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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民国政府缺钱办教育,强占寺庙改为学校,政府佛门拉扯多年终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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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31 07: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民国政府缺钱办教育,强占寺庙改为学校,政府佛门拉扯多年终妥协

 文史君 浩然文史 2022-01-01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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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存在诸多民间信仰,其中又以佛门的影响力最大,实力最雄厚。佛门以寺庙为生存与传播教义的场所,而寺庙往往有大量的财物积累,以用作维持寺庙日常的开销。其积累财物的方式,除依靠信徒日常供奉的香火外,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即寺庙拥有的大片田产。清末民初以来,伴随着中国社会的巨大变革,包括佛门寺庙在内的民间信仰也遭到巨大冲击。这种冲击不仅表现在信仰层面,更直接与致命的是表现在物质层面。本文要讲到的“庙产兴学”运动,即是诸多冲击中影响最大的一种。


一、庙产兴学招致社会反对


庙产兴学,简单来说即是征用各地寺庙、道观等各种民间信仰的建筑、田地与财产,用作改建学校与投资教育。这一运动自晚清便开始出现,在民国迎来最“鼎盛”的时期。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时任中央大学教授邰爽秋提出“打倒僧阀、解放僧众、划拨寺产、振兴教育”的口号,并向国民政府提出推行“庙产兴学”的建议。邰爽秋提出建议后不久,像《申报》、《新闻报》等拥有巨大影响力的报纸开始传出时任内政部长薛笃弼接受邰爽秋建议的传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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邰爽秋编《庙产兴学问题》


这种传闻并非是凭空捏造的,因为在国民革命时期,一度被称为“基督将军”的冯玉祥在河南大举推动“灭佛运动”,薛笃弼当时就在冯玉祥的军队中担任财政委员会委员长。在薛笃弼的帮助下,冯玉祥先是下达没收河南境内一切寺庙田产的政策,随后动用武力将河南僧众驱逐出省,一切寺庙没收后改造为学校、军营或者公园。薛笃弼被视为“灭佛”与“庙产兴学”运动的主要推动者之一,正因此,当他出任南京国民政府内政部长之后,社会上再度出现他要改寺庙为学校的传言,而且范围不再局限于河南,而是国民政府控制的所有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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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将军冯玉祥


鉴于社会传闻四起,佛教界人士也频频向政府提出抗议,面对各方压力,薛笃弼不得不在回应中称内政部没有任何改寺庙为学校的想法与举动。蒋介石也亲口对佛教会称国民政府仅有改良佛寺的意思,但绝没有强行将其改造为学校的举动。问题是,薛笃弼与国民政府真的只是希望改良吗?恐怕并不见得如此。


1928年,薛笃弼在致佛教会的一封信中,终究还是把他的真实想法说了出来。他先是将佛教与基督教进行比较,认为与信奉“救世精神”的基督教相比,佛教显得太过于落后。薛笃弼进一步说,国民政府希望佛门主动将多余的房屋田地进行改造,可以兴建学校,也可以兴建平民图书馆、平民医院或贫民工厂,这样才不违背佛教救济众生的教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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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的寺庙


薛笃弼此言一出,立即引起佛教界的激烈反应,为表示抗议,杭州佛学会立即召开全员大会,决定将名称改为宗教意味更浓的“佛教会”,并立即致电国民政府,反对薛笃弼提出的建议。


与此同时,一直与佛教交好的陈铭枢、李济深两位高级将领在听闻后,也致电时任国民政府主席谭延闿,表示国民政府应该尊重人们的信教自由,不可以强行干涉民间宗教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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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济深


二、佛门与政府、教育界的拉扯


庙产兴学的最大受益方其实是一向缺乏教育经费的教育界,前文已经提到,中央大学的邰爽秋对庙产兴学一直持有十分积极的态度。他不但对佛教予以最负面的评价,而且认为国民政府应该将全国所有寺庙产业一律收归国有。与此同时,各地教育部门在未得到国民政府允准下,私自推行庙产兴学运动。1928年5月15日,中华民国第一届全国教育会议召开,在诸多提案中,有大量提案就庙产兴学问题展开讨论。大量教育人士认为政府对教育投资严重不足,在军费占到42%的情况下,教育经费支出竟然不足1%,这严重阻碍中国教育文化事业发展。相反,全国各地的庙产收入每年却达到了数千万元。若能将其拨入教育,即可极大推动教育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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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院院长蔡元培支持教育界


