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叫刘世昌的商人骑驴回家,路上下起了雨,于是到赵大家里借宿。
两人并不相识,赵大夫妇起了歹意,不过是一瞬间的事——他看出刘世昌有钱,“褥套里全是银子”——那时候要是有支付宝就好了,有钱也看不出来。
他杀了刘世昌,并把他的尸体混在泥中,烧成一个乌盆——元杂剧的细节更血腥,赵大还嘱咐老婆在腿骨部分多加几块炭火,烧的彻底些。
原著里,赵大本来是想“抬出去埋了”的,他的女人表示反对:“倘若被野狗扒了出来,给人看见,那不是白做了活儿吗?咱们把他的尸首剁成肉酱,和在泥里,烧成了盆子,就是神仙也不能找寻着!”
一个没有做过任何恶事的人,就这样,飞来大祸,被残害,被羞辱,永远的失踪了。
不是因为那个叫张别古的老头去赵大家讨债,拿到了那只乌盆;如果不是编剧让乌盆开口,魂魄诉冤,这样的事情,也许就消失在那个雨夜,再也不见了。
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