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杨帆收到了段家的起诉状和法院传票,段家要求他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以及医疗费共计40余万元。他并不意外:“家属已经提前跟我说了,说得很坚决。”尽管之前警方很快排除了刑事案件的可能性,建议双方可以协商或走法律程序,但协商未果。
9月4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杨帆的行为与老人死亡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但老人确实是在与杨帆发生言语争执后猝死,依照《侵权责任法》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根据公平原则,法院酌定杨帆向老人家属补偿1.5万元。
“我们简直意外的不得了。不是说赔得少的问题。审判书写的是‘补偿’,谁要他补偿啊,他要是没错谁要他补偿啊。”段家不接受审判结果,徐生说“不得了”时拖长了音,“事实很明确,都有录像监控。我们没想到最后法官会判个没有关系啊。”
徐生一直提起物业那个“好心人”的消息,对方说杨帆辱骂了段石。尽管杨帆每次都否认,但是段家还是提出要调取派出所笔录、传唤物业人员。
“出于人之常情,”这是王东飞经常使用说的一句话。他是段家一审的代理律师,“家里老人去世了,我们要尽量还原事实。有时候是一个心结、一口气的问题。”
11月1日,二审开庭,再次围绕杨帆与老人的死亡是否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展开,并未当庭宣判结果。结束时,杨帆看到原告席上段石的妻子瞪着他,眼神让他不好受:“好像我是杀人凶手似的。”
杨帆早就公开表示对此事的后悔之意,后来,他似乎觉得这个说法不妥,换成了“遗憾”。再过几天,舆论四起后,不少朋友、同事给他打来电话,问电视上是不是他。还有人问他:“以后还会去劝吗?”
杨帆答道:“劝。要是大家都不劝了也不行。这只是一个意外,我应该不会再这么倒霉吧。”
说这话时,杨帆坐在酒店大厅等人,他面前放着一个烟灰缸,不远处贴着禁烟标志。“但生活中有些东西就是相互矛盾的。”
二审结束后的一个晚上,杨帆在自己小区的微信群里看到有人发了一条关于此事的新闻链接,引起一番讨论,但没说几句,话题很快又被另一件事情取代。
此前关于二审的结果,杨帆和徐生都没有明确的预测,他们达成了一种表面上的一致: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可实际上,杨帆觉得赔偿一分钱都是不应该的,徐生认定“他必须是有责任的,相信法院是公平的,不行的话我们要接着往上走”。直到1月23日二审结果宣判,杨帆不用再赔偿,他终于松了口气。
11月9日,两家媒体来拍摄照片和视频,杨帆穿了一套西装,配皮鞋和绛红色毛衣,他站在事发电梯的禁烟标志下面,手不知道该放哪里,显得有些紧张,摄影师告诉他,可以放松些,比如指着禁烟标志。
犹豫了几秒,他也没伸出手来,最后,两只手还是揣进了裤兜。

杨帆站在事发电梯的禁烟标志下面 图 / 李晓磊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