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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中午顶风,发个贴:外汇交易账户
很多人可能在这个方面都有些疑问,
这里说明一下, FX和FOREX与currency future不同在于合约形式。
而在做市方面,也有不同,一般分为单一做市商模式,和ECN.
ECN模式较为公平透明,但是这些“真正的”外汇市场门槛较高,通常只向大交易量和高资产净值的金融机构开放,所以个人投资者主要透过外汇保证金或实盘进行外汇现货交易。华人中较知名的美国外汇保证金经纪商包括FXCM、IFX,但我没用过,但很多反响并不是很好。
外汇保证金交易比较多的是单一做市商形式,个人投资者面对单一的对家进行询价和交易,报价的公正性依赖于经纪商的诚信。经纪商本身就是做市商,他们一般先汇总和过滤银行或ECN的价格,然后加上自己的利润再报价给客户。 但由于目前FOREX市场的规模和竞争,真正在点差上的距离已经不是主要点。 很多在于经纪商所使用的RISK MANAGEMENT模式。 像比较有名的CMC MARKET就是一类见一个,宰一个的,因为经济商有时通过对手自己的客户,在分散风险。 但有一些也还可以。 由于好坏的比较在排除风险和资金安全性以外,主要在于你所选市商的风险管理模式, 而这个模式在公司外围人士基本无法了解,所以目前很多的评价都建立在各个用户的血泪史上。
这里并不是控诉单一做市商模式,其实他们也有好的。 比如资金要求,工具,以及交易平台也还是有可取之处。
我觉的,不同的选择主要取决个人的经验层度和资金大小。 只是动手前你了解一下这类问题不会有坏处。
以下几个是原来有人贡献的一些相关法律查询:
美国对外汇保证金经纪商并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管,主要原因是相关立法的落后。美国期货市场监管机构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ommodity Futures Trading Commission,以下简称CFTC)依据的法律主要为: Commodity Exchange Act(1936年商品交易法,以下简称CEA)、 Commodity Futures Trading Commission Act (1974年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法,以下简称CFTCA)、 Commodity Futures Modernization Act of 2000(2000年商品期货现代化法,以下简称CFMA)。
赋予CFTC对在交易所和场外交易的期货和商品期权的唯一管辖权,同时也赋予了它监管市场中介机构的权利,如期货佣金经纪商(Futures Commission Merchant,以下简称FCM)。不过,场外外汇交易并不受CEA监管,除非这些交易涉及未来在商品交易所交割。CFTCA赋予了CFTC对期货合约的专属管辖权,但是有关外汇合约的监管没有给出明确的界定。由于陈旧的法案早已无法适应当代日新月异的金融衍生品市场,所以克林顿政府在2000年制定了CFMA。CFMA在很大程度上放松了对OTC衍生品交易的限制,但是CFTC对OTC外汇衍生品的管辖权只是被限定在期货和期权产品上,远期和现货外汇合约并不在CFTC的管辖范围之内。从以上可以看出,美国这几部法律当初都是针对期货业的监管而设立的,里面并未考虑到对外汇现货交易的监管,因此在美国外汇经纪商进行外汇保证金交易的客户将得不到有效保护。
资金安全
交易中最重要的问题就是资金安全。NFA在针对OTC外汇交易零售客户的官方宣传材料中明确指出:OTC 外汇交易没有结算机构的担保,客户用于买卖外汇和约的入金不受任何监管机构保护,且在破产时不被优先考虑;即便客户的资金由经纪商存放在拥有 FDIC 保险的银行帐户中,在经纪商破产的情况下客户的资金也得不到保护。(参见NFA官方网站,http: //www.nfa.futures.org/investor/forex/forex.pdf)
为保证客户的资金安全, NFA要求FCM将客户保证金与自有资金的账户分开,且FCM应当在隔离账户(Segregated Account)中存入准备金。隔离账户指单独存放客户保证金的专用账户。准备金是FCM的自有资金,数量与客户保证金量成正比。NFA的账户隔离要求是防止FCM挪用客户保证金的有效手段。在瑞富破产事件中,其子公司Refco LLC的期货客户仍然可以自由提款,这就是隔离帐户的功劳。
但是,NFA只是对从事期货交易的交易商要求建立隔离帐户,并没有要求从事OTC外汇现货交易的交易商为客户建立隔离帐户。所以外汇保证金经纪商宣称他们为客户提供隔离帐户只是一种宣传手段;即使经纪商真的将客户保证金单独存管,也可以随时挪用,因为没有任何机构监管这种行为 。 所以你选的时候找那些本身除外汇以外还做商品的就比较好。 我所知道的IG, ODL, IB 还有TD这些都有,所以他们的FX都属于这个保护类。
外汇经纪商宣称在其公司开户的客户的资金受到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ederal Deposit Insurance Corporation,以下简称FDIC)或证券投资者保护公司(Securities Investor Protection Corporation,以下简称SIPC)的保护,但事实并非如此。
FDIC的主要职能是存款保险,它为全美9900多家独立注册的银行和储蓄信贷机构的8种存款账户提供限额10万美元的保险,在银行破产的情况下(而非在外汇经纪商破产的情况下)为储户提供一定额度的补偿;并且FDIC只对支票账户、储蓄账户、存单、退休金账户等银行存款账户进行保险,对共同基金投资、股票、债券、国库券等其他投资产品不予保险。SIPC则是对证券投资者进行保护的,OTC外汇现货交易并不在其保护范围之列
即使RCM像 Refco FX一样在NFA和CFTC进行注册并受其监管,国内客户的资金也一样得不到保护,甚至连“客户”都算不上。根据美国破产法的规定,股票客户或商品客户拥有清算理赔的优先权,所以当经纪商破产时他们保全全部资金的可能性相当高。但是,由于外汇现货既不属于股票也不属于商品,所以外汇现货客户既不是股票客户也不是商品客户。正是由于法律地位的缺失,使得在RCM开户的国内外汇投资者无法在破产清算中享有“客户”待遇,只能以无担保债权人的资格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这将可能导致血本无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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