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在警察队伍里待得时间越久的人越麻木,这话不假。但在队伍里待得越久,也就越发心疼老宋这样的人,因为怕麻烦警察不报警,结果反倒成了犯法的那一方。
晚上,手机突然连着震动,打开一看是小区群里两户人家吵起来了——楼下嫌楼上的孩子奔跑太频繁太大声,楼上觉得这就是正常的声音,是楼下事太多。两边随即爆发冲突,情绪越来越激动,用词越来越粗俗,我默默地听了几句,没有再播放后续。就在我担心他们会不会上门当面冲突时,两方人或许是说到没劲了,停了下来。
有的冲突,可以不用劝阻就自然停下;有的冲突,会愈演愈烈产生意外的后果。单位的老前辈王洋,我的好兄弟“王Sir”,曾经就出过一个令人唏嘘的警情。我跟王Sir聊了聊,代笔整理记录下了这件事。
夏天里很多警情都是因为天气导致的。
2021年8月,太阳挂在天上,毫不谦虚地释放着自己耀眼的光芒,一切人事物都显得很急躁。
时间一晃到了晚上,温度稍稍下去了,对讲机里派警了:“指挥中心呼叫,在东风庭18号楼1502室,报警人称楼上噪音扰民,这是哪个派出所的辖区?是否收到?”
值班的志强先我们一步拿起对讲机回复道:“指挥室,这是城关派出所的,已经出警了。”我们在车上备勤,听到志强回复后,直接驱车赶往东风庭。我看了眼手机上的时间,22:11,按照噪音扰民的违法条件,已经属于规定里的夜间休息时间。
到了1502室,一位身材结实个子不高的中年男人气愤地打开了门,看到是我们,就像看到了救星似的,说道:“警官,你们可算来了,你们听听,听听楼上这个动静。”
我们跟着他进了卧室,天花板上“咚咚、咚咚”的闷响一直回荡在整个房间。我们跟他登记身份信息,知道了报警人姓宋。随后,我先用执法仪对着天花板录了几分钟,同行的辅警小李再用手机录了一小段,这才带着人上1602室处理问题。
敲门后,一个白白净净的高个子男人来开门,看到我们一脸淡定地说:“哟,警察叔叔,什么风把你们给吹来了?”
我看了男人身后一眼,空无一人,便跟他说道:“有人投诉你噪音扰民,我们来调查一下。”
男人貌似很惊讶,说:“噪音扰民?听错了吧,谁报的警啊?”
我一时拿捏不住这人是真惊讶还是装的,就让他先出示身份证,而谁报的警——就算他知道,也不能从我嘴里说出来。
1602室的男人叫孟华,出示了身份证后,他就一言不发了。我让小李将手机拿出来播放视频,视频里传来咚咚声,孟华听着毫无反应。视频放完后,我问道:“你刚在家干什么,为什么会发出这种声音?”
孟华不爽地皱起眉头看着我:“哪种声音啊?警官,哪种声音啊?这是我在家正常生活发出的必要声音,怎么就成‘这种声音’了?”
一般的噪音扰民,我们上门提醒,被提醒的人都会表达歉意、收敛行为,孟华的反应让我觉得有点不正常。不过,警情千奇百怪,想来可能只是此前运气太好,遇见的奇人太少。想归想,事儿还得办,我说道:“这么明显的声音,你让人家怎么休息?将心比心啊,孟先生。”
孟华吊儿郎当地看着我,忽然问道:“警官,你刚刚是在指控我噪音扰民吗?”
我愣了一下,嗅到了阴谋的味道。说实话,出了这么多年警,踩过的坑不计其数,我立马反应过来自己的言辞不对:“没指控你噪音扰民,我是来调查噪音扰民的。你刚不也说了,那是你发出的声音,区别就是你认为这声音是正常的,而你的邻居觉得被吵到了。”
孟华阴阳怪气地“哦”了一声,然后说道:“我个人的看法哈,我觉得我认为或者他认为没有用,法律是怎么认定的?”
“22点以后就默认是休息时间了。孟先生,互相体谅一下,都是邻居,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我没有接孟华的话。
谁承想,孟华不依不饶:“警官,我还是刚刚的问题,法律是怎么认定的?难道我噪音扰民了?”
