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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满清十大酷刑是清朝创造的吗,除腰斩、车裂、凌迟还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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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22 06:3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满清十大酷刑是清朝创造的吗,除腰斩、车裂、凌迟还有哪些

彭程 历史D学堂  2022-02-22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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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彭程  校正/编辑:莉莉丝
全 文 约 3200 字
阅 读 需 要 10 分钟



满清十大酷刑,不,这只是他们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将刑罚进行了升级而已!
 
刑罚是什么?
 
正确意义上作主观分析的话,刑罚就是一种用来震慑和打击犯罪分子的有效手段,于是在滚滚的历史长河中,几乎每个朝代都相当重视刑律。以封建社会的专制上来讲,刑罚带有扭曲性质,酷刑的诞生更是直接成为摧残人性,泯灭道德的一个标杆。
 
但这又是一种展现社会发展与进步的缩写,刑罚虽然可怕,但以走向来看,其的发展趋势是以原始的野蛮、落后、残暴向着文明、慎刑方向发展。
 
而所谓的酷刑有着相对多元化的设计层面,那句求生不能,速死不得就是最典型的例子。作为一些统治者残忍变态的虐杀工具,酷刑的确做到了让人生不如死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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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们比较熟悉的古代刑罚,当属满清十大酷刑,其实这是一种比较有出入的说法,因为这些酷刑的项目在历史中已经早就出现,或许可以说成是某种意义上的一种传承,但由于其并不是在清朝发明出现的,所以也可以直接称为古代十大酷刑。
 
从原始社会的舜禹统治统治时期就有不少关于处罚的设定,如《 尚书·舜典》记载,象以典刑,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扑作教刑,金作赎刑。眚灾肆赦,怙终贼刑。钦哉!钦哉!惟刑之恤哉。
 
这一段话什么意思呢,就是将贪赃枉法与劫掠杀人的行为并列,这是在当时社会下对于行政人员的政治基调,也可以看成是对于渎职,贪污的制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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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了专制社会的出现后,刑罚就逐步建立了名目,比如夏代有墨、劓、剕、宫、大辟的五刑制度。到了商代,刑法更加严酷,以死刑为例,还有醢、脯、焚、剖心、刳、剔等刑杀手法。
 
西周后形成了以圜土之制、嘉石之制为名的徒刑、拘役等刑罚,以及赎刑、流刑等制度作为五刑的补充,这一时期为奴隶制刑罚的成熟阶段。其中流刑的出现可以算作是最早的人道性质刑罚,这在后世也一直流传,就是将犯人遣送到偏远地区进行劳役,时常在影视剧中出现的一句,流放宁古塔就是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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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说满清十大酷刑的话,其实只是一种种类上的说法,真正的酷刑种类繁多,几乎是没有到了想不到的地方。
 
大体上可以分为,剥皮,腰斩,车裂,凌迟,缢首,烹煮,宫刑,刖刑,插针,活埋,鸩毒,棍刑,锯割,断椎,灌铅,刷洗,弹琵琶,抽肠,骑木驴。
 
我们只挑其中几样来说明一下,因为这种东西太过泯灭人性,并且严重声明,小孩子不要看!
 
要说最早的剥皮酷刑,当属汉景帝时期的广川王刘去,此人就被记载有过生剥活人,但是关于他怎么个剥法却由于历史久远,不可考证。三国时候后期的吴国皇帝孙皓剥过人的脸皮,其后来降晋,侍中王济就问过孙皓为什么要剥人的脸皮,孙皓说作为人臣而失礼于君主,他就应当受这种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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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在可见的史料,六朝以前的剥皮之刑只是剥人面皮,后来便进而剥人全身的皮了。到了明朝是将剥皮这种刑罚上升到了一定高度的,开国皇帝朱元璋发明了不少刑罚,对于剥皮这个项目,他更是做到了升级版。叶子奇在《草木子》中记载,朱元璋对各地官员责治甚严,若有官员贪污暴虐,准许百姓赴京诉冤。官员贪污的数额在六十两白银以上的,就要处以死刑,杀头后还要枭首示众,并且剥下他的皮,皮里填上草,这就是大名鼎鼎的剥皮揎草。
 
在明末张献忠占领成都时,他看见端礼门楼上供着一尊人像,穿着公侯的华服,皮肤和手脚都是人的肉身,一打听,才知道这就是蓝玉。正德皇帝更是将几个人的皮制作成马鞍蹬,经常出行的时候,正德皇帝就骑这匹配有人皮鞍的坐骑。
 
不管怎么说,我们传统文化在发展演变过程中有着明显而独特的一种特色,哪怕是关于杀人,都有着相当深厚的底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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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裂古时称为辕或车辕。《周礼·秋官·条狼氏》中云,誓驭曰车轘。前人注解说,车轘,谓车裂。车裂之刑就是五马分尸,想一想就知道有多么的残酷,历史上被车裂而死的人不多,比较有名的是秦代的嫪毐,此人被秦王车裂不说,还灭了三族。而商鞅也是同样受车裂而死。
 
