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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召女为钱嫁64岁富商 离婚贪赡养费惨被法官打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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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3 07:3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8-05-03 10:55联合新闻网 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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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一名应召女郎,31岁时遇见了64岁的富商,因对方送她一栋豪宅而决定嫁给他,但婚姻不久后便告吹。 她向前夫要求高额赡养费以及豪宅所有权,最后却遭到法官驳回。 示意图,图片来源/ingimage


澳洲一名从事性交易的女性,多年前因为一位富商客人承诺要买一栋房子给她,于是决定嫁给对方。 然而,两人的婚姻只维持了3年,离婚时,她拒绝将房子归还给富商,还要求34万澳币的赡养费。 最后法院判决前夫不必支付赡养费,反而是该名女子应支付买房子的钱,让她赔了夫人又折兵。

根据澳洲《NEWS.com》的报导,昆士兰州(Queensland)的希金斯(Higgins,化名)31岁时遇到了一位64岁的富商,她以一晚1500澳币的价码与对方发生性关系,不久后,两人便从「 商业关系」晋升为朋友。 2010年时,该名富商买了两栋房子,并大方将其中一栋价值112万澳币的房屋登记在希金斯名下。

2012年时,富商终于顺利娶回希金斯,但希金斯结婚后却带着女儿,与女儿之生父住在富商送的豪宅中,到离婚前都不曾与富商同住一个屋檐下。 尽管如此,希金斯的各项开销还是由富商支付,包含治装、丰胸、施打肉毒杆菌的费用以及女儿的学费等。

两人结婚3年后,富商终于受不了被当成提款机,决定与希金斯离婚,没想到,希金斯知道之后,不仅拒绝将豪宅归还前夫,甚至要求对方支付高额的赡养费。 希金斯表示,嫁给富商之后她放弃了应召女郎的工作,做出很多「牺牲」,因此有权拥有该栋房子。

然而,法官克罗宁(Paul Cronin)最后驳回了她的赡养费请求,裁定希金斯可以保有房屋的所有权,但她必须支付前夫18万澳币的房屋费用。 得知判决结果的希金斯向法官哭诉,她每周294澳币的收入根本没办法填补支出,更别说是这笔庞大的赔偿费用。 然而,法官只是冷冷地响应,「看妳要卖掉房子,还是找个新工作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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