旁边的小李不耐烦了,说:“你吵着别人睡觉了,声音放小点不就行了。”
孟华理都没理小李,直直看着我:“警官,如果你们说我噪音扰民,请拿出证据来。”
到这里,我就真正确认了——这个孟华懂法。我们在基层执法时,尤其是执行关于噪音扰民的法,很多时候都没法处罚,原因很简单:没有认定权——一个声音是否属于噪音,不是我说了算,也不是哪个手机APP说了算,必须由环保局接受过噪音检测培训的专业人员用专门的仪器检测过后,出具《认定书》,才可以认定。我们有处罚权,但没有认定权,没法证明某个声音是噪音,空有处罚权也没用。孟华从开始到现在的有恃无恐,一脸自信,绝对是知道这些。
我皱着眉头没说话,拉了想再争的小李一把——再多说,他就要吃投诉了。
孟华对着我微微笑道:“警官,我多少懂点法,我给他支个招吧,你看他在家休息不好,而我这只是正常生活发出的必要声音,你让他把物业和开发商起诉了吧,这楼隔音可能不符合标准,说不定能赔他一大笔钱。”
我对着孟华笑了笑:“确实,懂法的人生活中不吃亏。”
不知道孟华听没听出来我的嘲讽,直接扔下一句:“好了,那我就不多说了。警官,晚安,早点睡。”
说罢,他关上了门。
站在1602门外,我又气又憋屈,噪音扰民是基层执法最大的痼疾之一,很多新闻报道里说,被噪音侵扰的受害者三番两次报警却没有用,我都很想解释,不是没用,是没法认定。
当然气归气,我还得下去给老宋解释。
老宋开门后,朝我们笑了一下,我迟疑着,还是尽力给他解释了一遍。
这下,老宋的脸色也不好看了:“意思是,你们还管不了?”没等我回答,老宋又开始抱怨:“警察都管不住,我们平头老百姓能怎么办?”
就像在嘲笑我一样,老宋话音刚落,楼上的孟华又开始敲,咚、咚、咚,每一声都像狠狠地扇在我脸上。老宋看我不说话,嘟囔道:“行了行了,我自认倒霉,真是服了。”
说罢,他也关上了门。
老宋眼里的那抹失望,让我异常难堪,但噪音扰民处理确实程序麻烦、认定严苛——派出所得先出具《委托书》,环保局才能来认定,认定后再出具《认定书》,一套流程走完才算是查清了事实,从法律层面上认定了某种声音属于噪音,才能走相关法律程序: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警告无效后,罚款200到500元。
对一个想要做好警察的人来说,最刺耳的莫过于那句“算了吧”。我掉头走了几步,脑海里浮起孟华那嚣张的脸,脚像是灌了铅。我想,今天自己倒是必须要管管看。
我又敲了老宋的门,老宋开门后一脸疑惑地看着我:“又咋啦?”
“我喊环保局的人过来,他如果继续发出这声音,环保局的人一认定,我们就可以处罚。”
老宋的脸色这才好看了点,热切地邀请我们进屋坐坐。我拒绝了,在楼底下点了根烟。我问所里要来环保局执法队的电话,以派出所的名义打了过去,接线的小姑娘听完我的请求后,让我先等一会儿,说他们的执法队现在正在一处工地上,《委托书》可以等案子完了再补,毕竟是正在发生的警情——这里其实不严格符合办案流程,但当时,我铁了心要管管孟华,也就没在意。
一边抽着烟,我一边跟值班室汇报了一下处警进度,心里悄悄叹了口气:
其实很多噪音扰民的警情,当事人只是希望噪音停止、声源消失,走程序则需要双方来派出所做笔录,到这一步,大家往往都会不太愿意配合,所以民警也只能劝劝了事。
而且噪音扰民的警情,十个有九个,我们也不会喊环保局过来,说到底,生活噪音归派出所管,人家基本不会到场。到真正需要环保局来的程度的警,那是凤毛麟角,更别说很多城市还没有24小时值班的环保局执法队,这就会导致取证滞后,没法第一时间认定噪音扰民。
如今有的城市已经开始给基层派出所配发噪音检测仪,试点成功了可能以后我们也都会有。不过,将噪音的认定权给警察,也是把双刃剑——每个小区的建筑质量和隔音措施都不一样,户型层高都不同,对于一些小区隔音不好、楼上楼下又神经衰弱的情况来说,很难说会不会有人把正常的切菜声都判定成噪音。从实际运用的角度上来讲,有些生活举动必定会发出的声音,如果严格适用同样的法律,因为神经衰弱这种偏主观的原因让正常的生活声音被认定成噪音,进而导致当事人被处罚,也是一种不公平。
过了一会儿,环保局的车终于到了,3个执法人员提着箱子下了车。我们再度返回老宋家,但孟华却没了动静,之前的噪声好似是我们的幻觉。
等了10来分钟,老宋有点不好意思地说道:“他可能停了,麻烦你们白跑一趟了。”
“行,那我们就走了。”我们跟老宋道别。
下楼时,我跟环保局的同事们致歉,雷声大雨点小,我担心他们会背地里怪我。回到所里,我暗自祈求着半夜别再发生什么事端。好在除了凌晨2点送了一个醉汉回家以外,那晚一切顺遂。
然而第二天早上,指挥室又派警了:“指挥室呼叫,在东风庭18号楼1602室,报警人求助民警,是否收到?”
