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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史艺丛] 事死如事生的古人,办一场葬礼要花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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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12 05:5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事死如事生的古人,办一场葬礼要花多少钱?

 罗山 国家人文历史 2022-08-11 23:25 Posted on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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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文 约 43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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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身葬父,讲的是汉代董永家贫,父死无钱下葬,只好“卖身贷钱”“自卖为奴”,问地主家签了卖身契。地主给了他一万钱,让他安葬父亲。故事的后半部分融入了神话传说,说董永守孝三年后准备去地主家打工还钱,路上遇到一个妇人,主动要做董永的妻子,二人便一同来到地主家。妇人在十天之内“织缣百匹”,最后对董永说:“我,天之织女也。缘君至孝,天帝令我助君偿债耳。”语毕,织女凌空而去,不知所踪。


这是一个非常古老的故事,山东嘉祥武梁祠石刻画像群中就有董永孝亲、遇仙故事,后来这一故事又被收入《二十四孝》,得到了更广泛的传播。卖身葬父故事借助神仙下凡实现了大团圆结局,显然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朴素价值观,希望孝子有好报。但董永为葬父而自卖为奴,也的确反映了古代葬礼的昂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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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剧中的卖身葬父。来源/电视剧《霹雳菩萨》截图


朝廷提倡薄葬,民间还是厚葬


以董永生活的秦汉时期为例,且不用提秦始皇那规模宏大的秦陵地宫,秦汉时期墓葬讲究“视死如生”,汉代诸侯王所留下的墓葬如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出土精美随葬品三千余件,至于各大汉墓出土的金缕、丝缕玉衣,存世者就有二十余件。西汉后期,大量画像石、画像砖成为风尚,从山东到四川均有出土精美的画像砖石,反映了当时的厚葬习俗。在山东嘉祥地方的宋山汉墓画像题记记载:“作治连月,功扶无亟,贾钱二万七千。”说明当时修建一个不算大的祠堂,雕刻画像,需要花费二万七千钱,学界认为“这应该是汉代建立小祠堂的普遍价格”。还有立阙,即陵墓前的高大门类建筑,花费十五万,石狮子,四万钱。要知道,当时的标准来看,中产之家的全部资产也就是十万钱左右,与之相比葬礼的花销实在惊人。董永卖身葬父只得了一万钱办葬礼,按照汉代标准,实在算是薄葬了。这些钱花在何处?这要看葬礼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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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王堆汉墓发掘现场。来源/纪录片《马王堆传奇》截图

中国古代葬礼一脉相承,基本源自先秦周礼。按照古代礼制,丧葬大体经历三个阶段,即入葬前的丧礼、正式出殡的葬礼和葬礼后的服丧之礼。今天互联网被滥用的“邻有丧,舂不相。里有殡,不巷歌”就是讲的丧与殡的礼仪,一般来说,平民的丧礼时间很短,殡礼稍长也就是几天,不太影响邻里生活,最长的是后面的服丧,传统上要守丧三年。如果一板一眼按这个流程走,一般老百姓难说吃得消。

汉文帝、东汉光武帝都曾下诏,希望缩短服丧时间,简化流程。文帝诏令,普通百姓家,哭吊三天就可脱去孝服,服丧期间生活照常,礼仪从简,不提倡厚葬,服丧期也从三年缩短为三十多天。汉文帝本人死后七天就下葬了,比儒家的天子殡七月而葬大大缩短,可以说是身体力行了。但哪怕皇帝亲自提倡服丧三十多天,但民间舆论就是追捧守孝三年的人,认定那种人才是孝子,可以举孝廉,登仕途。河间惠王行母丧三年,汉哀帝褒扬他为“宗室仪表”,增封万户。有个叫原涉的地方豪侠,“行父丧三年,显名天下”。

