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在文书中最关键的争论点是两国的国号称呼。清朝本以“中国”作为条约里的国家称谓,但日本却认为“中国”一词是一种地理方位上的称呼,是相对于周边朝鲜、琉球、蒙古、新疆等地的称呼,在条约中只能用“大清国”的称呼。请注意,这里日本给中国设下了一个大陷阱:
若清政府坚持以“中国”自称,就意味着清政府将蒙古、西藏、新疆乃至朝鲜等排除在中国之外,这无疑给日本日后的进攻提供了绝佳的借口。
若清政府采用“大清”国号,又意味着“中国”并不是纯正的华夏文明,而是掺杂了满、蒙、藏等所谓的“外夷”文明,就连清政府的龙兴之地东北也成为了外夷之地,这无疑再次证实了日本、朝鲜所持有的明清鼎革导致中华文明倾覆的观点,自此华夷杂糅,“蛮夷”取代“华夏”,成为中国的统治者。
通过条约内容的设置,日本成功地给清朝设下了诸多文字陷阱,而且当大清国与大日本国在条约之首签订时,就已经使日本与清朝站在了一个平等的地位上,这对日本来说是一个巨大的胜利。就这样,条约为日本日后的种种行为埋下了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