1602,这不是孟华家吗?一般情况下,如果指挥室没说清楚具体警情,只说求助,基本都是很复杂的那种——我心中有了各种不好的猜想,老宋是不是把孟华给砍了?或者是不是用了其他什么方式报复孟华?
一路上疑虑重重,到了孟华家后,孟华却给我来了句:“警官,有人在群里骂我。”
我松口气,看来只是他没细说,不是复杂警情。
我看了看孟华的手机,一个名为“东风庭18号楼业主群”的微信群里,凌晨5点多,备注1502的人@了孟华:“你他妈的有没有教养?几点了?”
孟华回了句:“嘴巴放干净点,我怎么了?”
1502自然就是老宋,他看孟华这话直接火了,开始用语音骂人:
“你白天也吵,晚上也吵,你考虑过楼底下的感受没有?你是个人还是个畜生?没家教的东西。”
“哎我X你X的,凌晨4点多你还在吵,你是啥意思?你信不信我上去砍死你?”
“现在的年轻人怎么会是你这个素质?你X了个X的,我娃明天要上学,你是不是非要让我上去弄死你?”
……
老宋连着发了8条语音,孟华就轻飘飘地回了一句:“犯法的话,你报警啊。哦对,我给你支个招,这声音可能是咱这小区楼的构造不行,你要不把开发商和物业都起诉了,还能狠赚一笔。”
老宋暴跳如雷,又连发3条语音,也不讲事情了,通篇脏话。
我看孟华的手机上只播放了1条,剩下2条没播放,他在群里回了句:“走着瞧吧,我让你知道骂人的代价。”
老宋还以为孟华要上门掰扯,回了条:“你来,老子等着你!”
群里复归于寂静,再往下翻,就是早上起来的左邻右舍们劝他们俩和气的消息。此刻,孟华静静地看着我,等我说话,我心里暗说老宋不理智,但又很能理解他。
无奈,我常规询问道:“你报警的诉求是什么?”
孟华夸张地回答:“追究他的法律责任啊,警官,他这又是侮辱我父母,又是要杀了我的,总不能不承担法律责任吧?”
我无话可说,将孟华没听的两条录音也放了一下,都是爹死了娘升天了,孟华妈是婊子之类的脏话,骂得确实有点过分。于是,我让小李先带着孟华上警车,我下楼去找老宋。敲门后,没人开门,老宋不在家。
我们就先带着孟华回所里,给他做笔录。孟华终于解释了那咚咚声的由来——他打游戏的时候抖腿,脚后跟会习惯性地砸到地面。
我半信半疑,又给老宋打电话:“喂宋哥,我是昨天出警的民警,还有印象吗?”
老宋好像挺忙的,背景音很嘈杂,回道:“啊,有印象,怎么了警官?”
犹豫了半天,我不知道怎么开口,老宋在电话那边连着几个“喂”。
“宋哥,是这样的,你邻居现在报警,说你骂人,你得来我们所里配合调查。”想了半天,我还是说了。
老宋默然,过了半天火气很大地说:“他4点多还在吵,我不打他都是好的了,你们不追他的责,现在说我骂人,要处理我?”
