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捕鲸、吃鲸,总是被当作野蛮行径,受到世界各国的批评。
如果回溯历史,则日本人吃鲸,并不像许多人想象中那般野蛮。一如日本料理的其他菜式一样,鲸鱼被烹调的细节,被抠得极精准。老式店铺里,会备花鲸的肉片,留皮,汆烫到恰到好处吃;也有生鱼片吃法,先以柑橘汁配酱油、萝卜泥制酱,取鲸肉布满网状脂肪的部分,卷葱,蘸酱吃;有种吃法叫百寻,是用鲸小肠蒸过再烫熟,令其紧缩而后吃,取其脆。
吃起来也有讲究:鲸味极浓,所以若非全鲸料理,否则鲸肉常在最后一道上来。这些讲究,当然不是一拍脑袋想来,而是经年累月,锤炼而成。
一如日本人自己所承认的:鲸料理于他们而言,是个悠久传统了。实际上,美国人的捕鲸历史也不短。麦尔维尔的史诗小说《白鲸》里,特意列举了美国浩瀚壮阔的捕鲸史,以及他们如何吃鲸肉排,他们如何从鲸身上提取龙涎香,他们如何用鲸脑点灯。如今看来,这些都极为政治不正确,但你没法指责——
在过去,在人类还没有保护环境概念时,鲸就是他们的天然美味。
所以,你也无法责怪日本人吃鲸的传统。现代文明到临前,他们必须捕鲸,一如他们必须捕其他鱼类才能过活。
一切饮食环境,都是时势所造。
比如,为什么日本料理里几无羊肉踪影?因为在明治维新之前,日本本土没有绵羊养殖业。
八世纪之后,日本天皇曾数度发下“肉食禁令”,日本民间当然免不了偶尔偷吃,但主食还是鱼肉、野菜和粟米。江户时期,日本人吃一种玩意,叫做山鲸——不是日本山里也产鲸,只是用来指代山猪,又曰牡丹锅。其他马肉锅又叫樱锅,鹿肉锅又叫红叶锅,如此不一而足。
甚至德川幕府第五代将军纲吉,布下“生物怜爱令”,非只是牛马不许动,连吃狗肉都违法。如此这般,才硬生生把日本逼成了一个鱼+野菜民族。
反过来,传统日本人以为耕牛珍贵,不能杀害,所以 1853 年幕府开国,美国人初到日本,要牛肉吃,日本人都不予理会。当日日本人看美国人吃牛肉,一如今日世界看日本人吃鲸肉似的:
当事人觉得是传统,理所当然;外人看来,简直匪夷所思。
说到饮食犯忌,中国和韩国其实也颇有些爱好,跟现代西方文明抵触。西方人遇见中国或韩国人,免不了问:“你们真吃狗肉吗?”若答是,免不了被对方圆睁双目,当怪物打量。
传统中国人观感里,肉分等级,狗肉就不上大雅之堂。鲁智深在五台山下问店家要牛肉吃,店家没有,鲁智深自己发现店家煮着狗,店家解释说“怕你是和尚,不吃狗肉”,可见狗肉比牛肉更市井气;鲁智深吃来也豪迈:蘸蒜泥撕着吃,很乡野。
其实狗肉真是古已有之,战国名刺客聂政、荆轲的哥们高渐离、刘邦麾下大将樊哙,都是杀狗吃肉的好手。因为古代肉食匮乏,动不动就饥荒人相食,有什么就吃,顾不上文明了,狗是上等的肉食来源。爱吃的人自然提倡“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台湾干脆现在还管狗肉叫做“香肉”。
当然啦,别看西方现在反吃狗肉很厉害,其实 19 世纪之前,法国人也吃狗肉;德国人把狗肉当做羊肉的替代品;瑞士人吃切片狗肉,甚至墨西哥人和罗马人传统里,还有熏狗肉这个神物。
——说到底,在世界尚未解决温饱问题前,大家来不及喂养宠物,先得满足自己。而狗肉,在三不五时有饥荒的时代,实在是太完美的蛋白质来源了。
在中国古代,和狗肉一样不登大雅之堂的,是猪肉。
传统格局里,鱼肉、牛肉、羊肉、鹿肉,都比猪肉高档。但在宋朝,非水域居民吃不到鱼肉,政府又严禁私宰耕牛,导致牛肉供不应求——所以《水浒传》里,好汉得在野店才吃得上牛肉——鹿肉则是山珍,所以富人家主吃羊肉。
苏轼在黄州所以吃猪肉,理由也是他穷,而且“黄州好猪肉,价贱如泥土,贵者不肯食,贫者不解煮”——他是把猪肉当成平民食品的。所以猪肉在宋明市井间大发展,终于成为今日中国人民主食,也是无奈:比起其他肉来,猪肉的供应是最容易的了。
