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朝,当官可是一件光宗耀祖的事。官员天天喊着忠君为民、爱民如子,但是苛捐杂税一样不少,民间也有很多关于官员贪腐的谚语:千里当官只为财;十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衙门口朝南开,没有银子你莫来。这些谚语无不痛诉官员寡廉耻,重财利。为什么这些从小读圣贤书长大的士人在做官之后就如此贪得无厌?难道仅仅是权力不受约束吗?非也,当时的百姓仅能看到官员光鲜亮丽的一面,而看不到这些威风凌凌的大老爷背后竟然早已负债累累,在无人的深夜,这些官员也要不停地盘算自己的利息又滚到哪里了,甚至有的官员无力还款选择自尽,这就是官员背后的无底洞:京债。
清朝君主专制达到顶峰,一切权力都被皇帝紧紧抓在手里,所有官员任命都要经过皇帝的批准才可生效,因此清朝士人若想谋求一官半职或者求个功名,一定是要在京城生活一段时间,离朝廷近,避免往来奔波,更重要的是达官显贵聚居京城,在京城能更好地展示自己的才能并打通关系。
这样一来,京城就有大批等待任命或准备赴任的士人,也就是清朝的北漂。和今日的北漂一样,这些士人也要忍受高昂的物价和低廉的工资,然而京城的奢华与频繁的社交开销巨大,于是很多士人开始超前消费,过上了借贷为生的日子。并且清朝的选官任官制度中,除了灰色的权钱交易,还有名正言顺的买官卖官:捐纳。只要你肯出线,排队等职位的你可以开通VIP插队,低级别的你也可以往上升一二级,在等待与氪金面前,许多人选择氪金,于是这些人也走上借贷的道路。
对于士人官员而言,借贷就是一杯毒酒,而奉上这杯毒酒的,就是账局。
在京城以放京债为业的大有人在,有商人、豪民甚至官员。由于京债受益颇丰,加上越发泛滥,以至于在清中期竟然出现了专业机构——帐局。帐局的人在京城四处活动,对候选及将要上任的官吏的情况了如指掌,多奔赴家庭困顿官员门下,引诱其借贷京债,待事成之后自己从中提取佣金,有些账局甚至直接参与官员任免,在达官显贵之间牵线搭桥。
世人都晓神仙好,唯有功名忘不了。世间之大,没有几人能抵御功名利禄的诱惑,而清朝当官又是一本万利的事,所以京债的利率奇高,虽然清朝法律明文禁止高利贷,但是账局采取一系列手段增加利息,例如通过扣头、转票、折色等手段规避风险。扣头即砍头息,一般要扣四折起步,即借白银100两扣40两,实给60两。转票即欠条约定时间极短,然后将本利折成本金重新算利,即借银100两,三成息,若三个月不还,旧欠条作废,重新签订130两欠条,重新计息,一年本利300两。折色即白银纯度,如借出100两九成纯度白银,实际白银90两,但是归还要100两纯白银。简而言之,京债利率为100%的都是良心贷款,通常利率都在200%—400%。
账局把钱放出去后,为了保证自己的收益,会派伙计以“家人”的身份跟随官员赴任,在官员任职期间负责监督官员还款,并且以“家人”身份上下其手,贪赃枉法,因为负债在身,官员往往也不敢严厉管教,只能听之任之。
在京城中还有这么一种人,地痞流氓之流,绝无走上仕途的可能,因此筹到钱财之后物色一个无能士人,为其购买官职,自己再以幕僚、长随等身份跟随他一同赴任,官员为门面,无赖实为提偶之人,不仅贪赃枉法,操纵司法,唯利是图,对辖区掘地三尺无恶不作。如果任期平安,则物色下一个“木偶”;如果东窗事发,则百般抵赖,一跑了之。
当然这个世界上风险与收益并存,京债亏本的风险也是存在并且高发的,因为清朝官员并没有所谓的任期制,在任长短并不可测,加上各种意外随时会来,随时可能出现离任、撤职等情况,因此账局也有三不收,即出现官员丁忧、革职、身亡的情况下,账局自认倒霉,以前的账目一笔勾销,算是免除了官员的后顾之忧。
