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图片 2014-10-17
无罪归来Ⅰ
摄影:《南方都市报》郭现中 责编:庹润翔 监制:闻道刘
念斌、赵作海、佘祥林、张高平张辉叔侄,这些名字的背后,都有一段关于“冤狱”与“血泪洗冤”的悲惨故事。好在,他们现在都已经“无罪归来”。2013年3月以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履新后不断释放“宁可错放,不可错判”的信号,一批陈年积案相继得以昭雪。而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也将绘出中国法治新路线。图为佘祥林“杀妻”案主角佘祥林。继续阅读请点击《无罪归来Ⅱ》
“我已被残忍体罚毒打了10天10夜,精神麻木,早已处于昏睡状态,且全身伤痕累累,根本无法行走站立,我只有一个愿望就是希望能尽快的休息一会,只要能让我休息一下,无论他们提出什么要求,我都会毫不犹豫地顺应。”关于认罪,佘祥林回忆说。图为“死而复生”的佘祥林前妻张在玉(翻拍)。
上世纪90年代发生的“聂树斌强奸冤案”与“佘祥林杀妻冤案”。这两起案件曝出后,举国哗然,由这两起案件所引发的的连带效应,直接使得国家司法机关在民众间的公信力大大降低。这两起案件舆论影响力巨大,是推动我国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重要案件。两起案件引发了我们对侦查权边界、死刑复核程序、证据规则、“沉默权”、“疑罪从无”等司法制度和司法理念的深刻反思。有意思的是,这两起案件几乎同时在1994年发生,同时在2005年被曝光,但两个案件主角却一死一生两种截然不同结局……图为湖北京山县雁门口镇吕冲村山顶一处水塘,这里是当年佘祥林案挖出女尸的地方。
【赵作海“故意杀人”案】
姓名:赵作海
性别:男
生日:1952
籍贯: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
赵作海被称为“河南版佘祥林”,1999年因被怀疑杀害同村的赵振晌,2002年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赵作海死刑,缓期2年执行。2010年4月30日,“被害人”赵振晌回到村中,2010年5月9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认定赵作海故意杀人案系一起错案,宣告赵作海无罪。
赵作海在狱中的时候妻子改嫁,出狱后不久经人介绍结识了常年上访的新老伴,似乎半生坎坷终于过去要有个好晚年,但现实中赵作海却没有能“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2012年7月24日,赵作海所陷传销案结案,65万的国家赔偿款中17万余元国家赔偿款随之打水漂。从2014年3月1日起,赵作海成为河南省商丘市环卫工人。图为河南商丘市柘城县赵楼村,赵作海案发现尸体的机井已经填上,旁边另打了一口井用于灌溉。
【张高平、张辉叔侄“强奸杀人”案】
姓名:张高平(叔)、张辉(侄)
性别:男
生日:1965-09-28/1980-06
籍贯:安徽歙县七川村
2003年5月18日晚,跑长途运输的张高平和张辉开着大货车从歙县去上海,中途顺道捎带一位叫做王冬的女孩。到到杭州后,叔侄二人放下了她。第二天,王冬被发现赤身裸体死在杭州西郊的一条水沟里。2003年5月23日因涉嫌强奸案,张高平及其侄子张辉被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刑拘,同年6月28日被逮捕。2004年4月2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张辉死刑、张高平无期徒刑。2004年10月19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分别改判张辉死刑、缓期2年执行,张高平有期徒刑15年。2013年3月26日,浙江省高院依法对张辉、张高平强奸再审案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
2012年2月27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调阅案卷、查看审讯录像,调查核实有关证据。2012年7月,复查合议庭专程前往该案被害人安徽老家进行调查,8月前往新疆库尔勒监狱、石河子监狱分别提审了张辉、张高平,2013年1月,张辉、张高平被换押回杭州。2013年5月17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张辉、张高平再审改判无罪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分别支付张辉、张高平国家赔偿金110.57306万元,共计221.14612万元。图为杭州市西湖区留下镇留泗路东穆坞村路段,张辉叔侄放下受害人的地方,原来荒僻的路段现在已经车水马龙。
“我恨他们……我要起诉他们,尤其是那个‘女神探’,在没有任何证据的前提下,断定我们涉罪,我永远也不会原谅他们。应该按照国家的法律来办。”张高平口中的那个“女神探”名叫聂海芬,是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预审大队大队长,坊间流传,她是杭州市政法界“三大女杀手”之一。就是这个“女神探”聂海芬,还曾多次“立功”,曾被评为浙江省“三八”红旗手、省刑侦行家、杭州市“三八”红旗手。2013年4月,浙江省政法委成立调查组,彻查聂海芬等2003年杭州“5•19”奸杀案全部司法过程中的涉案人员。
【赵艳锦“故意杀人”案】
姓名:赵艳锦(又名赵艳仅,左)
性别:女
生日:1969-06-11
籍贯:河北省保定市安新县端村镇河南村
2001年9月因邻居6岁的小孩被杀而铸成冤案,赵艳锦共计在看守所中过了10个春节。2011年5月23日,河北省高院作出无罪释放的决定,但是2013年2月6日才释放。为什么无罪判决作出20个月后才放人?丈夫李建军愤愤不平。有关司法部门解释,这是维稳的需要。
2001年9月24日19时左右,大河南村6岁的赵紫旭失踪。案发十几天后,10月8日9时许,赵紫旭父亲家座机接到邻居李艳青的来电,李艳青称自己受赵艳锦雇佣,一个人杀死了赵紫旭。对门邻居赵艳锦成为调查对象。2001年10月15日,赵艳锦在安新县公安局供述称,因与李桂兰家有矛盾,雇凶杀害李桂兰的儿子赵紫旭。第二天,赵艳锦被刑拘,同一天再次作出有罪供述。3天后,赵艳锦由安新县看守所转到高阳县看守所。判决书记载,从10月18日起,赵艳锦开始翻供,不承认杀人。赵艳锦称,作出有罪供述,是因为遭受了刑讯逼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