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上,人们一提到阿富汗第一时间想起的就是“帝国坟场”四个大字,近代以来,英、美、苏三大霸权国家在兴都库什山的折戟沉沙造就了这个国家的赫赫威名。
可不知道大家想过没有,历史上阿富汗轮流被外族所统治,他没有成为大唐的坟场,没有成为波斯的坟场,也没有成为阿拉伯的坟场,为什么偏偏到了近代之后却成了英美苏三国的坟场呢?
要想弄清楚阿富汗这摊子事,我们先来说说他独特的社会结构。
与大多数国家一样,阿富汗最底层的社会单位是家庭,然后诸多血缘亲近的家庭又会围绕着宗法领袖构成氏族,不同的氏族又会围绕着酋长构成部落。大大小小的部落又会围绕在一个最强大的部落周围构建成族群。对了,在家庭与氏族之间还有一个社会单位:村庄。因为大多数情况下,氏族成员是不可能扎堆住在一起的。
此外伊斯兰教也作为一种社会组织与氏族、部落、族群平行存在。每一个阶层中都会有相应的神职人员存在。最底层的一级是毛拉,几乎每个村庄都有一位毛拉,他的职责是带领大家晨昏早课背诵古兰经,婚丧嫁娶的时候也需要他来举行一些宗教仪式,这种角色在我们以前的乡村生活中也常出现,在我们那里通常叫神婆或者南无佬。比乡村毛拉更高一级的是伊玛目,他们其实也是毛拉,唯一的不同就是人家有正规机构清真寺。做法事的时候乡村的神婆跟庙里的大师价格是不一样的。
比伊玛目更高一级的是大毛拉,做个不太恰当的类比 就像是佛教的得道高僧,在底层乡村是没有王法这个东西的,伊斯兰教法是这里最通行的生活准则,而大毛拉们深谙伊斯兰教法,平时在底层生活中扮演法律仲裁者的角色。在大毛拉之上还有一个等级,穆夫提。这就已经是神僧了。他们的地位就像美国那几个大法官一样,拥有对教法的最终解释权。
可以这么说,伊斯兰教的存在完全代替了原属于政府刑部和礼部各级衙门的功能了。
但要组建一个完全自治的社会,光有伊斯兰教是不够的。外交和军事同样也是阿富汗部落生活中生死攸关的组成部分。这个职能宗教无法代替。
负责这些职能的乡村自治组织是:支格尔。你可以将其理解为村民大会。支格尔会选举出一名类似于村长的人去跟外部交涉,他们被称为“马利克”。
通常如果村与村之间闹矛盾,两个村派出马利克去交涉就可以。可如果更高一层的比如氏族冲突。各村的马利克就得围绕在一个叫可汗的人周围去解决了。前面说过 血缘亲近的村庄围绕宗法领袖构成氏族,这个可汗就是氏族的族长。与马利克不同,人家有封地,是世袭的。
后面的部落酋长、族群首领和国王,基本上就是按照这种玩法层层堆叠给堆上去的。他们的共同特点就是:对外权力远大于对内权力。
这就导致在阿富汗社会,人们对王权的需求非常有限,帝力于我何加焉?
