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说一下事情的经过。”坐在我对面的警察敲击着电脑键盘。
我不知从何开始说起,脑海里的片段不停地回放,画面暂停在咖啡馆三个顾客身上,那是罗涵、林冲,还有我。
“她叫我给她15万,她才同意注销公司。可她前期才投了2万块钱!搞活动的钱、文案的稿费,都是我出的,公司根本就没有任何盈利!”罗涵一副被人算计了的样子,她说,活都是她一个人干的,那个女人怎么好意思找她要15万?
我猜测她的合伙人如此狮子大开口,一定是认定了她是个“富二代”——她是本地人,开的车是奔驰,身上的衣服是名牌,又有几处房产。
罗涵说,就算她真的有钱,难道就活该被人敲诈?她需要我们一起去那个女人家索要注销公司所需的公章或营业执照。她说,“有个男的一起去,他们就不会那么嚣张了”。
人高马大的林冲拍着胸脯保证,这事情就交给他了。
“从哪里开始说起?”我一头雾水地问警察。
“你们是几点到达幸福花园小区的?”
我尝试去记起确切的时间,却是白费力气。
“你们是怎么到幸福花园的?几点开始报警的?”警察又强调了一遍。
开车去幸福花园的路上,罗涵告诉我们,只要我们确认那个叫敏知的女人在家后,她就会报警。
我们商量过了,为了让敏知放心开门——毕竟她可以从猫眼里观察外面的情况——我是敲门的最佳人选,因为我是女的。
一个女声在屋里问是谁,我告诉她“是物业的”,门锁转动着,门开了。女人望着屋外的我们,愣了一秒钟,转身进去了。
接着,一个男人走到门口,应该是敏知的老公,他指着罗涵道:“我知道你是来干嘛的,周六的事跟你还没完!”
“你们把罗涵的东西还给她!”林冲理直气壮。
敏知站在她老公旁边,双手交叉抱于胸前,说:“你买了我的股份,公司就是你的,你想要注销还是干嘛,都是你的自由。”
她这话当然是说给罗涵听的。
罗涵摇着头,从我和林冲的身后走到门口,靠在门上。
“这时,敏知的老公过来推罗涵,还是打她,我没有看清楚。”我回忆道,“因为走廊里太暗了。”
警察继续追问我,敏知老公的手“触碰在罗涵身体的哪个部位?”
我想我应该表达清楚是敏知他们先动手的——可她老公打的是罗涵身体的哪个部位来着,肩膀?还是头?
我尝试在脑海里还原当时的场景:林冲上前来阻止敏知老公,并喝止他不要动手,紧接着,敏知老公推了林冲一把,林冲回推了过去。
“接下来你们就拉扯起来了,是吧?”警察上扬着他的一条眉毛与我确认,这时,一个警察推门而入,提醒他“不用询问得太过详细”后就出去了。
我继续陈述——然后,一个老太太手扛一个有轮子的“武器”出现了,她抡着那个东西袭击了林冲,还碰到了我的鼻子——我摸了一下鼻子,还在隐隐作痛。
老太太的突然出现,使得场面彻底失控,“不要打了!”我喊着。
敏知过来抢我的手机,因为她看见我在录视频,她把我逼到墙角,抓住我的头发,我一下子瘫倒在地——我实在不想回忆那个场面。
“她用哪只手抓你的头发,哪只手抢你的手机?”警察在等待我回答的空隙间,点起了一根烟。
我努力地回忆着打架的场面:因为她抓得我头皮很痛,我本能地咬了她的胳膊,很用力,她疼得松了手,然后转身去帮她老公打林冲。
刚才进来一次的警察再次推门而入,将我脑海的画面暂停在打架纠缠的那一刻。他看了一眼电脑屏幕,拿起桌上的烟,走到半开的窗口旁抽了起来,侧着身对我说:“你下口很重啊,咬得人家胳膊都紫了。”
看来他应该是给敏知做笔录的,听到他为敏知辩护,我立马激动起来:“是她先打我的,我才咬她的!我才是受害者!”
那个警察冷笑一声,弹掉烟灰说:“每个来这里的人都说自己是受害者。”
“你咬了她哪只胳膊,左胳膊还是右胳膊?”给我做笔录的警察继续询问。
我对他痴迷于细节的追问感到疲累了,那种情况之下,我哪记得咬的是哪只胳膊。
那个站在窗口的警察不屑地看了我一眼,出去了。
我继续回忆:在我们打成一团的时候,他们家客厅传来小孩的哭声,听到喧哗声的邻居——一个老人在楼道对面半开着门,看戏。
邻居老人的观望,使得敏知一家和我们都住手了。林冲对罗涵叫道:“警察怎么还没来?你再打个电话!”
可罗涵没有按事先计划的那样报警,或许她吓傻了吧?
我的眼镜在我低头的时候掉了下来,我给做笔录的警察展示:眼镜腿架不住了,那是被敏知拉扯坏的。接着,我伸出我的右脚给他看,我的球鞋也不知道在什么时候给弄坏了。我继续认真地端详起我的双腿和胳膊,努力地寻找可以证明自己是受害者的证据:“喏,你看,我的胳膊也被抓伤了——”
“身上其他地方还有伤口吗?”警察瞟了一眼我胳膊上的抓伤,不以为然。
我摇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