全国教育大会最终得出国民政府应该推行庙产兴学运动的意见,但鉴于佛教界的严重反对,国民政府只能承认这次教育大会的提案仅供参考,不作为强制性的法令下发各地。而佛门中的有识之士,也针对教育大会的提案进行逐一反驳。佛门认为庙产就是庙产,在产权方面无可置疑,不可以任意侵占,教育界有何权力来要求将庙产改为学校,难道他们读书读的连基本的尊重与产权意识都不知道吗?教育界打算以强制性的暴力手段夺取庙产,这无异于是以偷盗的手段来谋划教育发展,这难道不是对教育的污染吗。佛门从道德与法律的双重角度对教育界进行驳斥,使其在道义与法律上都不占理。面对佛教界有理有据的反对,国民政府只能采取保护庙产、维持宗教发展的措施,庙产因此得以暂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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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门严厉反对庙产兴学


三、因缺乏教育经费庙产兴学之风再起


几年的沉寂期后,1935年,湖南、浙江、山东、安徽等七省教育厅联合向中央政府发出请求,希望改庙产以举办短期小学或其他方面的教育事业。事实上,国民政府看似对庙产采取“保护”态度,但各地的庙产兴学事件层出不穷,国民政府的态度十分模糊暧昧。换句话说,国民政府不能完全无视佛门的反对,但对各地发生的庙产兴学运动大多采取默认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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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的学校


七省联合发出请求后,在还没有收到国民政府的答复时,便开始着手布置庙产兴学事务,像湖北宜昌单方面决定抽调本地寺庙财产的7/10用作普及教育。江苏省教育厅长周佛海在未通知佛寺的情况下,于镇江县强行驱逐38处寺庙的僧侣,并将寺庙强行改造为义务小学。在佛门强烈反对并答应主动承办六个小学的情况下,江苏省教育厅才退还强占的佛教寺庙。


教育部最终同意了七省的联合请求。1935年11月,国民政府文官处致电中国佛教会理事长,称政府对寺庙只是租用而非强占,但事实上各地大多采取强行占领的手段,对佛门的反对置之不理。国民政府在坚持数年来采取“保护”庙产的政策后,最后还是选择了主动放弃,说到底,还是归因于国民政府在教育经费方面的严重不足。因此面对佛门的再三抗议,国民政府不再退让,对各地已经改造为学校的庙产维持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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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任江苏教育厅长周佛海大肆推行庙产兴学


国民政府的允许导致各地教育部门更加肆无忌惮,为推行教育事业,各地任意驱逐、抓捕僧人并侵占寺庙,佛教遭受巨大打击。


面对国民政府的坚决态度,佛门也坚决不退让,全国范围内的佛门开始联合起来,共同反对国民政府的庙产兴学政策。国民政府对此依旧十分强硬,但表示可以做出一些退让,1935年底,国民政府内政部就庙产兴学问题拟定三项政策:其一,对各地已经改庙产为学校的情况维持不动,佛门不应再进行追究;其二,今后各地教育部门若再占寺庙为学校,应向政府进行登记,性质为租用,寺庙产权依旧归于佛门;其三,各寺庙用以充当教育经费的捐款,应该按佛门兴办慈善的规则办法进行,不可再采取强迫性举措。对此,佛教界虽表示不满,但也知道这是国民政府做出的最大让步,佛门中的有识之士采取冷静的态度对庙产兴学一事予以分析,认为佛教唯有主动承担起普度众生的教化责任,才能避免与政府发生激烈冲突,这也可以说是佛门思想的一大变化。基于佛门和政府双方的互相妥协,庙产兴学浪潮逐渐平息下去。


文史君说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新中国颁布的宗教政策宣布宗教财产的所有权归社团法人所有,事实上废除了之前的庙产兴学政策,在法律上对宗教界财产予以尊重与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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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寺庙


就庙产兴学的影响来看,大致可以分为两个方面。其一,对于佛教来说,庙产兴学对佛教的发展产生极大破坏,如果说冯玉祥的暴力做法与古代的“三武一宗灭佛运动”没有太大区别,那么南京民国政府时期的庙产兴学运动可以说在做法上相对文明一些。但在这一过程中,大量佛寺、佛门经典与佛门文物依然被破坏,例如山东省掖县的海南寺曾藏有大量明代的大藏经,是全国最完整的一部,但在庙产兴学运动后,有2/3的经书被损毁,这样的例子层出不穷。其二,对于教育行业而言,庙产兴学也不能说没有任何积极影响,当时的中国政府在教育方面的经费实在是入不敷出,通过庙产兴学运动,使各地建立起大量的中小学校,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底层社会缺乏学校或校舍不足、缺乏教育经费的问题。而且也促使佛教界就自身的做法展开思考,对于公益事业更加上心。而庙产兴学风潮的最后平息,也是国民政府与佛门双方互相退让、互相妥协的结果,双方对此都付出一些努力,使问题没有继续扩大化。


参考文献


纪华传:《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庙产兴学运动》,《中国佛学》总第37期。


刘思辰:《民国政府佛教管理政策研究1912-1949》,四川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3年。


(作者:浩然文史·小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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