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民党政府主持的日军战犯审判工作直到1948年始告结束。全国各军事法庭共受理战犯2388名,除主要战犯149名判处死刑之外,其余二千余名,悉以罪嫌不足,经宣告无罪或不起诉,遣回日本。因此,真正判刑伏法的日军较之日军战时暴行规模,实不成比例。
中国战区军事法庭庭长石美瑜等人认为应该将日本战犯前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冈村宁次大将判处极刑,结果却被蒋介石训斥,改为无罪释放。
难道蒋介石做的是对的?无罪释放?冈村宁次真的无罪吗?
我就此观点做一下分析:冈村宁次是“日本支那派遣軍總司令”侵华日军的头头,1938年下半年,指挥了武汉会战,1944年,先后任日军第6方面军司令和日本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并推行烧光、杀光、抢光的“三光政策”,对中国实行“烬灭扫荡"。如此罪恶滔天的侵略者反而被无罪释放,而且是“无罪”释放,公理是非何在?
现在我又有一个问题:主谋杀人犯无罪释放,反而只是协从的却要枪毙,世界上有这种法律吗?
中国人为什么总对外敌(主谋杀人犯)宽容,而对同是自己民族的“汉奸”(协从)永不宽恕打下十八层地狱呢?
蒋介石无罪释放冈村宁次的愿因:
1. 汤恩伯、何应钦、阎锡山等是冈村宁次的学生,何、阎等人作为留学生在日本陆军士官学校上学时,冈村宁次是他们的学员区队长,即班主任,他们私交应该不错,受降仪式上何应钦在冈村等人行礼后,微微欠身以示还礼,这在各国受降主官中是绝无仅有的。另外在冈村担任“华北方面军”司令官期间,一直在招降阎锡山,但因为双方的条件相差悬殊而未成,尽管如此,接触一直在持续,直到抗战结束,为此阎锡山恐怕也会力保,以防冈村泄漏,造成自己的被动。
2. 抗战结束时,冈村是“中国派遣军”司令官,麾下尚有军队105万人,根据冈村的命令,这部分日军没有按照国际惯例向包围他们的当面之敌 ----共产党的武装力量----投降,而是向蒋介石等投降,一百多万人的装备,这份见面礼不可谓不重,更重要的是这批装备没有落在共产党手里,有了这份功劳,蒋介石也要照顾一下了。
3.冈村与共产党作战多年,经验丰富,写过很多研究共产党战略战术的小册子,担任“华北方面军”司令官期间,曾令八路军吃尽了苦头,左权就是死在它的手里,彭德怀也说他是最厉害的对手,令共产党如此头疼的人焉能不利用一下,好像很多国民党军官都请日本军官做自己的参谋或顾问(阎锡山还收编了一万日军,用于与共产党作战),而冈村宁次就是蒋介石的顾问。但这条有点勉强,因为冈村被宣布为无罪释放时,蒋介石已经将近战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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