我深吸一口气,“宋哥,你先来吧,来了,我慢慢跟你解释。”
老宋嘟囔了句脏话,我装作没听到,挂断电话,静静地等着他的到来。
40分钟后,老宋到了,往大厅里一坐,恶狠狠地说道:“来嘛,抓嘛,判嘛。”
说实话,现在想起来那场景,我头都是疼的。做笔录的时候,我问老宋:“半夜吵你的时候,你怎么不报警?”
老宋气哼哼地说道:“我脸皮薄,不想老麻烦你们。”
听了这话,我和一起做笔录的兄弟都语塞了。我相信老宋这话是真心的,很多人将警察当成便捷的工具,还有很多人却连报警的勇气都没有。像老宋这样脸皮薄不好意思麻烦警察的,我们也不是第一次见。
情况问完后,看着老宋在笔录上签下“以上笔录我都看过,跟我说的相符”后,我心里五味杂陈。
记得刚入警时,大家一起对着国旗警徽宣誓,热血沸腾,也曾经固执地想要分个绝对的错与对。但真正出过很多次警以后,才发现这个世界很多时候都不是非黑即白。每一个人都是不同的,同一件事,一千个人做就有一千种不同的处理方式。太过理想化的人,在这个队伍待不长久,会有很多冲击改变你“三观”的事情。
一次出警,我和同事逮到一个15岁的小孩,那小孩从一辆破破烂烂的五菱宏光里破窗偷走了1万块钱,短短10小时,就在酒场里花到只剩3000块。那1万块是报警人家里的救命钱,可偷东西的小孩父母都在牢里,他平常跟吃低保的奶奶一起生活,根本无力赔偿。报警人嚎啕大哭,将这小孩移交刑警队的时候,我实在没忍住对着他屁股就是一脚。那孩子被踢得失去重心向前扑倒,事后我也被约谈警告。类似的事情比比皆是。站在上帝视角,我可以很坦然地说老宋骂人不对,他违法了,但这有什么用?
身边很多同事都因为类似的挫折想过退缩,但冥冥之中总有双手摆弄着,将有辞职想法的人拉回来——执勤时路人的一句“辛苦了”,报警人深夜发的一条感谢短信,大人让孩子喊“警察叔叔好”,看着路都走不稳的孩子敬的一个礼,什么烦恼挫折都能忘却。什么职业能比一大群人把安全和希望托付给你,信任你,更让人自豪呢?
老宋这样的事情,是我们出警时最不想遇到的,孟华就那样静静地激怒他,然后看他失控骂人,再报警喊我们来处理。都说在警察队伍里待得时间越久的人越麻木,这话不假。但在队伍里待得越久,也就越发心疼老宋这样的人,因为怕麻烦警察不报警,结果反倒成了犯法的那一方。
老宋确认完笔录后,我面无表情地走到孟华旁边,说:“现在按照规定询问,你是否愿意进行调解?”
孟华摇摇头,说:“不差钱,我要他去看守所待几天。”
“是谁告诉你他一定会被拘留的?你是办案民警还是法制科的?”我看着孟华说。
孟华针锋相对,说:“行政警告或者罚款总跑不了吧?难道你还能批评教育,就这样放了?”
我看着孟华,笑了:“单纯学法的人应该不会懂噪音扰民认定这些东西,有朋友是警察吗?”
孟华将头偏向一边,没说话,算是默认了。
“头疼啊,队伍里总有些蛀虫。”当着孟华的面,我过了把嘴瘾,但对事实没有什么影响。
我去办公室找师父,他正皱着眉头看下周的法宣演讲稿。
“师父,噪音扰民没环保局的认定,能不能把他办了?”