清政府深刻地认识到:日益严重的京债将导致吏治腐败,威胁清政府的统治根基。因此采取过一系列措施限制京债,防止官僚系统进一步失控。
乾隆朝的措施主要有:第一,限制利率。京债本身就是高利贷,但又是基于双方自愿的商业行为,因此清政府严格限制京债的利率,规定月息不得高于三分,一本一利,不能利上取利。第二,严禁官员借京债。从康熙开始,历代皇帝无不三令五申禁止官员借京债,并要求官员勤俭持身,杜绝奢靡,要求步军统领衙门、五城御史出示晓谕,凡短票取利,即拿交刑部治罪,银两入官。第三,预支养廉银。既然官员借钱主要是因为没钱赴任,那就提前发工资就是了,清政府沿着这个思路决定给出京赴任的官员预支养廉银,还贴心地根据距离远近制定了预支标准,比如您去云南任职,可以预支一千两白银,去河南任职那就只能预支一百五十两。
想法是好的,但是效果基本没有。
账局采取各种手段规避风险,并且借钱者、放贷者都是官场中人,利益盘根错节,无法清除。加上当时清朝官场的潜规则极度腐化,早已不是俸禄和养廉银所能满足的。以晚晴知县杜凤治为例,接到任命后,杜凤治从北京到广州沿途费用,加上到广东后到处拜码头,总督、巡抚、布政使、按察使、知府等各大衙门一一拜访花费高达8000两白银,预支的一点养廉银实在是算不上什么。
京债肯定没什么好的影响。
首先,京债造成了官员的“官不聊生”,清朝虽然专制,但却是一个“法治国家”,官员面对百姓可以大打杀威棒,但是面对债主也是战战兢兢,毕竟债主拿着欠条去朝廷那告你一状,这官位十有八九就挂掉了,因此许多背负京债的官员到任第一件事就是开始侵吞公款还钱,这极大地败坏了地方风气,“官不聊生”导致民不聊生,加剧了社会环境的恶化。
第二,京债加剧了官僚系统的奢华腐化。本身京官贫困、士人困苦是众所周的事情,但是京债的出现让这些京官与士人超前消费成为可能,开始在京城大摆排场,风光无限,这一切都是以未来出京任职的收入作为预期的,为了实现这一目的,捐纳、贿赂无所不用其极。由此形成了恶性循环:借贷——奢靡——贪污。以至于清朝人闻知被放任到广东为官都会大肆庆贺,鲜衣怒马全都安排上,毕竟广州是富庶之地,收入颇丰,账局会疯狂借款毫无顾忌,要是去贵州任职那可就苦兮兮了,山高水远,民风彪悍,账局不仅小心谨慎,利息都要高出许多。
最后,加速了清朝官僚系统的全面失控。清朝官员俸禄微薄,养廉银又时常被克扣,聊胜于无,使得清朝官员在收入上越发依赖陋规。虽然清圣祖康熙宣布:盛世滋丁,永不加赋。但是苛捐杂税逐朝递增,百姓负担有增无减,以至于自嘉庆登基白莲教起义、天理教叛乱层出不穷。虽然这些并不完全是京债导致的,但是这种专门针对官员的高利贷,无疑会加速清朝崩溃的历史进程。
千里做官只为财,谁知官员负债来。到底是欲望让官员迷失心性,将自己的良知典当给了账局,还是账局的毒酒扼杀了官员的心性,将官员推上迷途,依然是一个说不清、道不明的问题。京债只是病态社会的一个体现,这些封建时代无法解决的病症,都将伴随封建制度的崩溃而消失。
参考文献
江晓成:《清代的京债与地方吏治》,《清史研究》2017年第1期。
刘秋根:《明清“京债”经营者的社会构成——兼论帐局及放帐铺》,《河北大学学报》2011年第2期。
李亚鹏:《清代前中期京债研究(1644-1840)》,辽宁师范大学硕士学位毕业论文2017年。
(作者:浩然文史·我好饿好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