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学校安排我在城南区公安分局的刑警大队实习。这期间是学校开学的日子,本区中小学接连发生多起自行车被盗案件。经侦查,同事们将线索锁定到110国道旁的几个收购站——他们很可能是盗车团伙的销赃下线。
3月5日,我和师父还有另外一名同事决定直接亮明身份,来到废品收购站进行试探性侦查。
当时收购站的老板李建军正蹲在一摞易拉罐后面,看见师父亮出警察证后,他忙跑回屋拿了盒外包装泛黄的中华烟,可还没等递到我们眼前,就被师父一把推开了。
“知道我们为什么找你吗?赶紧交代,没有证据我们不会来。”
李建军明显心里有事,头越埋越低,半晌,他微微动了下嘴唇,声音有些颤抖:“是我不对,我……我糟蹋了一个小闺女。”
我们3人瞬间瞪大了眼。
说到这,王建东的这个兄弟忍不住破口大骂起来,他说他不明白,曾经高高在上的大哥怎么会变成今天这般。
听完线人的说法,我突然有了一个想法:王建东有没有可能是为了保护王博而故意认罪?如果这样,那就可以解释通了。
想到这,我背脊莫名一凉——冤假错案可不是开玩笑的。
师父带着我赶忙来到看守所里,提审陈军。这次师父态度很明确,告诉他,如果定案,“你这就是敲诈勒索罪,后果很严重”。
陈军吓了一跳,他大喊“不是”,很快就招了。
原来,案发那天晚上陈军刚上夜班,9点半左右,王建东主动找到他,用10万块利诱他拍假视频,进而进行假勒索。起初,陈军不肯,王建东说,“反正是假的,到时我会替你澄清”。陈军平时好赌,欠了不少网贷,加上文化程度不高,一时利欲熏心,就被王建东绕进去了。后来,他也是按照王建东的指示把视频发到网上。
听完,师父长长出口气,看来猜的没错,事不宜迟,马上去王家找王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