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案子,我还真见过一个类似的,只不过那个性犯罪人是个无精症(Azoospermia)患者。
简单说一说案情吧,受害人是一个高中学生,周末晚上十一点左右从朋友离开,途径一条深巷回家时被人强奸,案发点比较偏僻,无灯,没有看清犯罪人的具体长相,只记得一些粗略的特征,指认十分困难,所幸报案及时,物证保留比较完备,犯罪人系在受害人大腿内侧射精,被受害人用纸擦拭并在报警时交给警方,另外裙子上也发现多处精斑。
把相关物证拿回来之后,确认了诸项物证确实含有精斑,酸性磷酸酶(AP)试验无一例外皆为阳性,但是精斑经反复镜检却都没有发现精子,于是推测两种可能:
——犯罪人是无精症患者,或做过输精管结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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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案没有发现精子,怎么办呢?
别担心,问题不大,没有精子,我们可以用别的:

如图,精液中百分十九十以上都是精浆,其成分是很多器官分泌物混合液,其中通常会含有少量的脱落细胞,完全可以代替精子作为检材使用,开头这个案子中就是利用这个原理检测出了比较好的 STR 分型,最后和嫌疑人比对成功,证实此人确为无精症患者。
无精症是这样,结扎也大差不差,其原理大致是做个手术,切掉双侧少许的输精管,将断端扎起来,由于精子必须通过输精管道输出到精囊,如此一来就等于阻断了“必经之路”,使得精子无法正常排出,进而起到节育效果。
形象一点,这是正常情况下:

做手术:

术后情况:

你会发现,结扎不会影响射精,只是拦了精子的路。
既然如此,性侵嫌疑人哪怕是结扎过,道理也是一样的——无精子精斑中依旧可以找到很多可用检材,甚至在少数案例中可以找到少量“逃逸出来的精子”,这些法外狂徒不足以致孕,但可以作为微量物证。
另外,这类案件中还有一类情况不同于上面提到的案件,即嫌疑人的精液和受害人的一些体液混合在了一起,这种情况难度就要大一些,需要利用免疫磁珠吸附等技术分离出可用检材,再进行 DNA 的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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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无精子精斑外,由于性侵过程中犯罪人和受害人的各种接触,还会留下像唾液、毛发等物证,以及因受害人反抗而遗留在受害人指甲内的犯罪人皮肉,这些也可以作为物证被检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