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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国佳肴] 梅姗姗|披萨上有菠萝?你可能吃了“违法”披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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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26 09:2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梅姗姗|披萨上有菠萝?你可能吃了“违法”披萨! 

 2017-02-25 梅姗姗 一大口美食榜

  





这几天国际美食界吵的最凶的一个话题,很有意思:菠萝与披萨这个搭配,是不是将违法

 

事情是这样的:冰岛总统Gueni Th. Jóhannesson 前几天跑去参观了冰岛一个小学,做一个总统在教育界的份内工作。参观完,他和小朋友们有一个互动的问答时间,小朋友们问了很多问题,包括他最喜欢的英国足球队(曼彻斯特),以及他喜不喜欢吃有菠萝的夏威夷披萨。

 

对于菠萝披萨,总统大人是这么回答的:“我打心眼里反对菠萝和披萨这个搭配。老实说,如果我有权利的话,我一定会颁发一个菠萝披萨(夏威夷披萨)全球禁令,让这个搭配从此违法。”

 

最右边这位就是冰岛总统


Wow!总统大人难道和菠萝披萨有什么深仇大恨么?

 

其实不然。“菠萝是否该存在披萨界”早已是全球两派吃货对喷很久的话题,一派认为披萨只是个载体,什么东西都可以放。另一派表示我同意,除了不能放菠萝

 

冰岛总统是坚定的反菠萝派


这个就靶心过于明确了。如果说ABCDEFG等等多样东西不能存在于披萨上,这还能理解。但这个国际纷争只针对菠萝,是不是有什么特殊原因?是,但在细说这个国际原因之前,得先说明为什么这件事儿这么重要。


披萨来源于意大利的那不勒斯(Naples)地域。至于是不是跟马可波罗和中国的烧饼有关,那是另一个国际纷争,我们这次暂时不深入。但可以确认的是,披萨进入世界上其他国家,还是相对挺近代的事。《纽约时报》是1947年第一次描述一个名叫披萨的产物,它是这么说的“一个圆的面团,上面涂满了番茄酱,凤尾鱼和起司,烘烤过后,切成三角片,搭配红酒吃。它不是高级料理,更适合简餐或者party时食用。其实,这个叫‘披萨’的东西甚至可以跟汉堡一样流行,很可惜我们美国人民们暂时还不了解太多。

 

纽约时报第一次报道PIZZA


一直到1960年代,披萨都还只是一个新鲜产物。而且,做的还不好吃。那会儿并没有必胜客或棒约翰,只是一些做宵夜档的家庭快速餐厅(diners)会做一些,用的都是超级差的原料,比如罐装蘑菇,可以常温保持很久的防腐剂面团,冷冻的廉价意大利辣肠等。但即使是那个时候,大家也都有一个共识:披萨没有甜的。

 

再然后,随着意大利移民的增加以及必胜客等连锁巨头越做越大,披萨——连同美式中餐——开始成为廉价却美味的代名词。尤其是纽约,纽约人就连披萨也会以上帝视角藐视美国其他地区,认为纽约的水甜,面粉好,所以做出来的披萨是味道最好的。

 

作为一个并不是吃着披萨长大的中国孩子,我一开始并不能理解欧美人民对于披萨如此疯狂的追求。那会儿我负责新媒体,每天主要的任务之一就是寻找或创造热点,来增加我们网站的点击率。大数据告诉我,只要你标题或内容里含有:牛油果吐司(Avocado Toast),Nutella的巧克力榛果酱或者披萨,特别是激发起这三个內任意一个的争议,这篇文章就能被疯转。

 

有一周我们案例分析,专门分析的就是一篇Buzzfeed的文章,叫做“世界上最侮辱冒犯人类的披萨”(The Most Insulting And Offensive Pizza In The World),讲的就是菠萝披萨。底下评论几乎针锋相对,一边是赞扬po主说出了人类的真理,一边是谩骂po主不懂甜酸口味搭配的完美。

 

