编辑:老腰花     

插画:超人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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