中国人如今吃猪肉,两个做法最有古意,体现猪肉的本源。须知宋时贵族不肯吃猪肉,是嫌有腥臭味,苏轼的想法是“火候足时它自美”,其实就是靠火久炖,去猪的腥味,而今传为名菜东坡肉;四川传奇的回锅肉,最初是“一猪四吃”里,煮过之后的猪肉再回锅下料大炒,为了物尽其用,而已。
当然,说到物尽其用,川味里极多,比如卖完牛肉,牛头皮、牛下水无人要,于是把头皮、下水等调麻辣香浓的重味再卖,就是夫妻废片——现在以讹传讹,成了夫妻肺片。说到底,还是物尽其用,一粥一饭,实在不易。
其实“可爱到通人性的动物不能吃”,在各国历史传统面前,是挺无力的。
鸵鸟长得也可爱,不妨碍象牙海岸人拿来做鸵鸟肉三明治;孔雀美丽,河马憨厚,但古埃及王公就爱吃这俩货,尤其是孔雀的舌头,罗马名将兼美食家鲁库鲁斯尤其爱吃,当然其中不乏“老子吃得起,你们吃不起”的劲头。
然后,随你信不信:澳大利亚人也有吃袋鼠肉的。澳大利亚南部,选袋鼠腰肉香煎后,用澳洲红酒来炖,是上世纪 80 年代就流行的款待游客菜式。联想到袋鼠活蹦乱跳的劲头,吃时是不是会格外不舒服?但没法子,人类本来就是靠汲取其他生物的养料生活在这个世上的。
世上一定还有人觉得大白鲟和闪光鲟很可爱呢,但因为俄罗斯人不巧发现它们在里海流域不少,其鱼子还是制作鱼子酱的上好佳品,那就下手吧。
当然,还有许多食物,本身不是居家旅行里产生的。比如,日本人吃饭团,喝味噌汤:这些最初,都是为了行军打仗而设。
饭团做起来容易,吃起来不需要餐具;味噌结成块,和饭团一起挎在腰里,有热水了,一冲一泡,热腾腾一碗味噌汤,补充各类营养——现在的泡面,也不过如此。
中国北方有种传说,道是涮锅子由忽必烈发明——行军途中片完羊肉水里一过张嘴就吃。
我问过一个家住蒙古的汉人朋友,他不太确定;但说起他家乡那一带的旅行食品来,确实离不开羊肉。生羊肉,撒盐,捶打;捶扁了,风干,带路上随时可以吃;盐跟羊肉就合了,很鲜,有羊肉味。我听着有些瘆人,“生的就吃吗?”“嗯,是。”
游牧民族在这方面最有心得:北京点心里,许多奶制品,大半和蒙古与满族有关。比如萨其马,就是面粉、鸡蛋、奶油一炸,容易带,顶饿又好吃,这是行军打仗、出猎游骑时的吃法。
瑞士山脉多,所以在马蒂尼镇一带,圣伯纳犬脖子上挂酒桶、人出门带干奶酪、火腿和面包,是出门的标配:只要有火和锅子,当场把酒和干酪一煮,就是如今干酪锅的雏形。全欧洲在火腿和香肠上都很有想法,道理其实也简单:不容易坏,能带着走。
美国人1929-1933 年闹经济危机,大萧条,人民太穷了,特别馋肉,又不舍得吃,就有人动了脑筋。1937 年夏天,美国人杰伊·霍默尔发明了一个玩意:猪肉、糖、盐、水——到此为止还正常——然后加上马铃薯淀粉,最后用硝酸钠将这肉保存为粉红色——这就是午餐肉了。
说难听点,就是掺了淀粉、弄虚作假的肉,原理类似于福建的肉燕,味道还差很多。但价格低,吃来方便,还不容易坏。美国人民和美国军人都大快朵颐,二战前线,美国大兵吃着午餐肉就想起故乡了。
到现在,午餐肉行销世界,北非人拿来烤着吃,中国人拿来片了涮火锅,怎么都有。
本来是无可奈何的一道菜,最后也成佳肴了。
俄罗斯人当年为了波罗的海出海口,和瑞典人大小数百战,最后学会了瑞典人的臭鲱鱼。
臭鲱鱼味道酸臭,是鲱鱼发酵得的,军队仗着这玩意当军粮;老俄罗斯人讲究喝伏特加、吃酸黄瓜和腌鲱鱼,就这么个德行。
你当然觉得这吃喝太粗猛啦,但考虑下:大多数俄罗斯人都不是在餐桌上吃这几样,而是在夜雪茫茫、万里无垠的俄罗斯大地上,驾着马车,醉醺醺一路溜达。在这样的旅途里,永不变质的伏特加、越搁越好吃的酸黄瓜和腌鲱鱼,当然是最美好的了。
所以,一切流传至今的饮食传统,以及许多美食,最初都是不得已,都是苦中作乐,从无可奈何里,挖掘出了神妙的烹调法啊。
本文由作者 张佳玮 选自《世界上有趣的事太多》,译林出版社出版。