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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关下月起 对旅客行李全面加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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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5 07:1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7-05-15 16:48联合报 记者林则宏╱实时报导


photo.jpg 式施行。 联合报系数据照/记者陈睿中摄影
大陆海关6月1日起将对入境旅客的行李和入境快递展开全面监管,对于旅客入境携带物品,若不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等五种情况,海关将暂不予放行,并对物品进行暂存。

大陆海关总署早前颁布的「关于暂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暂存有关事项的公告」下个月起正式施行。 据上海「劳动报」报导,公告中所谓「自用」是指旅客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出租。 「合理数量」指海关根据旅客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确定的正常数量。

报导称,业内人士对新政策的理解是,比如以皮鞋为例,个人正常携带一、两双皮鞋入境不受影响,但如果一名旅客携带五、六双甚至更多同一款式的皮鞋入境,就可能就会被认定为用于商业用途,不予放行。

亦即,如果在海外购物数量太大,下个月起在入境大陆通关时将面临行李被扣暂存的问题。

报导还举例称,例如旅客若从香港、澳门前往大陆可免税带回香烟200支(一条),从其他地区可免税带回香烟400支(两条);光盘:单碟(盘)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20盘以下;成套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3套以下。

至于手机、照相机、笔记本电脑均属不予免税商品,必须按规定征税。 大陆民众如需从大陆境内带出并带回的,必须在出境前主动向海关申报,并填写申报单,在回国时主动向海关人员出示申报单即可免税验放。

报导称,此次「通知」对于五种行李暂不放行的情况包括:

一、旅客不能当场缴纳进境物品税款的;

二、进出境的物品属于许可证件管理的范围,但旅客不能当场提交的;

三、进出境的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按规定应当办理货物报关手续或其他海关手续,其尚未办理的;

四、对进出境物品的属性、内容存疑,需要由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认定、鉴定、验核的;

五、按规定暂不予以放行的其他行李物品。

对于海关暂不予放行的物品,自暂存之日起3个月内,旅客应当办结海关手续。 逾期不办的,由海关依法对物品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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