对菠萝的执念,和我国甜咸豆浆之争不分伯仲


渐渐的我明白了,原来这场菠萝披萨纷争的两派,代表了两种不同的,关于美食的理念。一种是纯粹派,也就是如果一个pizza的口味不在它的发源国存在,它就不能被叫之披萨。那是对披萨发源国和披萨这个食物的侮辱。 另一种是大爱无疆派,也就是说披萨只是一个载体,上面什么东西都能放。只要好吃就好。跟咱们南北的豆花甜咸之争很类似。

 

之所以针对的是菠萝,是因为它不仅跟披萨的发源国完全没关系,是一个希腊出生的加拿大人发明的伪命题(取名夏威夷,但发明人甚至从来没去过夏威夷),而且流传度最广。(几乎每个当代的披萨店都有夏威夷披萨)。

 

那个希腊出生的加拿大人名叫Sam Panopoulos,今年83岁。他一生唯一的一次和披萨的相遇来自于自己从希腊来加拿大的船上。当时船需要暂时停在意大利的Naples地区,所以Sam走下了船。他从来没有听说过披萨,也不知道这个叫Pizza的东西是什么来头。只是因为船停了,自己饿了,于是就点了这么一个“玛格丽特披萨”。他觉得挺好吃的。他以为这个东西是个派。


 Sam Panopoulos,这个夏威夷披萨的创始人


到了加拿大,Sam和许多移民一样,找不到工作,就把自己的积蓄盘了个店面,取名“the Satellite(卫星餐厅)”,做起了餐馆生意。那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餐馆,菜单没有任何特点,反正其他餐厅有什么,他也有。就是一个普通劳工没事儿早午晚餐的聚集地,仅此而已。他甚至尝试做过美式中餐的酸甜鸡,反正什么能卖,他就做什么。那会儿加拿大人还不知道披萨是什么。

 

突然有一天,离他不远的一个小镇子的一个餐厅开始贩卖pizza了。那时1960年代初期,pizza开始在美国各餐厅出现,加拿大也开始有了星点的痕迹。他驱车去了那个小镇,发现这个披萨就是自己当年在Naples吃的那个“派,”于是立刻把这个“披萨”搬到了自己的店铺。

 

“但是那会儿的披萨很无聊,只有一个选择性,就是罐头蘑菇,罐头番茄酱加廉价的pepperoni”Sam说。所以,在对披萨没有任何历史性认知的前提下,Sam开始了各种披萨口味的尝试,比如加橄榄或者凤尾鱼等。菠萝就是他其中的一个尝试。

 

1960年代的Pizza广告,披萨上只是单纯的pepperoni(切片火腿)


1959年,夏威夷成为隔壁美国最新的一个洲。随后的几年,参与二战的美国大兵们陆续回到自己的家乡,带回自己在夏威夷那里驻扎时候的故事,包括那边著名的菠萝鸡尾酒“Mai Tai”等。夏威夷一下子成为全国人民(包括加拿大)天天谈论的热点,菠萝这个代表了夏威夷的水果一下子开始畅销起来,几乎家家户户都会开始储备菠萝罐头,表达自己对于新洲的欢迎。

 

结合自己不成功的甜酸鸡供应经历,Sam意识到菠萝这个东西也是可以做成甜酸口的。他首先是开始在自己的普通披萨上撒一把菠萝罐头,然后几经尝试,最终推出了菠萝罐头和火腿的搭配组合。他把这个披萨取名为“夏威夷披萨。”

 

从没有去过夏威夷的Sam就这么创造出了夏威夷披萨


“一开始人们以为我疯了。不过其实大家都不知道披萨是什么,而且这个披萨的甜酸口味也很好吃,所以一下就流传开了。”Sam说。

 

夏威夷披萨火了以后,Sam把自己的卫星餐厅卖了。那个接收的公司继续发扬光大他的这款夏威夷披萨,也促成了今天关于披萨和菠萝是否违法的国际纷争。

 

当然,对于咱们,菠萝和披萨是一个再正常不过的搭配。但这不妨碍我们不能忍很多其他美食界的搭配。

 

来,分享一下你美食里的不能忍吧!

 

下周见。


文:梅姗姗

图:部分图片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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