我的话音刚落,师父就无缝衔接上:“你拿着你的百度去搜搜,全国因为楼上楼下这种生活噪音被处罚的案例有几个?超过5个你就办他,我替你去跟上面吵架。”
师父能这样笃定,一般都是他已经做过调查有绝对的把握了,其次,我也清楚认定权的问题,但还是被他的话气到了,只好带着一丝希望打开了百度。
“工业噪音被罚款5万”“噪音扰民被拘留15天?上门劝阻噪音扰民却遭到推搡辱骂,以妨害执行公务被拘留”——这是个标题党,跟噪音扰民也没关系啊!孟华真是个狐狸,滴水不漏又异常配合,拿住我们没有认定权的把柄做文章。
翻了几页,我颓丧地关上了手机,思索着等会怎么和老宋说。
这当口,小李突然进来了,说道:“哥,那个孟华说想调解。”
我立马过去问了问老宋,老宋却不愿意:“调解个球,我坐牢也不给他道歉。”
我只好在一旁开导,劝他先听听孟华的条件,狮子大开口就不调解了,老宋这才勉为其难地答应调解。
进调解室之前,我千叮咛万嘱咐老宋,别再骂脏话。
调解室里,孟华翘着二郎腿,老宋一言不发,气氛沉闷。
“说你的条件吧。”只好由我来打破僵局。
孟华“哦”了一声,在那想了半天,说:“群里给我道歉得有吧,把我爸妈骂成那样。”
第一条说实话没什么问题,毕竟和老宋产生冲突的是孟华而不是孟华父母。
老宋还过得去,但孟华又说道:“再给我赔个2000块钱,这事我就不追究了。”
只听老宋“啪”地一拍桌子,我赶忙大喊一声:“冷静,也不看看这是哪儿。”
老宋深吸了一口气,好歹收住了,说:“我可以给你的父母道歉,但钱,我一分不会赔。”
孟华对着我一摊手,意思是没得谈了——但那又怎样,要给他颁个奖吗?我呵斥道:“摊什么手,有话说话,哪来这么多动作。”
孟华脸刷地黑了:“没得调,赶紧走程序吧。”
他扔下这句后,不再言语。老宋也“哼”了一声,不说话。
事到如此,按照规定,我们只能让孟华回家,老宋则待在留置室等着走程序。这案子案情简单事实清楚,程序会走得很快。
我在办公室犹豫了很久要怎么处罚——批评教育,肯定不成,老宋如果只说了前3句,或者一直就事论事说声音大倒也没问题,可他后面连着骂了3条,60秒的语音里全都是不堪入耳的脏话,行政警告也不适用,恐怕还是得拘留或者罚款。
事实上,我怎么想也不是决定性因素,我只能建议,真正下处罚决定的是所领导。最终我心软了,拟定了处罚金200元的意见,拿着整理好的案件详情、笔录以及证据去找所长。
敲门声过后,办公室里传来所长的声音:“进。”
推门进去后,我直奔主题,将案子大概讲了一通后,问道:“所长,这个案子核对过了,没什么漏洞,事实清楚,现在就看处罚结果。”
所长接过材料,一个一个地翻着,过了一会儿,问我:“你怎么想的?”
我犹豫了一下,说道:“小惩大诫吧,毕竟事出有因,这老宋文化程度也不高,粗俗一辈子了,我觉得罚款200块差不多。”
所长却摇摇头:“警察也是人,没法绝对的公正客观,总会有偏向,但你无论心里偏向哪一边,都不能掺杂太多个人的主观因素。客体得是法律,案子要办就办漂亮,得让任何一方都挑不出毛病。罚款200块太轻了,骂得这么脏,你只罚款,后面无论哪个部门接到投诉,下来调查都说不过去。”
说完,所长又开始听录音证据,老宋后面几条确实骂得太过分了,听得他直皱眉头:“你听听这骂的——他要是光骂楼上这邻居,罚款500块就行了,侮辱人家父母干什么,这跟文化程度没什么关系,报拘留10日并处罚金500吧。”
“所长,他家里还有个孩子呢!昨天急了,也是因为晚上太吵孩子没睡好。这进去10天,孩子咋办?”
我说完,所长也犹豫了:“那就报拘留5天不罚款吧。就算上面来调查,也勉强能说过去。”
我听完以后,沉闷地带着材料出去了。
我将处罚决定录入平台,等待分局审核时,去留置室看了看老宋。老宋看了我一眼,又低下头。
其实从所长办公室出来后,我已经想通了,之所以向着老宋,无非是因为愧疚。我看着孟华折腾老宋,却无能为力,继而想尽可能帮着老宋。但撇开这份愧疚,老宋确实骂得过分,甚至说事出有因都很牵强——孟华可以说是楼的隔音差,是老宋听力发达神经衰弱,总之,我们没人能说他是噪音扰民。
我站在那张开嘴又闭上,老宋反倒主动开口了:“王警官,我是不是要坐牢?”
