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监亲随皇帝左右,但因身体残疾,注定不能颠覆皇朝,所以太监就成了历代皇帝最信任的势力之一。明代太监制度充分而完善,仁宗朝以后,太监成了明代政治的必要力量,其代表就是明代镇守太监的广泛建立。按道理来说,历朝历代太监都是居住在深宫,偶有传旨也只是旨到便还,只有明代在地方要镇广泛设立了派驻太监,长期驻扎,充当皇宫的派出所和耳目。镇守太监是明代地方行政的最重要势力,对明代地方有重要影响,今天文史君就带大家来看看明代政治的特色——太监出镇地方。
明代镇守太监出现在永乐朝之后。朱棣靖难破南京之后,诛杀了不归附的建文忠臣600余人及其家族,史称“壬午殉难”。此事使得南方士子精锐被屠戮殆尽,中央为之一空。各部无人主事,地方无人管理。
朱棣攻入南京
太监在建文朝被打压得厉害,因此痛恨建文帝,中央太监秘密投靠了朱棣,打开了南京城门,致使朱棣靖难成功,于是太监成了朱棣的亲信。在权力真空时,备受朱棣信任的太监势力崛起。在永乐朝,太监不仅取得了监视百官的特务权,还开始登堂入室,领导手下。比如著名的郑和就是宝船指挥使,率船队七下西洋,身兼海军主力舰舰长、海军舰队司令的职务。
到了朱棣的儿子仁宗时代,虽然仁宗朝只存在了10个月,但对明朝影响巨大。仁宗身体不好,无法处理太多朝政,太监就在此时真正崛起。仁宗率先派出太监镇守要地,郑和为南京守备太监,同郑和一起外派的还有甘肃镇守太监王安,他们俩就是第一批镇守地方的太监。
土木堡之变后,明朝中央感到因英宗皇帝被俘而天威大减,为了压制地方不安势力,在大明南京和一十三省全部派驻了镇守太监。镇守太监作为皇宫派出机构,是皇权的代表,负责监视地方省级以下所有官员。至此明代镇守太监体制完全建立起来。
英宗
到了嘉靖时期,嘉靖帝名为玄修,暗操独治,自比汉文,美其名曰无为而治,1539年裁撤了大部分的镇守太监。但天启以后,辽东局势日益崩坏,天启和崇祯二帝又将辽东等边关镇守太监恢复,直到明朝灭亡,镇守太监制度彻底被废除。
虽然广义上称镇守太监,但不一定一省就一个,也不一定全负责监察,他们根据职责不同,专业名称和职务上也有区别。
比如守备太监。如其名称,守备即负责军事,这是将地方一部分军事权交给了太监,这种太监地位比一般的镇守太监高,但职位少,只有对皇帝特别重要的地方才设立守备太监。那什么地方是对皇帝特别重要的地方呢?就是南京(明太祖陵)、凤阳(朱元璋父亲陵)、承天(嘉靖之父兴献王被追封睿宗之陵)、天寿山(除景泰帝外,朱棣至天启帝之陵)。这四个地方和老百姓无关,但是对明代的皇帝们特别重要,那这几个地方就会派驻守备太监,他们有权使用守陵军队。而且在嘉靖裁撤镇守太监的风波中,只有这四地的镇守太监屹立不倒。
南京守备太监更是地方镇守太监的顶点,因为迁都北京后,南京遗留了完整的机构和皇宫,平时的管理就交给了南京守备太监。崇祯时期的刘若愚就说:南京守备太监有关防,负责管理南京内官二十四衙门,地位极重。
边关有大军驻扎,这对中央来说始终是个炸弹,万一边关大将造反,那可就危险了,所以无论哪朝哪代,对边关大将都要采取防范措施。明代的措施就是派太监亲身监视。仁宗以来,大明九边都派了镇守太监。甘肃离京师偏远,为九边最西之地,又负责监控西域,地位极其重要,所以甘肃最先派驻了镇守太监,继而在其他边镇也派遣了镇守太监。
按照《大明会典》所说:总镇一方者曰镇守,守一路者曰分守,独守一堡一城者曰守备。这是对明代地方武官系统的总结。地方镇守太监的重要任务就是监督这些武官,所以出入军营的太监也逐渐被冠上了这一体系。
边关镇守太监的职责可谓重大,俨然地方军事领袖,具体来说就是要“领兵御虏、修筑工事防虏”。比如宣德十年,宣府镇守太监赵琮就整备军武、修筑堡垒,使得“寇闻远遁, 边徼为之晏然”。当然不是所有的镇守太监都有打仗的军事能力,更多的太监是负责边关后勤和监督将领。
除了对皇帝极其重要的城市和边关以外,土木堡之变后,为了应对地方的骚动,广大的内地也设立了镇守太监,其职责要比守备太监和边关镇守太监逊色得多,更多的是充当皇帝耳目,向皇宫打小报告,其职责如同东厂。
景泰时期,除陕西外的内地十二省,省城驻地都设置了镇守太监,在太过边远的云南、广西等地还设置了分守太监。
内地的太监因内地情况不同,职责也呈现波动状态。内地镇守太监的本职就是监督内地官员,同时负责向皇宫进贡当地特产。但地方造反时,地方守军出兵平叛,镇守太监原则上也要随军一起出兵,比如湖广镇守太监就曾在天顺年间随湖广将军去辰州平叛。
在地方上设置镇守太监,对明朝的政治影响深远。
首先,镇守太监破坏了明代地方的基础体制。镇守太监作为地方监察者、皇权派出机构,实际上和总兵、巡抚一道凌驾于三司之上,成了地方一级单位。中学课本上一般都说明代地方体制是布政使司、都指挥使司、按察使司,但因为镇守太监的出现,实际地方一级体制成了管控政务的巡抚都御使、管控军事的总兵和代表皇权监督官员的镇守太监,三者相互制衡,职责明确,完全取代了三司。
明代官员
其次,加强了对地方的监控。镇守太监的监控权可以以小博大,执行独立监察权。比如正统时期,宣府下辖的独石分守太监,居然越过宣府总兵和巡抚,径直向宫内报告宣府官员玩忽懈怠,吓了宣府文武官员一大跳。镇守太监凭借的就是身为内官,可以不走政府程序。如果是按察使司上书,则要经过层层审查,传到内阁时事情很可能已经被耽误或被藏匿。
再次,监督地方官员勤政。比如,弘治时期,福建倭患猖獗,就是在福建镇守太监邓原的督促下,福建备倭军才开始勤加训练。邓原还请求备倭指挥五年一换,巡海官三月一巡,加大了军队战斗力和巡海力度,减轻了倭寇对福建的侵害。
最后,快速传递地方重要情报。最具体的例子就是正德十四年宁王之乱,宁王攻陷江西省府,最先报告宁王造反的就是南京的守备太监。
明代皇帝对太监可谓信任之极。太监一旦出镇地方,可就脱离了奴仆身份,俨然国家公务员,他们的监察职责使得他们在地方权力极大,因为他们代表的是皇权,他们有直接向皇帝打小报告的权力,这一点是政府按察使司等监察官万万做不到的。所以地方文武官员见了镇守太监都得礼敬三分。通过明代镇守太监的设置我们也能发现,明代实行的国家管理体系,其实是科举官员和太监内官的双轨制度,镇守太监就是太监参与管理地方的重要代表。
参考文献
方志远:《明代镇守中官制度》,《文史》1995年第40期。
李建斌:《论明代镇守内官的设置与作用》,《安徽史学》2018年第4期。
(作者:浩然文史·紫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