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的某一天早晨,接到以前同事的电话,说有一份我的快递寄到了他们那里。
当时只觉得不可思议,自己离开那家公司已经有三四年了,怎么可能还会有快递寄往那里,尤其是我也没有网购什么东西。
一度以为是什么乱七八糟的网店随机寄送的刷单空包,让同事帮我拆了看看。
同事说你过来拿吧,貌似是本书。
书是我曾经喜欢了很多年的一位杂志编辑写的,这位文笔优美的编辑每次只在杂志中写两页专栏,而我为此追了这本杂志很多年。
当时特别希望这个编辑自己出书当作家,这样就不用每个月只能看她的两页专栏。
这就是她时隔多年出的第一本书。
我一头雾水不知它从何而来,直到我发现袋子里还有一张小纸条:妖精,这是你一直想要的书,一看到它我就给你买了寄过来,嘿嘿。
落款是山大王。
这个女孩,我几乎,几乎就要忘记她了。
她是我之前玩的网游中的一位好友,一次多人团的副本中遇到的小小网瘾少女。因为我的名字是妖精,而她的名字是山大王,所以情投意合的成了游戏闺蜜。
那时我俩都是虚度光阴的大四狗,每天都有大把的时间泡在游戏里培养感情,她跟我聊感情纠葛,我跟她聊寝室八卦,还说好谁先找到工作谁请吃饭。
后来我成功应聘到之前那家公司,跟她汇报喜讯后她也确实千里迢迢坐着火车来蹭了我一顿火锅,完了还撸着串喝着啤酒一起表示友谊天长地久。
我的工作越来越忙,渐渐的再也不上游戏。她也找到工作后,交集越来越少。
最初还会在 qq 里热烈的聊天,但没有游戏后,我们的生活越来越两不相干,从最初聊得不眠不休,到渐行渐远渐无书。
随着后来换了 qq 和手机号,彻底地失去了联系,就这样过去了几年。
没想到她还记得我,记得我曾经说过的小小心愿。
她买下了我想要的书,因为没有我的联系方式,只知道我当时应聘上的是这家公司,所以就心心念念的寄了过来。
她不知道我已经换了几家公司,不知道我早已经不再喜欢那种文风,不知道我都快把关于她的记忆放进故纸堆中。
她只是亲热的叫我妖精,落款还是那个俊俏的山大王。
有那么很长的一瞬间,我拿着书茫然无措,希望自己能涌现出肺腑之言,感叹这失而复得的友情。
然而没有。
我像个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却挨罚的少年,满是不知从何而来的,巨大的,迷茫的,心酸。
山大王。
很想你。
谢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