用他们的谚语来说就是:院子里的一条好狗,比首都的好国王更有用。
所谓的国王不过就是一个代表我们跟更广阔的外部世界交涉的总代表而已。
大山里的人哪怕是可汗这一级别的,都是接触不到那个世界的。你爱咋整咋整,只要别冲击到我的生活就成了。
这样一来,就导致国王没有中国君主那种神圣性,他可以是大唐的都护,也可以是波斯的总督。
在数千年的岁月里,代表阿富汗这一区域的山民与外界交涉的那个“王”大多数时候都不是他们本土人推选出来的,而是靠着强大的军事实力武装当选的。
这样又不可避免衍生出了一个后果,本土人没有建立过自己的王朝,生活在这一区域的本土人就不会有共同的历史记忆。所以他们压根就没有阿富汗这一概念。他们只知道这块山旮瘩是普什图人的,那块山旮瘩是塔吉克人的。
这种局面一直维系到1747年才发生改变。那时候阿富汗地区是波斯治理下的一个行省。各大部族首领把他们的对外交涉权都交给了波斯委任的总督。
当时波斯在位的是萨法维王朝一代雄主纳迪尔,此人出身微末,靠着一路征战夺取了彼时已经日暮西山的萨法维王朝大权。
纳迪尔最著名的事迹就是在位期间曾东征印度,抢到了莫卧儿帝国皇帝的御座孔雀王座。
1747年,在最后一次东征回师途中,军队发生哗变,一代枭雄纳迪尔身死,当时跟在他身边有一个来自阿富汗普什图族的青年军官艾哈迈德·沙阿·杜兰尼。在兵变中杜兰尼趁乱带着4000人的部队跟一大批金银财宝逃出生天回到了阿富汗老家。
随着雄主纳迪尔身死,波斯的混乱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阿富汗需要一位新的话事人,代表他们应对即将到来的乱局,当地九位部落长老一致推举有钱有枪的杜兰尼来充当这个角色。这就是阿富汗第一个本土王朝杜兰尼王朝的诞生。
杜兰尼的江山不是打下来的,而是推举出来的。因此国王的权力不是来源于他的称号和职位,而是来源于他跟底下诸侯的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口才、魅力、背景、姻亲这些东西都远比军事实力来的重要。有时候你一个言行不当得罪了底下的诸侯们,这江山说没就没了。
阿富汗有一句谚语,我联合我的兄弟对付我的堂兄弟,当有陌生人时我联合我的堂兄弟。没有外人时,我对付我的兄弟。
杜兰尼很清楚,一旦没有外人,这些王八蛋就要联合起来跟他过不去了。唯有养战自重,才能保持自己这个国王的地位。为了这个目的,他决定效仿偶像纳迪尔东征印度。通过征战掠夺财富把所有人都绑上他的战车。
得益于南亚大区自古以来的优秀匹配机制,来自阿富汗大山的穷腿子们得以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纵横驰骋,很快就开创了一个囊括今天阿富汗、巴基斯坦全境和伊朗东北部的大帝国。在当时的穆斯林世界中,杜兰尼王朝的实力仅次于奥斯曼,犹在莫卧尔帝国跟波斯萨法维王朝之上。
在这次伟大的征服中,各族杂处的军队开始隐隐约约萌生出了一种共同的民族意识,一种阿富汗意识。虽然这种意识仍旧比不上部族认同跟宗教认同,但毕竟是有了。这个地方以前可以叫亚里安那,也可以叫呼罗珊,但自此以后他就只有一个名字:阿富汗。
杜兰尼的作用有点类似于成吉思汗,在铁木真之前,草原可以叫匈奴,也可以叫突厥,但他之后蒙古成了草原永久性的称呼,哪怕铁木真的黄金家族已经衰落,这个称呼依旧被沿用。老杜这个封建王朝头目也因此被阿富汗人称为国父。
与民族主义国家不同,民族主义国家讲究的是民族认同压过一切。而阿富汗虽然有了民族观念,但民族认同无法压过宗教认同和部族认同。只有当阿富汗以外的人来到之后,这种意识才会被触发。但相对于以前那种人尽可爹的时代,这已经是一个很伟大的进步了。
自从阿富汗诞生民族意识之后他就没办法像历史上那样人尽可爹,当政者必须要从本民族的利益考虑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底下部族的认可,而本民族最大的利益就是不能一边倒,避免受制于人。可由于他的地理位置太重要,域外大国不能容忍他左右逢源,只会要求他一面倒地倒向自己。所以他们扶持的代理人必定得不到本土族群的认同,本土族群选出来的人又必定不会让域外大国满意。阿富汗的坟场属性也就由此注定了。
参考资料
(美)塔米姆·安萨利著,钟鹰翔译:《无规则游戏:阿富汗屡被中断的历史》,浙江人民出版社,2018年。
(作者:浩然文史·西北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