但真要说到特色,还属男女之刑,宫刑就是阉割,秦始皇就是阉割他人的一把好手,《列子·说符篇》中有一段,说一个人劝秦王要以仁义治国。秦王回道,若用仁义治吾国,是灭亡之道。而这些敢于直言的都被秦始皇给阉了,在古代的封建帝王之中,割小弟弟绝对不是一种口气的威胁,他们真的会这么做,在《史记·秦始皇本纪》之中说,秦始皇造阿房宫筑骊山时竟发隐宫刑徒七十多万人服劳役,这里的隐宫就是指宫刑,可见受宫刑的人有多少。
 
而当秦朝灭亡后,汉武帝接过了这把屠龙之刃,又砍掉了无数人的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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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以为只有男人才会受到宫刑,古代女子也是有宫刑这种刑罚的,叫做幽闭。幽闭在明清以前属于让女子禁欲的一种手段,但在明代变成了手术,但由于医术的不发达,往往还没等这个项目做完,犯人就已经失血而亡了;清代就舍弃了手术,变成了直接攻击,比如用木棍击打女性犯人的某一部位。
 
既然有作为日常维护律法森明的酷刑,当然一定少不了战争时期的群体性杀人手段。
 
活埋是一种战争时期的常用手段,从白起坑杀四十万赵军后,这就成了一种军事上的大规模坑杀。由于其的省事,任何朝代都有使用,在我国近代史上,日本人在南京大屠杀中就多次使用。这是最为丧尽天良的杀人手段,并且在战时根本没有什么法律可言,为这种刑罚付出生命的,也只有士兵和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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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王权术之中若说还有比较人道的杀人手段,那就可能只有鸩毒和缢首了,前者是一种毒药,入口即死,常用于赐死。后者则可以理解为自杀和他杀,因为当皇帝下令一个人要死的时候,规格是上吊的话,就会赐下一道白绫,可以让犯人体面的死去,目的是保留全尸;当然如果犯人不想体面的话,有的是人会让他体面。
 
其实上一段属于演绎化的表现,真实的缢首属于绞刑,但又有区别。比如我国历史上的绞刑和西方的上吊有很大不同。这里的缢首就是用弓弦缢杀,简单点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后面开始旋转那张弓,弓越转越紧,受刑人的气就越来越少,直到最后断气而亡。岳飞父子就是这样死在风波亭的,只因是功臣所以不能斩首,用此手段留了个全尸。
 
历史上另外一个这样死去的名人是流亡于江湖的明桂王朱由榔,这一位曾被清兵追的逃入缅甸,却终被在吴三桂绞杀于昆明,做了吴三桂为清朝纳的投名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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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边几样若说是杀人诛心的酷刑,那么插针就是一种用来刑讯逼供的辅助。顾名思义,插针就是在指甲和肉之间插入竹刺,都说十指连心,这种刑罚想一想都让人毛骨悚然。
 
看似这种折磨形式并不致命,但其能够在出名的历史酷刑中占有重要地位,足以说明带来的痛苦简直到了要命的地步。近代史上,这还是一些军统特务们常用的伎俩。
 
有一种刀法叫做凌迟,在民间称之为千刀万剐。其的历史程度可以回溯到五代,往往能够被处以如此极刑的人物,大多青史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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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朝以及明以前,这种刑法主要用于处罚那些十恶不赦的犯罪,如谋反、大逆等。到了清朝乾隆时期,如果打骂父母或公婆、儿子杀父亲、妻子杀丈夫,也是触犯伦理道德的重罪,要处凌迟刑。但后来为了镇压农民反抗,对于不按时交纳赋税的也要处以凌迟刑,这在清朝中前期尤为突出。
 
明朝有两个人都受此刑而死,其一是宦官刘瑾,其二是袁崇焕。前者为权祸乱天下罪当以此,而后者才真正让人了解到了帝王的心狠手辣。
 
封建社会总是在刑律上大作文章,这是统治者必要的手段,即便如此每个朝代也都是在争斗中消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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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刑的存在目的,第一是警示民众,天地君亲师,除了天地就只有皇上最大,这是所有封建王朝为民众所做的洗脑功课之一。而当有人敢于做出逾越的时候,刑罚就成了其中一道关键部位。为什么杀人要做到如此极致,并且丧心病狂?究其原因无非是杀鸡儆猴,让人们感到害怕。
 
在不同的时代中刑法有着其不同的结构和举措,除去封建制度下的本身酷刑之外,古代还有更多的私刑存在,过去我们常听到的侵猪笼,就是一种民间自发的杀人刑罚。
 
有道是杀人不过头点地,但在历史的尘埃中,杀人是一门手艺,为此更是衍生出了许多的职业和典籍,相对于文明的发展,这种可怕虽然离我们越来越远,但值得深思的是,人在某些时候比神鬼更加可怕,等等刑罚足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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