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我以为内部矛盾得以顺利解决的时候,情人节当天发生的事情还是无情地击碎了我仅存的几分侥幸。
那天下午4点多钟,派出所门口的吵闹声吸引了我的注意。
不一会儿,所里的反扒队员就压着两名年轻人进来了,后面跟着两个女生。扒窃属于行为犯罪,不论涉案金额的大小,一律立作刑事案件来办理。值班所领导在了解了初步情况后,将案子交给我主办。
这是我头一回主办刑事案件,紧张与兴奋顿时充满了内心。我让同事将嫌疑人和受害人分别带进讯问室和询问室,这时,燕子和她的一个同事正巧也来到了派出所,燕子见到我,笑着招手示意我过去,但此时我一心一意想要审讯,并没有理会,只匆匆忙忙回了一句:“我有事,你先等一下。”
在其中一个讯问室里,我打量了一下嫌疑人,他年龄不大,长得眉清目秀,穿着一身得体的休闲装,如果不是被抓了现行,怎么看都不像扒手。我问他叫什么名字,这个男子喉咙里发出“啊、啊”的声音,被反铐在后面的手还试图比划着什么。
“是聋哑人!”我心里一惊,马上跑到另一间讯问室,不出所料,那个也是聋哑人。按照规定,聋哑人作案,在审讯时必须要有聋哑语学校的老师在场。
在通知了老师、等待他来派出所的间隙,我决定先向被害人了解情况。
在询问室里,我见到了那两个女生,通过了解得知,被偷者叫陈霞,同行的叫张芳。她们在火锅店吃饭时,陈霞放在椅背上的包被那两个嫌疑人偷走,包内有2000元现金。
正当我准备做笔录时,张芳却说反正被偷的现金已经找回来了,她俩还有其他事,不愿做笔录,而陈霞则犹犹豫豫,不说做也不说不做。
这下我着急了——没有受害人的笔录,别说处理这两个嫌疑人,就连案子都没法立。他们只要一出派出所,又不知道会有多少人遭殃。我只好从做思想工作变为“苦苦哀求”,张芳这才同意,口里还不情不愿地说:“看在警官你这么求我的份下,我才同意做笔录的。”
就在我打开电脑准备笔录时,燕子突然冲了进来,冲着张芳就是一句:“警察帮你挽回了损失,你不感激就算了,还摆着这样一幅架子,真当警察是求你啊?”
此时我才意识到,燕子在外面已经等了我许久,刚才几个小时里,每当我经过她面前都是一句“等一等”,她等得坐不住了,就直接进来找我,正好撞到这一幕,为我抱不平,就直接怼了张芳一句。
这下子张芳脾气也上来了,抓起桌上的包,拉着陈霞就要出门:“反正包里的钱已经找回来了,我们也没有损失,现在就走!”
我一看好不容易作通的工作就要毁了,心里气恼,对着燕子一顿吼:“你给我出去!这是执法办案区,无关人员不能进来,没事捣什么乱啊!”
燕子呆了几秒钟,眼睛一下子红了起来,她飞快地从包里掏出一盒东西往桌上一拍,头也不回地离开了询问室。我追了几步后还是停了下来,转身回了询问室——案子可没办法拖延。
回到桌前,看到上面放的一盒钙片,我才想起来,几天前和燕子说起最近由于出警次数太多、膝盖有些疼的事,心里不禁一阵酸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