原涉这个人名列《汉书·游侠列传》,他的经历解释了汉代丧葬许多规则。首先,当时“天下殷富、大郡二千石列官,赋敛送葬皆千万以上”,也就是达官贵人的葬礼可以收到千万资财。很多人就拿着这笔丧葬费去买田置地,可原涉把这笔钱退了回去,还在墓边结庐守孝三年,收获了名望。原涉有一次吃酒席的路上听说有贫者家里有丧,就告诉死者家属“但洁扫除沐浴,待涉”,你们做好沐浴、扫除,等我原涉来就好了。原涉来到酒席,当场叹息此事,宾客们抢着问原涉置办葬礼的事。

在原涉的帮助下,在太阳落山前,宾客们就分头把寿衣、被褥、棺木以至死者嘴含的珠玉“饭含”置办齐了,驾车来到死者家,帮忙入殓。死者家属当然感激涕零,后来有人骂原涉是“奸人之雄”,死者的儿子直接过去把那人杀了。能和原涉在宴席上来往的,应当是有地位的人。但他们都要在原涉的指挥下才能完成这次平民葬礼,也可见,汉代平民葬礼所需购置物件不在少数,花费巨大,若有人愿意替贫者出钱完成葬礼,贫者可以命相报。这正是董永卖身葬父的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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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剧中,东汉末年周瑜的葬礼。来源/电视剧《三国演义》截图

“有棺无椁”已是薄葬


若不按照这一套规矩,有什么惩罚吗?答案是有的,轻者可能会丧失做官的机会,重者会坐牢。后来以“虽远必诛”的豪言闻名于世、挥师翻越帕米尔高原斩杀匈奴郅支单的名将陈汤,年轻时就因为举孝廉之后不奔丧而下狱。

从按照古礼的要求,当一个人病危时,家人要开始扫除,将病危之人移置正寝内北窗下,头朝东部,用轻薄的丝絮放置在病人的口鼻之上,判断病人气息,这一步称之为属纩。病人确已断气,家属要沐浴净身并将死者尸体置于地上,请人招魂。此后将死者收殓,在死者口中放入“饭含”,吃饱上路,王公贵族更是用珠玉饭含。死者丧服,最出名的当然是金缕玉衣,富裕者用“币帛”、绣衣、新衣,很多官员下葬都是穿平时的衣服,老百姓能做到如此就不错了。我们看到今天存世的汉墓,多是有棺有椁,即棺材外面还要套大棺材。

汉武帝最为器重的酷吏张汤受排挤自杀,死后家产不过五百金,皆得自俸禄赏赐,张汤母亲反对厚葬,认为“汤为天子大臣,被恶言而死,何厚葬为!”于是,张汤的葬礼是“载以牛车,有棺而无椁”。可见,在达官贵人那里,有棺而无椁已经是薄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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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剧中的张汤。来源/电视剧《汉武大帝》截图

陶棺廉价易碎,可千年不会腐坏,往往在达官贵人的名贵木棺朽烂之后还能保存下来。比陶棺更简陋的办法也有。《滕王阁序》里“窜梁鸿于海曲,岂乏明时”的那个梁鸿,父丧时赶上了王莽篡汉后的战乱,梁鸿只得“卷席而葬”其父。《三国演义》前几回的高频出场人物——镇压黄巾、怒斥董卓的北中郎将卢植,临终前让儿子挖土穴薄葬,不用棺木,仅留贴身单衣就下葬了。

到了魏晋南北朝,因为战乱频仍,葬礼的流程自然也随之简化。

唐代,不守丧葬礼仪的行径被明确规定为非法,《唐律》规定,“诸居父母丧生子,徒一年。”也就是说,在父母丧期如果同房并生子会被视为犯罪,要判刑。《唐律》还规定:“丧制未终,释服从吉,若忘哀作乐,徒三年;杂戏徒一年,即遇乐而听及参预吉席者,各杖一百。”可见守孝期间参与娱乐活动也会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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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剧中的唐代葬礼。来源/电视剧《唐砖》剧照

宋代将这一丧葬制度进一步完善。宋代的娱乐业获得很大发展,民间服丧期间听曲作乐的行为经常有。宋太宗就下诏:“今后有犯此者,并以不孝论预坐人等第科断。所在官吏,常加觉察,如不用心,并当连坐。”这条禁令明确规定,居丧期间娱乐者,以不孝罪名、按照参与者等级判决,官吏如果失察,也要连坐。

人多地少,火葬开始流行?


