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迫搬迁的两个月里,数不清的麻烦和担忧困扰着人们。戈尔戈纳的牙买加医生D.W. 奥格尔维(D. W. Ogilvie)一时间无法给牲口找到买主,想知道ICC是否可以出钱帮他把牲口、个人物品、家具运到牙买加。ICC没有答应。虽然ICC可为想回老家的西印度群岛人提供免费运输,但却以奥格尔维医生“资财丰富,能够自行解决这个问题”为由回绝了他。8月中旬,戈尔戈纳只剩下37户没有搬迁。在1912年人口普查登记在案的3444名居民中,只有123人(92名成年男性,12名成年女性,19个孩子)还留在戈尔戈纳镇。到了9月初——过了之前公布的9月5日这一最后期限之后——搬迁工作变得更为复杂,戈尔戈纳与巴拿马城、科隆城之间已经无法进行铁路运输(ICC派人拆掉了铁轨)。对于那些一直等到联合土地委员会保证他们拆走房子后仍可获得补偿才开始动手拆房的居民来说,这给他们带来了很大麻烦。直到9月13日,也就是距离最后搬迁期限仅剩两天的时候戈瑟尔斯才给出这一保证。这给T. L.马杜罗(T. L. Maduro)这样的房主增加了很多困难。他在9月12日前往戈尔戈纳拆迁他的4处房产时,沮丧地得知铁轨已经被拆除,他无法通过铁路来运输拆下来的建房材料。他向ICC诉说他的困难,说他迟迟没有搬家不是因为“置若罔闻”,而是因为直到那个星期律师才告诉他可以搬迁房屋,这不会影响他向联合土地委员提出的补偿要求。他还补充说,面临这种困难处境的不止他一个人。然而,铁轨既然已经拆了就不可能再铺。ICC说,马杜罗等人“有足够的时间拆掉房子,因为他们早在六七月份就已得到通知,那个居民点要被拆掉”。在整个过程中,措辞很重要。居民们法律权利不确定的两个月被视为“足够的时间”。另外,历史悠久的戈尔戈纳只是一个“居民点”。在1904—1913年间,戈尔戈纳从自治城镇变成了行政区,又变成了居民点。和很多用于描述运河区拆迁的词语一样,“居民点”这个词将一个长期存在、历史悠久的自治城镇变成了没有历史意味的暂住点。现在,运输拆下来的建房材料唯一办法就是走水路。人们开始用木筏从运河西岸的戈尔戈纳将建房材料运到通有新铁路的运河东岸。ICC允许他们用这种办法运输盖房材料,但派了一个员工前往戈尔戈纳,“确保房屋的拆除转运工作有序进行”,一定“不让能任何材料落入河中”。建房材料很重要,不仅因为这些东西本身值钱,还因为人们想用它们重建失去的城市景观。戈尔戈纳居民想将“镇子里的居民用了很久的部分建筑”搬到新戈尔戈纳,尤其想把天主教教堂、校舍、旧的市政大楼搬过去。他们打算用这些建筑重建他们即将失去的集体生活,找回因为1907年改革而被取消的自治城镇的政治身份。可惜的是,就连这一要求也没有得到痛快的允许。戈瑟尔斯对巴拿马总统波拉斯解释说,他很想把那些建筑捐给那些居民,但这些建筑“对于ICC还有一些价值”,因此他没有权力这么做。巴拿马政府可以按照ICC评估的价格购买这些建筑。不过,教堂是不能出售的,因为它属于天主教会所有。这些建筑最后是不是被搬到了新戈尔戈纳我们不得而知,我们只知道,那个天主教教堂是1913年8月由后勤部迁出戈尔戈纳的建筑之一。一些私人团体也购买了一些房产,比如可以供一家人住的一处法式大房子,可供三家人住的一处法式大房子、一个ICC旅店、一个牙医诊所。这些建筑最后被搬到了哪里也不得而知。和戈尔戈纳居民一样,它们散落在巴拿马各地,有的搬到了巴拿马城,有的搬到了科隆城,有的搬到了新戈尔戈纳,还有的搬到了运河区边界另一侧的新兴城镇。商户也不得不搬迁,他们希望客户也随他们一起走。经营着一家酒水批发店的埃斯特万·杜兰(Esteban Durán)就属于这种情况。他要从戈尔戈纳搬到科隆城的玻利瓦尔街(Bolívar Street),便在巴拿马最大的报纸《巴拿马星报》上刊登广告,将新店址告知客户。他要等到7月1日才能搬迁,因此他请求订购了酒水的客户务必在6月30日之前取货,之后他就要将剩余的酒水搬到科隆城。我们不清楚有多少家商户因为搬迁而关张。因为有那么多人和商户涌入,巴拿马城、科隆城的房地产价格很可能大涨。一些商户会失去很多老客户,恐怕只有实力最强的商户才能生存下来。
通过上面那些话,这封匿名信创造了另一种善与恶的叙事,将戈瑟尔斯视为恶人。这封信用宗教中的正义观来谴责他的无耻。因为世俗法律并没有为他们伸张正义,“众多受害者”吁请上帝惩罚施恶者。在他们看来,戈瑟尔斯“一心只顾”美国的“未来和军事实力”。他曾游说美国国会批准“驱赶”运河居民,而根本不考虑申请“补偿那些不幸的人,在上帝和法律面前给他们发放应有的合理补偿”。戈瑟尔斯大权在握,衣食不愁,根本不考虑“我们这些被暴力驱逐之人所面临的悲惨处境”。戈瑟尔斯对这封信的无动于衷却让人们更加注意到信中所说的人们的痛苦处境。类似的描述也出现在巴拿马官员与运河区当局的往来信件中。用巴拿马外交部长埃内斯特·T.勒费夫尔(Ernest T. Lefevre)的话说,戈尔戈纳的巴拿马居民“被迫离开多年来一直赖以生活和养家糊口的房子和土地;那是他们出生和成长的地方,他们从来没有想到会那么匆忙,带着悲伤的情绪逃难般地离开那里”。“众多受害者”在信里说,美国人对待迁移的运河区居民比对待“凶残的罪犯”还要恶劣,罪犯至少还有房间遮身,有食物果腹,而那些拆迁居民根本没有“吃住的地方,我们的田地和房子被夺走,没有给我们公道的补偿”。运河区村民被夺走了房屋和家产,陷入“万分悲惨和绝望的境地”。他们是“一群可怜人,本想在那里定居”。在运河区生活多年,却突然有“铁腕措施”要求他们“不情愿地”离开那里,“去另一个地方碰运气”。他们失去了靠“辛勤汗水”积累起来的家产,却没有获得补偿。“强制驱赶和征用村庄、土地,多年劳苦不辍换来的财产得不到合理的补偿”,让他们“痛不欲生”。那封信一次又一次地提到,人们收到的只是“救济金”,根本算不上补偿款。运河区政府的人曾强迫他们“从房子里搬出去,并当着他们的面烧掉了房子;后来给他们提供了救济金,供他们搬往这个国家另一个地方的途中使用”。救济金与补偿金之间的区别很重要。这说明运河区居民与运河区当局看待这件事的方式完全不同。运河区居民将自己看作是国家的公民和房产的主人。如果要征收他们的房产和地产,就要为他们为之所付出的辛苦和劳动提供合理的补偿。而运河区当局只将他们看作是没有产权的人,只有在遭受重大不幸(如自然灾害)后才有获得慈善救济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