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将在11月迎来四年一度的总统大选。届时,美国人将通过投票,在史上年龄最大的两位总统候选人——74岁的特朗普和78岁的拜登之间做出抉择。鉴于“二老”高龄,加上最近特朗普因新冠入院的事实,一个棘手的问题随之浮现:如果他们不幸在选举前或选举后不久离世,会发生什么?美国宪法对于总统和副总统在任期内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的情况,有着明确的规定。但是,对于总统候选人在大选日临近时死亡情形的处理法律规定却不太明确。一旦发生这样的悲剧,可能会使美国的民主面临进一步的压力。我们来看看,如果特朗普或拜登发现自己无法履行总统职责,法律是如何规定的。致力于改善美国民主的非营利组织“平等公民”的杰森·哈罗表示,许多选民已经完成了投票。他指出,美国法律须在选举前至少45天收到选票,所以重新制票已经不可能了。从技术上讲,不会。或者说,这事和选民没有太大关系,而是选举人的事。根据美国实行选举团制度,选民在大选日投票时,不仅要在总统候选人之中选择,而且要选出代表各州和华盛顿特区的538名选举人,组成选举人团,由选举人团选出总统。绝大多数州和华盛顿特区均实行“胜者全得”规则,即把本州或特区的选举人票全部给予在本州或特区获得相对多数选民票的总统候选人。如果候选人去世了,选举人可以简单粗暴地投给其他人吗?美国最高法院最近支持了部分州的法律,主张惩罚将选票投给其他人的“失信选举人”。举例来说,科罗拉多的部分选民就曾经在2016年放弃把票投给正式候选人希拉里·克林顿,转而投给前国务卿科林·鲍威尔。美国最高法院明确表示,选举人没有投给其他人的自由裁量权。不过,最高法院裁决的一个脚注暗示称,如果候选人死亡,各州可以免除选举人的义务。哈罗表示,实际上,民主党全国委员会或共和党全国委员会应该告诉选举人,他们应该把票投给谁——当然,几乎可以肯定是在副总统候选人贺锦丽和迈克·彭斯中取其一。虽然选举日是11月3日,但选举人在各自所在的州议会开会选择总统的时间为一个多月后的12月14日。如果拜登或特朗普在这期间死亡,这些政党很可能会指导选举人选择副总统候选人。此外还有一个关键的时间间隔:选举人在12月14日选出当选总统,到次年的1月20日总统才就职。如果获胜的候选人在这段时间死亡,情况则会简单一些。根据哈罗的说法,届时宪法第25条修正案和1947年的继承法中关于总统继任的规定将会生效。在这一情形下,当选的副总统将在就职日就任总统。(财富中文网)作者:骆杰峰(Jeff John Robert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