唐宋时期,随着佛教的传播,民间火葬开始流行,官方屡禁不绝。毕竟,产生了“贫者无立锥之地”“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等名言的宋朝时期,平民根本没有多余土地用于土葬。

这一习俗持续到元末明初,在元代火葬是合法的。《马可波罗游记》中,杭州城的火葬流程如下:

“人死焚其尸,设有死者,其亲友服大丧,衣麻,携数种乐器行于尸后,在偶像前作丧歌,及至焚尸之所,取纸制之马匹、甲胄、金锦等物并尸共焚之。据称死者在彼世获有诸物,所作之乐,及对偶像所唱之歌,死者在彼世亦得闻之,而偶像且往贺之也。”

元代有一项司法制度,被当代法律史研究者认为是“第一次在法律中做出了杀死人命应兼负民事责任的规定”,也就是“烧埋银”制度。这“烧埋银”是凶手家属赔偿给死者家属的钱,用作烧掉并埋葬尸体之用,金额是固定的,为五十两白银,在元朝时无论故意还是过失,几乎所有的命案在审判中都有烧埋银的赔付。而这项制度到了明清改称了埋葬银,可见火葬在明清已经被官方禁止了。

元末明初人施耐庵的《水浒传》也保留了一些火葬习俗的记录,武大郎虽然是被潘金莲毒死的,但王婆叫来“火家”上门,将武大郎尸体搬去城外的“化人场”火化,可见作者创作时已经有很成熟的火葬行业了。到了明朝,朱元璋规定平民葬礼的用度是:

“袭衣一称,用深衣一、大带一、履一双,裙袴衫袜随所用。饭用粱,含钱三。铭旌用红绢五尺。殓随所有,衣衾及亲戚禭仪随所用。棺用坚木,油杉为上,柏次之,土杉松又次之。用黑漆、金漆,不得用硃红。明器一事。功布以白布三尺引柩。柳车以衾覆棺。志石二片,如官之仪。茔地围十八步。祭用豕,随家有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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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剧中,武大郎死后被火化。来源/电视剧98版《水浒传》截图

这已经将葬礼所用的寿衣、鞋袜、饭含、棺材、明器、灵车、坟包尺寸和祭品都规定死了。

清代也对这些有明文规定:“茔地九步,封四尺。有志无碣。轝以布衾覆棺,不施帏盖。” 反映明清丧礼的直观描写,可见《红楼梦》中秦可卿的奢华葬礼:

宁国府前两边灯笼照如白昼,乱烘烘人来人往,里面哭声摇山振岳,停灵七七四十九日,这四十九日单请一百单八众禅僧,在大厅上拜大悲忏,超度前亡后化诸魂,以免亡者之罪;另设一坛于天香楼上,是九十九位全真道士,打四十九日解冤洗孽礁。然后,停灵于会芳园中,灵前另外五十众高僧,五十众高道,对坛按七作好事。又为秦可卿选择了一个“原系义忠亲王老千岁要的”帮底皆厚八寸,纹若槟椰,味若檀麝,以手扣之玎珰如金玉的好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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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剧中秦可卿出殡。来源/电视剧87版《红楼梦》截图

这样奢靡的葬礼已经远远超过普通人的想象了。

自古以来,达官显贵为了彰显自己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实力往往厚葬,平民百姓则为了生活需要、节省钱物一般是薄葬。但无论是厚葬还是薄葬,在重视生死的古代社会,丧葬制度和礼仪总是一门学问,人死为大,葬礼与祭祀一样,承担了一定的社会功能,因此历朝历代有各种规定或不成文的规矩,不能随随便便处理。因此“卖身葬父”这种事情还真不是小说戏剧中的桥段,而是真实存在的社会现实。

参考文献:
宋艳萍著. 汉代画像与汉代社会[M]. 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 2016.08.
杨树达撰. 汉代婚丧礼俗考[M].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2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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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作者 | 罗山
编辑 | 詹茜卉
校对 | 火炉 李栋 张斌 古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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