我勉强笑了一下:“还不一定。现在等上面领导裁定。”
都是成年人,老宋看我脸色难看、话语迟疑,基本就懂了,又问道:“会留案底吗?我娃是不是没法考公务员了?”
“案底指犯罪以后留下的记录,一般刑事案件才会留的,也得等法院审判过后,宣布有罪才留。你这是治安案件,哪怕你后面被拘留了,也只是行政处罚,是‘违法’不是‘犯罪’,只有我们公安内部有记录,但不影响你孩子考公和参军,你本人也能开无犯罪记录证明,你放心吧。”
老宋不太信,我再次来来回回给他讲述了案底的事情,他才算放下心来。看着眼前只想着孩子的老宋,又想起他在群里难听至极的话语,我心里乱糟糟的。回过头,我去看了看审核结果——已通过,再去跟所长汇报情况。
最后,我拿着打印好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再次回到留置室宣告,“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公然侮辱他人,情节较重,拘留五日”——现在的实际案例中,网络平台上同小区的业主群、学校的班级群之类的,都属于“公共场合”。
老宋没有吵闹,老实签上了字,然后问我:“那我就不用给他道歉了吧?”
“法院有这个权利,公安机关没有强制性让人道歉的权利。”我实话实说,又问他,“孩子有其他人照顾吗?”
老宋一愣:“让他自己在家待几天吧,我不想告诉我爸。”
说完,老宋一脸希冀地望着我。我明白他的意思,而且原本就打算这样做——帮他照顾几天孩子。
接着,老宋给单位打了电话,说家里出了急事要请5天假。老宋领导不太乐意,但还是同意了——毕竟,老宋是修车厂的一个手熟的师傅。
之后,老宋就被我送去拘留所办移交。进去的时候,我嘱咐老宋别闹事,我等他出来。老宋泰然处之、洒脱一笑。
至于老宋的儿子,那几天,有时候我会接他到所里看着写作业、吃食堂,有时候买点东西去他家给孩子做饭,不过做失败过一次后,我就改点外卖了。带孩子就算背上责任了,吃炸鸡我都不敢点没听过的牌子,只敢点肯德基麦当劳之类的。
那几天,孟华没有再发出怪声,我安下心来——原来这货是完全可以不发出声音的。
5天后,老宋出来了,肉眼可见瘦了一点:“那,王警官,谢谢你了,这几天帮我看孩子。”这话窝心不已——我亲手送进去的人出来还跟我说谢谢。
我拍了拍老宋肩膀:“再有这种事别怕麻烦。就算不是我,换个人,哪怕心里不乐意,他该出警也会出警,这是职责。别不好意思,法律的武器,你不用其他人就用了。虽然无法认定,但能把你跟他的冲突,转成他和我们的事情。”
老宋叹了口气:“给我上了一课,结结实实地上了一课。”
可谁不是呢,都是结结实实地被上了一课。8年从警生涯,类似的情况我并非第一次见——有讨薪不愿意走劳动局以死相逼的,有觉得法院麻烦自己动手的,在自己认定道义上占了理却在法律上吃了亏的。有位同行说过,老警察的血已经凉了,我不知道自己的血能热多久,但想最大限度地改变我所能改变的每一件事。
我们只要出过几次警以后,就再不会轻易地把私人号码留给当事人,原因大同小异。我有一个当事人,都飞出去3000多公里到另一个省了,还给我打电话问房东不退押金能不能报警。那之后,我就基本不给人留手机号了,都是留值班室的电话。唯独老宋,我留给了他,哪怕他不报警,咨询也行。
老宋是修车公司的老师傅,不差钱,敢给老板甩脸子。他问我如果孟华再这样噪音扰民,有没有什么反制手段?我说没有合法的反制手段。老宋了然,没有再问,后面好像买了震楼器(振动马达,曾被一些网商当做一种“可以对付楼上楼下的神器”贩卖),不过无用武之地——孟华这种聪明人,万事张弛有度,不会把你得罪死,或许他也猜到了老宋报复的手段,所以选择了沉寂。
此后,两人没有再发生新的冲突。世界很大,也很小,大到两个年龄文化水平兴趣爱好各异的人成了邻居,小到楼上楼下的邻居可以几年不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